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教职工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教职工管理制度1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为保证教职工能正常行使合法权益,特制订此制度。
一、总则:
教代会接受学校党委(总支、支部)的领导,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行政指挥系统的权威;校长尊重教代会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力,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接受教代会的检查和监督。
二、任期:
教代会每3至5年为一届,一般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经学校党组织、校长、学校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三、成员:
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可选为教职工代表,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3至5年,可连选连任。教师应不少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七十。
四、召开:
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有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教代会同意不得修改。
五、教代会职权:
1.定期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教改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校长的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教职工的奖惩办法及其它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学校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教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六、其它:
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做好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上级教育工会有指导、支持和维护教代会正确行使职权的责任。
教职工管理制度2
学校图书室、阅览室是我校开发学生智力,拓宽科学文化知识领域的重要阵地,是培养“四有”建设人才的信息资源。为规范图书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1、本室报刊仅限在室内阅览,陈列的报纸、期刊不得擅自带出室外。
2、本室期刊、报纸实行开架自助阅览,期刊按类排序,请保持原架位,阅毕放回原处。一次一份,切勿多拿。
3、当期期刊、报纸不外借;各种逾期刊物,只供教工借阅,每人每次2本为限,如遇有特殊需要,本室有权提前催还。
4、爱护公共财物,保护报刊,不得撕页、涂定或损毁,违者照章赔偿。
5、保持室内安静,不得朗读、大声议论或喧哗。
6、保持室内整洁,禁止吃零食、喝饮料,不得乱丢纸屑杂物,起座后应把椅子放回原处。
7、阅览室应文明借阅,礼貌待人,提倡相互谦让,相互关心的作风。
8、遵守图书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员的管理。
9、注意室内安全,及时关闭门窗,切断电源,防火防盗。
教职工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1、为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教职工评聘职称、晋级、考核、评先提供准确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重新修订廊坊一中教职工考勤制度。
2、考勤是对教职工到校、到课、到岗、到会等出勤情况的考核。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对学校教职工上、下班全员采用人脸识别考勤系统签到、签退进行出勤管理,按处室、年级组(备课组)实行坐班制。
3、教职工应按时到校,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有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一线教师应按时上、下课,随铃声进入课堂,严禁拖堂。上课时,不得随意离开教室,不得接打手机或与外人会谈。
4、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应严格遵守坐班制度,全面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不在办公室大声喧哗,不影响他人办公,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在办公室内玩游戏或看与工作无关的影视节目。
5、考勤管理工作在校长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二章适用范围
6、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教职工。
第三章职责划分
7、各科室、年级负责人负责本处室组坐班考勤的.执行,教务处负责对教师上课(包括早读、晚自习)情况进行考勤,行政值班人员负责督促检查各科室、年级工作人员的坐班情况,办公室负责人脸识别考勤机的管理和坐班考勤数据的采集、整理、统计工作。
8、理论学习、教工大会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家长会由本年级负责考勤、班主任活动由政教处负责考勤,教研组、备课组活动由教务处负责考勤,学校大型集体活动由指定人员负责考勤,办公室负责汇总公布。
9、教职工请假(含病假、事假、法定假、公假等)由相关科室、年级组负责管理。
第四章人脸识别系统签到、签退
10、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采用人脸识别系统签到、签退的方式进行考勤,每天四次。考勤机设在教学楼、办公楼和学校传达室,教职工视情况可到任何一部考勤机签到、签退。
11、坐班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冬春季l4:00--17:40,夏秋季l4:30—18:1012、签到时间:
一线教师
上午:8:20之前
下午:冬春季l3:50--14:20,夏秋季l4:10—14:40
科室人员
上午:8:20之前
下午:冬春季13:50--14:20,夏秋季l4:10—14:40
应在规定时间内签到,之后三十分钟之内签到视为迟到。
13、签退时间:
一线教师
上午:11:20—12:20,下午:冬春季17:20—18:20,夏秋季l7:40—18:40
科室人员
上午:11:30—12:30,下午:冬春季17:30--18:30,夏秋季17:50—18:50
应在规定时间内签退,之前三十分钟之内签退视为早退。
14、坚持人性化管理,对下列人员给予适当照顾:
A、子女为一周岁以内的哺乳期女教职工按规定签到及签退,每天上下午各照顾45分钟,时间自行掌握,以不耽误工作为准;
B、需要接送三年级以下小学生上下学的教职工,每天照顾一个小时,时间自行掌握,但不能耽误工作(包括各类会议、教研组、备课组活动等),进出校门时需在警卫室登记离校、返校时间。不登记者视为因私外出;
15、学校安排的各类会议、集体活动、业务学习等按学校安排执行。
16、加班及各类值班人员须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否则不视为加班或值班。
第五章请假
17、考勤内容:
A、迟到:上班时间前未签到;
B、早退:下班时间前签退;
C、病假:因病不能到岗工作;(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D、事假:事先已履行请假手续,工作时间内因私事外出不能到岗;
E、旷工:不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无故不到岗工作、工作时间因私外出不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及病(事)假期满后不按时返回工作岗位且未履行续假手续;
F:机动假:每周设定半天机动假,便于教职工因私外出办事(一线教师无课,科室人员不耽误正常工作),机动假须由所在的年级组、科室办理请假手续;
G:公假:教职员工因工作需要,凭通知或公函,经科室、年级审批,由学校委派出差、外出开会、参加活动、办理公务等,记作公假,按到岗记;
H:婚假、产假、丧假等依具体规定。
18、请假手续:教职工因故不能工作,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方可离岗。
19、请假程序和审批权限:
A、一线教师:
一线教师请假,填写《廊坊一中一线教师请假条》后,按下列程序办理:
(1)请假半天,由年级登记、教务处批准、教务处保留存根,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班主任需同时向政教处请假);
(2)请假1至5天,由年级和教务处登记、主管校长批准、教务处保留存根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3)请假5 天以上,由年级和教务处登记、主管校长同意、校长批准,教务处保留存根,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B、一般教工:
一般教工请假,填写《廊坊一中非一线教师请假条》后,按下列程序办理:
(1)请假半天,由科室主任批准、办公室备案,科室保留存根备查;
(2)请假1至3天,由科室登记、主管校长批准、科室保留存根,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3)请假3天以上,由科室登记、主管校长同意、校长批准、科室保留存根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C、中层干部请假办法:
科级干部请假,填写《廊坊一中非一线教师请假条》后,按下列程序办理:
(1)请假1天以内,由科室登记、主管校长批准、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2)请假1天以上,由科室登记、主管校长同意、校长批准、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D、校级副职请假,由校长批准、办公室备案。
20、理论学习、教工大会、教研组、备课组等活动,因故不能参加,需提前按相关规定请假,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通知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
21、请假期满,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销假时经批准人同意后由请假人本人在请假条“本人签字”栏目内签名,交本处室组备查。
22、逾假应及时履行续假手续。
第六章考勤数据
23、奖励性绩效工资比照基础性绩效工资值计算,以后根据考勤结果按月足额发放,出现下列情况,按规定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减除:
A、迟到、早退两次视为事假半天,事假减除20元/天,病假减除10元/天,旷工减除50元/天,旷课减除50元/节;
B、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减除20元/次;
C、请机动假,按周计算,每周只限一次,不减除奖励性绩效工资。超过1次,视为事假,不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因私外出按旷工处理;
D、当月没有上班的减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24、学校另设全勤奖。全勤奖按周计算,按月发放。本周内无迟到早退,无任何请假(包括机动假),无任何照顾的教工,奖励50元。
第七章附则
25、考勤工作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每周各科室相关情况汇总统计,考勤结果每周统计一次并公示,每月汇总。与职称聘任、考核、评先评优挂钩。
26、考勤结果与本人实际情况有出入,由本人于公示后三天内持当周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开具的证明材料到办公室核实更正,逾期不更正者按公示结果计算。
27、各科室、年级每周一将上一周的请假情况统计表交办公室,以便办公室及时统计出勤情况。各科室、年级的请假条存根每月交办公室一次,以便核查。
28、特殊假的具体规定:
A、婚假。达到法定婚龄的教工结婚,凭结婚证按请假程序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男方年满25周岁,女方年满23周岁)可享受晚婚假l5天。假期遇双休日、寒暑假和国家法定假日连续计算。
B、产假。法定育龄女教工生育,单胎顺产,假期为90天;遇难产由医院出具证明,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由医院出具证明,增加产假l5天;晚育(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45天;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证明,增加产假30天。假期遇双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连续计算。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内休产假,其见习期相应延长;妊娠三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5天。
C、丧假。教职工因本人及配偶直系亲属去世,假期为7天。假期遇双休日、寒暑假和国家法定假日连续计算。
29、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教职工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学校教职工宿舍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规范教职工居住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职工宿舍是学校为教职工提供的用于居住、工作和休息的场所,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职工宿舍,适用于所有居住在学校教职工宿舍的教职工和其家属。
第四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服务原则,注重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的正常居住秩序。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职工宿舍管理机构,明确宿舍管理的职责、权责。
第六条、学校应定期对教职工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宿舍的安全。
第二章宿舍分配和使用
第七条、学校应依据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合理调配和配置教职工宿舍。
第八条、教职工宿舍的分配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开”。
第九条、教职工宿舍属于学校财产,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擅自占用、使用或转租教职工宿舍。
第十条、教职工宿舍分为公寓式和独立式两种形式。公寓式教职工宿舍通过公开申请,按照规定条件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和其家属;独立式教职工宿舍通过公开申请,按照工作职务和工龄等因素综合考虑分配给教职工。
第十一条、教职工宿舍的使用期限原则上与教职工的工作合同期限相同或者与其在校工作期限相当,并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内通知教职工续租或搬离。
第十二条、教职工宿舍的转租、转让、出租、违规转让等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教职工宿舍的`入住和退宿手续由宿舍管理机构负责,教职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工作证明、身份证明等。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
第十四条、宿舍管理机构和住宿辅导员是教职工宿舍日常管理的责任主体,宿舍管理机构要加强对住宿辅导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履行职责。
第十五条、宿舍管理机构要建立日常值班制度,保证全天候的管理服务。同时,要加强宿舍巡查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六条、教职工宿舍内禁止吸烟、酗酒和违法乱纪行为。禁止使用非法电器、明火或者危险物品。教职工宿舍内禁止养宠物。
第十七条、教职工宿舍的卫生管理是每个教职工的共同责任,每人都应保持宿舍内外的清洁卫生。宿舍管理机构要定期组织宿舍卫生检查,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宿舍进行督促整改。
第十八条、教职工宿舍的物品摆放应整齐有序,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第十九条、教职工宿舍的大门、窗户和水、电、气阀门等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状态,禁止损坏和私自修改。
第二十条、教职工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对于故障设备,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要建立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宿舍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教职工宿舍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主要检查电气设备、用电情况、防火设施、疏散通道等是否符合要求。
第二十三条、教职工宿舍要配备烟感、燃气感、漏水感、温度感等安全设备,确保宿舍内安全。
第二十四条、学校要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和演练,提高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
第五章处罚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责令搬离宿舍等处理措施。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六条、对于积极参与宿舍管理工作、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协助解决宿舍问题的教职工,可以给予奖励。奖励措施包括表扬、奖金、晋级、荣誉称号等。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学校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二十八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适用范围包括现有教职工宿舍和新建教职工宿舍。
第二十九条、学校应加强宿舍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教职工对该制度的了解和遵守。
第三十条、本管理制度的修订以学校教职工宿舍的实际情况为依据,经学校相关部门研究后,报学校领导审批并公布实施。
本管理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以上为《学校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的内容,该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规范学校教职工宿舍管理工作,提高教职工宿舍的管理水平和居住舒适度,为教职工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进一步提升学校整体教学水平和师资队伍素质。
教职工管理制度5
一、教职工出勤、会议、请假规定:
1、学生住校期间,教职工出勤上班时间为周日下午4:30后至该周五下午放学前。班主任教师周日下午6点前到,行政值周、值周教师周日下午4:30前到,有晚自习的教师必须在上该节自习前10分钟到。
2、学校每周一早上为升旗仪式,周一〔13:00点至13:50分〕为教职工例会,全体教职工必须参加;星期五上午第三、四节课为德育工作例会,全体班主任教师必须参加;如遇特殊情况会议需要改期或要召开临时会议以提前通知为准。
3、教职工每天上班实行点名制和坐班制。每天上午、下午点名时间为预备铃响10分钟内。星期一上午点名在升旗仪式时进行,星期五下午无课教职工不能于下午第三节课之前离开,由行政值周负责考勤。坐班时间每天为上、下午为第一至三节课。
4、教职工在上班期间如需要请假,按以下方式办理:
教职工因病需要请假的,1个月以内必须办理书面申请,由校长审批,出院后凭出院证明销假。1个月以上的,须持县级以上医院住院证明,请假条由学校班子集体研究,学校签署意见后,报区教育体育局批准。
教职工因事需要请假:半天以内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行政值周负责审批;半天以上,7天以内,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由校长审批;超过7天的,由本人书面申请,学校签署意见,报区教育和体育局批准。教职工事假,每学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
教职工婚假、产假、丧假等请假: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由学校审批同意后,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请假获批准后主动到考勤负责人处登记,并到学校相关处室交接工作安排情况。学校中层干部出差实行行政人员去向公示制。
5、实行考勤公示制,每周教职工例会公布当周教师当周出勤情况。
二、考核方法:
1、教职工请事假:每天扣款70元,如教职工本人将所承当工作安排并落实折半计算,工作安排情况到相关处室备案。每学年教职工有3天内的事假不计入教师个人出勤考核。这3天事假用于教职工本人及父母生日、子女家长会、办理其它事宜等。教职工在使用这3天事假时需先申请,每次至少半天,且不能连续使用,学校有 重大活动,如迎检,期末考试等不能申请使用。
2、教职工请病假:由教职工本人提供相关证明并将所承当工作安排落实〔教师因病住院其工作由教导处、政教处统一协调安排〕,不计入出勤扣款。因病住院超过6个月的报请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局等部门,按相关规定执行病假工资。
3、教职工旷〔课〕工:每节课扣款20元,每天按7节计算。
4、教职工点名、会议、上课〔自习〕迟到,会议、上课〔自习〕早退:扣款1元/每分钟,超过10分钟视为缺席。
5、各类会议请假:每次20元,会议缺席按旷工2节课计算,教师当天已请假除外。
6、将教职工出勤情况记入教师出勤档案,纳入年度考核、师德考核、与教师评职晋级挂钩。在全校教师中比拟,出勤率较低的〔缺勤多的.〕,年度考核、师德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7、教职工上班时间内每学年内迟到、早退、中途离岗、连续旷工、病假、事假超过绵游教体发[20xx]94号文件规定的,按文件规定处理。
三、考勤方法:
考勤由学校当周行政负责,学校工会作好统计并备案。
四、本制度从学校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
相关术语解释:
①婚假:根据《婚姻法》以及《方案生育条例》,国家法定婚假规定:按法定结婚 年龄〔女 20 周岁,男 22 周岁〕结婚的,可享受 3 天婚假。根据《四川省人口与方案生 育条例》〈20xx 修正〉,取消原晚婚 20 天的假期。
②产假:根据《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 98 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 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 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 育 1 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四川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20xx 修正〉第二十六条 规定延长女方生育假 60 天,给予男方护理假 20 天。
③丧假:根据《机关事业单位福利与待遇有关规定》,工作人员的主要亲属〔指本 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时,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 5 个工作日的丧假。
④产检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 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定, 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规定如下: 怀孕第 1—6 个月,每月可享受 1 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 怀孕第 6—7 个月,每个月可享受 1 天假期; 怀孕第8 个月,每月可享受 2 天假期; 怀孕 9 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 4 天假期,但其中 2 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方法》第六条规定: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 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局部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 那么不补假。
教职工管理制度6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是建立良好的教学和工作秩序的.保证。为了提高教职工纪律观念,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按时签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按事假四分之一天扣除。
二、教职工全天坐班,教师在值班室领证,坐班时间若因事外出,须向值日或值周领导请假,不得无故脱岗。每周由分管副校长同值日或值周领导不定时抽查,如果发现无故脱岗者,除进行批评外,旷工处理。
三、凡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等法定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如超期,应提前请假,按事假处理。
四、病、事假经校长批准,若有急事或患急重病确实不能亲自到校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请,但回校后要补请假条。病假须有医院证明。
五、集体活动时无故缺勤者视为旷工。
六、无故不到校,视为旷工。
七、学校教导处负责教师日常和集体活动的考勤,业务学习由主任负责考勤,每月将考勤情况报分管副校长。
教职工管理制度7
一. 全体教职工在学校安排的教学时间内,要坚持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
二. 无重要事情不得请假,有事请假要先写请假条。经校长和有关领导批准后,调好课程,方可离开。
三. 请事假一天,由学校批准,一天以上要经教办分管领导批准。
四. 教职工本人婚假及直系亲属(仅限父母、配偶及子女)婚丧假期为7天。
五. 严禁教职工无故缺勤。
六. 有急事确无法事先请假的,事后要及时与学校联系补假。
七. 产假、病假按乡教办制定的请假制度执行。
八. 此考勤制度与教办不一致的.,以教办考勤制度为准。
教职工管理制度8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加强组织性、纪律性,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区教体局“三大机制”资料汇编》,结合我校实际,对教职工病、事假及考勤制度修订如下:
一、请假程序及批准权限
(1)教职工病假、事假、公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所有请假,必须由本人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单,履行请假销假手续。
(2)教职工请假,所有请假都包含法定节假日。不超过1天由年级主任在请假条上签字审批,1天以上7天以内由校长在请假条上签字审批,7天以上由校长在请假条上签字,报中心学校审批。
二、病假期间的有关待遇
(1)对不履行请病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教职工,按无故旷工处理。
(2)病假在一个月以内的,每天扣0.2分,病假在一至两个月以内的,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3)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扣发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4)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的工资:①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②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③工作年限二十年及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5)因公负伤或患有重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学校召开班子会研究决定,报中心学校审批后,工资全额计发。
(6)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的教职工年度考核按合格人员对待。病假期间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在岗位聘用中不参加高一层级岗位的竞聘,不参加各级各类的评先、表彰和奖励活动。
三、请事假有关待遇
月累计未超过7天,每天扣0.2分。月累计7天及以上,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
四、旷工、考勤待遇
(1)旷工6天及以下的,每半天扣0.5分,旷工7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
(2)办公考勤:
时间为:
上午7:30—8:30
10:40—12:15
下午14:00—15:00
16:40—18:15
月累计未考勤次数,不在同一半天累计12次以内不扣分,同一半天未签到签走视为旷工半天,旷一节课视为旷工半天,月累计未考勤从第13次开始,每次扣0.2分。
(3)开会考勤:凡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会议,旷会一次扣0.2分。
(4)当月全勤奖0.5分。
五、学校聘用工作人员参照此制度执行。
六、本办法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七、本办法根据国家政策法规适时调整。
教职工管理制度9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切实把“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落实到教育教学中去,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订此项工作的检查、考核及奖励制度。
一、全体教师要自觉履行教师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依法治教。
二、自觉形成良好的师德风范,加强师德修养,树立“德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形象,以规范的言行参与社会活动,在社会上发挥带头、示范和辐射作用。
三、育人先育已,教育行为要注重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严格遵守办公制度、会议制度、考勤制度和教学“六认真”等管理制度,教师应严于律已,以身作则,不擅离职守,上课不使用手机、不吸烟,严谨治学,不弄虚作假等。
四、全体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在教学和科研中发挥模范作用,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五、所有教师应服从组织安排,愿意接受学校的.分工,学校的工作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六、全体教师应严格服从学校管理,改正自由散漫的作风,值日要及时到位,值班应履行职责。
七、全体教师要树立良好的职业作风,不为私利教书,不为金钱教书,不吃拿卡要学生,不搞有偿家教,不乱卖资料给学生,不重利轻教。
八、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教育学生应善于引导,注意方式,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侮辱后进生,正确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感,勤于育人,不致使学生流失。
九、严格遵守国家教育法规,执行教育收费制度,不搞个人收费,不搭车、不加码、不巧立名目收费,禁止一切乱收费行为。
十、强化安全意识,严守安全底线。教师不仅要做遵守安全规则楷模,更重要的是要对学生时时讲安全,事事想安全,处处保安全,确保人人安全,安全人人。
十一、此项工作落实,见成效,行政值班领导负责每天督促落实,每月检查,每次评选五名优秀工人。
十二、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一律与评优晋级、投资竞赛挂钩,实行阶段考核和年终考核。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损害学校声誉或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造成重大事故的,除依法处理外,报上级机关予以免职。
教职工管理制度10
为了贯彻落实神木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严格管理、严明劳动纪律,根据《神木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学校工作特点,制定本制度。
每位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神木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试行)》,违者按《神木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相应条款对应处理。
教职工上下班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若有事不能按时上班,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一、请假审批权限
1天以内由教务主任批准,2天教务主任同意报分管副校长批准,1个月以内病事假由校长批准,请假都要提前办理审批手续。一个月以上的报请教育局审批、备案;“三查”女工须同时提供计生干职办审批手续。会假(例会、教研活动等)由主持人或负责人批准,升旗请假(与会假每次均扣30元)由校长批准。
二、请假时限:
1、教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要求婚礼在假期举行。
2、育龄女教职工生育第一子女的可享受法定产假90天,24周岁以上女职工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增加产假15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另增产假20天。
3、教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在料理后事期间,可享受3天假期。(另加往返路程时间)
三、请假期间工资待遇
1、事假:开学时、放假前、3次(不含3次)以上或7天以上事假(而这谁先到按谁执行)、工作紧张时等加倍扣。
2、病假:因病住院治疗的教职工,出院后持住院手续,病历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公疗手续等证明材料到单位和教育局销假。请病假后未住院治疗或虽住院治疗但不能提供以上手续或手续不全的按事假对待,门诊病假按事假对待。
3、教职工婚假、产假、丧假等期间的工资照发,但不计工作量,不发奖金,绩效考核中不计出勤。超假部分按事假对待。
4、教职工请假期间,绩效工资,工作量奖励、奖金、福利不予发放。
四、考勤奖罚:
1、学校实行出勤奖金,每学期每人500元,请假(包括婚嫁、产假、计生等假)3天以上(不含3天)不予发放。
2、迟到、早退、脱岗
从打预备铃后10分钟之内进入校园为迟到。
从打上下午最后一次铃前10分钟之内离开校园为早退。
进入、离开工作场所(课堂、会场等)迟到、早退的时限为2分钟。
脱岗为中途离开工作场所或无课出校外办事。
迟到、早退、脱岗一次扣50元,查岗一次不在岗扣100元,因特殊情况提前向校长请假者一次扣20元,迟到、早退、脱岗每学期累计15次以上者不予发放出勤奖。
3、旷工:距上班(课)超过10分钟,进入校园(课堂)视为旷工(课),职工旷课1节(含升旗、各种会议)扣款50元,旷工半天扣款200元,1天及以上按事假的2.5倍扣款,3天及以上取消绩效奖,实行待岗。
五、本制度从XX年2月开始执行。
六、本制度由消委会负责解释。
教职工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教工集体宿舍管理,创造文明、健康、舒适、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特制订教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请教职工自觉遵守。
1、成立由校工会、总务处、办公室、教导处组成的监督管理小组,平时组织抽查教工集体宿舍的安全、卫生工作。
2、为了保证教职工有良好的休息环境,午休时间,晚上22时后集舍区内保持安静、禁止在宿舍内播放高音音乐等高声活动,不得在宿舍过道上高声谈笑,严禁在宿舍内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
3、建立值日制度,安排值日表,做好保洁工作。每间寝室门前过道由居住的教职工每天自觉打扫;宿舍楼前花台、草坪内纸屑、杂物等值日每天打扫,做到地面、花台干净、整洁。垃圾要求袋装化,每天自觉送到校园垃圾箱,不准向窗外投掷杂物或倒水,不准把垃圾堆放在门口走廊上。
4、爱护公物,保护寝室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严重损坏的(水、电设施)如人为造成的`居住者自理修理费。
5、住房不得任意改装,不得擅自拆移住房内外的各种设施。不准占用楼梯过道、走廊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和烧炊。
6、新来教职工分配到寝室后,到寝室清点校产用具,办好财物登记手续。
7、未经总务处同意教职工不得私自调换住房。
8、凡居住教工集体宿舍的教职工,每月按学校规定交纳水电费,每季度由工资中代扣。
9、搞好个人卫生和寝室卫生、防治疾病发生,经常擦洗卫生洁具和洗涤槽,墙面瓷砖。
教职工管理制度12
1、职工上、下班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学生休息。
2、职工宿舍晚上九点之前熄灯,深夜不得外出或晚归。
3、保持楼道、房间清洁,不得随意扔垃圾、杂物、随意吐痰等。
4、宿舍内不得从事赌博、打架、吵架、着装得体,不得做有碍文明形象的事。
5、住宿职工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特别是女生宿舍。(生活老师除外)
6、职工一律不准乱拉、私接电线、插座、有线电视、电脑等,如需带电器设备需向主管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7、看电视、手机充电一律插在宿舍大厅的`插座上,必须有人看管。
8、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磁炉、电水壶、电炉、热得快等。
9、插座前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严禁任何时间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炊具,严禁点蜡烛。
11、各宿舍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对违反规定者,按照规定给予罚款50元,其中违反第8、第10条罚款1000元,造成责任事故的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教职工管理制度13
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创设良好的校风,树立纪律严明的教风,带动规范的学风,更好地对教师进行管理,实现制度化与人性化并存的管理原则,特制定本考勤制度。望全体教师严格遵照执行。
一、每天的考勤表须由本人填写,代签、漏签按迟到记入考勤。
二、请假制度
1、各种假期均实行本人具实际情况申请,学校实行审批制。
2、上班后原则上不准请外出事假,如确需外出,在不影响授课任务的情况下须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各权限内批准的假期,必须报课程部,课程部要及时调整教学内容,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请假手续:本人申请(填写请假条),逐级申批(副主任、主任签字、主管领导)。事、病假要提前写好请假条。事、病假不超过一节,不计请假,在向校务部和级部主任做说明后方可离校。事、病假一天以内,须报课程部由分管副校长批准签字后方可离校(三节按半天计事假);事、病假一天以上须报课程部由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离校前要安排好所教课程。假条送交校务部,按时销假,逾期不上班者按旷工计。
3、病假2天以上的治疗休息要出具人民医院以上的诊断证明。来不及填写请假条的'上班后补办。
4、婚、丧、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各种假期一律不得请霸王假或代请(急病除外)。
6、因临时外出超时造成空堂或私自调整课程内容的,按教学事故从严处理。
7、教导处每周做好统计,月底累计通报。
8、如有擅自脱岗或离校现象一人次对责任人视情况扣0、5-1个月的出勤奖,二人次对所在级部副主任扣2个月的出勤奖,三人次以上扣本级部全员1个月出勤奖,学期末本级部不得评优。
9、全体教师会纳入考勤。有事提前请假,迟到或无故缺席者分别按迟到和旷工计。
10、中途离校(一节课时间内)按早退处理,超过一节课时间按事假半天处理。
11、值日人员要按时把考勤表送交校务部。
三、确因特殊情况或因病不能到岗,须事先告知学校,事后须履行有关请假手续、出示相关证明并按时上完年级组或课程部安排的课程。
备注:
1、所有参加教研活动的老师须课程部副主任并自行安排好课程。
2、中途离校(一节课时间内)按早退处理,超过一节课时间按事假半天处理。
3、值日工作作为考勤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4、如教师因病请假出示相关证明后,由课程部统一安排代课。
教职工管理制度14
1、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奉献精神;不敷衍了事,按要求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不参加有偿家教。
2、有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面向全体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公平对待学生,不增加学生学习负担。
3、着装得体、整洁、大方,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宗旨。教师应该是外貌和仪容的`楷模。男老师不允许留长发(过耳、披肩);女教师不准穿吊带、超短裙,上衣不准低胸露肚脐;佩戴配饰和化妆要简化,避免浓妆艳抹。男女教师不准留奇奇怪怪乱七八糟的发型,上班时间不准穿背心拖鞋。
4、禁止教师在教室吸烟,禁止上课接电话;禁止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教室。工作时间不饮酒,不擅自组织扑克、麻将(包括网上非工作活动)。
5、禁止教师打骂、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教师要注意语言文明规范,切不可说粗话。
6、文明教学,积极备课听课;主动参加各种教研活动和学术研讨会;遵守规章制度,自觉遵守上级规定的收费制度。
7、教师的师德师风管理列入年终考核范畴。凡严重违反规定,在师生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学校可考核为不合格;经教育劝导仍不纠正的,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劝其调离教师工作岗位。
教职工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因公出差行为,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含聘用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出差是指教职工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从事公务活动的行为。
第二章:出差的原则
第四条:出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因事原则。因工作需要,必须外出完成工作任务的,才能提出出差申请。
(二)精简原则。尽量减少出差人员和出差次数。若无特殊情况,上报、领取材料等事务性的工作,一般采取信函、传真、代送等方式办理。
(三)时限原则。出差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出行和返回,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出行或推迟返回。
(四)审批原则。拟出差人员应按本办法规定逐级向上提交出差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出差。
第三章:出差的条件和内容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出差行为:
(一)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各类会议、学习、培训等;
(二)参加由学校安排的各类外出学习、培训等;
(三)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审批各类相关材料等;
(四)相关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学习交流活动,与工作联系紧密并确有必要参加的学术研讨培训等活动;
(五)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同意的其他出差活动。
第六条:社会团体、协会、学会等组织的学习、培训和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参加;如确有必要的,应事先报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后,再按本办法办理。属进修行为的,按学校教职工进修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出差申请程序
第七条:拟出差人员出差前应填写《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单》,经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出差。《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单》用于财务处报销差旅费时用。
第八条:出差申请流程如下:
(一)学校主要领导(党委书记、校长)出差,应于事前相互沟通情况,并由党政办按上级规定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办理请假手续。
(二)其他校领导出差应事前报请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并将行程通知党政办。
(三)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差,应报请学校主要领导批准。
(四)部门副职出差经本部门正职同意后,应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五)部门其他人员出差,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情况特殊,应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单》需要校领导审批的,应至少在出差前1天报请学校领导审批,并在出差前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条:出差人员的出差时限由审批领导予以核定。因工作需要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应向批准此次出差的.领导报告,返校后补办审批手续。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应事先向审批领导请示批准,返校后补办手续。
第五章:出差管理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应在出差前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如需要处室、系部协调的,应提前提请处室、系部做好协调,相关系部、处室应按规定做好统筹安排,不得因教职工出差而延误正常工作的开展。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出差期间代表学校形象,应注意个人言行举止,不得做有损学校声誉和利益的事。
第十三条:《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单》被批准后,出差人员应严格按照该审批单所明确的事项执行,不得更改出差人、随行人员、出差日期、出差事由、出差路线及里程和交通工具等事项。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应报请批准此次出差的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更改。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不得参加旅游观光活动。
第十五条: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计划和有关规定,杜绝无实质性任务的照顾性出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绕道、顺访其他地方。
第十六条: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相关业务部门组织的会议、学习、培训人员,原则上应在返校一周内将学习培训心得体会或会议精神向批准此次出差的领导汇报。有时间要求的,应按要求及时汇报。多人同时参加的,可推荐一人负责汇报。
批准此次出差的领导根据汇报内容和要求,酌情组织参加会议、学习和培训的人员作专题宣讲或专题报告(多人参加的,可推荐一人主讲),分享学习培训成果或传达会议精神。
第六章:出差费用报销
第十七条:出差费用按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报销。出差人员凭《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单》及相关审签后的票据到财务处报账。
第十八条:下列费用不予报销:
(一)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出差产生的所有费用;
(二)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更改出差路线及里程、交通工具等产生的所有费用;
(三)出差期间擅自参加旅游观光活动产生的所有费用;
(四)出差结束后未经批准不按时返校产生的所有费用;
(五)其他不符合上级和学校财务有关规定的费用。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有的出差管理规定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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