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考勤制度

时间:2024-09-23 12:18:24 职场 我要投稿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教职工考勤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教职工考勤制度

教职工考勤制度1

  为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新形势下教育教学机制改革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在原有制度基础上,修订形成考勤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日常考勤

  (一)坐班和签到

  1.学校设置专门的考勤员岗位,考勤由行政值班领导和考勤员共同负责。

  2.考勤方式:行政人员和专任教师按规定时间到传达室签到。

  3.考勤时间

  (1)上午:上班(7:50—8:20),下班(11:00—11:30);

  (2)下午:上班(冬季14:00—14:30,夏季14:30—15:00),下班(冬季17:00——17:30,夏季17:30—18:00);

  (3)当次签到时段内有课的人员可免予签到,由当天行政值班人员对照《教师课程安排表》注明;

  (4)当次签到时段内有公务在身的(如班主任接待家长,行政人员正在处理公务等),须通过内线电话告知行政值班领导或考勤员,由考勤员注明。

  4.考勤表的处理:每次签到之后,考勤员须将缺勤情况在考勤表相应栏目记录清楚,由行政值班领导审核、签字后及时交校长室保管。

  5.考勤违规的认定及处置:

  (1)应签到而未能按时签到的人员,须在下一次签到时段,向考勤员和行政值班人员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材料;因公外出不能签到的,由考勤员在考勤表上说明原因;不签到、不说明情况的视情节轻重按“擅自离岗”或“旷工”处理。

  (2)一律不准代替签到,一经发现代签现象,除批评教育外,对代签双方予以处罚。若未经本人要求擅自代替别人签到,对代签者施以双倍处罚。

  6.工作纪律及特殊情况:

  (1)迟到、早退的界定:不能按时上班、下班或在上班期间不能坚守岗位的分别视为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岗,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岗,累计3次视为旷工半天。

  (2)照顾对象的范围:对国家明文规定的照顾对象,按文件规定执行;处在孕期6个月以上和哺乳期的.女教职工,每天上、下午可延迟半小时签到,提前半小时签退。

  (3)行政人员上班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不得务私,不得在办公场所容留闲杂人员,因故要暂离岗位的,须报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履行请教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二)请假

  1.不论病、事假,原则上应提前一天请假,个人填写请假条,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批准后方为有效;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前请假的,须在上班后当天主动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病假的须持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请事假的教师,须自行调课。

  3.请假程序:

  (1)行政人员:书记、校长请假由市教育局党委审批;副书记、副校长请假,由校长审批;中层干部请假,由分管领导审核,报校长签批;普通行政人员请假,须由所在部门领导审核,请假在3天以内的,由分管校长签批;请假3天以上的,由校长签批。

  (2)专职教师:须由教务主任(实行年级部管理的,由年级部分管教学的主任)审核;请假在3天以内的,由分管校长签批;请假3天以上的,由校长签批。

  (3)专任教师到所在校区教务处(或年级部)领取假条,行政人员到所在校区办公室领取假条。

  4.销假:假期结束,请假人须及时到审批人处销假,销假后的假条交由办公室(或教务处、年级部)保存,学期结束连同考勤情况存进本人工作业务档案。

  5.请假未获批准或未履行请假手续而缺勤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会议及学校重大活动的考勤

  1、全校性教职工大会及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由办公室(或承担活动的具体职能部门)安排专人集中考勤。会议考勤情况当场公布、会后不补。重大活动考勤情况,应及时公布。

  2、教研组、处、室内部会议,由各部门自行考勤,报办公室集中公布。

  三、监督办法

  (一)监督

  1.工作日期间,行政值班人员负责巡查全校教职工上岗情况,对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旷工等情况予以记录,报校长室核实处理。

  2.校领导不定期检查监督。一经发现旷工或擅离岗位、缺岗、早退现象,除处罚当事人外,追究所在部门(或教研组)及学校分管领导的责任。

  3.办公室根据考勤记录,按月、分校区汇总、公布考勤情况。

  (二)奖励

  1.按《肥合六中成果绩效奖励办法》实行年终一次性奖励。

  2.设立月坐班考勤津贴,实行考勤绩效奖励,并与学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挂钩。

  (三)处罚

  1.岗位(课时)津贴

  (1)对迟到或早退、擅离岗位、代签到者,每发现1次,扣发其当天岗位(课时)津贴一半。当月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累计达3次者,须作书面检查,并扣除当月岗位津贴的一半。

  (2)教师旷课1节、行政人员旷工半天,扣当月岗位(课时)津贴的一半。

  (3)履行请假手续的教职工,扣除其请假期间的岗位(课时)津贴。(教师以“课时”计,行政人员以“天”计)

  (4)全校性重大活动、会议等的缺席、迟到、早退者,扣除其应有津贴,并通报批评。

  2.职务补贴

  (1)全年累计事假达到或超过3个月、病假达到或超过6个月者,扣发累计请假时间的职务补贴;

  (2)全年累计事假在1-3个月之间、病假在3-6个月之间的,扣发累计请假时间职务补贴的一半;

  3.午餐补贴

  (1)事假7天以内,或病假15天以内的,按4元/天扣发午餐补贴;公假者,不扣发午餐补贴。)

  (2)事假7天以上,或病假15天以上的,扣发当月午餐补贴。

  4.生活福利待遇

  (1)全年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未达到3个月者或病假超过3个月,未达到6个月,旷工3-7天者,享受学校的生活福利待遇的一半。

  (2)全年累计事假超过3个月,或病假超过6个月,或旷工7天以上的,不享受生活福利待遇。

  5.坐班津贴

  (1)病假、事假、婚嫁、产假、丧假期间,按实际天数扣除坐班津贴。

  (2)迟到、早退的,按2元/次扣发坐班津贴,3次以上视为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半天的,扣发当天坐班津贴;旷工3天的,扣发当月坐班津贴的一半;旷工3天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坐班津贴;连续旷工7天或累计旷工达15天,实行聘用制人员一律予以解聘,其他人员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分,同时报送肥合市教育局备案。

教职工考勤制度2

  为规范学校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使全校教职员工(包括聘用人员)自觉遵规守纪,结合我校实际并参照教育局教师管理有关规定,学校制订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归属及对象

  1.按照学校规定,依下表对相关人员进行考勤。

  考勤人员

  考勤场合

  考勤对象

  教务处

  教师坐班、上课

  全体教师

  政教处

  “六到岗”考勤(值周组长点名)

  班主任、值周人员

  到岗履职情况

  生活老师、保安

  办公室

  开会、升旗、集体活动、临时性工作

  全体教师

  非教学岗位、处室工作人员的签到、各类请假的统计

  校 长

  考勤校务会议参会人员、抽查考勤学校干部

  考勤总负责人:支部副书记

  2.考勤人员应每日如实记录出勤情况,考勤不得任意涂改,如需修改,涂改处需经相关处室主任或副校长签字方可有效。

  二、请假类别及时限

  (1)法定假期

  1.婚假。假期7天。

  2.丧假。父母直系亲属死亡的,可请假3~7天。

  3.女教职工产假。

  ① 正常生育给予基本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② 分娩难产的,在基本产假外增加15天;

  ③ 多胞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④ 女教职工怀孕流产的,可给予不少于7天的产假。

  ⑤ 女教职工所休产假,包括产假期间的寒暑假、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女教职工休产假,不影响其工资和政策性福利待遇,不影响晋级、评职、评先等。

  (2)病假

  教职工患病需要休病假的,应有医院诊断证明书、病历、疾病检查报告单、医疗发票等,住院治疗的还应有医院证明书、出院证明书、住院期间医疗发票等,按照批假权限由学校主要领导签署意见。病假期间的工资和其它的待遇按照有关政策执行。病休人员不得从事有经济收入的活动,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3)事假

  教职工事假采取“累计”的办法计算,一年内不超过15天(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不得超过7天),在规定期间内工资照发。超过规定时间的,扣除当日工资(计算方法:月工资除以21.75天)。

  三、批假权限

  1.教职工请假1天以内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自行调好课,并将调课结果告知教务处,如是班主任,须同时向分管政教的副校长请假,并安排好班务;2天以上的请假由校长批准。

  2.副校长和中层领导请假由校长批准。所有老师的会议请假由校长批准,杜绝短信请假,请假批准后要将请假结果报告给考勤处室。

  3.半个月以上请假必须提供详尽的请假理由,经学校行政办公会讨论同意后方可请假,否则视同旷工对待。

  四、请假手续

  1.凡需请假者须写出书面请假条连同有关证明,经有关领导批准,交由办公室存档,并办理了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校。因突发事件本人不能亲自请假者,应委托他人代替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方为有效。

  2.三天内的所有病事假、外派学习、因公出差,要自行调课,并将调课的结果报告教务处。不调课“甩包袱”走人的,发生问题追责请假人。调课需经双方同意后,才将该节课的责任归属代课的老师。超过三天的公务活动、病事假可向教务处申请调课。

  3.请假结束后,要到学校办公室、教务处(或政教处)销假,接手相关工作。

  五、考勤结果处置

  1.按照学校要求,考勤结果依以下方式处置。

  考勤结果:

  处置方式:

  执行处室:

  全期满勤按照规定发放工资

  办公室履行了手续的`法定假期、病事假

  一年内累计不超过15天(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不得超过7天),在规定期间内工资照发办公室

  超过规定期限的法定假、事假、病假

  超过规定期限的法定假、事假、病假

  一年内不超过15天(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不得超过7天),超过规定时间的,扣除当日基本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改革性津补贴、奖励性工资扣除办法:超过天数不足一个月按照一个月计算,超过一个月不足两个月,按照两个月计算,依此类推。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如若自身患有重度疾病(1.癌症;2.长期住院治疗;3.长期用药卧床不起;4.重度精神病患者;5.医院界定需要隔离治疗期间的病患;6.生活不能自理……),且有医院诊断证明和医药发票凭证,不能正常上班,按照实际情况,校委会讨论通过,不扣除工资;

  如若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紧急事件时(如直系亲属重病需要照料陪护、家庭发生天灾人祸需要紧急处理),且经学校讨论研究同意后,每年可以申请不超过15天的假期,履行请假手续,方可请假,不扣除工资。

  课堂考勤

  旷课(在校未上课),每节次扣款30元,扣0.2分

  教务处

  上课迟到、早退,每节次扣款15元,扣0.1分

  值日值周

  未到岗扣除15元,迟到、早退扣除5元。

  政教处

  7天以内扣除基本日工资;连续旷工7天或者旷工达到10天不足15天的除按照规定扣发其基本日工资外,停发半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15天不足30天的按规定扣发其基本日工资外,停发全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年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由学校按有关规定作出辞退或解聘处理意见,并上报教育局。

  2.考勤制度每月执行一次,由各考勤处室按照制度将扣除的款项交到会计室,由会计室扣除相关缺勤人员工资。考勤执行不到位,造成制度流于形式,由校委会考核相关处室及分管领导。

教职工考勤制度3

  为了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教风,保证各项教学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国家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对劳动保护、劳动权益、计划生育等的相关规定,对我校教职工的考勤、请假作如下规定:

  一、病事假

  1、教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证明,请假三天以内向校区负责人请假,三天及以上向校长请假,征得同意后要协助教导处做好交接班工作。如遇急诊先电话请假,再补办手续。

  2、因病半休人员不参加中午班、困难班的管理。

  3、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月考勤奖病假1天扣10分,2天扣20分,三天及以上不发全勤奖。

  4、事假需事先写请假条,如遇急事可先电话请假后补办手续。一天以内向校区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向校长请假,征得同意后要协助教导处做好交接班工作。学校中层干部直接向校长请假。事假1天及以上没有月考勤奖。

  5、事先不请假,又无不可抗拒因素,擅自不到岗半天时间者作旷工处理,扣除当月考勤奖和各类考核奖。

  二、婚丧产假等

  1、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享受两周(含双休日),其他享受三天。不享受或享受不足的予以适当奖励,不请婚假的奖励1000分,享受不足每个工作日奖励50分。若延后请婚假,则必须事先向校领导书面提出申请,根据学校工作情况再定。

  2、丧假:凡直系亲属去世(包括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可享受三天(外地的可增加实际路程时间)。

  3、产假:女教师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若有特殊情况,可上报校领导班子讨论。难产或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计划内的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给予十五天的产假;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给予四十二天产假;计划外第一次意外怀孕流产,给予十五天的产假,以上情况的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月考勤奖扣除,月考核奖及中午班、困难班值班费根据实际时间及各考核制度予以相应扣除(需医院证明)。计划外一年之内连续两次意外怀孕,第二次按病假计算。以下三种情况按全勤计算(事先向办公室主任和教导处请假):①安置宫内节育器、进行节育手术,准予休假三日(建议尽可能利用周五或双休日,学校发放相应的调休单);②女教师产前检查(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无特殊原因,时间不得超过半天,有医院证明);③男教师的妻子生产可享受一周护理假(建议其中三个工作日回校完成教学任务)。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女教师产假和男教师护理假享受不足,提前上班,每个工作日奖励50分。

  4、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教职工,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每天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可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按全勤计算。

  5、遇上述应由学校安排其休假期内工作的请假教师,能自己解决困难、自行安排好教学工作的,学校将对其发放课时奖励(每节10分)。

  6、以上各类请假期间正副班主任津贴以实际天数扣除,发放给代替教育工作的教职工。

  三、零星假

  1、教职工每月可以请不超过8小时的零星假,原则上一次不超过两小时,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零星假时间的,向校长电话请假,征得同意后回校补填零星假登记表。请零星假的老师在安排好工作,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向年级组长请假,组长不在的,可直接向校区负责人或办公室主任报告;后勤人员向总务主任或分管校长报告;学校中层、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年级组长请假,需向校级领导报告,征得同意后,方能离校,并在临时外出登记本上记录完整(登记本上要填写审批人名字、离校时间、返回后填写返校时间)。没有登记擅自离校半天作旷工处理,扣除当月考勤奖和考核奖。

  2、每月超过8小时零星假部分作事假处理(4小时以内计半天,4小时以上计一天)。

  3、迟到、早退每次扣20分(正常离校无签退扣5分),一月内发生三次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扣除当月考勤奖,学期全勤奖发放见(六)中规定。若因交通、车辆故障等客观原因要迟到的,必须立即与校级领导电话汇报,并在到校后在签到本上注明批准领导的姓名,便于办公室核实,可按零星假处理。

  4、周五下午的会议,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若因公、因私请假,必须征得校长同意再上报办公室主任,因私请假一次扣除30分,遇学校重要会议,一般不予批准。

  四、公假

  因公外出开会或学习,需及时向分管领导请假,并在临时外出登记本上登记,2天及以内自行调课,并报教导处备案,2天以上的先自行调课2天,其余由教导处安排,若有特殊情况与教导处商量。

  五、加班和调休

  1、教职工参加学校节假日值班,发放相同时间的调休单,代课3节自愿不享受代课金的,可换半天调休单。前一个月的26日至后一个月的25日为一个周期,每月26日,由年级组长统计,报办公室主任处,月底前发放给教职工。前一个月如有遗漏没报的,在下一个月上报、补发。需要调休的教师,不能影响正常工作,遇学校重要教育教学活动,一般不予批准,调休时间一次不能超过一天,连续调休两天需经校长批准,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把课务安排情况报教导处,然后将调休单交给校区负责人。

  2、教职工节假日、下班后接受学校委派,承担临时性、突发性任务需要加班时,必须填写加班登记单,先交分管校长审批,再交给年级组长汇总后报办公室主任处。每月25日,由办公室统计加班费(2小时以内作为奉献,2-5小时为半天,奖励30分,5小时以上为一天,奖励50分),没有加班登记单,不予承认。

教职工考勤制度4

  为加强教职工的考勤管理,保障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校)实际,特修订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 考勤范围

  1、实行坐班制的行政管理、教学辅助、科研、后勤等部门的教职工,按每工作日上下班时间进行考勤;

  2、不实行坐班制的专任教师,按教学计划排定的授课时间,以及每周二下午院(校)和二级院系事先安排的活动时间进行考勤。专任教师因各种原因不承担教学工作量时,应坐班并按行政人员考勤办法考勤。

  3、按师资引进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新引进助教,均实行一定年限的坐班制。其中本科毕业生坐班两年,硕士毕业生、新引进助教坐班一年,坐班期间按行政人员考勤办法考勤。

  第二条 病假

  1、教职工因患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以及女职工计划生育或需要保胎休息的可请病假。

  2、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到医院就诊,事先须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并凭医疗就诊记录(复印件)作病假处理。

  3、教职工病假须由本市医疗保险机构定点医院出具门、急诊病假证明或住院治疗证明。

  4、请长病假的教职工,复工时需由原医院出具试工证明并报干部人事处审核批准。试工满六个月后,能坚持工作的恢复其工作;试工六个月期间,因原疾病请病假的,前后病假连续计算。

  5、病假期间工资、绩效津贴计发标准:

  (1)基本工资、职务岗位津贴、地方生活补贴、物价补贴、医保补贴等工资及工资性津贴(下同),按照国家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90%计发;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80%计发。

  (2)上下班交通费和伙食补贴,病假一个月以内的照发,病假一个月以上的从第二个月停发。

  (3)书报奖、目标管理奖、节编奖、教育工作者津贴,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从第三个月起停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停发。

  (4)绩效津贴(岗位津贴、节日补贴、学期奖、年终奖等,下同),一个月内累计病假一至三天,按病假天数扣发当月岗位津贴(每月按20.92天计算,下同);一个月内累计病假四至六天,扣发当月三分之一岗位津贴;一个月内累计病假七至九天,扣发当月三分之二岗位津贴;一个月内累计病假十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岗位津贴;一个月内累计病假十五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绩效津贴。

  6、当年病假累计超过六个月以上的,不计算当年工龄。

  第三条 事假

  1、除病假、婚假、产假、哺乳假、探亲假、丧假及其他规定的假期外,教职工因私事请假,均属事假。

  2、教职工请事假,全年连续事假一般不超过十天,累计事假一般不超过二十天。连续事假三天以上者,须由本人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送干部人事处备案;连续事假超过十天的,应报院(校)领导批准。

  3、教职工因私出国(除按规定年限探望境外配偶或父母外)均按事假处理。出国假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如因故确需续假,应在批准的假期内办理续假手续。未经批准逾期不归的,作自动辞聘处理。

  4、事假期间工资、绩效津贴计发标准:

  (1)全年连续事假不超过十天或累计事假不超过二十天,基本工资照发;

  全年连续事假超过十天或累计事假超过二十天但不满三十天的,超过天数按工资及工资性津贴的70%计发;全年事假超过三十天的,超过天数按工资及工资性津贴的50%计发;全年事假超过六十天,超过天数工资及工资性津贴停发。

  (2)书报奖、目标管理奖、节编奖、教育工作者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伙食补贴,事假期间按月扣发。

  (3)一个月内累计事假一至三天,按事假天数扣发当月岗位津贴;

  一个月内累计事假四至五天,扣发当月三分之一岗位津贴;一个月内累计事假六至八天,扣发当月三分之二岗位津贴;一个月内累计事假超过八天,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和绩效津贴。

  5、当年事假累计超过六个月的,不计算当年工龄。

  第四条 婚假

  1、教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三天婚假;凡符合晚婚条件的(男25周岁初婚,女23周岁初婚),可享受婚假十天。配偶在外地,并要求在外地举行婚礼的,另外给予路程假,路费自理。

  2、婚假三天以上者,岗位津贴按日扣发。

  第五条 产假

  1、女职工生育,根据不同情况给予产假。

  (1)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产前十五天、产后七十五天。下同);

  晚育者(女24周岁以上),增加产假十五天(在规定的产假后连续使用。另外,其初婚或者未生育过孩子的男教职工也可给假三天);难产者(凭医院证明),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个,增加产假十五天。

  (2)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

  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2、产假期间,符合享受生育保险条件的,自生产或流产后的九十天内,可由职工本人去有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补贴待遇。校内的岗位津贴停发,节日补贴、学期奖、年终奖按比列计发,上下班交通费、伙食补贴按月扣发。

  3、不执行计划生育者,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哺乳假

  1、女职工生育后,因带领孩子有困难且部门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领导签署意见,报干部人事处批准,可享受哺乳假。哺乳假一般为六个半月。

  2、哺乳假期间,按本人工资及工资性津贴80%计发,其余各项停发。

  3、不申请哺乳假或者哺乳假期满的,其婴儿在一周岁以内的,每天可照顾授乳二次,每次三十分钟。

  4、当年哺乳假超过六个月以上的,不计算当年工龄。

  第七条 探亲假

  1、到校(院)工作满一年的教职工,凡配偶在外省(市),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昼夜,下同),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每年给予探亲假三十天。

  2、到校(院)工作满一年的教职工,凡父母亲均在外省(市),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教职工能与其父亲或母亲其中一方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1)未婚教职工探望家住外省(市)的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教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2)已婚教职工探望家住外省(市)的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3、教职工探望境外配偶或父母,其假期参照1、2款执行。归侨、侨眷职工探亲按有关侨务规定执行。

  4、按照国家和市政府有关探亲规定,享受寒、暑假的教职工,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使用。如寒、暑假休假期较短,经部门领导同意,可补足探亲假的天数。

  5、教职工探亲往返路费,在本人基本工资30%之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符合报销范围的予以报销。教职工探望境外配偶或父母,其境内往返路费参照本规定执行,境外路费自理。

  6、探亲假车船费报销范围:火车报销硬座,其中年满50周岁且连续乘火车48小时以上的可报销硬卧;轮船报销四等舱及以下舱位;长途汽车按最低票价凭据报销;中途必须住宿的,按普通房间床位费报销;超过部分的金额由本人自理。

  第八条 丧假

  1、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三天的丧假。教职工的旁系亲属(岳父、岳母、公公、婆婆)死亡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

  2、教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要教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如原符合探亲条件并在直系亲属去世的当年又未曾享受过探亲假待遇的,可按探亲假处理,不再安排丧假;如不符合探亲条件或已享受过探亲待遇的,按丧假处理,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予路程假,路费自理。

  3、丧假超过三天以上者,按比例扣发岗位津贴。

  第九条 旷工

  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处理:

  (1)未经请假(续假、补假)或请假(续假、补假)未经批准而不到校上班的(含教师周二下午到校时间);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调动,不按规定日期报到且不到校上班的。

  2、凡是旷工的,除按日扣发本人工资外,旷工一天扣发一个月的绩效津贴;半年中累计旷工一周(五个工作日)及其以上者扣发一年的绩效津贴;连续旷工超过十个工作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条 考勤职责

  1、院(校)干部人事处是本院(校)教职工考勤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院(校)的考勤工作。各部门应设立兼职考勤员,负责本部门的考勤工作。

  2、各部门兼职考勤员应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每月底将本部门考勤情况(附相关缺勤证明)经部门领导签字后于次月五日前送院(校)干部人事处。

  3、本院(校)教职工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因病因事等不能正常出勤的,应事先向所在部门办理请假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应及时电话与部门领导沟通,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及三天内补上请假手续。如须续假,应在原假期未满前办理续假手续。部门党政正职因病因事请假,须征得主管院(校)领导同意并送干部人事处备案。各部门应严格执行请销假手续,并做好相应记录。

  4、各部门负责人如对本部门人员教育和管理不严,连续发生事故或不按规定考勤,纪律松弛影响工作,学院(校)视情节对部门负责人给予批评或扣发一至三个月的岗位津贴。

  第十一条 附则

  1、各类请假,起止时间为工作日的,即假期中包括公休假(周六、周日)、寒暑假、法定假(元旦、劳动节、国庆节、春节),则连续计算各类请假天数;起止时间有一头不是工作日的,可扣除一头公休假、寒暑假、法定假。

  2、教职工考勤工作,采取IC卡考勤机和手工考勤表相结合的办法。机考由院干部人事处负责汇总,手工考勤表由各部门兼职考勤员负责记录汇总上报。

  3、本办法与上级规定有相抵的,以上级规定为准。本办法解释权属院(校)长室。

  4、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财贸党校、商职院(20xx)21号〕文同时废止。

教职工考勤制度5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使教职工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和劳动纪律,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学校所有教职工。

  二、考勤办法

  全校教职工按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关于实行指纹考勤机考勤的通知》具体要求进行考勤。对于全年满勤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三、违纪界定:

  教职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等。

  迟到、早退:未按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到达工作岗位,15分钟以内为迟到,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视为早退;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3小时以内,不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视为旷工1天。

  旷工:未经同意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视为旷工。旷工3次记警告处分一次,警告处分两次及以上按"锡人综[20xx]41号"文件精神处理直至解除聘用合同。旷工1天,扣除当月考勤奖。

  在工作时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脱岗。脱岗15分钟以上,3小时以内,视为旷工半天;脱岗3小时以上,视为旷工1天。脱岗1次,按本人基本工资的1/22扣除。脱岗:

  四、假期规定

  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年休假、婚丧假、产假等。

  1、病假:教职工病假必须有市级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每月病假1天不扣,累计2天及以上的,每天按本人基本工资的1/22扣除。

  2、事假:教职工因私事需利用工作时间处理的.应从严控制,视不同情况给予一定时间的事假。事假1天,按本人基本工资的1/22扣除。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2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原则上当年未休公休假的应先请公休假,再请事假。

  3、年休假:

  (1)工作年限满一年不满十年,每年休假五天;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每年休假十天;工作年限满二十年以上的,每年休假十五天。休假中遇公休节假日时,可顺延;

  (2)年休假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再由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

  (3)实行寒暑假的人员,不实行年休假制度;

  (4)当年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不再安排年休假;

  (5)享受探亲假的当年,不再安排休假。

  4、产假及其他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程序和手续

  1、教职工需用假期,必须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无故超假或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2、教职工请假应事先按级申请,一般不越级请假,因情况紧急未能事先请假的,需打电话口头请假,事后补办手续。

  3、教职工请假均需填写请假审批单(病假需同时出具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单),年休假天数有党群处核准。

  4、凡被批准的请假单按教职工管理权限交学校各部门备案,作为考勤依据。

  六、请假审批权限

  1、学校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由部门领导批准;1天及以上由分管领导及校长批准。

  2、学校中层干部请假由分管领导及校长批准。

  七、各种假期如国家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八、所有考勤结果在年终绩效奖励性工资中予以体现。

  九、本制度由学校党群处负责解释。

教职工考勤制度6

  一、关于请假的规定:

  1、凡教职工因公、因事、因病和工作时间外出等需要请假者必须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2、请假程序:由本人填写请假单,报俞园长领导批准,送施海燕处备案,,因特殊情况,不能预先办理请假手续,需由他人或电话向园领导说明情况,发信息无效。

  3、签到记录:幼儿园门口设签到点,每天分上、下午两次指纹签到,如签不上的,必须立即打电话到园长室签到。学年签到的次数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4、经过核实并有住院证明的长期病假,在绩效考核中按比例扣绩效工资。

  5、一般病事假,每天的扣款是该职工的每天实际绩效,调班请假和有班请假扣款比例不同。原则上请假要先调班。

  6、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临时外出可以到园长室请假并开出外出单,送门岗陈师傅处才能出岗。陈师傅记录外出时间和回园时间。中途外出和早退的时间累加满3小时算半天假。

  7、迟到一次扣一元,学年超出6次(包含6次)取消年终考核优秀的评选资格;一学年请假满6天(含6天)取消年终考核优秀的'评选资格。

  8、女教师哺乳期间,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上、下午各给喂奶时间30分钟。但要事先报园领批准。

  9、婚假、产假依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10、直系亲属去世给有关教师三天假,工资不扣。

  11、公假:凡因公事外出学习、办事、进修(以通知单为准)需请假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不扣款。

  二、关于旷职的规定:

  未经领导批准不在岗位,又无正当理由办理请假手续视为旷职。旷职一天扣工资100元。并在绩效考核中扣除相应费用,旷职三天视自动离职,幼儿园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三、其他规定

  1、本规定适用于市幼所有在在岗教职员工。让岗人员和办理内退手续的除外。

  2、考核中,要一视同仁。如有作弊或不实,一经查实除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外,要给予相关人员两倍于实际病事假的处罚。

  3、考核人员可随时抽查,发现不在岗位经查实按旷职处理。

教职工考勤制度7

  为强化和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加强学校各项工作管理,保障教学、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正常运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师法》有关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时间

  1.教师:早上、中午按时签到上班。上下午三节课后,无课教师方可离校。晚辅导有课教师要按时签到签退。班主任除执行此制度外,还应按班主任有关要求执行。

  2.全体教职工按要求参加集体活动,其中周一升旗仪式、周日晚例会,全体教职工均需参加。其他晚自习对非班主任不作统一要求,教辅人员、工人(定点值班人员除外)等非教学人员,由分管处室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签到签退制度,有关规定报校长办备案。

  3.保卫、宿舍管理人员、食堂工作人员,按分管处室规定上下班,有关规定报校长办备案。

  二、办公纪律

  1.教职工上班期间不准打牌、下棋,不准上网打游戏、聊天、看电影、炒股等,违者查到一次予以通报批评,同时扣除工资300元。不准在工作地点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或私活,不准在上班时间闲聊、串岗,不准在上班时间带小孩进办公室,违者扣除工资50元/次,并张贴处理公告,同时记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并扣除相应考核分。

  2.任何教师均不得上课迟到、提前下课或推迟下课(包括辅导课),一经查实,违者处理同上。

  3.上课和会议期间,必须关闭通讯工具或将通讯工具调在无声状态,违者处理同上。

  4.教职工可以在没有课时进图书室、教工阅览室、教师微机室进行业务学习(上午三节课后、下午两节课后无课老师),但要遵守“三室”的工作制度。所有行政人员办公室在上班时间、晚自习值班时间只要有人在均不得锁门,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三、考勤形式

  1.签到、签退:学校要求全体教师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教辅人员及工人按分管处室规定时间签到签退。男同志58周岁,女同志53周岁以上在不影响正常工作情况下可不参加签到,但须按时出席相关各种会议及正常活动。

  2.出门证:正常上班时间内,教职工因公事、私事外出的,可到年级部签发出门证,但因私事外出每人每周不得超过两次(超过两次,每次按半天事假处理,扣除津贴20元)。

  3.学校不定期抽查,凡未经批准外出脱岗的教职工,要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请假制度

  1.因公外出开会、听课、学习及其他公务者,先到年级部、教务处或政教处履行请假手续,经校长室批准(教务处备案,校长办存档),方可外出,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2.病假:教职工持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到年级部、教务处或政教处请假并经校长室批准(教务处备案,校长办存档);工人持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到总务处请假。请假1天以内的由分管校长批准,1天以上由校长批准,3天以上一周以内的须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出具医院病历、住院证明、医药费单据等),一月以上的出具医院病历、住院证明、医药费单据等,填写《职工请假审批表》,报县教育局审批。未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职处理。

  3.事假:1天以内教师、教辅人员到年级部、教务处(政教处)请假并经分管校长批准(请假条要送教务处备案,校长办存档),1天以上由校长批准。工人到总务处请假。请假1天以内的由分管校长批准,超过1天由校长批准。教干半天以内的.,须经分管校长批准,半天以上的需经校长批准。中层教干临时外出须经分管校长批准并到校长办备案,校级领导临时外出须经校长批准并到校长办备案。

  4.婚假、丧假、产假:婚假、丧假、产假(包括流产)的假期按有关文件执行。

  5.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时间计算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教师请假必须以假条为准,否则视为旷工(个别特殊情况除外),不能到校请假的,要及时委托其他教师或亲属到校请假。请假情况必须告知年级主任,自行协调好课务安排,否则视为请假无效。请假要履行销假手续,销假到校长办办理,凡未销假的视为旷职。

  6.女教师请长期病假的,除需提供相关医院证明外,还需在3天内提供个人随访记录、B超图片等证明其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资料,学校对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不予批假。不予批假后,若其本人依然不到校上班,按旷职处理,并暂停其一切工资福利发放,同时上报县教育局处理。

  7.教师病假全年累计超过2个月的,除按要求扣除工资外,取消其年终绩效工资。

  8.教师病假中属于重大疾病的,经校委会研究可不扣除工资。

  9.教辅、后勤人员参照教师到相关科室请假。

  五、奖惩办法

  1.学校设考勤奖,每月120元。

  2.迟到10分钟以内每次扣3元,10分钟至30分钟内每次扣10元,30分钟以上并且没有及时说明情况的视为旷职。漏签者需及时到教务处办理补签手续,无法证明者记旷职。

  3.随意离岗,被查到并确认后每次扣30元。

  4.事假半天扣20元,1天扣40元。

  5.病假半天扣10元,1天扣20元。

  6.旷课:旷课1节扣60元,旷职1天扣100元。

  7.会议和活动:学校规定必须参加的会议、政治学习、业务教研活动以及其它的一些集体活动和会议迟到、早退每次10元,事假每次20元,病假每次10元(如已请病事假,不重复扣除),无故缺会每次扣40元。

  8.因特殊原因只上班不签到、签退者(需本人写申请,校长室审批,交校长办备案),不再享受每月120元考勤奖,同时扣除相关年终绩效部分。

  9.函授学习:凭函授通知到年级部、校长办请假备案,请假期间工作由本人安排,并把安排表交教务处备查(班主任还需向政教处说明),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在同年级同学科中成绩列中上等)不按事假处理。

  10.婚假、丧假、产假(计划外怀孕、流产、影响工作的,流产期间不能算公假)按有关文件执行。

  11.凡在学校组织的出勤检查中,教师在未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出现擅自外出、脱岗、旷职等现象,实行一票否决制,一次性扣除完该月教师考勤奖,并张贴处理公告,同时记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并扣除相应考核分。(可累计处理)

  12.以上各条扣除费用一律从工资中扣除,借调人员从其他津贴中扣除,重病、大病等特殊情况的经校委会研究后另行处理。

  六、关于学校重大集体活动的考勤制度

  1.凡上级委托学校组织的中考、高考、自学考试和学校自己组织的期中、期末、阶段性考试以及阅卷工作、运动会、义务劳动等大型活动均属于学校重大集体活动。

  2.全体教职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学校安排的监考、阅卷、裁判员和义务劳动等工作。

  3.学校重大集体活动考勤制度

  (1)病假(须持有县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每天扣除工资40元。

  (2)事假,每天扣除工资80元。

  (3)迟到,每次扣除工资20元。

  (4)旷职,每次扣除工资100元。

  4.重大集体活动考勤制度系一项独立执行的专项制度,此制度独立操作,由相关处室和年级部共同考核。

  5.如在重大集体活动前已请病假或事假3天以上的,将按正常考勤制度执行。

  七、考勤公示及考勤奖发放

  考勤情况一天一公布,考勤奖一月一兑现。考勤奖发放以出勤次数计算,每天计算为两次,每月计算为40次,每次3元。

  八、请病假、事假的扣除费用和考勤奖发放不冲突。

  九、凡落聘的或学校没安排工作的教职工,短期的(3个月以内)停发活工资部分及学校发放的各种奖金、福利,长期的(一学期及以上)停发工资,作待岗处理。凡不服从学校分配的,作自动离职处理。

  十、对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的教师,自离岗之日起停发其一切工资及福利津贴。

  十一、本制度解释权和修改权在校长室。

  十二、本修订制度自20xx年3月7日起实施。

教职工考勤制度8

  为了更好地落实教职工的岗位职责,严肃工作纪律,提高管理效益,制定教职工出勤率制度。

  1、教职工要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依时到岗,依时参加各种会议和相关活动。

  2、教职工上班有事要向相关领导请假,并填写好领导批准的请假条交负责考勤的领导备存。应急来不及书面请假的要及时补上。

  3、各种上岗出勤,同一岗位走离2次的作缺岗一次处理;迟到、早退、走离达岗位时间一半以上的作缺岗一次处理;2分钟后到岗的作迟到处理。

  4、因小病请假(未住院)每节扣款5元,扣1分;各种公假不作缺勤、缺岗;因病短期(一个月内)住院治疗的请假不作扣款;因病住院(一个月以上)的请假按上岗时间折算补助;直系亲属亡故的请假不作扣款、扣分。

  5、教职工请假一天的由分管的副校长批准,请假二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校长批准,请假二周以上一个月以内的由校长室讨论批准,请假一个月以上的按上级有关人事管理制度执行,教师调课、职工和保安员调岗、值日老师调岗、叫人顶岗等要报分管领导批准并备存,私自调课、调岗作缺勤处理。

  6、教师上课出实行学生干部、值日领导查班和教学领导查班的三层考勤制。缺勤一节扣款20元,扣量化分4分;请事假一节扣款10元,扣量化分2分;迟到、早退、走离一次扣款5元,扣量化分2分。授课教师请假单全部交少文主任手备存。

  7、老师早读、晚修下班辅导的考勤由教学领导轮流负责。缺勤一节扣款10元,扣量化分3分,请假一节、迟到、早退、高岗扣款5元,扣量化分2分。

  8、科组会和科组长会的考勤由少文主任负责、场室工作人员的考勤由教导处负责。科组会缺勤一次扣款10元,扣量化分3分,请假、迟到、早退扣款5元,扣量化分2分。科组长会按教师例会的规定执行。场室工作人员上下午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到教导处签到,每天按2节计,参照教师上课考勤处理办法。

  9、早操体育老师的考勤由值日领导(教学领导抽查)负责。每天早读作一节课计、参照教师上课考勤处理办法。

  10、职工上班上午、下午实行值班制度,到总务处签到。缺勤半天扣款20元,扣量化分4分;请假半天扣款10元,扣量化分1分;迟到、早退、离岗的一次扣款5元,扣量化分2分。所有请假单交文彬主任手备存。

  11、教工例会、全校集会、升旗礼、教师集体外出活动的考勤由少文主任负责。教工例会缺勤一次扣款15元,扣量化分3分;请假、迟到、早退、离场的扣款10元,扣量分2分。要求全体教师参加的集会、外出活动缺勤扣款15元,扣量化分2分;请假、迟到、早退、中途离场扣款5元,扣量化分1分。升旗礼缺一次扣量化分2分,迟到扣量化分1分。

  12、班主任上午、下午、晚上上岗,班会课、班主任会议、班主任外出活动的考勤由马启良书记负责。上午、下午、晚上,缺岗一次扣款10元,扣班导量化分4分;请假一次扣款5元,扣量化分2分;班主任会议、外出集体活动缺勤的扣款10元,扣班导量化分2分;迟到、早退、中途离场扣款3元,扣班导量化分1分。班会课和劳动课的出勤按老师上课考勤办法执行,扣款扣分死入教师量化评比。班主任的单列出勤扣分不列入教师工作量化评比,只列入班和任岗位量化评比。

  13、班级劳动课,文彬主任负责考勤。劳动课缺勤、请假、迟到、早退、走离参照教师出勤处理办法。

  14、值日老师由值日领导负责考勤。每天作2节课计,缺勤请假按教师上课考勤办法处理。工作岗(早操、早上校门、早读、午休、中午校门、晚修、晚休;后勤的早饭、午饭、冲凉、洗衣)每缺一岗扣5元,扣量化分2分,请假一岗、早退、离岗一次扣3元,扣量化分1分。后勤每缺一岗扣8元,扣量化分2分,每请假一岗扣4元,扣量化分1分,迟到、早退、离岗一次扣4元,扣量化分1分。有急事叫老师、职工顶岗的需先报值日领导。

  15、行政会议和行政领导出勤由马启良主任负责。行政领导上下午实行值班签到签到制。缺勤半天扣款20元,请假半天扣款10元,迟到、早退、离岗扣款10元。行政会议缺勤一次扣款30元;请假一次扣款20元;迟到扣款10元。行政领导请假由叶发祥校长批准,并报马启良主任备存。

  16、保安员的考勤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由马启良主任负责。按合同要求规定执行,纳入后勤职工的工作量化评比。

  17、所有负责考勤的行政领导将本周相关领导老师和职工的出勤情况累总,于下一周一上午每二节课前教导处全面记录,并将出勤统计记录表在各教师办公室张贴,老师和职工在星期一当天核对清楚。

  18、教职工考勤列入工作量化考评,量化分为80分,不倒扣分。

  19、每月教职工全勤(无迟到、早退、走离、请假、缺勤)的得奖金15元。

教职工考勤制度9

  一、调休是本园教职工的`一项福利待遇。因此,凡本园在编在岗人员可根据从事教育工作的年限享受不同时间的调休。

  二、调休额度原则上,20年(含20年)以上工龄教职工每学期18小时方便假,15年(含15年)以上工龄教职工每学期16小时方便假,6—14年工龄教职工每学期16小时方便假,5年(含5年)以下工龄教职工每学期12小时方便假,实习期新教师每学期8小时方便假。

  三、调休时间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以一个学年为限。

  四、一般情况下,必须先请假后调休。请假须先报知园长室或当天行政值班人员(可以电话请假)。如遇紧急情况未能事先请假者,在调休结束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向园长室说明情况。

  五、幼儿园有重要任务期间(包括政治学习、业务学习),除特殊情况,任何教职工不得使用调休。

  六、教师调休必须在空班时间进行,以不影响带班和自己的本职工作为原则。

  七、每次调休时间以半小时起调。不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过半小时不到一小时者以一小时计算。

  八、本制度从20xx年9月1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园务会。

  备注:

  1、外聘教师参照在编教师执行。

  2、社会化保育员、营养员、保洁员原则上不开调休单,加班折算加班费,需要请假时,必须得到总务主任的同意,并协调好后方可请假。

教职工考勤制度10

  为进一步加强对教职工考勤管理,保证会议质量,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制度。

  1.教职工考勤由学校指纹考勤和年级签到考勤两部分组成,学校考勤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年级考勤由年级主任负责。包括每天上、下午,学校、年级召开的例会、升旗、xx或其他特殊活动。

  2.学校指纹考勤每天分签到和签退两种形式,签到截止时间:为正课第一节上课前十分钟,签退时间为上、下午的第3节课后。

  3.指纹考勤原则上实行每月公布一次,年级签到考勤原则上每周公布一次。考勤结果将作为教职工晋级、评优、调资和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4.教职工有事必须提前请假,请假需先到校长办公室领表填写,一式3份,年级、教务处、办公室各一份,3天以内由分管校长批,3天到1周由校长批,1周以上报教育局人事股批(产假统一由教育局审批)。

  5.每周日晚上是学校教职工例会时间,每周四晚上为学校行政会时间,开会具体时间为学生第一节晚自习开始时间。一学期例会无故缺席两次以上(含两次),当年综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档次不得评为优秀。

  6.教职工会议期间要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不讲话,不吸烟,不看报,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7.严禁在上班时间下棋、打扑克、玩游戏等,也不得利用电脑从事与教学无关的娱乐活动,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警告或大会点名批评等处罚。

  8.校长室将不定期对各年级考勤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纠正,对执行不力的年级将给予通报批评。

  9.此条例从20xx年9月1日执行。

教职工考勤制度11

  一、考勤范围

  1、教师正常上班、上课。

  2、政治业务学习、各类会议、升旗仪式。

  3、学校或有关处室、教研组同意安排的各项活动。

  4、教职工值日。

  二、有关规定

  1、根据上级规定,请事、病假月累计15天,不发当月考勤奖;无故矿工一天或无故旷课一节不发当月考勤奖。教职工考勤每周公布一次,奖励性考勤绩效工资每个月公布。

  2、请病假或事假1天以内(含1天)由年段长审核,教务处相关人员负责审批;请病假1天以上5天以内(含5天)的、请事假1天以上2天以内(含2天)的,由教务处审核,报校长审批;教师公假由组织公出的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审批,并及时公布。

  3、任何人不得委托他人刷卡或代替他人刷卡,否则一经发现,双方均按缺勤处理。教职工实行每天上下午签到制度,签到时间规定上午在9:00之前,下午在3:30之前,由学校指定部门负责统计、公布。教师刷卡签到时,务必看到本人头像后再进行刷卡,确保影像准确摄入,若无法辨别影像的一律视为缺签。

  4、值日人员实行签到和签退制度,根据作息时间表的时间,上、下午在学生进校时间之前到岗,签到时间以学生进校时间为准(学生进校铃声响后签到者按迟到处理),签退时间以上、下午放学时间15分钟以后为准,不得随意离开值日岗位,负责上、下午放学后的清校工作。

  5、全校性学习、会议或活动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各处室、教研组组织的各项活动由主持人负责考勤,当天汇总后交办公室公布。

  6、教师考勤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的依据之一。

  7、免签规定:

  (1)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教师每周免签两次;

  (2)课时(含班会课及第四节)在15节(含15节)以上的教师每周免签2次。

  (3)男50周岁、女45周岁及以上的教师免签1次。

  三、考勤量化考核办法

  1、考勤10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考勤情况。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2、教师上、下午有在上课没有刷卡签到的,经过教务处确认,按照准时上班,不予扣分;没有课程有到学校上班,但忘记签到,经过办理确认手续,每次扣5分;没有课程,未到学校上班的`,以缺席处理,缺签一次扣50分。

  3、无故缺席学校和部门组织的有关会议、活动每次扣20分,请假每次扣10分(以校长核实为准)。参加升旗仪式每次加2分,参加大课间活动每次加2分。

  4、病假3天以内(含3天)、事假1天以内(含1天)每天扣10分;病假4—6天,事假2—3天每天扣20分;病假第7天、事假第4天开始每天30分。超过天数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教师值日迟到或早退每一次分别扣5分,缺席一天扣30分(半天扣15分)。若因当日值班期间值日教师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扣100分,并追究其安全管理责任。

  6、公假与法定例假不扣分。法定例假超过期限并未进行补假的按照旷工处理。

  四、奖金计算方法

  1、奖金总额=奖励性绩效工资×20%

  2、月分值

  3、个人应得奖金

  本办法已于2xxxx年7年10日由三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xxx实验中学

教职工考勤制度12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职责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重新修订本制度。

  一、考勤资料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加工作职责感,以人民老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学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

  2、教学人员务必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课,不辅导、不参与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者,视为旷课。

  3、实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别状况,没课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长请假,批准后方要离开,校长务必让办公室作好记录

  二、考核方法

  学校实行领导制度。值日领导务必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内纪律、卫生、平安、并按考勤资料对老师的上班状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批阅签字后交办公主任,按月汇总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老师年度考核。

  三、

  (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老师于8点到9点务必签到。有第一节课的`于8:30分签到。晨读由语数老师自行支配,早操由班主任老师带班(周一升旗时全体老师务必到场参与);签退时间需在11:30分后。下午全体老师于1:30到2:30之间签到,签退时间需在3:30分以后。

  2、卫生值日老师务必于上课前做好相应的卫生。

  3、老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其次课后进行,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务必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支配。请假期间所耽搁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病假的工作由教育主任工排。

  2、老师病假3天以上者,务必持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行抗拒的缘由外,不能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电话请假等。

  4、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凡经学校参与的函授、自学考试、教研等业务进修,离岗时务必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育处支配,回校后交相应笔记或材料,方可报账。

  6、婚、丧、产等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务必履行请假手续,超假都按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育处支配。

  7、有到校未签到或未签退者视为迟到或早退。

  四、奖惩规定

  1、每月无事假、病假、无旷工、迟到、早退等,给满勤者奖10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工每节扣1分,事假病假每一天(次)扣0。1分,特别事病假由校务会处理。

  2、由学校大型活动不得请假。

  3、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职责由旷课或擅离岗位、空班者自负,并追究相应职责。

  4、值日老师不负责职责,欺上瞒下的,今年不能参与评优评先。

  五、本制度从20xx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六、关于加班由学校支配,如有其它特别状况,经校务会群众讨论打算。

教职工考勤制度13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职。

  二、考核办法

  1、职工考勤每日实行记录,包括职工作息时间的遵守、请假、休假的记录以及各种集体性活动的出勤情况等

  2、学校实行领导值勤制度。值勤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第二天值勤领导。学校设立职工签到簿,教职工本人每日早晨到校、中午到校签到,值勤行政领导负责签到管理。教职工每月出勤情况,月汇总、上报公布,强化监督检查。

  3、考勤实行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月考勤期限从当月1日至本月底为一个报告期。考勤负责人每月1日前将本月考勤汇总,学校以此作为计发当月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考勤资料归档后作为学期考核奖励依据备查。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上午:值勤领导、值勤教师、班主任7:30前到校,其他教职工7:50前到校。

  下午:值勤领导、值勤教师、班主任1:20前到校,其他教职工1:30前到校。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请假半天以内(含半天)须经年级组长同意,一天以内(含1天)的公假、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教导处考勤负责人提出申请,当天请假期间的'课程由组长协助安排好,并报教导处批准。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一天以上请假课由教导处协助安排。请假手续必须在当天上班前完成。职工请事假到期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应事先续假,既无正当理由,又无事前续假的按旷工处理。中层以上领导请假必须由校长审批。

  2、教师病假必须持区正规医院(指医保定点医院)开具的请假条和诊断证明向学校请假。职工请假如发现有弄做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单位,一律按旷工旷职处理。

  3、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要在上班前及时电话通知考勤负责人,不得代请。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无极特殊情况学校不予认可,按旷职处理,年终考核评优一票否决。

  4、工作期间外出须向考勤主管人员请假,开具请假外出通知单交门卫方可开门离校,未请假早退,经核实按旷职论。设考勤奖220元。以一天10元的标准奖励。从每月1日算起,以对头一个自然月为计算单位。教职工迟到、早退,病事假半天以内(履行请假手续,不影响正常工作),每天奖励5元。因病、事每次请假1小时,每月不超过4次,且履行请假手续,不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当月考勤奖照常享有。

  5、教师因私请病、事假,所缺的课,在请假前后六个工作日补课,不能补齐的课视为代课,缺课教师不能享受全额月达标奖。教师因公假所缺的课,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前后六个工作日补课,科任教师保证每天上满4节课,语数外教师每天上满3节课,剩余不能补齐的课视为代课,该教师继续享受全额月达标奖、学期末全课奖。

  6、婚、丧、产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本人或教导处安排。

  (1)婚假:未达到晚婚年龄的单身职工结婚,可给三天有薪事假,达到晚婚年龄结婚的初婚职工可给十天有薪事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含周六、日)

  (2)丧假: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非直系亲属(公婆、岳父母)逝世,经校长批准可享受一至三天丧假,因故延长者,按事假处理。

  (3)计划生育假:

  ①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达到晚育年龄而生育的女职工享受90天产假待遇。

  ②达到晚婚晚育而生育的女职工,且领取独生子女证书的,可享受半年的晚育产假待遇,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

  ③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④女职工休假期满上班喂奶时间为婴儿出生后到一周岁止,喂奶时间规定为上、下午各半小时,超过规定时间按缺勤处理。

  (4)其它因计划生育准假的假期,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休假期工资奖金照发。

  (5)法定传染病的休假与待遇按有关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四、奖惩规定

  5、考勤涉及工资奖惩待遇及旷工处理办法遵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五、班主任跟班和教师值勤。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

  1、课间班主任跟班、值勤教师上岗护导。值勤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可先行倒班,自己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勤职责。对于值勤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通知学校或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3、班主任跟班情况、教师值勤情况按相应规定记录考核。

教职工考勤制度14

  为了完善学校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把请假考勤与教师的绩效工资、评优评先相结合,根据《xx市xx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职员工请假制度的实施意见》(温瓯教〔2xxxx〕221号)及《xx市xx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温瓯教政〔2xxxx〕201号)等文件精神和上级有关规定,对原先的请假考勤制度进行修改,请全校教职工遵照执行。

  一、请假制度

  (一)假的类别和含义

  1.校务假

  (1)公务假:教职工因学校公务而申请,经校长室审批同意的假期。包括:参加会议、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教研活动、处理学校相关工作等。

  (2)公休假:教职工符合有关规定而申请,经校委会讨论同意的假期。

  2.个人假

  (1)事假:教职工因个人私事而申请,经校长室同意的假期。

  (2)病假:教职工因病而申请,经校长室同意的假期。

  (3)函授假:教职工因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进修而申请,经校长室同意的假期。

  3.法定假:

  教职工符合法定条件而申请,经校长室审批同意的假期。

  (二)请假程序

  1.向校办提交请假证明材料(文件、通知、医院证明等),申请假期。

  2.填写《xx一中教职工请假单》(短期)或《xx区教职工请假审批表》(事假3天以上、病假5天以上)

  3.校办审核、按审批权限由分管校长审批

  4.安排好工作,由处室主任签名后交教务处或校办存档。

  5.销假:请长期病、事假的教师,回校后要填写销假单,并送中心校存档。

  请假流程:→→→→

  (三)审批权限

  1.教师请假半天由处室主任审批,请假1天由分管校长申批,请事假1天以上3天以下(或病假1天以上5天以内)由校长(或校长室)审批,事假超过3天或病假超过5天的经学校同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较长的假应提前向校长室请假,以便协调工作。

  2.处室人员请假、经处室主任同意,由分管校长审批。

  3.处室主任请假、经分管校长同意,由校长审批。

  (四)制度说明

  1.因急事、急病无法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必须委托他人代办或事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教职工请假未经审批而离开岗位的或假满不回校上班的或借病假办理私事的,一律按旷工论处,严重者按教师职业道德要求,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教师临时调课,需经教学科研处同意,并尽快通知学生做好准备。不办理请假手续或个人擅自调课,一律作旷课论处,并扣发双方教师上课分数。

  3.教职工在请事假、病假、法定假时工作由学校安排,其它公假时间在三天以内的需自己联系本校教师代课(和代班主任),经同意后方可请假,学校不支付代课金,原则上代收代支,超过三天部分由学校安排,学校支付代课金。教师参加不是由教育局指派的各类比赛,凭相关通知先向学校请假,学校只允许参加比赛,不给予工作安排和差旅费报销。

  4.每学期教师可请两天机动假处理家庭重要事情,请机动假时必须自己安排好工作,提前向校长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否则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5.法定假的规定

  (1)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婚假为3天,达到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的婚假为15天(需证明材料),婚假应在结婚期间。

  (2)产假:按温瓯教[2xxxx]221号文件执行。

  (3)丧假:教职工直系亲属(包括岳父母、公、婆等)亡故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批准后给奔丧假期(直系祖辈、叔伯、婶、舅舅、姨妈等亲属亡故的给予1天的假期),假期工资照发,车船费用自理。

  (4)教职工在请完规定的婚假、产假、丧假后,因故需延长假期的,经审批后作事假论,否者为旷工。

  6.假期计算:事假、病假、婚假、产假、流产假、丧假,包括双休和法定节日在内计算假期天数。

  7.如教职工婚期期间未请假或未用完法定假期并在校完成教学任务,学校发给教师一定的'奖励,其标准按代课节计算支付,具体由校办和教学科研处联系后,教学科研处按代课节费造册支出。

  二、考勤制度

  (一)教职工上班要求:

  1.班主任类:应在课前管理时间前到校,班级学生离校后方可离校。考勤时间为8:00--16:00,每周跟语文、英语老师协调好后允许有2次课前管理不到校。

  2.行政后勤类:校长室、学生处、教科处、后勤处及后勤功能处室等是学校的常设机构,正常上班时间应有人值班。其考勤时间为8:00--16:10。如遇特殊情况,处室人员要处理好事务后方可离校。

  3.图书馆工作人员:上午8:50--11:20,中午11:50--12:30,下午13:20--17:00

  4.各处室无教学任务的非行政人员及实验员:8:00--16:20

  5.其它任课教师:8:00-16:00。

  6.如有教师中途离校,须到门卫处进行登记。上午考勤结束时间为11:00,下午考勤从1:30开始。

  7.各主要处室每天上午7:30前、下午16:10--17:00至少有一人在办公室。

  8.每位教师(图书馆人员除外)每周在无课时可机动半天(迟到或早退3次折合机动半天)用于处理个人临时事情,使用机动时必须有两次按指纹记录,否则按一天缺勤处理,班主任原则上早上不安排机动。教师在使用机动时必须要安排好工作,并信息通知校办,实验室、信息处等工作人员必须提前告知主管部门教科处并确认当天无重要事情才可使用机动时间。但是每周末下午一般不得当作机动时间(若有特殊情况需经批准),周未下午可以提前30分钟签退。

  (二)教职工考勤办法

  1.教职工日常上班、迟到、早退的自行到学校一楼大厅或食堂指纹考勤,中途离校(包括公事和私事)到传达室登记,每月由办公室汇总。

  2.考勤上下限时间:6:00和18:00。教职工上下班考勤时,因指纹机原因不能考勤,要及时与办公室联系并到传达室登记。

  3.半天以内的公务假,如果没有功课或调换补上的,可直接填写请假单,由校长室审批存档即可。

  4.教职工政治学习和集中会议、升旗等由校办负责考勤,每月汇总一次;教研(备课)组活动由组长负责考勤,报教科处审核,由教科处每月汇总一次;监考、集中评卷等由教科处负责考勤;班主任会议由学生处负责考勤;其它会议或活动由牵头处室或委托负责人考勤。

  5.各类人员每迟到或早退三次按半天缺勤统计。迟到、早退5-30分钟内计1次;30--90分钟计2次;超过90分钟计3次(即缺勤半天)。迟到或早退当周未计算转到下周累计。

  6.常规考勤按月统计考勤分。传达室应将考勤记录在每月2日前送校长室整理备案,再由后勤处统一发放。

  7.外出学习1天以上凭文件通知先审批后办请假手续,否则不予报销并按事假处理。3天以上的各种请假,要凭书面报告(病假还要区级以上医院医生建休证明)到校长室填写请假单,一式四份,分别留于区教育局政工科、中心校、学校、个人;假满后要填写销假单,一式两份,分别存留于学校、中心校。未销假者以旷工论。

  8.当月有旷工者不享受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当月有旷工3天以上者,学校即上报中心校,停发次月基础性绩效工资。

  (三)奖惩规定:

  具体奖惩规定依照《xx一中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它说明

  1.若在请假考勤中涉及本管理办法以外的情况,由学校校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2.本制度(修订稿)于2xxxx年3月经校务会议讨论,并执行。

  xx第一中学

  附件一:xx第一中学教职工请假单(短期)

  附件二:教职员工请假审批表(长期)

  附件三:教职员工请假期满销假单

  附表7 xx区教职员工请假审批表

  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

  所在单位学历职称

  担任职务(工作)请假事由去何地

  请假类别生育假□产假□哺乳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

  探亲假□已婚探配偶一年一次30天□已婚探父母四年一次20天□

  未婚探父母一年一次20天□未婚探父母二年一次45天□??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假天数自20xx年xx月xx日起

  时间计天

  至20xx年xx月xx日止

  路程天数当年已请假天数申请人签字

  学校(单位)

  计生专干意见

  签名______________中心学校

  计生专干意见

  签名______________

  学校(单位)

  负责人

  意见

  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

  中心学校

  负责人

  意见

  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门

  意见

  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

  销假情况提前

  年月日销假天

  超假

  路费

  报销情况

  注:1.此表一式3-4份,学校(单位)、中心学校、本人各存一份;存档一份,或上报区教育局一份。

  2.请病假者,须附病历或医院建休单。

  附表8

  xx区教职员工请假期满销假单

  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

  所在单位学历职称

  担任职务(工作)请假类别请假天数

  销假时间销假人签名

  批假学校(单位)

  计生专干

  意见

  计生专干签名________________

  批假学校(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注:(1)此表由请假者本人填写,并按时交予准假单位保存。

  (2)批假单位(学校)要将此表中的销假情况及时反馈到请假审批表中去。

教职工考勤制度15

  1、每位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违反一次扣十元,迟到半小时扣五十,7:20以后请假扣一百。1年累计3次以上取消评先进资格。

  2、有事要提前书面请假,领导批准签字后方能生效。不经批准擅自离岗作旷工处理,矿工1小时扣10元,旷工一天扣100元,累计2天给予警告处分,累计3天予以辞退。

  3、事假一天扣40元,奖金扣完后扣工资,半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6天,超过六天每天扣60元,超过30天作自动离职。工作期间原则是不准外出办私事,特殊情况急需在工作时间办理的.必须向园长或副园长请假,累计超过半天按事假处理。

  4、间断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出具诊断书和病历以及休假条,每请一天扣10元,长期请病假(满1个月以上)停发工资,同时不再享受幼儿园内的福利待遇,满6个月按自动离职处理。特殊病症酌情处理。

  5、教职工结婚,给予婚嫁一周。计划内怀孕生育者,享受产假5个月,计划外怀孕流产的按事假处理。计划内怀孕流产的给予一周产假。特殊情况需引产的酌情处理。

  6、若职工父母或公婆去世,给予丧假3天。请假事由要真实,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做旷工加倍处理。连续三天以上请假,须报教委批准,方可生效。

  7、此制度即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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