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量化考核细则

时间:2024-09-08 14:16:06 职场 我要投稿

教职工量化考核细则1

  (一)树立精细化管理基本思想和实践理念

教职工量化考核细则

  实施精细化管理是一项开创性、探索性工作,它是一项系统工程、主官工程、全员工程,能否取得成功,取决于管理理念能否自始自终的得到坚持和认真贯彻,取决于能否得到全体人员的认可。但是,院校教学管理不同于企业管理,院校教学管理的对象是教职员工、学生、学校环境、教学设施等;教学管理水平的提高是为了更好地培养人才,成才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因此,在教学管理中完全把企业精细化管理要求照搬过来是不行的,必须吸纳借鉴精细化管理先进理念,按照易于接受、符合实际、便于操作、易于监控的要求,以有效提高院校教学管理效益的目的,采取思想动员、组织培训、交流研讨等措施,牢固树立“环节细化、标准意识、流程意识、持续改进”四种观念。

  (二)构建教学管理精细化改革运行体系

  按照教育教学规律、人才成长规律,遵循“过程控制、关注细节、科学量化、以人为本”的原则,构建教学管理精细化改革的“六大体系”:目标体系、环节体系、标准体系、监控体系、考核体系和量化评估体系。

  (1)目标体系。目标是组织的价值导向,决定着活动的方向,任何管理活动都必须围绕目标来开展。横向上,将教学管理的总体目标依据工作领域分解为教学计划管理目标、教学运行管理目标、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目标和教学基本建设管理目标。纵向上,将院校总体目标分解到办公室、院(系)、教研室、教学班等,形成单位目标。通过对总体目标的层层细化分解,使总体目标在学院内部建立起了一个纵横联结的、立体的、全面的目标体系。

  (2)环节体系。任何管理活动都可以按照规律分解为若干工作环节。精细化教学管理需要把原来以职责为中心的传统管理方式转变为以环节流程为主线,以职能为重点的新型管理模式,对教学管理所包含的`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和教学基本建设管理等工作分别进行环节细分,并按照时间或工作任务的衔接顺序将其连接起来,形成工作环节流程。绘制工作环节的过程实质上就是探索工作规律的过程,寻找工作重点的过程,也是查找瓶颈和短板的过程。

  (3)标准体系。要把事情做精、做细,必须有明确的质量标准。各单位、各类人员在不同的教学管理环节所承担的任务有着不同的职责要求。因此,要在每一个环节上都制定明确的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职责要求,并以标准形式确定下来,通过文件的方式加以保存,使之标准化、明确化,这就构成了精细化管理标准体系。

  (4)监控体系。细密有效的反馈,严格的检查、监控,是精细化管理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因此,应建立精细化管理办公室,指定专人专门负责监督和审核精细化管理的开展情况,通过对管理关键环节和教学过程实施的状态和记录进行系统审核,重点检查是否有拖诿、延误时间现象,检查是否按标准去做了,检查是否落实到位,是否越位等,定期开据不合格项,监督各单位进行整改,确保教学管理精细化工作的持续开展。

  (5)考核体系。教学管理考核体系构建应以绩效为核心、以标准为依据,以人员核心能力提升为目的,坚持过程考核与目标考核相结合、业绩考核与完成工作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注重考核结果利用,建立考核结果联动机制,激发人员动力,发挥主观能动性。

  (6)量化评估体系。量化评估体系是以细化、量化的方式制定的,以强调制定标准、收集数据、评价分析、反馈控制为重点的“四位一体”的评估体系,通过对教学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量化管理,将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客观的综合分析评估,可以实现对过程控制的有效监控和合理调节。

教职工量化考核细则2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观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老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

  二、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实施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包括学校领导、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四、考核主要指标和内容

  考核主要指标以教师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指标包括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教师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廉洁从教等。

  能,是指履行教师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主要指标包括教师具备的文化素质、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等。

  勤,是指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表现。主要指标包括出勤情况、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等。

  绩,是指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效益和贡献。主要指标包括从事德育工作、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等。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分类

  1、中心学校领导及初中校长(以教育局正式批复为准)由教育局和本校考核小组同时考核,其中正职校领导教育局考核占60%,副职校领导教育局考核占40%。

  2、专任教师、学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班主任等均由学校考核小组考核。

  (二)量化考核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2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1)考勤(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旷工1天扣3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载。

  (2)工作量(30分)。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工作量(如管理工作量、课堂教学工作量、教学教研工作量、初中早晚自习学生辅导工作量等)。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分数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0分

  各学校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及任务完成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常规过程中,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此项考核各校要制定相应的细则。

  (4)教育教学业绩(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非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由学校依据岗位任务目标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认真严格搞好考核并量化打分。

  六、考核程序

  1、平时绩效考核要坚持准确及时,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月度记录为基础,每学期考核一次;

  2、学期末将绩效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3、学校将教师考核结果在本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1、学期末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原则上获优秀等次的考核总分达到90分以上;合格等项的分数在75—89分之间;基本合格的在60—74分之间;总分在60分以下及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评为不合格: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私自办班或进行有偿家教的;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旷课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的天数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采取罢教等方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被评为不合格的人数不占比例。

  全校绩效工资浮动总额

  全校教师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2、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为了此项工作稳定进行,我乡教师平均绩效工资额的30%进行浮动,另外70%如教师无严重问题则平均发放。

  教师浮动绩效工资额= ×教师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八、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1、各中小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绩效考核细则,考核细则必须经过职工全会或职代会讨论通过,报中心学校审批后方可执行。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并告知教师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3、各校要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分配具体实施工作。工作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组成员可由学校行政会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九、纪律要求

  在整个考核过程中,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考核中、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者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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