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12 14:03:05 职场 我要投稿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教职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教职工管理制度范例【15篇】

教职工管理制度1

  为规范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行为,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提高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教职工考勤方面的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及其处理

  (一)请假类别

  1、事假:因事确需由教职工本人亲自处理者,可请事假。

  2、病假:因病不能坚持正常上班者,可请病假。病假3天以上者须持县医院诊断证明和相关资料方可准假。

  3、公假:因公外出办事、开会或培训等,可请公假。

  4、产假:持生育卡的`女职工,产假为90天(男职工护理假为一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怀孕在四个月以上七个月以内流产的给假四周,七个月以上者给假六周;产假期满因病需继续治疗且有医院证明者,按病假处理。

  5、婚假:教职工结婚给假一周。

  6、丧假:凡直系亲属,即父母或配偶亡故者给公假1周,如假期满需继续请假者,按事假处理。

  (二)批假权限

  1、一周以内请假由校长批准。

  2、一周以上请假由教育局批准。

  3、会议请假由主持会议的相关领导批准。

  (三)请假手续

  1、凡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并按请假类别交验相关证明,经批准后生效。

  2、有事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不许他人代为请假,因病或因紧急事故确属来不及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者,可委托亲属及时代为履行请假手续,补假无效。

  3、请假批准后,必须将请假条交至办公室,并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校,假期期满后,须及时返校销假。

  (四)假期待遇

  1、事假扣发工资10元/天,同时在教职工业绩考核中扣分/天。

  2、凡病假住本县县医院、县中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治疗的,凭院方出示的有效住院号证明和出院结算清单,可免去住院期间的工资扣除(其他县级医院及私营医院出具的各种住院证件均无效);凡病假门诊休息治疗者,扣发工资10元/天,在教职工业绩考核中均扣除分/天。

  3、迟到、早退、自习辅导缺勤扣工资5元/次(以签到、会议点明、教导处、值周组检查为准);代签到者,发现一次,每次双方均扣10元。

  4、会议(含例会、各种临时会议和集体活动)请假,扣发工资10元/次,无故缺课扣工资20元/节,在教职工业绩考核中扣2分/次(节)。

  5、请假在1周期内,按天数计算;1周以上者,从开始请假到请假时限止连续计算(寒暑假除外)。因事因病请长假期间,例会、各种临时会议和集体活动等不再重计,只以事假或病假规定统计扣除。

  6、凡参加自学、函授考试及路途时间(凭准考证等有效证件),按公假对待。

  7、每学期事、病假超过1月,或日常有迟到、早退、缺课、缺会等共计10次以上者,不评定各类先进,职称考核不评优评良;所安排课程被别人顶替后,质量不再与本人兑现。

  二、旷工(会、课)及其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上班者,或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手续,但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者,按旷工处理。

  2、请假到期不按时办理销假和续假手续,又不按时到校接受工作安排者,按旷工处理。

  3、请病假者,学校根据需要可查阅请假者病历、检验相关证明,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准假,并视其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误工时间按旷工处理。

  4、旷工扣发工资40元/半天,在教职工业绩考核中扣4分/天。

  5、旷会1次,科任教师无故旷课1节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6、有旷工情况者,不享受学校各类福利待遇,并将其旷工情况书面报告县教育局,当年职称考评直定为“不合格”。

  7、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来累计旷职超过30天的教职工,上报县教育局予以辞退。

  三、健全考勤制度

  1、全体教职工必须身先垂范,严守纪律。正常工作时间,实行上班签到制,有事有病履行请假手续,无事按时上下班;必须按时签到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凡无故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者,每次按旷职半天论处。

  2、除紧急事故或不得已情况外,各类会议原则上不予请假。如确需请假,按事假半天对待。

  4、在考核排名中,对各类请假或旷工人员,按请假和旷工时间的多少,在考评结果中扣除相应分值。

  5、对出全勤的教职工在年终考评中给予适量加分。

  6、考勤结果实行周小结公布,月汇总兑现扣罚。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教职工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教职工的管理和培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教职工的管理工作,包括教师、辅导员、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学校应坚持“以人为本”、“育人为先”的原则,建立健全的教职工管理制度,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学校应当对所有教职工进行培训,使之具备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定期进行复习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二章教职工选聘标准

  第五条学校应制定明确的教职工选聘标准,包括岗位要求、学历背景、专业技能、工作经验等方面的制定和安排。

  第六条学校应根据岗位需求和教学质量要求,制定不同的招聘标准,确保教职工总体素质和专业能力符合学校要求。

  第七条学校应对所有应聘者进行综合评估,包括自我介绍、笔试、面试等多重环节的考核,确保选聘的教职工能够胜任所担任的工作。

  第三章教职工职责范围

  第八条学校应制定明确的教职工职责范围,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材选择等方面的制定和安排。

  第九条学校应根据不同职位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并要求教职工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第十条学校应对教职工进行工作量的科学分配,确保教职工的工作量合理和任务完成质量。

  第四章教职工考核评估

  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职工考核评估制度,对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教育教学质量进行全面评估。

  第十二条学校应制定适当的'考核指标和标准,包括教育教学水平、师德师风、学科建设等多方面的评估内容。

  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足之处,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第五章教职工岗位培训

  第十四条学校应制定科学的教职工岗位培训计划,对教职工进行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知识方面的培训和提升。

  第十五条学校应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进行教职工的岗位培训,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研讨会等多种方式。

  第十六条学校应鼓励教职工积极参加各种学术交流和科研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素质。

  第六章违规行为处理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学校应及时发现并给予相应惩戒,具体包括以下措施:

  对于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应予以相应的责令改正通知,并对其所负责的工作进行强制性控制处理。

  对于没有按照规定执行教职工岗位培训计划的人员,应予以相应的警告或处罚,并要求其重新接受培训,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执行。

  对于违反师德师风要求等其他不良行为的人员,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惩戒。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教职工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推广,并鼓励教职工积极配合,共同营造优良的教学环境。

  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对教职工管理制度的执行监督机制,并对违反规定的个人或单位予以通报、处理和公示。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不断完善和更新。

  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教职工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教职工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教工集体宿舍管理,创造文明、健康、舒适、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特制订教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请教职工自觉遵守。

  1、成立由校工会、总务处、办公室、教导处组成的监督管理小组,平时组织抽查教工集体宿舍的安全、卫生工作。

  2、为了保证教职工有良好的休息环境,午休时间,晚上22时后集舍区内保持安静、禁止在宿舍内播放高音音乐等高声活动,不得在宿舍过道上高声谈笑,严禁在宿舍内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

  3、建立值日制度,安排值日表,做好保洁工作。每间寝室门前过道由居住的教职工每天自觉打扫;宿舍楼前花台、草坪内纸屑、杂物等值日每天打扫,做到地面、花台干净、整洁。垃圾要求袋装化,每天自觉送到校园垃圾箱,不准向窗外投掷杂物或倒水,不准把垃圾堆放在门口走廊上。

  4、爱护公物,保护寝室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严重损坏的(水、电设施)如人为造成的居住者自理修理费。

  5、住房不得任意改装,不得擅自拆移住房内外的`各种设施。不准占用楼梯过道、走廊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和烧炊。

  6、新来教职工分配到寝室后,到寝室清点校产用具,办好财物登记手续。

  7、未经总务处同意教职工不得私自调换住房。

  8、凡居住教工集体宿舍的教职工,每月按学校规定交纳水电费,每季度由工资中代扣。

  9、搞好个人卫生和寝室卫生、防治疾病发生,经常擦洗卫生洁具和洗涤槽,墙面瓷砖。

教职工管理制度4

  一、教师在岗工作时间规定

  教师要按时上下班,一天的一般工作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五:

  幼儿园根据季节作适当调整。

  二、教师入岗规定

  教师要自觉遵守幼儿园的上下班时间,按规定时间进入工作岗位,按规定时间离岗。

  对教师的上班,园长要经常性地进行检查,及时而准确地记录教师的出勤情况,对于缺勤情况要及时登记。

  三、教师离岗请假规定

  教师在工作时间内未到岗,都要事先向园长请假,遇有急事不能及时请假,事后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1、按规定时间未到又未请假的算作迟到,早些离岗的算作早退。迟到、早退要向园长口头说明,一月内迟到一次不计入考勤。

  2、教职工在一天工作中,有私事临时请假外出的,一月内一次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不计入考勤,超过1小时按事假半天计算。

  3、事假在一小时到半天的.按半天计算,超过半天按一天计算,事假在一天以上(包括一天),必须写上请假条,向园长请假,说明请假理由,请园长签批。

  4、病假半天,必须写上请假条,说明病因,向园长请假。

  5、教职工要外出,必须向园长说明登记,待园长同意后方可公出。未经同意私自外出,按旷工计。

  6、请假未批准而不上班,按旷工计;假满未续假而又未上班,按旷工计。

  7、事假一般一次不超过3天,一学期不超过10天。

  四、教职工在岗工作规定

  教师进入岗位,必须坚守岗位。要坚持人在心在,人在业在,人在情在。

  1、上课。教师和辅课教师在上课时间内,必须在班级认真教学,与幼儿同在。要准时上下课,不得迟上课,不得提前下课,上课期间不得电话聊天或客串别班,其他教师也不得在教室内聊天影响上课秩序。

  2、开会。每次开会,参加对象无特殊情况必须到会,且不得迟到、早退,开会时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3、活动。幼儿园组织的各种活动,如开放活动、课外活动、教研活动,辅导活动,环境整改等,教师要热情参加,投入活动,不得抱怨、推托、有情绪。

  4、对于学校分配的其他工作岗位、任务,如值周、加班、兴趣活动指导等,教师要尽职尽责,积极配合,不得离岗、推托、抱怨。

  五、检查、记录规定

  加强教师出勤的管理,园长及教研主任必须如实地进行考勤登记管理,而且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合理,不得包庇、隐瞒、弄虚作假。

  六、对考勤奖惩的规定

  1、教师职工每月内迟到一次不计入考勤,第二次起(含第二次)每次扣基本工资10元,以此类推。

  2、教职工在一天工作中,有私事临时请假外出的,每月内一次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不计入考勤,超过1小时按半天计算。请假一天扣除基本工资平均到实际工作日的平均数。

  3、教职工没有请假而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现象。事后教师首先要向园长口头说明原因,然后根据教师离岗时间的长短和离岗的性质,视作一定的事假处理。一般情况下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作一天的事假处理

  4、经检查,上课、下课、午间、当班期间有没有按时到岗、离开学生与人聊天、客串别班、体罚学生等不规范现象,若有发现一次扣除基本工资20元,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辞退处理。

  七、出勤统计管理

  每月由园长对教师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将出勤情况归入教职工年度考核。

教职工管理制度5

  根据忻州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各类假规定有关的基本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其目的在于严肃劳动纪律,统一学校教职工的步调,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一)工作时间及迟到、早退、旷职的规定。

  1、教职工一律实行座班制。上午下班时间,教学人员有课的按课表作息时间下班,没课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原则上11:30下班。下午上下班时间:“五一”至“十一”2:30-6:00,“十一”以后2:O0-5:30。

  2、上班时间严禁搞任何娱乐活动(打扑克、下各类棋、打乒乓球等),所有文体娱乐活动,都要在课间、课外活动时间进行。课外活动时间以课程表及作息时间安排为准。

  3、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记录,半小时以上又说明正当理由按事假累计缺勤。经常迟到早退者累计按旷职论,3-5次记旷职一天,5-10次记矿职两天,以此类推。组长要真正履行职责。要严格考勤。如抽查发现失职现象,将扣减组长考核1-5分。

  4、无正当理由,事先不获准假、事后不补假而不到校工作者,一律按旷职论;无故不参加、业务学习一次计旷职半天。

  5、凡到幼儿园接孩子的教职工,按学校规定,每天可提前20分钟离校。周五由对方或家里其他亲属去接。要保证参加每周一次理论学习或全体会议。特殊情况个人写出申请,校长批准。

  (二)病、事假

  1、病假一天以上者,须持指定医院的病假条计病假。看病半天,按病假算,不足三小时不计假,但要有记载。

  2、事假半天或一天由部门主任批准,两天以上者,由校长批准。请假半天以上者,均需填写请假单,并报组长登记考勤,将请假单贴在考勤表背面。请假不足半天,又超过两小时的,以小时累计,满七小时算一天事假。每次不足两个时,但次数较多,也要累计,满七小时算一天事假。

  3、事假须事先获准,来不及请假时,须事后及时补假并经批准。未经批准自行不到校者按旷职论。

  4、请假、事假按国务院忻州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各类假文件规定,除婚假外,一律连续计算,包括公休假在内。

  (三)婚、丧、产等各种公假

  1、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假期不得超过七天,工资照发。晚婚的增加奖励假7天,不包括公休日在内。

  2、丧假。教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请丧假,假期不得超过5天,工资照发。

  3、生育假。女教职工的产假,正常生育假三个月90天。剖腹产增加半个月,龄结婚享受一个月奖励假,男女双方均可享受半个月,如果男方不休,女方可凭男方单位证明,休满全月。产期,即龄又剖腹产者,休4个半月135天,正常生育120天。如果男女均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奖励由夫妇双方单位各负担50%。此外,可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免三年生子女费。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产假顺延。

  4、节育、绝育、人流等算公假,假期按市人民政府有关计划生育规定执行。绝育假14天;采取长效措施放假3天;如采取避孕失败怀孕,做人流假期14天。没有按规定采取避孕措施做人流者一律算事假。

  5、一周岁以内的小孩的母亲每天享受1小时喂奶时间。

  6、家长会按公假统计。

  7、房管部门维修、拆迁住宅需在家照料算公假。

  4、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向过程管理要质量,特制定该规定。

  1.教师考勤基础分为0分,考勤对象为索庙中学全体教职工。考勤领导,原则上白天由两名领导一块考勤。

  2.开会必到。旷会8分,请假-4分,迟到、早退-2分。上级开会,旷会扣款10元,(以上级考勤为准。)年级会、教研会、师生会均按例会记分。

  3.上午、下午预备铃后,除门卫人员外,一律到教导处门前亲自签名。迟到记-2分,不签或代签视为矿工。

  1.上午、下午上课、早晚自习辅导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4分,早晚自习按要求辅导一节得2分,办公一节得1分。不准私自调课或让课,自习经值班领导允许调换的.记1分,未经允许的扣被替人员4分、应课人减2分,自觉维持纪律的记1分。

  2.上午、下午办公时间必到,上午四节、下午三节,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

  3.连续旷工一天以上(含一天),每天得-30分,上课请假-2分/节,办公请假-1分/节。

  4.保卫人员、宿舍管理人员值班期间抽查一次不在得-4分,请假-2分,旷一个班(指24小时)得-60分,请假得-28分。

  5.课间操、学生、集体活动、劳动班主任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周一及重节日升旗,全体教师必到,记出勤分2分,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小孩未满1周岁的女教师可以不参加)。产假返校第一学期,办公时间不抽查。上课、辅导、有事必到。

  6.体育教师早操、课间操必到,履行各自责任,照看所担年级班,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请假得-1分。按时带操、组织运动队、球队等得2分。

  10.非正式出勤时间,保持与学校联系,随叫随到,拒不到者,每天得-30分,请假得-14分。

  11.广播室安排好两操放音工作,失误一次扣负责人2分。

  12.凡因公出差、请假需经校长批准,并告知值勤领导。参加会议、培训、学习者需出示上级书面通知,由年级主任调好课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旷工。

  13.请假手续:请假者需亲自持请假条由年级主任签字,并调好课后,向值班领导请假;超过两节课(含两节)需先向校长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14.考试及各级开会等重集体活动,请假、旷工者,扣分加倍。

  15.考勤统计每周公布,学期末进入综合考评。

  16.说明:女教师晚婚晚育者,产假4个月,一般为56天。教师本人婚假7天,子女婚假5天。直系亲属丧假5天。

  本规定解释权归校会。

  考勤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促进办公秩序的稳定,提高办公效率,为打造名校,巩固基础工程,特制定考勤补充规定:

  1.考勤分除直接带入评教定级外,单设立奖惩制度,用以表彰先进,警示出勤表现差的现象。

  2.每周出勤得负4分以内不奖不罚,负5分以上,每一分扣2元,以月累计为准。

  3.扣款从绩效工资中扣除。扣款累计处理,直至该教师调离单位。

  4.负分累计做为教师聘任的重要依据,视情况约占考评分的20%。

  说明:

  1.扣分法定假期除外,正常学习进修、开会除外,有县以上医院证明的病假,学校准假,并按请假记入考勤分。病假超过四周算长期病假,从第五周起扣工资的20%,超过八周,从第九周起,扣工资的30%。

  2.考勤领导不尽职尽责,有教师举报属实,加倍给考勤领导扣分。

  3.锋定时间或领导允许进电子备课室,进行游戏、娱乐经查实后,以旷课论处。

  4.特殊情况由校长室召开校会而定。

  5、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现如今,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仅供参考,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向过程管理要质量,特制定该规定。

  1.教师考勤基础分为0分,考勤对象为索庙中学全体教职工。考勤领导,原则上白天由两名领导一块考勤。

  2.开会必到。旷会8分,请假-4分,迟到、早退-2分。上级开会,旷会扣款10元,(以上级考勤为准。)年级会、教研会、师生会均按例会记分。

  3.上午、下午预备铃后,除门卫人员外,一律到教导处门前亲自签名。迟到记-2分,不签或代签视为矿工。

  1.上午、下午上课、早晚自习辅导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4分,早晚自习按要求辅导一节得2分,办公一节得1分。不准私自调课或让课,自习经值班领导允许调换的记1分,未经允许的扣被替人员4分、应课人减2分,自觉维持纪律的记1分。

  2.上午、下午办公时间必到,上午四节、下午三节,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

  3.连续旷工一天以上(含一天),每天得-30分,上课请假-2分/节,办公请假-1分/节。

  4.保卫人员、宿舍管理人员值班期间抽查一次不在得-4分,请假-2分,旷一个班(指24小时)得-60分,请假得-28分。

  5.课间操、学生、集体活动、劳动班主任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周一及重节日升旗,全体教师必到,记出勤分2分,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小孩未满1周岁的女教师可以不参加)。产假返校第一学期,办公时间不抽查。上课、辅导、有事必到。

  6.体育教师早操、课间操必到,履行各自责任,照看所担年级班,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请假得-1分。按时带操、组织运动队、球队等得2分。

  7.非正式出勤时间,保持与学校联系,随叫随到,拒不到者,每天得-30分,请假得-14分。

  8.广播室安排好两操放音工作,失误一次扣负责人2分。

  9.凡因公出差、请假需经校长批准,并告知值勤领导。参加会议、培训、学习者需出示上级书面通知,由年级主任调好课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旷工。

  10.请假手续:请假者需亲自持请假条由年级主任签字,并调好课后,向值班领导请假;超过两节课(含两节)需先向校长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11.考试及各级开会等重集体活动,请假、旷工者,扣分加倍。

  12.考勤统计每周公布,学期末进入综合考评。

  13.说明:女教师晚婚晚育者,产假4个月,一般为56天。教师本人婚假7天,子女婚假5天。直系亲属丧假5天。

  本规定解释权归校会。

  6、学校教职工出差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因公出差的教职员工;

  2、本制度中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票据报销

  3、本制度中涉及费用的报销由报账员进行初次审核,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报销,对于费用的超标部分不予报销;

  4、本制度中的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二、教职工出差签核流程

  1、所有因公出差的教职工在出差前须填写“出差申请审核表”,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2、出差教职工(管理人员除外)在出差前须到办公室办理考勤登记。

  3、出差人员需事先和办事有关部门联系,确认可以办理时,按时出差,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并按规定时间返回。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须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证明。出差教职工违此规定者,不予报销差旅费,并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4、因公出差的教职工需预支差旅费的,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审核表”到报账员处按规定办理差旅费预支,预支金额为核准金额的50%。

  5、教职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节假日出差的,经办公室复核后,可酌情安排补休。

  6、员工出差核准权限:

  a、省、市内出差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核准;

  b、国内出差须经文教局主管领导核准;

  7、凡参加各种会议,交纳会务费,在会议期间不再报销住宿费和差旅费;

  8、凡两人一同出差,住宿费用按一人计算,超出标准住宿者,超出部分费用自理。

  9、出差结束后应在7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出差费用核销及提交相关报告。

  三、教职工出差相关规定

  1、市内出差

  学校教职工在市内出差,一般情况下不派公务车且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需要单位派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的,事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2、出差费用管理制度

  (1)住宿费、交通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由会议安排住宿的,不得重复报支。

  (2)差旅费用一律凭证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3)出差当日返回不报销住宿费。

教职工管理制度6

  1、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奉献精神;不敷衍了事,按要求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不参加有偿家教。

  2、有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面向全体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公平对待学生,不增加学生学习负担。

  3、着装得体、整洁、大方,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宗旨。教师应该是外貌和仪容的楷模。男老师不允许留长发(过耳、披肩);女教师不准穿吊带、超短裙,上衣不准低胸露肚脐;佩戴配饰和化妆要简化,避免浓妆艳抹。男女教师不准留奇奇怪怪乱七八糟的发型,上班时间不准穿背心拖鞋。

  4、禁止教师在教室吸烟,禁止上课接电话;禁止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教室。工作时间不饮酒,不擅自组织扑克、麻将(包括网上非工作活动)。

  5、禁止教师打骂、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教师要注意语言文明规范,切不可说粗话。

  6、文明教学,积极备课听课;主动参加各种教研活动和学术研讨会;遵守规章制度,自觉遵守上级规定的收费制度。

  7、教师的`师德师风管理列入年终考核范畴。凡严重违反规定,在师生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学校可考核为不合格;经教育劝导仍不纠正的,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劝其调离教师工作岗位。

教职工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1、为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教职工评聘职称、晋级、考核、评先提供准确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重新修订廊坊一中教职工考勤制度。

  2、考勤是对教职工到校、到课、到岗、到会等出勤情况的考核。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对学校教职工上、下班全员采用人脸识别考勤系统签到、签退进行出勤管理,按处室、年级组(备课组)实行坐班制。

  3、教职工应按时到校,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有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一线教师应按时上、下课,随铃声进入课堂,严禁拖堂。上课时,不得随意离开教室,不得接打手机或与外人会谈。

  4、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应严格遵守坐班制度,全面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不在办公室大声喧哗,不影响他人办公,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在办公室内玩游戏或看与工作无关的影视节目。

  5、考勤管理工作在校长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二章适用范围

  6、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教职工。

  第三章职责划分

  7、各科室、年级负责人负责本处室组坐班考勤的执行,教务处负责对教师上课(包括早读、晚自习)情况进行考勤,行政值班人员负责督促检查各科室、年级工作人员的坐班情况,办公室负责人脸识别考勤机的管理和坐班考勤数据的采集、整理、统计工作。

  8、理论学习、教工大会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家长会由本年级负责考勤、班主任活动由政教处负责考勤,教研组、备课组活动由教务处负责考勤,学校大型集体活动由指定人员负责考勤,办公室负责汇总公布。

  9、教职工请假(含病假、事假、法定假、公假等)由相关科室、年级组负责管理。

  第四章人脸识别系统签到、签退

  10、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采用人脸识别系统签到、签退的方式进行考勤,每天四次。考勤机设在教学楼、办公楼和学校传达室,教职工视情况可到任何一部考勤机签到、签退。

  11、坐班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冬春季l4:00--17:40,夏秋季l4:30—18:1012、签到时间:

  一线教师

  上午:8:20之前

  下午:冬春季l3:50--14:20,夏秋季l4:10—14:40

  科室人员

  上午:8:20之前

  下午:冬春季13:50--14:20,夏秋季l4:10—14:40

  应在规定时间内签到,之后三十分钟之内签到视为迟到。

  13、签退时间:

  一线教师

  上午:11:20—12:20,下午:冬春季17:20—18:20,夏秋季l7:40—18:40

  科室人员

  上午:11:30—12:30,下午:冬春季17:30--18:30,夏秋季17:50—18:50

  应在规定时间内签退,之前三十分钟之内签退视为早退。

  14、坚持人性化管理,对下列人员给予适当照顾:

  A、子女为一周岁以内的哺乳期女教职工按规定签到及签退,每天上下午各照顾45分钟,时间自行掌握,以不耽误工作为准;

  B、需要接送三年级以下小学生上下学的教职工,每天照顾一个小时,时间自行掌握,但不能耽误工作(包括各类会议、教研组、备课组活动等),进出校门时需在警卫室登记离校、返校时间。不登记者视为因私外出;

  15、学校安排的各类会议、集体活动、业务学习等按学校安排执行。

  16、加班及各类值班人员须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否则不视为加班或值班。

  第五章请假

  17、考勤内容:

  A、迟到:上班时间前未签到;

  B、早退:下班时间前签退;

  C、病假:因病不能到岗工作;(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D、事假:事先已履行请假手续,工作时间内因私事外出不能到岗;

  E、旷工:不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无故不到岗工作、工作时间因私外出不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及病(事)假期满后不按时返回工作岗位且未履行续假手续;

  F:机动假:每周设定半天机动假,便于教职工因私外出办事(一线教师无课,科室人员不耽误正常工作),机动假须由所在的年级组、科室办理请假手续;

  G:公假:教职员工因工作需要,凭通知或公函,经科室、年级审批,由学校委派出差、外出开会、参加活动、办理公务等,记作公假,按到岗记;

  H:婚假、产假、丧假等依具体规定。

  18、请假手续:教职工因故不能工作,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方可离岗。

  19、请假程序和审批权限:

  A、一线教师:

  一线教师请假,填写《廊坊一中一线教师请假条》后,按下列程序办理:

  (1)请假半天,由年级登记、教务处批准、教务处保留存根,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班主任需同时向政教处请假);

  (2)请假1至5天,由年级和教务处登记、主管校长批准、教务处保留存根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3)请假5 天以上,由年级和教务处登记、主管校长同意、校长批准,教务处保留存根,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B、一般教工:

  一般教工请假,填写《廊坊一中非一线教师请假条》后,按下列程序办理:

  (1)请假半天,由科室主任批准、办公室备案,科室保留存根备查;

  (2)请假1至3天,由科室登记、主管校长批准、科室保留存根,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3)请假3天以上,由科室登记、主管校长同意、校长批准、科室保留存根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C、中层干部请假办法:

  科级干部请假,填写《廊坊一中非一线教师请假条》后,按下列程序办理:

  (1)请假1天以内,由科室登记、主管校长批准、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2)请假1天以上,由科室登记、主管校长同意、校长批准、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D、校级副职请假,由校长批准、办公室备案。

  20、理论学习、教工大会、教研组、备课组等活动,因故不能参加,需提前按相关规定请假,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通知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

  21、请假期满,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销假时经批准人同意后由请假人本人在请假条“本人签字”栏目内签名,交本处室组备查。

  22、逾假应及时履行续假手续。

  第六章考勤数据

  23、奖励性绩效工资比照基础性绩效工资值计算,以后根据考勤结果按月足额发放,出现下列情况,按规定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减除:

  A、迟到、早退两次视为事假半天,事假减除20元/天,病假减除10元/天,旷工减除50元/天,旷课减除50元/节;

  B、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减除20元/次;

  C、请机动假,按周计算,每周只限一次,不减除奖励性绩效工资。超过1次,视为事假,不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因私外出按旷工处理;

  D、当月没有上班的减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24、学校另设全勤奖。全勤奖按周计算,按月发放。本周内无迟到早退,无任何请假(包括机动假),无任何照顾的教工,奖励50元。

  第七章附则

  25、考勤工作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每周各科室相关情况汇总统计,考勤结果每周统计一次并公示,每月汇总。与职称聘任、考核、评先评优挂钩。

  26、考勤结果与本人实际情况有出入,由本人于公示后三天内持当周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开具的'证明材料到办公室核实更正,逾期不更正者按公示结果计算。

  27、各科室、年级每周一将上一周的请假情况统计表交办公室,以便办公室及时统计出勤情况。各科室、年级的请假条存根每月交办公室一次,以便核查。

  28、特殊假的具体规定:

  A、婚假。达到法定婚龄的教工结婚,凭结婚证按请假程序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男方年满25周岁,女方年满23周岁)可享受晚婚假l5天。假期遇双休日、寒暑假和国家法定假日连续计算。

  B、产假。法定育龄女教工生育,单胎顺产,假期为90天;遇难产由医院出具证明,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由医院出具证明,增加产假l5天;晚育(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45天;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证明,增加产假30天。假期遇双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连续计算。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内休产假,其见习期相应延长;妊娠三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5天。

  C、丧假。教职工因本人及配偶直系亲属去世,假期为7天。假期遇双休日、寒暑假和国家法定假日连续计算。

  29、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教职工管理制度8

  一、就餐标准:4元/餐,不得共餐。

  二、就餐范围:仅限本校教职工及其子女、配偶,其他人不可代餐。

  三、代伙方式:

  1、长期代伙:每月29号到幼儿园会计室购饭票,一月一购。开学当月为第一周购饭票,次周一代伙。

  2、零散代伙:每日上午8:30前到幼儿园会计室购饭票。

  3、本人购饭票,不可代购。

  四、收费标准:

  1、长期代伙:平均每人每月按20天算,计80元/月。(寒、暑假除外)

  2、零散代伙:4元/餐。

  五、食堂工作人员严格票证管理手续,教师凭当日饭票就餐。

  六、严格购菜制度,每日由两名食堂工作人员购菜,每日公开菜金。

  七、建立教职工代表参加的伙食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教师意见,变换饭菜花样,不断改进工作。

教职工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因公出差行为,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含聘用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出差是指教职工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从事公务活动的行为。

  第二章:出差的原则

  第四条:出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因事原则。因工作需要,必须外出完成工作任务的,才能提出出差申请。

  (二)精简原则。尽量减少出差人员和出差次数。若无特殊情况,上报、领取材料等事务性的工作,一般采取信函、传真、代送等方式办理。

  (三)时限原则。出差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出行和返回,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出行或推迟返回。

  (四)审批原则。拟出差人员应按本办法规定逐级向上提交出差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出差。

  第三章:出差的条件和内容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出差行为:

  (一)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各类会议、学习、培训等;

  (二)参加由学校安排的各类外出学习、培训等;

  (三)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审批各类相关材料等;

  (四)相关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学习交流活动,与工作联系紧密并确有必要参加的学术研讨培训等活动;

  (五)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同意的其他出差活动。

  第六条:社会团体、协会、学会等组织的`学习、培训和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参加;如确有必要的,应事先报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后,再按本办法办理。属进修行为的,按学校教职工进修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出差申请程序

  第七条:拟出差人员出差前应填写《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单》,经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出差。《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单》用于财务处报销差旅费时用。

  第八条:出差申请流程如下:

  (一)学校主要领导(党委书记、校长)出差,应于事前相互沟通情况,并由党政办按上级规定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办理请假手续。

  (二)其他校领导出差应事前报请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并将行程通知党政办。

  (三)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差,应报请学校主要领导批准。

  (四)部门副职出差经本部门正职同意后,应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五)部门其他人员出差,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情况特殊,应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单》需要校领导审批的,应至少在出差前1天报请学校领导审批,并在出差前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条:出差人员的出差时限由审批领导予以核定。因工作需要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应向批准此次出差的领导报告,返校后补办审批手续。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应事先向审批领导请示批准,返校后补办手续。

  第五章:出差管理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应在出差前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如需要处室、系部协调的,应提前提请处室、系部做好协调,相关系部、处室应按规定做好统筹安排,不得因教职工出差而延误正常工作的开展。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出差期间代表学校形象,应注意个人言行举止,不得做有损学校声誉和利益的事。

  第十三条:《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单》被批准后,出差人员应严格按照该审批单所明确的事项执行,不得更改出差人、随行人员、出差日期、出差事由、出差路线及里程和交通工具等事项。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应报请批准此次出差的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更改。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不得参加旅游观光活动。

  第十五条: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计划和有关规定,杜绝无实质性任务的照顾性出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绕道、顺访其他地方。

  第十六条: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相关业务部门组织的会议、学习、培训人员,原则上应在返校一周内将学习培训心得体会或会议精神向批准此次出差的领导汇报。有时间要求的,应按要求及时汇报。多人同时参加的,可推荐一人负责汇报。

  批准此次出差的领导根据汇报内容和要求,酌情组织参加会议、学习和培训的人员作专题宣讲或专题报告(多人参加的,可推荐一人主讲),分享学习培训成果或传达会议精神。

  第六章:出差费用报销

  第十七条:出差费用按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报销。出差人员凭《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单》及相关审签后的票据到财务处报账。

  第十八条:下列费用不予报销:

  (一)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出差产生的所有费用;

  (二)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更改出差路线及里程、交通工具等产生的所有费用;

  (三)出差期间擅自参加旅游观光活动产生的所有费用;

  (四)出差结束后未经批准不按时返校产生的所有费用;

  (五)其他不符合上级和学校财务有关规定的费用。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有的出差管理规定同时作废。

教职工管理制度10

  为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市教委《关于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的暂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对考勤作如下规定:

  一、考勤的内容、时间及人员:

  1.考勤内容:教职工的出勤、缺勤、公差、面授、婚事、丧事等情况。

  2.考勤时间:上课及晚自习,值班领导及班主任包括早自习。

  3.考勤人员:在校全体教职工。(其中有课教师考课,无课教职工一天两次签到、签退,不签到无课人员视为空岗)

  二、考勤要求:

  1.负责考勤的领导每天不定时进行抽查,并于次日将考勤结果报分管校长

  2.对上课、例会等具体的`考勤作如下规定:

  1)上课,每旷一节罚款20元,并提出批评。

  2)上课及考试监考,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占上课时30%)。

  3)例会,每旷一次罚款20元,并提出批评。一般性请假罚款10元。

  4)考勤情况由政教处登记,每月公布一次。年终从工资中扣除罚金。

  三、请假审批办法:

  全体教职工因事请假(包括函授、婚事、丧病事),须依序办理请假手续,记录以请假条为准,任何领导或教职工个人不得凭口头请假代替请假条。

  1.批假人及批假权限

  1)半天之内为教导主任;

  2)一天之内为分管校长;

  3)二天以上为校长;

  4)例会请假的批假人为校长;

  5)公差一律由校长批准。

  2、未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四、监督办法:

  有课教师空课每节罚款20元,无课教职工每小周签到至少满三天,否则少签一次罚款20元。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符者,以本规定为准。

教职工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学校教职工宿舍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规范教职工居住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职工宿舍是学校为教职工提供的用于居住、工作和休息的场所,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职工宿舍,适用于所有居住在学校教职工宿舍的教职工和其家属。

  第四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服务原则,注重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的正常居住秩序。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职工宿舍管理机构,明确宿舍管理的职责、权责。

  第六条、学校应定期对教职工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宿舍的安全。

  第二章宿舍分配和使用

  第七条、学校应依据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合理调配和配置教职工宿舍。

  第八条、教职工宿舍的分配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开”。

  第九条、教职工宿舍属于学校财产,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擅自占用、使用或转租教职工宿舍。

  第十条、教职工宿舍分为公寓式和独立式两种形式。公寓式教职工宿舍通过公开申请,按照规定条件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和其家属;独立式教职工宿舍通过公开申请,按照工作职务和工龄等因素综合考虑分配给教职工。

  第十一条、教职工宿舍的使用期限原则上与教职工的工作合同期限相同或者与其在校工作期限相当,并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内通知教职工续租或搬离。

  第十二条、教职工宿舍的转租、转让、出租、违规转让等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教职工宿舍的入住和退宿手续由宿舍管理机构负责,教职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工作证明、身份证明等。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

  第十四条、宿舍管理机构和住宿辅导员是教职工宿舍日常管理的责任主体,宿舍管理机构要加强对住宿辅导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履行职责。

  第十五条、宿舍管理机构要建立日常值班制度,保证全天候的管理服务。同时,要加强宿舍巡查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六条、教职工宿舍内禁止吸烟、酗酒和违法乱纪行为。禁止使用非法电器、明火或者危险物品。教职工宿舍内禁止养宠物。

  第十七条、教职工宿舍的卫生管理是每个教职工的共同责任,每人都应保持宿舍内外的清洁卫生。宿舍管理机构要定期组织宿舍卫生检查,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宿舍进行督促整改。

  第十八条、教职工宿舍的物品摆放应整齐有序,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第十九条、教职工宿舍的大门、窗户和水、电、气阀门等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状态,禁止损坏和私自修改。

  第二十条、教职工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对于故障设备,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要建立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宿舍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教职工宿舍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主要检查电气设备、用电情况、防火设施、疏散通道等是否符合要求。

  第二十三条、教职工宿舍要配备烟感、燃气感、漏水感、温度感等安全设备,确保宿舍内安全。

  第二十四条、学校要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和演练,提高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

  第五章处罚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责令搬离宿舍等处理措施。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六条、对于积极参与宿舍管理工作、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协助解决宿舍问题的教职工,可以给予奖励。奖励措施包括表扬、奖金、晋级、荣誉称号等。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学校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二十八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适用范围包括现有教职工宿舍和新建教职工宿舍。

  第二十九条、学校应加强宿舍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教职工对该制度的了解和遵守。

  第三十条、本管理制度的修订以学校教职工宿舍的实际情况为依据,经学校相关部门研究后,报学校领导审批并公布实施。

  本管理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以上为《学校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的内容,该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规范学校教职工宿舍管理工作,提高教职工宿舍的管理水平和居住舒适度,为教职工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进一步提升学校整体教学水平和师资队伍素质。

教职工管理制度12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是建立良好的教学和工作秩序的保证。为了提高教职工纪律观念,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按时签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按事假四分之一天扣除。

  二、教职工全天坐班,教师在值班室领证,坐班时间若因事外出,须向值日或值周领导请假,不得无故脱岗。每周由分管副校长同值日或值周领导不定时抽查,如果发现无故脱岗者,除进行批评外,旷工处理。

  三、凡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等法定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如超期,应提前请假,按事假处理。

  四、病、事假经校长批准,若有急事或患急重病确实不能亲自到校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请,但回校后要补请假条。病假须有医院证明。

  五、集体活动时无故缺勤者视为旷工。

  六、无故不到校,视为旷工。

  七、学校教导处负责教师日常和集体活动的考勤,业务学习由主任负责考勤,每月将考勤情况报分管副校长。

教职工管理制度13

  为强化职业意识,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教职工必在岗时间规定

  学校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根据工作分工和岗位要求,对各岗位人员必在岗时间做如下规定:

  1、任课教师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表的要求到岗,其中上、下午第四节课有课上课,没课的按照学校的要求可在规定时间离校。

  2、职员上、下午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上班,上午1-4节、下午1—4节必须到岗。

  3、节假日和周末值班教师和领导必须严格按照值班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请销假制度

  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要按程序事前请假,事后销假。

  1、教师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所属级部主任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级部必须保留请假条存根,教师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有关级部要负责安排好课。

  2、职员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处室主任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处室必须保留请假条存根,职员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有关处室要负责安排好工作。

  3、处室兼职干事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处室主任和级部主任一同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处室或级部必须保留请假条存根,教师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同时级部和处室要负责安排好相关工作。

  4、领导干部请假: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批准,并将假条主动送办公室记录。离校前要妥善安排好有关工作,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

  5、处室主任为处室职员考勤人员,级部主任为该级部考勤人员,各处室、级部每周五将本周考勤记录交办公室统计,其中办公室对考勤实行不定时抽查。

  三、积分办法(20分,千分制)

  1、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为旷工)。

  2、事假每天扣2分(按节请假的,每8节课折算为一天)。

  3、病假(以医院假条为凭)每天扣1分。确因大病住院治疗的不扣分。

  4、旷工每节扣5分;旷课每节扣10分;旷会每次扣2分。

  5、国家规定的婚假、丧假、产假,考核不扣分。

  6、出现旷工或旷课三次以上或事假超过15天者,不能参加本年度评先选优。

  7、对于每月出满勤的教职工,每月考勤奖2分,一学期全部满勤者,期末总奖励5分。

  8、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10%。

  (1)学期内无故旷工1天的;

  (2)月内事假累计超过3天的;累计病假达到10天不足15天的;

  (3)工作时间打扑克或从事网上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9、教职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2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1天的,月内无故迟到、早退超过3次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5天不足11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15天;

  (4)无故不参加家长会、其他集会和理论学习等集体活动超过2次的';

  10、教职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3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2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不足16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16天不超过30天的。

  11、教职工出现下列情行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5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3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15天不足21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31天不超过60天的;

  (4)因个人原因导致单位年终考核扣分的。

  12、教职工出现下列情行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8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4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20天不足26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61天不超过90天的;

  (4)经查实,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社会产生恶劣影响的。

  13、教职工出现下列情行之一的,本学期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或超过5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25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91天及以上的;

  (4)受到行政处罚的。

  四、考勤结果使用

  将考勤结果累计后,按实际分值计入教职工学年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对教职工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的依据。

教职工管理制度14

  1、每个科室、处室、办公室的教职工在工作完毕后要及时关水、关电、关窗、关门、损坏了公物要照价赔偿,并且每人一次扣除0.5分,以上由各科室负责人追查到人,不能责任到人要由负责人承担.

  2、个人借用学校仪器、图书、电教器材(包括办公室、房中公共财物)除自然损耗。损坏、丢失要照价赔偿,并且扣财产分每人次0.5分.

  3、仪器保管员要及时清理器材、记帐、期末按时收回,否则每人次扣0.5分-----1分.

  4、服从学校对财产调配,乱搬、乱丢、乱换、乱放公共财产,每人次扣0.5。

  5、教职工要节约用水、用电,放假离校要及时关水、关电,否则每人扣0.5分。

  6、学校电脑只能用于教学备课,利用其聊天、下棋、玩电游、看电影者、在电子备课室抽烟者,每人次扣1分。

  以上扣完5分为止,解释权属校务会。

教职工管理制度15

  一、公假

  1、婚假:教职工符合法定年龄,婚假为7天。

  2、产假:女教师产前产后给假98天,凡符合晚婚晚育生育第一胎,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增加30天,如系难产或多产者,产假增加十五天。男教师妻子在政策内生育,可给护理假10天。

  3、丧假:凡教职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给丧假7天,主要亲属的给丧假3天。

  4、住院假:教师因病住院,凭医保结账单据,可按住院时间给予批假,属于手术治疗的,花费在一万元以上,可增加15天修养假。

  5、考试假:教职工参加教学业务方面的各类培训、进修,考试期间一律为公假(提供相关证明)。

  说明:(1)以上五种情况在固定期限内属于公假,超出标准的按病事假对待,记扣标准按固定标准执行。(2)住院超过10个工作日,进修、培训超过30个工作日的,不享受学期考勤奖。

  二、其他假

  1、病事假:教师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标准给予扣除:1---5天内为公休假,学校将给满勤教师每天奖励40元;6天以上每天扣除60元,不超半个月者,可去休息日记扣;超过半个月者连同节假日连续记假。

  2、哺乳假:教师产假满后,由于身体原因可给一学期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不享受30%的校管绩效工资。

  3、亲情假:教师父母、子女在城内医院住院期间,教师向教导处提出申请,学校只考勤教师的上课和会议情况,不考勤其在岗情况。如外出治疗者,按事假对待;子女当年高考,教师每天可提前离校一节,但不能影响正常工作。

  三、其他考勤

  1、守职管理:

  (1)学校在随机查岗时,教师不在学校,且未向教导处请假,进行不同标准的经济惩处。凡在晨读或数辅时间返校的,每次扣除10元,在综合评价中扣除一分;其他时间查岗不在单位的,每次扣除50元,扣除综合评价分5分。

  (2)凡一学期内,在学校临时查岗中有四次不在学校的教师,停发一个月的.校管绩效工资;超过10次的,停发半年校管绩效工资。

  (3)教师旷工一天者扣除200元,超过三个工作日或累计5个工作日的停发一个月的绩效工资,并按上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教师经常性迟到早退,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可进行一定程度的经济或组织处分。

  2、课堂管理:

  教师随意脱离课堂,按旷工半天对待,扣除100元,一学期超过三次停发一个月绩效工资。

  3、会议管理:

  (1)教师因事不能参加学校的各类会议,请假一次扣除40元,旷会一次扣除100元,如当日请假者不累加扣除。

  (2)会议尚未结束,提前请假离会的扣除30元,擅自离会的按旷会对待。

  (3)教师因为顶课误会的需向组织会议的领导提前请假,方不予扣除。

  4、公开课管理:

  (1)学校安排的公开课活动,本教研组的人员必须全员参与。因请假不到者,除不累加扣除外,每节扣除20元;擅自不到者,按旷课对待;因为顶课或领导成员外出工作,不能听课的需向教研组长提前请假,方不予扣除。

  (2)校长按每学期听课40节标准考核,少一节课扣除20元;专职总务人员不考核听课情况。

  四、审批权限:

  教职工请假5天内由教导处审批登记,并负责安排教学任务;6——30天由校长审批;一个月以上由本人写申请,学校提出意见,报教育局审批。校委会成员请假在一个月内由校长审批,一个月以上由本人写申请,校长提出意见,报教育局审批。

  五、相关补充

  1、学校每学期给满勤教师奖励200元,作为考勤的基础性津贴。其他缺勤按考勤管理办法在学期绩效工资中扣除。

  2、临时代课教师请假的记扣标准为其他教师的一半,旷工旷职同其他教师一样。

  3、教职工一学期内请假在一个月以上者取消当年年度考核及职称评优资格。

  4、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教师,如因病需请假,由本人提出申请,通过县级四部门审批,方可请假或提前离岗,财政工资全发,学校待遇不给。

  5、班主任请假在10天以上者,每天另扣除班主任津贴10元,满一个月者,班主任本月津贴全部取消。

  6、临时替代班主任工作者,每天补助10元,连续兼任一个月,领取本月班主任所有津贴。

  7、由学校安排教师临时接替他人上课者,每节课补助20元(含作业批改;辅导课不另外计课时),如通过多人相互调课的,按照课时差距给予补贴。如不进行新课教学,照班者每节课补助5元。

  8、学期中途因人事变动,学校进行的工作调整,教师新增加的课时不按上条对待,如工作量较重的可给予一定工作补贴。

  9、学校集体安排的加班、开会等,教师出现缺勤、旷工情况,一律按上班时间缺勤、旷工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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