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03 15:56:51 职场 我要投稿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教职工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教职工管理制度(实用15篇)

教职工管理制度1

  (一)园长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全面贯彻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2、负责建立、完善并组织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园内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3、负责制定全园工作计划,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家长工作,定期到一线检查全园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每学期听课60余次。期末总结全园工作。

  4、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经常对全园教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把师德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为教师的工作、学习创造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5、负责全园教职工的聘任,调整园内教职工的结构,对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定期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给予奖惩。

  6、定期召开园务会、全园会,了解护教工作,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

  7、负责园所建设的长远规划,制定幼儿园的发展目标,努力改善办园条件。

  8、及时了解国内外有关儿童保健的信息动态,关注幼儿教育发展的新趋势,不断学习经验,改进工作。

  (二)保教主任岗位职责

  1、领导全园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结合本园特点制定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期末写好工作总结。指导各班班长制定好学期、月、周计划,并及时收回存档。

  2、做好教师的思想和业务培训工作,根据教师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培训活动,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定期对保教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定期批阅教师的观察记录和备课本,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对教师进行专题培训。

  3、负责全园的教研工作,学期初制定全园教研工作计划,学期末写好教研工作总结。结合实际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园本教研,指导教研组长开展好教研活动。

  4、经常深入到各班,了解环境创设、常规培养、教育教学、卫生保健等工作的开展情况,指导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每学期听课达到60次以上。

  5、负责园区的家园共育,督促各班老师做好日常家园联系工作。

  6、协助主任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鼓励和支持教师在教育实践中大胆创新。能在工作中以身作则,在各方面为老师起到示范作用。

  7、依据需要做好教材教具的计划和购买工作,并指导资料员保管好图书、教材、教具等,为教师提供方便。

  (三)班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本班教育教学、卫生保健、财产保管、家园合作等工作,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及实施细则提出的要求,结合本班实际,制定教育工作计划,并认真执行,学期末写出本班保教工作总结。

  2、带领本班教师认真执行幼儿日常作息制度,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组织幼儿的日常生活,注重幼儿生活的作息规律培养,保障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3、配合班级的老师和护士做好班级的教育、卫生、保健和生活护理工作。

  4、主持召开班务会,共同商讨班内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用研究的态度与两位教师共同搞好班内的各项工作。

  5、带头坚持正面教育原则,尊重幼儿,积极启发诱导,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如果发现这个班的老师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该立即停止。

  6、以身作则,有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的精神,自觉遵守并督促教师遵守园内各项规章制度。

  7、带头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班级管理水平,定期向园长汇报本班各项工作情况。

  8、树立安全意识,教育和督促班内教师坚守岗位,遵守各项安全制度,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9、主动做好家园共育工作,向家长宣传正确的教养方法,和教师一起认真填写“家园联系手册”,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争取家长理解和支持。

  (四)教研组长岗位职责

  1、协助保教主任管理本年龄组的教育教学工作。

  2、重视业务学习,加强自学,在园本培训中积极表现,大胆发言,为教师作表率。

  3、负责组织本年龄组集体性的教研活动,要求提前制定活动方案,做好每一次活动记录。

  4、指导本年龄组教师搞好教育教学,帮助教师提高教学研究水平,每学期听本组教师的活动最少一次。

  5、根据本组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向保教主任提出教育教学方面的建议。

  6、负责向本教研组人员传达领导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带头执行园领导的工作决议,带动本组人员完成园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7、每学期根据园内计划和小组实际情况,制定小组教研活动计划,期末交总结。

  8、协助园区领导完成临时工作。

  (五)教养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依据《快乐与发展课程》并结合本班幼儿的年龄特点和个体差异,制订教育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2、严格执行幼儿作息制度,注重作息训练,科学合理安排幼儿日常生活。

  3、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时刻注意幼儿的安全,认真交接班并填写记录。指导和配合保育员管理好本班幼儿的生活,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做到教学中保护并重,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减少各种疾病的发生。

  4、按计划备课,做好活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随时接受园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检查指导。

  5、为幼儿创设与保教要求相适应的良好的生活学习和游戏环境,寓教育于游戏之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发挥环境的教育作用。

  6、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家访和家长开园活动,经常向家长汇报孩子在园表现,共同完成教育任务。

  7、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园本培训和教研活动,做好学习记录,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文化和业务水平。

  8、认真观察幼儿并写好观察记录、案例分析或教育,根据幼儿发展情况随时调整教育计划和内容,经常进行教育教学反思,研究改进措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六)保育员组长岗位职责

  1、模范履行护士的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医疗保健工作和各项常规,成为护士的模范。

  2、负责保育员的培训工作,每两周组织保育员学习一次,并做好学习记录,每学期初组织保育员学习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3、与保健医一起每周检查一次各班的环境卫生。

  4、主动了解各班的水保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反馈并提出改进建议。

  5、主动学习专业知识,增强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的意识,积极参加教学和科研活动。

  6、服从领导安排,协助园区领导完成各项任务。

  (七)保育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室内做到空气清新、物品摆放整齐、幼儿床铺整洁,为幼儿创设舒适、干净、有益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生活环境。

  2、在保健医生和主要班主任的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认真做好餐具、玩具和用具的日常消毒工作。每天定时冲马桶,保持马桶清洁无味。

  3、熟悉本班教育计划,做好活动准备和收拾工作。协助主班教师搞好环境布置、组织各项教育活动。

  4、经常观察幼儿情绪、食欲、睡眠及大小便情况,发现病情及时报告保健医,并与家长取得联系。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5、全面细致地管理孩子的生活,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和健康习惯。做好幼儿膳食护理工作,负责指导值班学生。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根据天气变化及时给孩子增减衣物。应该特别照顾身体虚弱的孩子。

  6、树立保教结合的意识,配合主班教师对幼儿进行教育,在一日生活的各环节对幼儿实施教育。

  7、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协助主班教师做好家访、书写家园联系等工作,经常向家长汇报幼儿在园的表现,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

  8、负责领取和保管本班所需物品,妥善保管幼儿衣物和本班的设备、教具,不得丢失,做到勤俭节约,包括水、电、日常用品。

  9、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园本培训,做好学习记录,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八)保健医岗位职责

  1、根据卫生部门的要求与《规程》、《纲要》的有关规定,制定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协助园长组织实施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晨、午检,做到一看、二摸、三问、四查,对患病幼儿及时做好妥善处理,指导体弱儿护理工作。发现传染病要及时与班级教师和家长联系,指导保育员做好消毒工作,同时做好隔离、登记工作,争取有效措施防止蔓延。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负责指导调配幼儿膳食,经常深入班级了解幼儿进餐情况,做好记录,并与食堂、采购协调一致不断改善幼儿伙食,制定营养均衡的食谱,保证幼儿有足够的营养。

  4、负责督促各班搞好环境卫生,每周进行一次全园卫生检查,做好分析评比工作。指导食堂人员搞好饮食卫生和饮食用具消毒工作。

  5、督促各班严格遵守幼儿一日作息制度,指导各班做好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工作,定期检查各班户外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做好健康宣传,每个月换一篇文章给家长介绍保健知识。

  7、负责医务室医疗器械、用具和药品的使用和保管,防止发生意外。经常监督检查各班用具的消毒情况,做到有检查,有记录。

  8、认真钻研业务,学习《规程》和《纲要》,以进一步了解幼儿教育工作特点,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

  (九)食堂班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幼儿食堂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对食堂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安全和幼儿伙食质量负责,保证食堂工作的正常运转。

  2、注意孩子的饭菜安排,按照菜谱做菜,所需食物提前做好菜单,送到食品采购人员处购物。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严把采购验收关,确保食品原料的食品质量。严把食品加工关,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4、严格执行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督促食堂工作人员根据各班幼儿出勤情况准备餐具,保证每个幼儿一盘一碗,吃面食时为每桌幼儿准备一大盘,方便幼儿自助夹菜。

  5、带头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烹调水平。与保健医一起进行幼儿伙食的分析和调配工作,带头到各班了解幼儿进餐情况,不断发现问题改善幼儿伙食,确保幼儿吃饱吃好,获取足够的营养。

  6、协助园区领导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食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十)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树立一切为幼儿服务的思想,不断增强责任意识,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按食谱做饭,保证幼儿摄取足够的营养,促进幼儿身体健康发育。

  2、努力学习,不断提高烹饪技术,根据孩子的生理和年龄特点做出营养丰富、易于消化、适合孩子的饭菜,做到色香味俱全,米饭软硬适中,面食品种多样,能激发孩子的食欲。

  3、严格执行营养卫生要求,掌握相关营养知识,蔬菜先洗后切,做到无砂、无尘、无杂质。餐饮具应当消毒,分开烹调。不得加工生产有问题的原料,不得向班级发放腐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5、搞好厨房的清洁卫生,保持厨房环境干净、整洁,地面干燥清洁,门窗无油腻、玻璃明亮,物品摆放整齐,做到生熟分开。厨房用具要定期擦洗干净。

  6、上班不要脱岗办私事,不吃不拿婴儿食品。公私分明,团结协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7、注意节油、节水、节电,爱护公物,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腐工作。下班后关掉煤气,锁好门窗。

  (十一)食堂管理员兼采购员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职业道德规范”,负责食堂全面工作。切实做到“一切为了孩子”,做好采购和管理工作,保证幼儿健康。

  2、负责园区各类用品用具的计划和采购,关心集体利益,尽量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减少浪费,了解市场情况,保质保量,价格合理地购买符合园区要求的用品。

  3、认真按照食谱购买当天所需的食物,对库存物品心中有数,防止积压或短缺。

  4、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对采购的食品质量负责,不买腐烂变质的食品,保证新鲜、足量、经济。

  5、现场验收采购商品,严格执行会计制度,手续齐全,定期结算。严禁利用工作便利谋取私利。

  6、定期组织召开伙委会,制定、更换食谱,与大家共同研究采购、幼儿伙食质量问题,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7、安排一定时间到食堂协助炊事员工作。

  (十二)修缮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园区各部分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修,确保正常使用。

  2、负责园内的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

  3、协助室外保洁员做好室外卫生清洁工作,每天清理院子和绿化带内的烟头等各种杂物,发现不干净的地方及时清理,保证院子的整洁。

  4、负责院内花草树木的管理工作,定期翻土、浇水,做好日常维护保证生长良好。

  5、负责大型玩具的清洁工作,定期冲刷保持整洁。

  6、负责男厕所的环境卫生,每天打扫。小便池无尿碱,水池、墙壁、门窗干净,清洁工具摆放有序。

  7、服从领导安排,完成园内交给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十三)保洁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全园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保证环境及各种设施的整洁。

  2、负责三个公共卫生间的卫生清扫工作,要求室内无异味、无蚊蝇,清洁工具摆放有序,便池无尿碱,水池、墙壁、门窗等干净。

  3、每天打扫一次会议厅,保持地板、桌椅、窗台和围栏的清洁。会后及时清理。

  4、每天擦一次三门口的楼梯、扶手、地板、窗框。

  5、负责全园大厅的保洁工作,包括大厅内的窗台、暖气、电器、灭火器、电灯开关等,发现不洁之处及时清扫。

  6、根据需要随时开关楼内各处的照明。

  7、服从领导安排,完成园区交办的工作。

  (十四)保安人员岗位职责

  1、坚守岗位,执行交接班制度,严禁擅离职守。

  2、早晚孩子进出公园都会在门口巡逻。如果他们发现孩子单独外出,要立即制止,确保孩子的安全。平时锁好大门,看好小门,防止孩子走失。

  3、负责园区内报纸、杂志、信件的收发,不丢失、不出错。

  4、负责幼儿园内部及门口三包区域的卫生工作。每天早上打扫一次,平时注意打扫,脏的一起扫。爱护医院的草坪。禁止踩踏或往里面倒脏水。

  5、随时提高警惕增强安全意识严防坏人破坏,除本园工作人员、幼儿及家长,未经联系的外来人员进园一律要进行登记。严禁有问题的人员进入园内,防止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

  6、除教学需要外,园内所有财物不得移出园外。

  7、对幼儿、家长及外来人员,说话要和气、热情、有礼貌。

  8、晚上孩子出园后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关闭楼内多余照明,节约用电,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相关人员解决。

  9、我园为禁放单位,在元旦、春节期间在辖区内要进行日常看护和加强巡视,发现有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要及时制止,防止火灾的发生。

教职工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建设与管理,努力建设一支纪律严明、素质优良的教职工队伍,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有序,根据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教职工出勤管理制度。

  一、出勤要求

  1、教职工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做到无特殊原因不随意请假。

  2、实行签到制。教职工上班时由本人到门卫室签到,8:00停止签到。

  3、实行座班制。教职工上班时间须在校座班,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外出者,应自觉登记并在2小时内返回学校。

  4、教职工的出勤结果计入个人档案,并作为晋升职称、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的依据。

  二、请假要求

  1、教职工请假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先由本人填写请假条,并征得学校领导的批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假满无故不归者,均按旷工处理。

  2、教职工因突发事件未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当在返校后两天之内补齐请假手续。

  3、请假期满须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4、请假审批程序:

  (1)教职工请事、病假在一天之内(含一天)由办公室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由校长审批;一个月以上由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批。请病假三天以上,须出示县级以上医院的有关证明。

  (2)校长、书记请假七天以上,由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批。

  三、具体规定

  1、请事假一天从当月工作性津补贴中扣币30元,从学期末出勤奖中扣币10元,扣完为止。

  2、请病假一天从当月工作性津补贴中扣币20元,从学期末出勤奖中扣币5元,扣完为止(癌症及其他特殊病种除外)。

  3、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工作性津补贴,扣发学期末出勤奖100元,扣完为止。

  4、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币10元,上课迟到5分钟以上视为旷课一节,扣币50元,扣完当月工作性津补贴为止。

  5、教职工请病假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的,请假期间不享受工作性津补贴及节假日慰问费等,年终奖金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春节慰问费除外);请病假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请假期间不享受全部津补贴及节假日慰问费及期末、年终各种奖励(春节慰问费除外);请病假六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全部津补贴及节假日慰问费和期末、年终各种奖励;请事假三个月以上的请假期间及期末、年终不享受任何奖励及春节慰问费(癌症及其他特殊病种除外)。

  6、产假、婚假、丧假、因工负伤假、探亲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超过国家规定期限的时间按事假处理。产假期间,女职工不享受单位自筹津补贴、节假日慰问费及期末自筹各种奖励(年终文明奖除外)。

  7、严格上班签到纪律,凡本人没有按时到校要求别人代替签到,一经发现,双方均按迟到一次处理,并公开批评。

  8、在学校不定期查岗中,不在岗者又未履行相关手续的,视为旷工半天。

  9、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原有规定如与本制度规定不符,以本制度规定为准执行。

教职工管理制度3

  根据乡人民政府加强教师考勤管理的通知,以《乡学校管理规定》作为依据,为了保证学校教学秩序更加正常,特制定以下教职工考勤制度。

  1、教师要严格按照总课表上课,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开展工作,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私自调课。私自调课者,一经查出,以旷课记勤。

  2、教师有事有病要请假,请病假或请事假应先写好假条经行政值日审批,经批准后自己请好教师代课,并在请假条上注明代课人,方可离开。没有请假条的以旷课记勤。如果代课人缺勤,请假人与代课人双方都按缺勤记录。如果请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的,请假人必须以每节课10.00元的代课费先交钱到学校。其中事假每次不能超过两天(含两天),请病、事假三天以上者,请假条由中心校审批。

  3、对于因请事假太多而无法完成教学任务的'教师,学校将拒绝批假,重病假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有县级医院以上证明的,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

  4、婚假、丧假、产假护理等按有关规定请假,请假期间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产假按有关规定请假,请假期间课程由学校安排。

  5、因公事由学校安排外出开会、办事等公假,出差人应在行政执日教师处登记,注明做什么公事,并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

  6、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的课时,代课教师每节课可从学校领取代课费10.00元。

  7、为尽量避免考勤记录出现漏洞,避免教师在上报考勤时钻空子。教职工考勤记录采取由学校行政班子严格公平公正记勤为主,学校教师互相监督为辅,学生参与监督的形式开展考勤记录。教师相互监督需发现时当场举报,过时无效。学生监督由班干部在上课5分钟以后向学校行政执日教师举报。

  8、教师出勤记录情况,学校于每月2日前向全校教职工公布,并经学校校务会研究决定,签字盖章后于每月2日上报到乡中心校,由乡中心校统一上报乡政府。教师的各种缺勤记录,由乡政府根据《平山乡学校管理规定》第55条相关条款执行惩罚。

小学

  20xx年3月5日

教职工管理制度4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加强组织性、纪律性,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区教体局“三大机制”资料汇编》,结合我校实际,对教职工病、事假及考勤制度修订如下:

  一、请假程序及批准权限

  (1)教职工病假、事假、公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所有请假,必须由本人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单,履行请假销假手续。

  (2)教职工请假,所有请假都包含法定节假日。不超过1天由年级主任在请假条上签字审批,1天以上7天以内由校长在请假条上签字审批,7天以上由校长在请假条上签字,报中心学校审批。

  二、病假期间的有关待遇

  (1)对不履行请病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教职工,按无故旷工处理。

  (2)病假在一个月以内的,每天扣0.2分,病假在一至两个月以内的,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3)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扣发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4)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的工资:①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②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③工作年限二十年及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5)因公负伤或患有重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学校召开班子会研究决定,报中心学校审批后,工资全额计发。

  (6)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的教职工年度考核按合格人员对待。病假期间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在岗位聘用中不参加高一层级岗位的竞聘,不参加各级各类的评先、表彰和奖励活动。

  三、请事假有关待遇

  月累计未超过7天,每天扣0.2分。月累计7天及以上,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

  四、旷工、考勤待遇

  (1)旷工6天及以下的,每半天扣0.5分,旷工7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

  (2)办公考勤:

  时间为:

  上午7:30—8:30

  10:40—12:15

  下午14:00—15:00

  16:40—18:15

  月累计未考勤次数,不在同一半天累计12次以内不扣分,同一半天未签到签走视为旷工半天,旷一节课视为旷工半天,月累计未考勤从第13次开始,每次扣0.2分。

  (3)开会考勤:凡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会议,旷会一次扣0.2分。

  (4)当月全勤奖0.5分。

  五、学校聘用工作人员参照此制度执行。

  六、本办法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七、本办法根据国家政策法规适时调整。

教职工管理制度5

  1、每个科室、处室、办公室的教职工在工作完毕后要及时关水、关电、关窗、关门、损坏了公物要照价赔偿,并且每人一次扣除0.5分,以上由各科室负责人追查到人,不能责任到人要由负责人承担.

  2、个人借用学校仪器、图书、电教器材(包括办公室、房中公共财物)除自然损耗。损坏、丢失要照价赔偿,并且扣财产分每人次0.5分.

  3、仪器保管员要及时清理器材、记帐、期末按时收回,否则每人次扣0.5分-----1分.

  4、服从学校对财产调配,乱搬、乱丢、乱换、乱放公共财产,每人次扣0.5。

  5、教职工要节约用水、用电,放假离校要及时关水、关电,否则每人扣0.5分。

  6、学校电脑只能用于教学备课,利用其聊天、下棋、玩电游、看电影者、在电子备课室抽烟者,每人次扣1分。

  以上扣完5分为止,解释权属校务会。

教职工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教职工劳动纪律,杜绝旷工、失职、浪费等违纪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合于本校全体教职工,包括兼职教师和临时工。

  第二章请假

  第三条:法定假

  1、教职工在结婚、办理丧事、生育小孩期内,可办理法定请假手续。

  2、教职工在法定期假期内,不影响评优评先,不影响基础工资、效益工资、奖金,享受有关福利,但不发岗位津贴。法定期假期内请假人的工作由学校统一调配。

  3、学校鼓励教师在法定期假期内上班,上班作加班处理。

  4、法定假期的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婚假:3天。晚婚(男、女双方分别满25岁,23岁以上结婚为晚婚)15天。

  丧假:请假人父母、岳父母、配偶去世可办理丧假手续,5天。

  产假:51天,晚婚者增加12天,晚育(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增加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我校女职工于预产期前十天办理产假请假手续,休假一个学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含寒暑假),如涉及到跨度两个学期的,按一个学期(6个月)的假休满(含寒暑假)。

  5、如需要超过法定假期限者,必须按事假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四条:病假

  1、教职工患病需要住院或不能坚持工作,凭医院证明办理病假手续。

  2、一次性请病假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病假请假天数计算含双休日在内)者,只发基本工资,不享受病假后一年的学校所有福利待遇(特殊情况另行处理,如因公受伤、精神分裂症等)。全期病假累计每超过1个月以上者,扣除一个月效益工资;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以上者,扣除全年年终奖金的一半,不能评优评先;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以上者,扣除全年年终奖金,不能评优评先。

  3、每请病假一天按实际天数每天10元扣除当月岗位津贴,病假超过15天以上者,不发当月岗位津贴。

  4、病假期间的工作由学校统一调度。

  5、长期病休人员由本人申请,学校签具意见,由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办理长休手续。长休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享受任何福利。

  第五条:事假

  1、教职工因事需要请假者,可以申请事假,事假必须事先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特殊情况需以电话形式向主管领导请假。

  2、凡事假必须自行调整好课务和相关工作并报告备案。

  3、事假按实际天数每天20元扣除当月岗位津贴。一次性请事假10天以上(含10天)(事假计算天数不含双休日),请假人只发基本工资,不享受事假后一年所有学校福利。当月事假累计超过10天,不发当月岗位津贴。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以上,扣除年终奖金的一半,不评先评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取消全年奖金福利,不评先评优,不晋升职称。

  第六条:公差

  1、公差一律由党政办公室归口管理、登记,并经校长室批准后方有效,否则以旷工论处。

  2、1天以内公差由科室派遣,由科室负责人向党政办公室申请、登记,报主管领导批准,超过一天的公差一律由校长批准派遣,党政办公室登记备案。

  3、公差人员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先填好出差请假表,到有关科室安排好工作。

  4、公差超过规定时间,如无特殊原因延期或未销假者以旷工论处。特殊情况必须用电话与党政办公室联系,并获得批准。

  5、公差人员的课务由学校统一调度。

  第七条:学习

  1、公派学习。根据工作需要由学校安排的外出学习为公派学习。凡寄发给个人的通知或其他地方索取的通知、电话通知、口头转达学校均不受理。公派学习视为出勤,不影响岗位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公派学习期间的工作由学校负责安排。学习人员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2、学历培训。教职工为达到合格学历或取得第二学历等方面的函授或脱产学习视为学历培训,一律凭有关通知办理请假手续。培训期间的工作由学校统一调配,视为出勤,不影响岗位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在职教师经过批准自费读研的,在未正式调出人事工资关系的情况下,可办理停薪留职三年,三年后未回教学岗位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本规定出自《醴陵市中小学教师人事调动有关规定》)

  第八条:加班

  1、节假日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领导安排了工作的人员,视为加班。加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其工作任务。凡在正常工作量内未经学校派遣的不作加班。

  2、加班一律由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报主管领导同意签字,由校长批准。

  3、加班统一由党政办公室归口管理。由科室负责人到党政办公室领取加班申请单,经领导签具意见后交党政办公室存档,党政办公室负责登记,月末汇总。

  4、未及时办理加班手续或未经批准,一律不作加班处理。

  第九条:请假权限及手续

  1、请假权限:1天之内,由主管领导批准;超过1天,由校长批准,会议请假由会议主持人批准。

  2、请假手续:请假人到党政办公室领取请假条,由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校长签字同意后,交党政办公室登记备案。凡涉及到教学工作的在交党政办公室前一律到教学管理科办理手续。

  第三章常规管理

  第十条:签到

  1、教职工上班期间必须按《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签到管理规定》签到。

  无故缺签累计2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十一条:旷课、旷工

  1、任课教师要坚持教学第一的.原则,不管有无正当理由,凡出现空堂现象均以旷课论处。

  2、凡教职工在作息时间内未经请假而不在工作岗位者,均以旷工论处。

  3、旷课一节扣除50元岗位津贴,且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旷工半天扣除50天岗位津贴。旷工一天取消全月岗位津贴,且相应扣除一个月的效益工资。旷课2节按旷工一天处理。

  4、全期旷工三天以上者,不计发效益工资和年终奖金,取消评先评优和晋升职称资格。

  5、凡要求调动岗位的教师,必须按照组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之前,不得擅自脱离原工作岗位。经组织批准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按旷工处理。

  6、教师无正当理由未办理好请假、病休、停薪留职等手续脱离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同时按照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一年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的,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二条:迟到、早退

  1、教职工必须严格按作息时间上下班。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签到或提前离岗者按迟到或早退处理,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作旷工半天。迟到、早退每次扣除岗位津贴5元。

  2、任课教师上课迟到或早退,每次扣除岗位津贴5元;超过5分钟按旷课一节处理。

  3、凡学校召开的会议,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岗位津贴5元,旷会一次扣除10元,请假(除学校安排工作者外)一次扣除5元。

  4、升旗按会议处理。

  第十三条:私自调课

  1、教师请假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一律经由教学管理科签字,属学校安排工作的由教学管理科调整好课务。属自行调整工作的由本人调好课后告知教学管理科备案待查,均不能私下调课。

  2、凡私自调课,调课人作旷课论处,被调课人扣除20元岗位津贴。

  第十四条:凡在上班时间内因特殊情况需临时请假者,需向科室报告,征得批准后,告知出勤管理人员假毕及时销假,但不得超过2小时。2小时以内按正常出勤看待,超过2小时,需办理请假手续,未办手续者按旷工论处。

  第十五条:上班时间内严禁下棋、打扑克、玩麻将、炒股等,不得聚众闲谈,违者视情况每次扣除20元以上岗位津贴。

  第十六条:根据学校需要安排值班的人员,一律按规定履行职责。未履行好职责的除扣除值班津贴外,视情况扣除岗位津贴。

  第四章出勤考核及奖励

  第十七条:实行按日签到,分周公布,月末汇总的考勤登记制。

  第十八条:学校设立出勤管理岗位,归口党政办公室管理。

  第十九条:负责出勤管理的人员,月末按汇总登记表算出个人出勤量,学期结束,汇总算出全期个人出勤量,张榜公布并记入教师人事档案。

  第二十条:设立50元每月的全勤奖,当月出满勤的教职工,享受每人每月50元的全勤奖。当月请事假病假的教职工一律不享受出勤奖励。

  第二十一条各科室都必须严格执行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不得徇私舞弊或为当事人辩解、说情,否则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学校不定期对劳动纪律情况予以检查。凡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当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学校校长办公会议。

教职工管理制度7

  1、 每个科室、处室、办公室的教职工在工作完毕后要及时关水、关电、关窗、关门、损坏了公物要照价赔偿,并且每人一次扣除0。5分,以上由各科室负责人追查到人,不能责任到人要由负责人承担。

  2、 个人借用学校仪器、图书、电教器材(包括办公室、房中公共财物)除自然损耗。损坏、丢失要照价赔偿,并且扣财产分每人次0。5分。

  3、 仪器保管员要及时清理器材、记帐、期末按时收回,否则每人次扣0。5分—1分。

  4、 服从学校对财产调配,乱搬、乱丢、乱换、乱放公共财产,每人次扣0。5。

  5、 教职工要节约用水、用电,放假离校要及时关水、关电,否则每人扣0。5分。

  6、 学校电脑只能用于教学备课,利用其聊天、下棋、玩电游、看电影者、在电子备课室抽烟者,每人次扣1分。

  以上扣完5分为止,解释权属校务会。

教职工管理制度8

  一. 全体教职工在学校安排的教学时间内,要坚持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

  二. 无重要事情不得请假,有事请假要先写请假条。经校长和有关领导批准后,调好课程,方可离开。

  三. 请事假一天,由学校批准,一天以上要经教办分管领导批准。

  四. 教职工本人婚假及直系亲属(仅限父母、配偶及子女)婚丧假期为7天。

  五. 严禁教职工无故缺勤。

  六. 有急事确无法事先请假的.,事后要及时与学校联系补假。

  七. 产假、病假按乡教办制定的请假制度执行。

  八. 此考勤制度与教办不一致的,以教办考勤制度为准。

教职工管理制度9

  一、教职工出勤、会议、请假规定:

  1、学生住校期间,教职工出勤上班时间为周日下午4:30后至该周五下午放学前。班主任教师周日下午6点前到,行政值周、值周教师周日下午4:30前到,有晚自习的教师必须在上该节自习前10分钟到。

  2、学校每周一早上为升旗仪式,周一〔13:00点至13:50分〕为教职工例会,全体教职工必须参加;星期五上午第三、四节课为德育工作例会,全体班主任教师必须参加;如遇特殊情况会议需要改期或要召开临时会议以提前通知为准。

  3、教职工每天上班实行点名制和坐班制。每天上午、下午点名时间为预备铃响10分钟内。星期一上午点名在升旗仪式时进行,星期五下午无课教职工不能于下午第三节课之前离开,由行政值周负责考勤。坐班时间每天为上、下午为第一至三节课。

  4、教职工在上班期间如需要请假,按以下方式办理:

  教职工因病需要请假的,1个月以内必须办理书面申请,由校长审批,出院后凭出院证明销假。1个月以上的,须持县级以上医院住院证明,请假条由学校班子集体研究,学校签署意见后,报区教育体育局批准。

  教职工因事需要请假:半天以内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行政值周负责审批;半天以上,7天以内,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由校长审批;超过7天的,由本人书面申请,学校签署意见,报区教育和体育局批准。教职工事假,每学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

  教职工婚假、产假、丧假等请假: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由学校审批同意后,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请假获批准后主动到考勤负责人处登记,并到学校相关处室交接工作安排情况。学校中层干部出差实行行政人员去向公示制。

  5、实行考勤公示制,每周教职工例会公布当周教师当周出勤情况。

  二、考核方法:

  1、教职工请事假:每天扣款70元,如教职工本人将所承当工作安排并落实折半计算,工作安排情况到相关处室备案。每学年教职工有3天内的事假不计入教师个人出勤考核。这3天事假用于教职工本人及父母生日、子女家长会、办理其它事宜等。教职工在使用这3天事假时需先申请,每次至少半天,且不能连续使用,学校有 重大活动,如迎检,期末考试等不能申请使用。

  2、教职工请病假:由教职工本人提供相关证明并将所承当工作安排落实〔教师因病住院其工作由教导处、政教处统一协调安排〕,不计入出勤扣款。因病住院超过6个月的报请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局等部门,按相关规定执行病假工资。

  3、教职工旷〔课〕工:每节课扣款20元,每天按7节计算。

  4、教职工点名、会议、上课〔自习〕迟到,会议、上课〔自习〕早退:扣款1元/每分钟,超过10分钟视为缺席。

  5、各类会议请假:每次20元,会议缺席按旷工2节课计算,教师当天已请假除外。

  6、将教职工出勤情况记入教师出勤档案,纳入年度考核、师德考核、与教师评职晋级挂钩。在全校教师中比拟,出勤率较低的〔缺勤多的〕,年度考核、师德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7、教职工上班时间内每学年内迟到、早退、中途离岗、连续旷工、病假、事假超过绵游教体发[20xx]94号文件规定的,按文件规定处理。

  三、考勤方法:

  考勤由学校当周行政负责,学校工会作好统计并备案。

  四、本制度从学校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

  相关术语解释:

  ①婚假:根据《婚姻法》以及《方案生育条例》,国家法定婚假规定:按法定结婚 年龄〔女 20 周岁,男 22 周岁〕结婚的,可享受 3 天婚假。根据《四川省人口与方案生 育条例》〈20xx 修正〉,取消原晚婚 20 天的假期。

  ②产假:根据《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 98 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 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 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 育 1 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四川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20xx 修正〉第二十六条 规定延长女方生育假 60 天,给予男方护理假 20 天。

  ③丧假:根据《机关事业单位福利与待遇有关规定》,工作人员的`主要亲属〔指本 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时,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 5 个工作日的丧假。

  ④产检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 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定, 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规定如下: 怀孕第 1—6 个月,每月可享受 1 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 怀孕第 6—7 个月,每个月可享受 1 天假期; 怀孕第8 个月,每月可享受 2 天假期; 怀孕 9 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 4 天假期,但其中 2 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方法》第六条规定: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 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局部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 那么不补假。

教职工管理制度10

  我国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举措强调了高等职业教育实践育人的教育理念,而电类实训室是实现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专业技能的重要场所,所以必须将电类实训室的安全管理提高到新的高度,如果对电类实训室安全管理认识不足、管理不到位,往往会直接影响高职院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高职院校实训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所以必须针对高职院校电类实训室安全管理现状,全面分析电类实训室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高职院校电类实训室的安全管理进行完善和优化。

  一、高职院校电类实训室安全管理现状

  各高校制定了实训室管理制度,但针对于电类实训室特殊性的管理制度缺失;实训室安全管理在实训室管理制度中有体现,但实训室安全管理在实训室管理中的重要地位没有凸显;实训室管理制度在实训室张贴,但在实训过程中,没有达到实际的安全教育效果;实训教师在实训过程中,没有将实训室安全教育渗透到每一节课,实训室管理人员和实训教师对实训室缺乏及时的安全隐患排除。

  二、高职院校电类实训室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高职院校电类实训室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目前,各高职院校电类相关专业基本都已开展电类实训课程,但在不同程度上还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现状,大部分高职院校都将学生的专业技能培养重心放到了课堂理论教学,将实践教学放到学期末,表现为短时间的集中实践活动。此种现状也导致了高职院校电类实训室管理人员,在日常管理中忽视对电类实训室的安全管理。具体到实训过程中,“一名老师带众多学生”的电类实训现状普遍存在,教师忙于轮流指点,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但会造成经济损失,甚至会造成人身伤害,进而对平安校园、和谐社会的构建也将产生不利影响。

  (二)高职院校电类实训室管理体制不健全,安全责任不明确

  目前,各高职院校都制定了有关实训室的管理体制,而针对电类实训室特殊性的安全管理体制却基本缺失。在实际安全管理中,一般哪个教师上实训课哪个老师负责,而老师在上实训过程中,会因为忙于指导学生实践而忽略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实训室的高效轮流使用,使电类实训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找不到责任人。部分高职院校虽然设立了专门的实训室管理机构,并指定了专门的管理人员,但也会由于管理人员专业性不强,忙于事务性工作,而疏忽对实训室的安全管理。

  (三)高职院校实训室管理人员及实训教师不重视安全教育

  高职院校扩招,外聘教师及在岗教师素质的参差不齐,以及大部分高职院校都没有开设实训室安全管理培训课程,这些因素就导致高职院校实训室管理人员和实训教师专业化安全管理知识不足,进而在学生实训过程中,疏忽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如遇安全事故,实训室管理人员和实训教师也只能凭经验处理,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处理不及时或是处理不当。

  (四)高职院校领导对实训室安全管理不重视

  虽然各高职院校都将安全管理放在了工作的首要位置,但安全管理却大部分局限于学生的日常安全管理,对实训室的安全管理却没有足够的重视程度。实训室管理人员对实训室安全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往往跟领导的工作重心有很大关系。高职院校领导对实训室安全管理的疏忽,导致了实训室管理人员对实训室安全工作的认识不足、管理不到位,相应的实训室安全教育缺失、安全措施的无法落实,可能会导致电类实训室的安全事故。

  三、高职院校电类实训室安全管理完善和优化建议

  (一)营造全面的校园安全文化,提高对电类实训室安全管理的重视

  文化氛围的营造,是增强教育的有效途径。我们可以通过营造全面的校园安全文化,提高高职院校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教师,会自觉的学习安全知识,进而将自身强烈的.安全意识和完善的安全知识感染和传授给学生;学生能将安全知识自觉的转变为安全行动,进而又促进了校园安全文化氛围的营造,形成良性循环。教师员工和学生安全意识的提高,也有助于提升师生员工和学生对于电类实训室安全方面的重视:教师及管理人员自觉学习电类实训室安全知识,更加注重对学生进行电类实训室安全教育;学生自觉接受电类实训室安全知识,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对安全事故有一定的处理能力。

  (二)建立健全高职院校电类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切实实行

  电类实训室有其专业特殊性,要建立电类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首先要考虑到电类实训室的特殊性;要健全电类实训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就要构建学校领导—管理人员—学生全员参与的全方位的涉及各个电类实训室细节的规章制度,使电类实训室每个环节、每个层面都做到有章可循。制定制度是安全管理的基础,切实实行才是确保电类实训室安全的关键。所以,在执行中,我们要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做事,将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实处。安全制度的执行还有赖于安全检查、监督和事故责任追究,只有这样,才能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才能切实实行安全管理制度。

  (三)建立电类实训室专职管理制度,加强对电类实训室管理人员和教师的安全培训

  高职院校电类实训室安全管理,预防是关键,及时处理是重点。高职院校对于电类实训室安全管理要责任明确,最好选择具备电气专业知识的专职人员。另外,要求高职院校将电类实训室纳入日常的教育培训中,并以主题教育、课堂教育等形式将安全教育纳入学生教育过程将电类实训室安全管理教育和培训以多种方式做到全程化、全面化。

  (四)改变电类实训室安全教育模式,通过多种形式对电类实训室安全事故进行模拟

  在进行实训室安全教育过程中,我们可以改变传统的讲授式教育模式,借助网络工具,实现电类实训室安全知识模拟现场,或是直接组织师生进行现场演练等形式,使师生身临其境的感受安全事故带来的震撼,从而使师生将安全知识内化为安全行动,达到切实增强电类实训室安全的目的。

  四、结束语

  高职院校电类实训室安全管理,涉及到高职院校的安全稳定。所以,我们一定要提前预防电类实训室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电类实训室安全事故,将电类实训室安全管理处于始终可控中。

教职工管理制度11

  为规范加班管理,调动全院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班制度的界定范围

  本加班制度是指适用于学院全体教职工(含借调和借用到本院的工作人员)加班工资的发放管理。

  二、加班类别

  (一)工作日、公休日加班:学院各科室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加班,但因重大会议、集体活动、突发性事件及其它正常工作范围以外、领导交办的.临时紧急任务等,确因工作需要和急需加班完成的,按本办法计发加班工资。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必须完成本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自行加班者,不计发加班工资,出差、学习培训及会议期间不计加班。

  (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国家法定节假日,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者,由各科室负责人报请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同意,并在办公室备案后,按照加班天数和加班工资发放标准执行。

  三、加班工资申请及发放程序

  (一)学院各科室于每月五日之前填写并提交《交通与环境学院20xx年XX月份加班登记表》(附件一),详细注明加班人员、时间、加班天数、工作内容,经分管院领导审核后,将申请表交学院办公室负责人汇总并报主管院领导签字审批。

  (二)院办公室每月十五日前将审批后的汇总表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交计财处,由计财处根据此办法计算出工作人员加班工资。

  四、加班天数及加班工资的确定

  (一)加班天数

  工作人员当日累计加班不足4小时者,按半天计算,超过4小时,按一天计算。

  (二)加班工资发放标准

  1.在编在岗职工(含雇员)

  加班工资150元/天;

  2.临聘人员(含劳务派遣)

  加班工资平时112元/天,周六日149元/天,节假日223元/天;

  3.加班天数

  工作期间,按10天/月为限;寒暑假期间按实际产生加班天数为准。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当日生效,具体事项由交通与环境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教职工管理制度12

  为规范学校教师集体宿舍的管理,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和谐有序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教职工必须服从统一安排、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本制度。宿舍入住由学校统一安排、协调。

  2、教职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如因特殊原因需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说明原因,征得同意后方可入住或调整。

  3、教职工离职应于离职当天把房间钥匙交回总务处,并在当天内搬离学校宿舍。

  4、教职工在搬离时,其公有财产必须由总务处派人员点收接管、验收合格,才能办理其它手续。否则以移交未清论处。如发现有损坏公物的`,必须按损坏情况赔偿。

  5、宿舍公有财产由总务处进行登记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不得随意移动。

  6、宿舍内的设备、设施正常使用损坏需维修时由学校承担费用,非正常损坏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维修费。

  7、节约使用水、电,使用完要及时关闭,离开及休息前应仔细检查。不准在宿舍内乱接线路,以免发生火灾,后果自负。

  8、所有教职工不得使用电炉、电磁炉、电饭煲、液化气、酒精炉等灶具在宿舍内做饭,如果发现将代管灶具,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9、保持宿舍内外整洁、卫生,不得在宿舍墙廊内外乱贴、乱划,更不能将垃圾放在宿舍走廊内。

  10、宿舍内不准进行剧烈活动、喧哗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扰乱他人安宁行为,同事之间要相互尊重、包容、友好、和谐。

  11、任何教职员工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违法活动,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并搬离学校。

  12、任何教职工均不得留宿外人,若有特殊情况需经校长同意,报总务处备案。

  13、教职工亲属或朋友到校探访必须在门卫处登记,晚上十点前离开学校。

  14、本制度归总务处负责解释,自今日起执行。

教职工管理制度13

  为了贯彻落实神木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严格管理、严明劳动纪律,根据《神木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学校工作特点,制定本制度。

  每位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神木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试行)》,违者按《神木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相应条款对应处理。

  教职工上下班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若有事不能按时上班,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一、请假审批权限

  1天以内由教务主任批准,2天教务主任同意报分管副校长批准,1个月以内病事假由校长批准,请假都要提前办理审批手续。一个月以上的报请教育局审批、备案;“三查”女工须同时提供计生干职办审批手续。会假(例会、教研活动等)由主持人或负责人批准,升旗请假(与会假每次均扣30元)由校长批准。

  二、请假时限:

  1、教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要求婚礼在假期举行。

  2、育龄女教职工生育第一子女的可享受法定产假90天,24周岁以上女职工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增加产假15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另增产假20天。

  3、教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在料理后事期间,可享受3天假期。(另加往返路程时间)

  三、请假期间工资待遇

  1、事假:开学时、放假前、3次(不含3次)以上或7天以上事假(而这谁先到按谁执行)、工作紧张时等加倍扣。

  2、病假:因病住院治疗的教职工,出院后持住院手续,病历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公疗手续等证明材料到单位和教育局销假。请病假后未住院治疗或虽住院治疗但不能提供以上手续或手续不全的`按事假对待,门诊病假按事假对待。

  3、教职工婚假、产假、丧假等期间的工资照发,但不计工作量,不发奖金,绩效考核中不计出勤。超假部分按事假对待。

  4、教职工请假期间,绩效工资,工作量奖励、奖金、福利不予发放。

  四、考勤奖罚:

  1、学校实行出勤奖金,每学期每人500元,请假(包括婚嫁、产假、计生等假)3天以上(不含3天)不予发放。

  2、迟到、早退、脱岗

  从打预备铃后10分钟之内进入校园为迟到。

  从打上下午最后一次铃前10分钟之内离开校园为早退。

  进入、离开工作场所(课堂、会场等)迟到、早退的时限为2分钟。

  脱岗为中途离开工作场所或无课出校外办事。

  迟到、早退、脱岗一次扣50元,查岗一次不在岗扣100元,因特殊情况提前向校长请假者一次扣20元,迟到、早退、脱岗每学期累计15次以上者不予发放出勤奖。

  3、旷工:距上班(课)超过10分钟,进入校园(课堂)视为旷工(课),职工旷课1节(含升旗、各种会议)扣款50元,旷工半天扣款200元,1天及以上按事假的2.5倍扣款,3天及以上取消绩效奖,实行待岗。

  五、本制度从XX年2月开始执行。

  六、本制度由消委会负责解释。

教职工管理制度14

  随着矿井开采水平的延伸,瓦斯、水害、地压等因素严重威胁矿井安全生产,平煤股份天力公司针对生产实际,从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和岗位技能着手,加强安全培训管理,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创新培训形式,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力求打造一支综合素质强、操作能力强、安全意识强的高素质职工队伍,为企业实现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培训现状分析

  1.1职工文化素质普遍偏低

  近年来,矿劳务办从源头上控制职工素质,要求新招工人至少具备初中文化程度,但由于煤矿早期发展过程中,文化程度偏低职工基数较大,因此仍然不能满足矿井技术应用需要。矿井职工文化程度分布情况如图1所示,由统计结果可知,矿井人才依然短缺,培训任务依然很重。

  1.2基层区队培训效果不佳

  通过对基层区队开展培训过程和效果考察,职教中心发现基层区队培训过程大多为宣读式的灌输,职工学习兴趣不浓,甚至出现培训现场睡觉现象,培训效果不佳。

  1.3师资力量不足

  目前,职教中心教师以女性为主,占总人数近6成,而矿井培训内容大多涉及井下作业,实践性和操作性较强,而男性教师中只有少数从事过井下一线作业,他们的授课又多以实践经验总结出的操作技能为主,虽然勉强能够满足职工培训需求,但培训内容深度不够,不能有效满足矿井实际培训需要。

  2提高安全培训效果的途径探讨

  2.1健全培训机制,完善管理体系

  (1)完善各项制度

  积极转变培训观念,制定完善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如《平煤股份天力公司安全培训工作风险抵押金兑现考核办法》《平煤股份天力公司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职教教师考核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做到各项安全培训工作有标准,每项考核有依据,规范安全培训秩序,保证安全培训的`质量。

  (2)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机制

  健全多部门联动机制。要求各基层单位建立全员安全培训档案,明确专人负责,做到证书、工本、档案名字一致,每月至少与职教中心、工资科、组干科核对一次档案,职教中心、工资科、组干科每月至少联合一次对区(队)的安全培训工作进行月检查、季考核,确保从业人员人、岗、证、档四对照,确保职工培训工作正常开展,始终保持持证率达到100%。

  (3)实行安全培训与生产“双制约”

  按照集团安全培训与生产“双制约”的要求,实施安全资格培训按照谁培训谁负责、谁使用谁把关的原则,严格落实办班程序和计划。基层单位负责检验培训效果,职教中心跟踪调查,根据用人单位反馈,不定期抽查职工掌握情况,对于不合格者重新进行培训,达到合格后方可上岗。

  2.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为解决煤炭主体专业和有现场经验的教师不足的问题,职教中心聘请了13名热心职教工作、具有教育教学能力和丰富实践经验矿领导、副总工程师、技术大拿作为我矿兼职教师,积极选拔引进一批专业技术强、政治思想素质好的优秀技术员充实到教师队伍中。

  (2)制定了《技术人员离岗任教制度》《专业课教师离岗锻炼制度》,对一些具有煤矿专业或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实行分批次到职教中心离岗任教2个月,同时安排专职教师分批次到基层队实践锻炼顶岗实践学习一个月,开展与区队技术员“结对子”等活动。此举不仅充实了教师队伍,同时增强了教师的现场实践经验,提高了教育培训质量。

  2.3强化培训管理,不断提升安全培训效果

  (1)在培训教学上,创新实施“4321”管理法,即“四定”“三到位”“两把关”“一反馈”。“四定”即办班前定培训责任人、定培训方案、定岗位标准、定工作流程;“三到位”即教学管理到位、奖罚落实到位、考勤考核到位;“两把关”即把好培训质量关、发证关,对考核不合格的将不予发证,保证培训工作规范有序。“一反馈”即在办班结束后职教中心进行跟踪调查,用人单位进行反馈培训效果,凡安全技能知识掌握不好的,对本岗位标准达不到应知应会的职工,下发下岗通知单,并重新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实现培训闭合管理。

  (2)在培训形式上,大胆创新。一是坚持理论培训与生产实践相结合、现场讲解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由职教中心负责理论知识培训考核,战线区队负责实践操作培训考核,利用综采、综掘等8个井上下实训基地进行培训,用实践操作带动理论学习。二是广泛采取电化教学、信息化教学、现代远程网络教学等方式,拓展培训渠道,扩大培训覆盖面,适应现代培训发展趋势,从而提高培训质量。

教职工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因公出差行为,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含聘用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出差是指教职工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从事公务活动的行为。

  第二章:出差的原则

  第四条:出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因事原则。因工作需要,必须外出完成工作任务的,才能提出出差申请。

  (二)精简原则。尽量减少出差人员和出差次数。若无特殊情况,上报、领取材料等事务性的工作,一般采取信函、传真、代送等方式办理。

  (三)时限原则。出差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出行和返回,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出行或推迟返回。

  (四)审批原则。拟出差人员应按本办法规定逐级向上提交出差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出差。

  第三章:出差的条件和内容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出差行为:

  (一)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各类会议、学习、培训等;

  (二)参加由学校安排的各类外出学习、培训等;

  (三)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审批各类相关材料等;

  (四)相关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学习交流活动,与工作联系紧密并确有必要参加的学术研讨培训等活动;

  (五)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同意的其他出差活动。

  第六条:社会团体、协会、学会等组织的学习、培训和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参加;如确有必要的,应事先报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后,再按本办法办理。属进修行为的,按学校教职工进修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出差申请程序

  第七条:拟出差人员出差前应填写《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单》,经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出差。《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单》用于财务处报销差旅费时用。

  第八条:出差申请流程如下:

  (一)学校主要领导(党委书记、校长)出差,应于事前相互沟通情况,并由党政办按上级规定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办理请假手续。

  (二)其他校领导出差应事前报请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并将行程通知党政办。

  (三)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差,应报请学校主要领导批准。

  (四)部门副职出差经本部门正职同意后,应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五)部门其他人员出差,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情况特殊,应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单》需要校领导审批的,应至少在出差前1天报请学校领导审批,并在出差前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条:出差人员的出差时限由审批领导予以核定。因工作需要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应向批准此次出差的领导报告,返校后补办审批手续。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应事先向审批领导请示批准,返校后补办手续。

  第五章:出差管理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应在出差前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如需要处室、系部协调的,应提前提请处室、系部做好协调,相关系部、处室应按规定做好统筹安排,不得因教职工出差而延误正常工作的开展。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出差期间代表学校形象,应注意个人言行举止,不得做有损学校声誉和利益的事。

  第十三条:《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单》被批准后,出差人员应严格按照该审批单所明确的事项执行,不得更改出差人、随行人员、出差日期、出差事由、出差路线及里程和交通工具等事项。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应报请批准此次出差的`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更改。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不得参加旅游观光活动。

  第十五条: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计划和有关规定,杜绝无实质性任务的照顾性出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绕道、顺访其他地方。

  第十六条: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相关业务部门组织的会议、学习、培训人员,原则上应在返校一周内将学习培训心得体会或会议精神向批准此次出差的领导汇报。有时间要求的,应按要求及时汇报。多人同时参加的,可推荐一人负责汇报。

  批准此次出差的领导根据汇报内容和要求,酌情组织参加会议、学习和培训的人员作专题宣讲或专题报告(多人参加的,可推荐一人主讲),分享学习培训成果或传达会议精神。

  第六章:出差费用报销

  第十七条:出差费用按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报销。出差人员凭《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单》及相关审签后的票据到财务处报账。

  第十八条:下列费用不予报销:

  (一)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出差产生的所有费用;

  (二)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更改出差路线及里程、交通工具等产生的所有费用;

  (三)出差期间擅自参加旅游观光活动产生的所有费用;

  (四)出差结束后未经批准不按时返校产生的所有费用;

  (五)其他不符合上级和学校财务有关规定的费用。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有的出差管理规定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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