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职工宿舍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1
一、总则:
1、目的:为加强本医院的宿舍管理,保障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秩序良好、安全的住宿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医院内全体住宿员工;
3、责任部门:医院员工宿舍管理由后勤部负责;管理职责包括: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申报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
二、入住和退宿的相关手续:
1、医院员工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办公室申请住宿;
2、住宿员工由后勤部统一安排房间、床位,经院办公室备案,从库房领取行李到员工宿舍入住;
3、院外宿舍为医院租赁住房供员工住用,医院承担住房租金及冬季取暖费用,水电费100元以内(含100元)实报实销,超出部分由住宿员工分摊;
4、患有传染病和不良嗜好者不得申请住宿;
5、退宿:员工离职时,应于离职3日内向后勤部申报退宿,由后勤部到办公室备案,退还所发物品,后勤部收回钥匙行李后方可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医院强制迁出。
三、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1、按时作息,宿舍就寝时间以不超过晚间十点为原则;休息后不得有干扰他人宁静之行为。上、下夜班员工应保持安静。宿舍里不准大声播放电视、音响,出门关门应轻声,上下楼梯不准大声喧哗,若有同楼的人员投诉,将取消其住宿资格,严重者罚款处理;
2、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搞好室内外卫生,各宿舍制作卫生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责任落实到个人,以保持宿舍清洁,严禁在宿舍各出口堆放杂物,保障通道顺畅,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或抛出窗外,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离开宿舍及时锁门,不合格者罚款10元/次;
3、宿舍涉及原有设备的正常维修由后勤部负责,宿舍内设备的非正常维修费由住宿人员负责;
4、未经后勤部同意,住宿员工不准私自调房、调床;
5、住宿员工不得私配钥匙给非医院人员,如果发生此类情况,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并追究其责任;
6、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在未受邀请或得到室员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违者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7、不得擅自拆除、改动房屋结构、上下水管道和电器线路;
8、保持高度防火、防电意识,不准私拉电线或使用寝室配备以外的电器,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电视关、插排断电等,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
9、不得在宿舍内放危险品、易燃品,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
10、爱护公物、节约能源,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浪费水电,注意节约用水,做到人人知道消防灭火器的位置,严禁随意挪放,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后勤人员;
11、员工严禁在宿舍内吸烟、酗酒,违者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住宿资格;
12、员工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一经发现立即辞退;
13、宿舍及宿舍区内一律禁止饲养家禽、家畜;
14、贵重物品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在宿舍内,否则丢失自负;
四、附则
1、后勤部每月安排统一检查至少一次,不定期突击检查,发现有违纪行为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通报、辞退;
2、本制度从颁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住宿须知
(1)住宿人员在申请住宿之前应填写《住宿登记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整理备案。
(2)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被褥自备。
(3)员工必须按照公司安排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4)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5)宿舍租金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煤气费及物业管理费由住宿人员个人承担,住员工宿舍的`员工不再享受公司有关制度中规定的相应的住房补贴。
(6)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情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行政部的同意,并填写《外来留宿人员登记表》。
(7)自觉爱护公物,宿舍内由公司提供的品类器具设施,如电视、床铺、床垫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
(8)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
(9)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
(10)住宿人员有义务定时轮班打扫卫生(卫生值日表见附表),自觉将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保持宿舍清洁整齐。
(11)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必须到行政部办理手续,退还公司所发的一切物品,并于离职或到期之日起3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12)公司行政部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并填写《公司宿舍检查情况表》,住宿人员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结果对内公布。
第四条公司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住宿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上班时间除工作原因外,员工不得私自返回并滞留宿舍。特殊原因必须返回宿舍的须经过行政部经理的批准。无特殊原因员工私自返回宿舍滞留,按公司有关规定按旷工处理。技术服务部的员工因上夜班,白天需在宿舍休息的不在此例,但需提前通知自己部门负责人后告知行政部。
(3)员工自己的贵重财物应自己妥善保存,自己的物品只能自己使用,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4)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5)使用电视、收音机、电脑等电器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6)不准随地吐谈、乱丢东西,室内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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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舒适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订制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入住宿舍的.所有员工及公司宿舍所有房间、公共区域。
三、职责:
1、行政部是公司宿舍管理的归口部门;
2、行政部相关人员有权对宿舍不定期的进行检查;
3、宿舍管理员、入住员工、保安及清洁工对宿舍的安全及卫生负责;
4、保安、宿舍管理员有权对外来人员进行盘查、登记;
四、工作程序:
1、本公司录用的试用与正式员工,需要过夜的均可申请入住公司宿舍,需入住公司的员工必须本人申请,统一由行政部门管理安排、调整,不允许职工私自调换宿舍。
2、需入住宿舍的员工,在办理好入职手续后,本人需写申请报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然后再办理。
3、新入住宿舍人员均到宿舍管理员处领取宿舍钥匙一把,宿舍钥匙员工不得私自配制,若需要,由宿舍管理员统一配制;员工离职时,将宿舍钥匙交回宿舍管理员处,如未退还钥匙,扣20元一把。
4、员工搬离宿舍时,应在宿舍管理人员处登记,由宿舍管理人员检查其寝室设备,设备完好后,报行政部相关人员备案方可办理退宿手续,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后再行办理退宿手续,需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赔偿。
五、管理规定:
1、公司员工宿舍属单工宿舍,不允许男女混住,严禁私自随意调换宿舍。
2、员工宿舍将实行全员负责制,即所有入住员工对宿舍环境及次序共同维护、监督、负责,公司入住员工应爱护公司财物,有意损坏公司财物应照价赔偿。
3、住宿舍的员工应讲文明,讲礼貌,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体现团队精神;严禁在宿舍内胁迫、恐吓、欺诈他人;严禁男女戏虐或不轨行为;严禁在宿舍内酗酒、吸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严禁在宿舍内播放黄色音像制品及非法读物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或举报经查实后,参与者一律罚款200元,并取消入住资格及开除处理。
4、严禁在宿舍内散布谣言、聚会、传播有关公司的重要文件和资料,泄露公司的机密。
5、严禁员工随意将物资带出宿舍,若需带出,应经行政部管理员检查同意。
6、为保证大家充足的睡眠时间,非本宿舍外来到访人员须在21:00以前离开(如需留宿者,须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但探访人活动区域仅限宿舍区,不得在其它区域擅自逗留),若在此时间仍未离去,一旦发现或被人举报经查实后,对被访人处予50元罚款。 7、凡入住宿舍员工最晚归寝时间为21:00,并在保安人员处登记;凡入住宿舍员工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晚上22:00后,宿舍内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以保证员工休息和正常的宿舍管理秩序。
8、员工宿舍内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宠物等。
9、严禁员工将违禁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内存放,明知故犯者重罚。
10、加强防火防盗,严禁在宿舍内乱牵乱搭电源,不允许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若有发现,保安和管理人员有权予以没收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11、各位员工在离开宿舍时,一定将门窗关好,并将贵重物品及现金保管好,贵重物品不得随便乱放在宿舍内,否则遗失、被盗与公司无关;并切实做好防水、防火、防盗工作,发现隐情举报者有奖。
12、严禁随地吐痰,严禁在窗外晾衣服,保持室内和走廊整洁、卫生。
13、宿舍卫生由公司行政部组织相关人员每月不定期检。
六、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管理部。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4
教职工宿舍是学校根据工作需要为教职员工配备的。为保证良好的宿舍秩序,使教职人员拥有安全、舒适、宁静的生活、休息环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所有教职工必须服从统一安排、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本制度。宿舍入住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安排、协调。
2、教职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宿舍床位和房间、留宿他人,如因特殊原因需书面形式报告办公室并说明原因,征得同意后方可入住或调整,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3、教职工在搬离时,其公有财产必须由财务处派人员点收接管、验收合格,才能办理其它手续。否则以移交未清论处。如发现有损坏公物的,必须按损坏情况赔偿。
4、宿舍公有财产由财务处进行登记管理,属学校所有,归教职工使用,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不得随意移动。
5、教师宿舍水电开学后已经整修完毕,如果老师们在使用过程中损坏,请自行修理。
6、保护建筑物,爱惜水电设备及安全设备、设施。
7、上班时间禁止回宿舍,出入宿舍要锁好门窗,关好水、电源,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每次。
8、室内及走廊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每次。
9、宿舍的清洁工作应由室内居住人自行轮流打扫整理,并经常保持房间的清洁与整齐有序,剩饭剩菜、纸巾、厕纸等绝不允许倒入厕所下水道以防堵塞。如果个人房间下水道发生堵塞,请自行修理。
10、宿舍内不准剧烈活动、喧哗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扰乱他人及附近安宁行为。中午12:00-13:30、晚22:00-早7:00间停止一切娱乐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11、任何教职员工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违法活动,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并搬离学校,另视情节轻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2、宿舍内不得有酗酒、赌博(包括打牌、打麻将)等不正当行为,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13、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以保持清洁卫生,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并没收。
14、禁止往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或向窗外门外倒水。禁止在走廊内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15、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物品,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16、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状况,连续30天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者,按自动放下住宿权利,学校办公室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
17、学校工作人员经常派人员视察宿舍,住宿者须听从有关安全公益和防火等方面的指导。
18、发现宿舍被盗,要即时保护好现场,同时向财务室、门卫和派出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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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卫生间的清洁工作主要包括地面、墙面、门窗、卫生洁具及其他设施的.清洁等,每日常规清洁的次数普通每日清洁起码两次。
1、定时清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整洁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
2、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枯燥,无蛛网,地面无足迹、无杂物。
3、便后准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梗塞。
4、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有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按照情节轻重罚款。
二、宿舍卫生间值日分工周一201室周二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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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冬季来临,天气寒冷,用电量增加,诱发火灾的因素增多,是电气火灾的多发期,为了加强职工宿舍安全用电管理,确保员工宿舍用电安全,彻底消除电气安全隐患,同时提倡员工节约用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高度重视安全用电管理,明确各宿舍安全用电负责人,不能留下安全隐患,凡造成安全问题的要分析原因,追究责任。
第二条员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各工区专职安全员要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各种用电设备、电器元件、照明线路的`安装、使用、管理,要按操作规范和电业部门的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对宿舍供电线路,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对线路老化,安装不良,绝缘降低及漏电等问题及部件必须及时整改,更换。
第六条宿舍内严禁使用碘钨灯,热得快,电磁炉、小太阳、电热油汀、电炉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和电热毯等危险性较大的电器,一旦发现坚决没收。第一次给予告,张贴通告,第二次发现将处以50~500元的罚款。
第七条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他用电设备,严禁多个插座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到安全的地方,不准
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第八条宿舍发生用电线路故障应及时报告工区相关负责人,并安排电工进行更换或维修。
第九条不得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的供电槽和供电电缆。
第十条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完毕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第十一条所有宿舍成员都应该高度重视用电安全,宿舍成员之间应相互监督和提醒。
第十二条以上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请各位员工相互监督,共同遵守。若有违反,将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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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宿舍楼公共卫生间卫生由宿管员每日负责打扫两次,日常维护由每个宿舍轮流进行,每个宿舍负责一周,值日班次可由宿舍内部自行制订或由宿管员制订;
2、打扫完毕和维护期间的卫生间须做到:无异味,地面无污渍、污水,垃圾倾倒及时,蹲便器冲洗干净,周围无污物;
3、宿舍楼卫生间内禁止洗浴;
4、严厉禁止往卫生间下水管道内乱扔任何东西(如:小毛巾、牙刷、袜子等),以防堵塞下水管道。
5、住宿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好公共卫生间卫生,便后及时冲水,垃圾、废纸不乱丢乱弃;
6、违反以上第三、第四、第五条规定者,一经发现交由交质检部按照规定进行处罚;未发现个人行为的,对全体住宿人员进行处罚;精心打造
因异物堵塞疏通所产生的费用由各宿舍分担;
7、对于宿管员打扫不到位或值班宿舍维护不到位导致的.卫生间卫生不达标,明确责任后对当值宿管员或当天值日宿舍进行处罚,当值宿舍所属部门经理承担连带责任进行处罚;
8、违反以上第三、第四、第五条规定者,第一次处罚50元,第二次处罚100元,第三次处罚200元,依次类推;当事人或当事宿舍所属部门经理同时处罚相同的金额。
9、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0xx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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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学校宿舍的'管理,合理利用学校房产资源,更好地贯彻学校“教师为本”理念,为师资队伍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住条件:家住外地的单身教师或以校区为中心直线距离两公里以外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交纳相关费用。
二、住校教师一律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不得私下调换宿舍,不得私自移动学校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三、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上班期间不得随意回宿舍,上、下班应严格执行学校工作纪律。
四、住校教师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异性学生带到宿舍,禁止让学生在宿舍替自己做事。
五、不得留客住宿,家庭人员来访留宿必须在门卫登记。
六、保持宿舍内外整洁、卫生,不得在宿舍内外乱贴、乱画。
七、节约水电,注意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八、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有关纪律制度,注意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九、住校教师有义务协助学校管理学生寝室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9
为了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有序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休息,更好的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住宿应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按指定房间住宿。住宿房间及房间内设施不得随意改造和变更。
二、宿舍所有设备(包括床铺、门窗等),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损坏者,由其担负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三、住宿员工应轮流值班,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公共设施的修缮,用火及水、电门窗等的安全巡视,预防事故发生;发现问题或隐患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报告。
四、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管理、安排与监督。
2、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拉私接用电设备。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床被要叠放整齐。
5、果皮、杂物不得丢弃地上,不得随地吐痰,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6、使用电视以及其他音响设备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7、宿舍不得私自留宿亲友,会客应进行登记并注意时间。
8、个人贵重物品应尽量不在宿舍存放,必须存放时,应采取安全保险措施,防止丢失、损坏。
9、不准随意在墙壁、门窗、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0、房间清洁由住宿员工轮流负责,废物、垃圾应集中倾倒于指定场所。
11、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用煤(指冬季取暖)。
12、不得在宿舍内酗酒闹事、聚众赌博,不得从事各种不健康的违法活动。
13、个人行为不得影响公司和其他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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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职工宿舍管理,给职工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居住环境,规定如下:
一、宿舍长职责
1、每个部门设宿舍管理组长两名(男女宿舍各一名),负责本部门的宿舍全面管理;每个宿舍设宿舍长一名,全面负责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工作;
2、宿舍长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值日表;
3、宿舍长有义务及时向总办、保卫部、后勤保障部、质检培训部、宿舍管理员及时汇报宿舍发生的异常情况。
二、宿舍管理员职责
1、做好职工宿舍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
2、严格落实宿舍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3、做好宿舍的防火、防盗、防损重点工作;
4、协助行政部门做好宿舍的整体管理、治理工作;
5、做好入住人员的登记,安全教育工作;
6、定时定点的做好宿舍安全巡逻工作;
7、严格控制好外来人员的`出入,发现身份不明人员要密切监视,严禁非酒店员工及无关人士进入宿舍;
8、维护员工的正常秩序,禁止员工乱扔垃圾、乱倒脏水维护宿舍区干净卫生。
三、职工宿舍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2:00之前归宿,如不能归宿者,需向宿舍长请假;
2、夜间会客时间不能超过22:00,组长、宿舍长要对超时的访客进行劝离。凡私自留宿来访者(包括父母等亲属探望也不能留宿),凡发现留宿者扣当事人200元,宿舍长50元,宿管员20元;
3、外来人员在宿舍逗留期间,如有公物损坏、款物丢失等,由宿舍接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四、卫生制度
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好宿舍的卫生环境。(详见职工宿舍卫生及处罚标准)
五、宿舍管理规定
1、员工离职时,宿舍床位的交接要由总办、质检部、后勤部及部门经理等人员在场;
2、已办理离职手续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的同时退出宿舍,最迟次日离开宿舍。没按规定离开的人员,多住1天扣罚本人200元,部门经理100元,宿管员50元;
3、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后勤保障部负责安装、维修、定期检查,禁止乱接临时电线、插座,不准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
4、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水、节电,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5、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宿舍管理人员;
6、由于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的给予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情况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
7、不允许在职工宿舍楼下私自停放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由保卫部进行检查处理,发现一次罚款50元。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用电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二、规定
1、严禁在宿舍内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的供电线槽和供电电缆。
2、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三无”、不合格、劣质和自制电器设备。
3、严禁在宿舍使用电炉子、电热毯、热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险性较大的`电器设备。
4、严禁在宿舍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炊事器具和设备。
5、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他用电设备,严禁多个插座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到安全的地方,不准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6、严禁在冰箱、空调等用电设备周围堆放纸皮、书籍等易燃物品。
7、严禁在电源线或空调、电暖气等用电设备上晾晒、烘烤衣物。
8、公共假期员工离开宿舍前,必须切断室内所有灯光、空调、冰箱等用电设备的电源,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开。
9、员工在宿舍内使用电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关闭电源,及时上报宿舍管理处处理,严禁私自维修。
10、员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和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三、罚则
1、违反上述第1、2、3款规定者,立即取消入住资格。
2、违反其他规定者,根据情节或事件严重程度处100——1000元罚款。
3、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赔偿损失或承担修复费用,对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其他要求
1、任何人发现用电安全隐患或事故都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公司24小时值班报警电话8669333,总裁办值班电话8669611,珠海市公安消防报警电话119。
2、总裁办应当定期对员工宿舍的用电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员工用电安全行为宣教及管束,及时消除用电安全隐患,并做好隐患排查治理记录。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12
为了加强教工集体宿舍管理,创造文明、健康、舒适、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特制订教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请教职工自觉遵守。
1、成立由校工会、总务处、办公室、教导处组成的监督管理小组,平时组织抽查教工集体宿舍的安全、卫生工作。
2、为了保证教职工有良好的休息环境,午休时间,晚上22时后集舍区内保持安静、禁止在宿舍内播放高音音乐等高声活动,不得在宿舍过道上高声谈笑,严禁在宿舍内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
3、建立值日制度,安排值日表,做好保洁工作。每间寝室门前过道由居住的'教职工每天自觉打扫;宿舍楼前花台、草坪内纸屑、杂物等值日每天打扫,做到地面、花台干净、整洁。垃圾要求袋装化,每天自觉送到校园垃圾箱,不准向窗外投掷杂物或倒水,不准把垃圾堆放在门口走廊上。
4、爱护公物,保护寝室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严重损坏的(水、电设施)如人为造成的居住者自理修理费。
5、住房不得任意改装,不得擅自拆移住房内外的各种设施。不准占用楼梯过道、走廊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和烧炊。
6、新来教职工分配到寝室后,到寝室清点校产用具,办好财物登记手续。
7、未经总务处同意教职工不得私自调换住房。
8、凡居住教工集体宿舍的教职工,每月按学校规定交纳水电费,每季度由工资中代扣。
9、搞好个人卫生和寝室卫生、防治疾病发生,经常擦洗卫生洁具和洗涤槽,墙面瓷砖。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13
1.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演奏乐器、播放高功率音响设备干扰他人休息。
2.严禁改装电源插座或更换电路电源。
3.严禁携带危险物品、挑衅和骚扰。
4.严禁破坏公共财产和公共设施。
5.严禁持有公共物品和存放有毒、易燃、爆炸性、致命武器、武器和其他违禁物品。
6.严禁赌博、饮酒、打架、盗窃等违法活动。
7.严禁无任何理由乱动消防器材。
8.严格禁止饲养任何动物。
9.宿舍主任负责安排宿舍卫生值班表,监督卫生值班人员的工作,检查房间设施,报告日常维护情况,检查和消除隐患,安排入宿人员的床铺,清点离宿人员的物品,定期组织宿舍卫生清洁等。
10.宿舍的`卫生任务分配由宿舍长书写并张贴在宿舍内。
11.所有员工应按照宿舍长安排的时间表轮流担任卫生值班人员。卫生值日官应当负责当日宿舍的卫生和清洁,并提醒全体员工按照要求自理床铺和物品,使其保持整齐。
12.宿舍所提供的设施须由舍监监督。入住后由公司指定专人到宿舍总监处确认,确认文件一式两份,公司档案一份,宿舍张贴一份。
13.宿舍内的非个人物品应由宿舍负责人保管,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更换、占用或损坏。
14.宿舍内的非私人设施,非自然损害由责任人按价格赔偿,赔偿费用由宿舍内不能明确责任的人员平均分担,自然损害应当及时报告公司维修。
15.未经厂长批准,宿舍内的非私营设施不得搬出宿舍,否则将从工资中扣除。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14
随着住校教师的增多,为规范管理,确保住校教师的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望各位住校教师遵照执行。
1、学校食堂。住校教师就餐时,请王良发师傅如实登记,工作日每餐按3元计,按月统计缴费。如不就餐,必须提前跟食堂说明,以免造成食物浪费,否则按就餐计算费用。非工作日不计,学校予以补贴柴米油盐等。就餐结束后,应将食堂收拾干净,餐具有序放置,出门及时落锁,做到谁开锁,谁负责。这里特别强调:住校教师要自觉爱护公物,食堂内水电设施以及大型电器的'非正常损坏,由操作人承担全部责任。非食堂工作人员请勿使用大型电器。
2、遵守学校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上班时间不得滞留在宿舍内。
3、宿舍内必须做到安全用电,严禁私自拉设电源线路,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产品和大功率电器。对严重违反安全用电规定,经劝告不改者,学校将取消用电资格。同时控制每人每月每房用电量不得超出学校规定的范围,且超出部分有个人缴纳。
4、宿舍内不准烧、烤食物,不准将液化气罐移到宿舍内使用,违者将取消住宿资格。
5、对亲属、朋友来校探望,需在校住宿的必须到总务处登记,未经准许不得在校住宿,且不得在校内组织或从事打牌赌博活动。
6、节约用水、用电,不准在无人看管下用水。学校卫生间除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9点前洗浴完毕,随手关闭电源电灯。
7、注意公共卫生,禁止乱掷食物、垃圾和将食物、垃圾倒入下水道。
8、文明住宿,不影响他人工作、学习、休息,同事之间互助、互让、互谅。
9、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保护校园内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服从学校管理,遵守规章制度,不以在校居住为由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确有需要配备学校校门钥匙的,需向学校申请领取,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应责任:谁领用,谁负责,开门及时落锁,由于没有及时锁门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开门者负责!调离学校前要及时归还所有公共物品,各类钥匙,不准私自交接。对违反上述守则并造成事故者,除取消在校内住宿资格外,本人将承担所有责任。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学校教职工宿舍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规范教职工居住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职工宿舍是学校为教职工提供的用于居住、工作和休息的场所,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职工宿舍,适用于所有居住在学校教职工宿舍的教职工和其家属。
第四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服务原则,注重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的正常居住秩序。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职工宿舍管理机构,明确宿舍管理的职责、权责。
第六条、学校应定期对教职工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宿舍的安全。
第二章宿舍分配和使用
第七条、学校应依据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合理调配和配置教职工宿舍。
第八条、教职工宿舍的分配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开”。
第九条、教职工宿舍属于学校财产,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擅自占用、使用或转租教职工宿舍。
第十条、教职工宿舍分为公寓式和独立式两种形式。公寓式教职工宿舍通过公开申请,按照规定条件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和其家属;独立式教职工宿舍通过公开申请,按照工作职务和工龄等因素综合考虑分配给教职工。
第十一条、教职工宿舍的使用期限原则上与教职工的工作合同期限相同或者与其在校工作期限相当,并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内通知教职工续租或搬离。
第十二条、教职工宿舍的'转租、转让、出租、违规转让等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教职工宿舍的入住和退宿手续由宿舍管理机构负责,教职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工作证明、身份证明等。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
第十四条、宿舍管理机构和住宿辅导员是教职工宿舍日常管理的责任主体,宿舍管理机构要加强对住宿辅导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履行职责。
第十五条、宿舍管理机构要建立日常值班制度,保证全天候的管理服务。同时,要加强宿舍巡查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六条、教职工宿舍内禁止吸烟、酗酒和违法乱纪行为。禁止使用非法电器、明火或者危险物品。教职工宿舍内禁止养宠物。
第十七条、教职工宿舍的卫生管理是每个教职工的共同责任,每人都应保持宿舍内外的清洁卫生。宿舍管理机构要定期组织宿舍卫生检查,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宿舍进行督促整改。
第十八条、教职工宿舍的物品摆放应整齐有序,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第十九条、教职工宿舍的大门、窗户和水、电、气阀门等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状态,禁止损坏和私自修改。
第二十条、教职工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对于故障设备,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要建立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宿舍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教职工宿舍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主要检查电气设备、用电情况、防火设施、疏散通道等是否符合要求。
第二十三条、教职工宿舍要配备烟感、燃气感、漏水感、温度感等安全设备,确保宿舍内安全。
第二十四条、学校要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和演练,提高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
第五章处罚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责令搬离宿舍等处理措施。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六条、对于积极参与宿舍管理工作、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协助解决宿舍问题的教职工,可以给予奖励。奖励措施包括表扬、奖金、晋级、荣誉称号等。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学校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二十八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适用范围包括现有教职工宿舍和新建教职工宿舍。
第二十九条、学校应加强宿舍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教职工对该制度的了解和遵守。
第三十条、本管理制度的修订以学校教职工宿舍的实际情况为依据,经学校相关部门研究后,报学校领导审批并公布实施。
本管理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以上为《学校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的内容,该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规范学校教职工宿舍管理工作,提高教职工宿舍的管理水平和居住舒适度,为教职工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进一步提升学校整体教学水平和师资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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