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1
一、财产要做到帐目清楚保管、帐物相符。学校后勤要建立固定资产帐,低质易耗品帐,并分门别类安排专人保管定期核对。
二、校实行财产保管责任制。各科室财物要建立登记卡,学期初科室负责人与后勤签订保管责任书。学期末核查,如有损坏丢失,分清责任,照章赔偿。
三、产专管员负责建立分管财产帐。新购买的财物要及时验收入帐。教职工领用、使用要登记、签名。每学期末,专管员要做好财产清算、催还维护、保管等工作,并把有关结果送后勤。
四、财产责任人和专管员要对学校财产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属不能自修的,应及时填写维修单,由后勤安排人员修理。
五、外借学校财物,需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到后勤办理借用手续,借用后要归还。
六、学校分配到各科室的`财物,不允许擅自调配或挪作他用。如需变动需报后勤调整。
七、购置学校财物,先由业务部门按实际需要数量书面向后勤提出购买申请。由后勤审核后送领导审批。领导批准后由后勤组织购买。购买回来的物品必须由专管人验收入帐后才能投入使用。(凡购实物,无验收人签名不能报帐)。
八、各科室的钥匙后勤根据业务需要指定人员持有,持匙人员要到后勤登记并负责财产保管责任。期末,科室责任人应自觉地将钥匙交后勤统一保管。
九、学校实行全员管理财物制度,师生共同爱护公物,对财物保管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2
为了让员工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把本职工作做得更好,共同推进招生、教学工作,和学校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现制定员工手册,请大家自觉遵守。
一、办公室人员职责
1、 办公室人员应按上、下班制度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 负责办公室、教室的整理、清洁卫生。办公室应整洁卫生,地面、桌椅等清洁无尘、无纸屑、一次性水杯等垃圾,办公桌上文具、资料夹等摆放整齐、有条理,做到用时立即知道方位,用完后完整放好;
3、 负责办公室的日常接待、招生咨询、解释工作。
4、 办公室人员接待形象,应干练、精神、可信赖、富有亲和力。注意上班时,不要与学员长时间闲聊,不得让学员懒散的坐在沙发上,以免影响办公形象;
5、 对来客热情、礼貌文明;
6、 面对面的咨询解释,是最有效的招生项目推介方式,因此,应抓住机会对学员作详细、清楚及富有说服力的解释,突出招生项目和办学优势,对学员的提问要有耐心;
7、 提供相关的资料夹、教材等给学员看;
8、 带学员参观教室、机房时,注意一般让学员在门口看,不要进入,以防影响教学工作;
9、 负责接听电话、电话通知学员及其它通知工作;
10、招生广告期,由于电话较多,以防无法打进,接听电话应简明、概要,并建议学员过来详细了解一下;
11、非招生广告期,电话解释就详细、清楚,以便给潜在学员留下深刻印象,促使他们自动来了解、咨询;
12、电话通知学员,应简洁、明了、及时;
13、电话声音应用中气,富有亲和力,接听电话应在电话铃响一到两声时,拿起话筒,接听完后放下话筒一定要轻;
14、负责日常办公、教学用品采购,如传真纸、复印纸、粉笔等,实报实销;
15、负责办公室、教室、财产安全,注意关好窗户、锁好门;
16、负责办公室招生、收费、建档工作,应按工作流程,严格有序的做好;
17、负责专兼职员工的考勤工作、应按照上、下班时间严格考勤;
18、在工作时间内办理由教务处因工作安排的事务;
19、服从单位依据工作全局所作的临时安排。
二、教师职责
1、按照上下班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应具有良好的修养、高尚的品德,乐于施教,对学生的提问要热情、耐心地解答;负责按教学计划,认真完成各自的教学内容;教师接到教学任务后,应及时备课,并将教学计划方案填好,并一同交回备案;
3、维护课堂秩序,保持良好的上课教学环境。督促学生不要在机房、教室乱扔垃圾,爱护公共财物;
4、机房教师应教授并督促学生正确开、关机,教授学生安全、正常用机。对微机故障应记录,并通知机房维护教师及时修好;
5、教师应督促学生离开教室、机房时,摆好桌椅,关掉计算机,带走自己的废弃物;
6、机房值日教师负责当班机房安全,锁门,卫生清扫和卫生监督;
7、上课期间不得与学生长时间闲聊,讲完课后,不得只顾自己,无所事事,应不断巡视,积极主动辅导好学生;
8、对学生提出的教学意见、建议,应积极思考,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力求教得更好;
10、教师辞职应提前一个月,请长假应提前十天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以免影响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11、机房维护教师负责机房日常安全运转维护,做好维护记录,维护费用实报实销;
12、计算机房教师在教务处指导安排下协调好所负责学员的机位安排;
13、服从学校依据工作全局所作的临时安排。
三、计算机房主管职责
1、依据中心各项目开班情况统筹安排机房电脑设备;
2、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督导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3、负责机房财产管理,具体与中心签订财产责任保证书;
4、协助中心行政办公室处理上机学员有关其它事项(如结业证办理,学员证书发放等)。
5、及时处理机房突发事件,如有不能解决问题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建议解决办法;
6、负责机房电脑及配套设备的维护工作;
7、负责本职范围内的教学工作。
四、教务助理职责
1、负责日常教务工作的安排、跟进;
2、负责编制课表,安排教师上课;
3、负责教师的聘任考核、检查、监督;
4、协助教务处主任,监督各项制度的`实施及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络;
5、负责日常文件的起草工作;
6、教务主任不在时,履行教务主任的职责;
7、协助教务主任搞好招生工作;
8、负责解决办公室未能解决的学员投诉问题;
9、处理在教学过程中突发事件;
10、服从单位依据工作全局所作的临时安排。
五、教务主任职责
1、全盘负责培训业务的工作;
2、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运转,监督各项制度实施;
3、负责人员的任免,工资制度的制订(须报主任备案);
4、负责招生、教学情况的跟进、监督;
5、负责各项培训工作的目标的实施;
6、及时处理培训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7、服从单位依据工作全局所作的临时安排;
8、协调与培训工作有关的各级主管部门的关系,保障工作顺利运转。
六、员工监督机制
教职员工应在工作时间内,尽职完成本职工作,为了让相关制度实施,搞好招生、教学等工作。特制订以下监督机制;
1、监督机制原则上实行民主集中制,即员工之间相互监督提醒,对提醒不加改进的,可报告主管,主管人员将作好详细记录,并给予相应处罚,对处罚持异议,可提出书面意见,交主管,后由员工会议或校长仲裁裁决:
2、监督机制分为教学管理、行为规范、学员管理三个方面,条款如下:
教学管理
a、 未按时交课务资料或未完成备课的,未认真按教学计划完成教学的;
b、 言行不利于招生教学工作的;
c、 上课期间机房事故未作记录处理,以至找不到计算机故障的直接责任人;
d、 计算机房因教师安排学员机位不妥而造成的用机混乱。
e、 下课后,上课老师应提醒学生安全关机;
行为规范
a、 上班迟到达十五分钟,未经允许提前下班,上班期间未请假离开达半小时;
b、 仪容议表及谈吐不符合教师形象;
c、 值日期间,门、窗、电源未关,引起事故或失盗的(同时追究相关责任);
d、 学生三次以上投诉相同或相似的一件事的;
e、 与学生在办公室、教室、机房闲聊、乱吵,影响办公教学的;
f、 值日期间未做清洁卫生,教室、办公室、机房、地面,桌面脏乱;
学员管理
a、 学生未经许可,拆装或掉换电脑,上课教师和值班教师未加以制止的;
b、 上课期间,学生有在教室内抽烟,乱丢纸屑、水杯,大吵大闹,乱躺、乱坐等不文明行为
发生,上课教师和值日教师未及时制止的;
c、 学生在学习、宿舍、办公场所聚众玩游戏、打牌,当班及值日教师未加以制止的;
上述条款教职工若违反其中每项三条或每条三次取消当月该项奖金,违反每项三条以上或每条三次以上的将根据相应的情况予以处罚。
七、员工激励机制
实行奖金制,具体条款如下:
1、一个月无缺勤、迟到、早退记录,仪容议表及谈吐符合教师形象的予以奖励100元;
2、认真完成教学任务并取得学员认可,经教务主任确认的予以奖励100-200元;
3、提出合理化书面建议,被采纳后产生明显效果的予以奖励100元;
4、学员管理井井有条,受到学员整体好评的予以奖励100元;
5、受到学生书面好评,须留下学生姓名联系电话予以奖励50元;
6、其它特别贡献(如能主动承担学校其它事务,本专业在其带动下取得良好的经济与口碑效益的),将根据贡献的程度进行特殊奖励。
附:(一)工作目标
(1)、培训一种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员工齐心协力,认真负责,做好工作;
(2)、办公室、教室整洁卫生,造成一种良好的办公、学习气氛;
(3)、机房无重大安全事故,整洁卫生;
(4)、每期每个招生培训项目在现有招生和教学规模条件下以前5%的速度递增,至招满为止;
(5)、教学满意度,以现在读班为基础,每期以5%的速度递增,至各科满意保持在80%以上。
(注:教学满意度=满意的学员人数/学员总人数x100%)。
附:(二)学员守则
(1)、学生凭学员证上机,未带学员证者给一次上课机会,第二次还未带证取消该次上课机会;
(2)、学员证不得或转让他人,否则取消上课机会;
(3)、学员证不慎丢失或损坏,应及时申请补办,因此引起的不能入室上课由学员自己负责;
(4)、学员上课应认真听讲,做好笔记,讲究文明礼貌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吸烟,不得在教室
内吃东西;
(5)、上课期间不得接听电话,应关掉随身带的手机、BP机等,以勉影响他人;
(6)、讲究卫生,不得乱丢纸屑、水杯等垃圾;
(7)、爱护公物,不得在课桌上乱涂、乱画,故意损坏者,照价赔偿;
(8)、下课时学员应带走自己的废物弃杂物,摆好桌椅后方才离座;
(9)、学员应爱护计算机,不得违规非法操作,不得随意删装软件,更不得拆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掉销学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10)学员应根据学号对号入座,不得随意掉换,如计算机出现故障,应及时向班上课教师提出,以利于善后处理。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3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任课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教师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二、课间管理制度
1、各部门主任、副主任、值周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三、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含校长、执行校长、副校长、党支部书记、教务处主任、综治办主任、学生处主任)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二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四、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附:因任课教师管理不善导致安全问题的,免除任课教师参与年终全校优秀教师的评选资格,由任课教师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各部门主任、副主任承担连带责任;因课间管理不善导致安全问题的,由任课教师、各部门主任承担责任;因校内安全排查不过关导致的安全事故的,由各部门主任、副主任承担责任;部门提出了整改,而学校负责人没有落实到位,由学校负责人承担责任。篇二: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创造一个和谐安宁的教书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的观念,切实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责任体制,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谁主管、谁负责”,中层管理人员分工负责,基层人员岗位负责。
3、探索建立稳定有序的安全运行机制:
(1)在安排年度工作计划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安排。
(2)在编排校历、园历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编排。
(3)在布置每周工作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布置。
(4)在检查每周工作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检查,同步评价。
(5)在全年工作考核、总结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考核、同步总结。
(6)在全年工作表彰、奖励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表彰、同等奖励。
(7)校内、园内安全教育与教育、教学内容同等重要,教师、教材、课时、课酬等与教育、教学同等标准。
(8)校外、园外安全学习培训与教育、教学外出学习培训同样需要,同等政策。
4、坚持预防为主,坚持警钟长鸣,坚决落实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
校长岗位安全职责:
1、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2、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
3、依法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层级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人。
4、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组织师生员工学习安全制度和规则。
5、建立学生安全保障领导机构,并指导和督促其有效运作。
6、落实安全经费,改善安全设施,提高物防水平。
7、主持召开安全检查工作会议,对重大安全措施和事故隐患整改做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
8、对学校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积极组织抢险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责成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整改和处理。
9、对学校的财务资产安全承担责任,指导分管校长、园长做好财务资产安全管理工作。
10、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安全工作,申请获得支持。
分管安全副校长岗位安全职责:
1、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校园安全的直接负责人,协助校长抓好安全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
3、认真执行校长决策和行政会议决议,参与学校重大安全问题的讨论与决策。,协助校长做好安全工作,对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分
4、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组织制订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检查指导制度落实,考核评价落实效果。
5、组织校级安全检查,研究制订隐患整改措施,督促职能部门、岗位整改落实。
6、督促有关人员做好校舍维修与管理,安全设施的配置、使用和维护,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7、负责组织应急抢险和事故处理,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调查原因,分析责任,提出整改及处理意见。
8、按时选派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持证上岗、熟练操作,规范管理。
9、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教育,经常倾听师生员工的意见反映,及时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0、做好各处室、岗位之间的协调工作,督促、指导其发挥职能作用,提高工作效益,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和落实。
11、协助校长做好财务、资产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要求,抓好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工作。
12、协调、协助辖区公安等职能部门的工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13、发生突发事件时,要及时赶到现场,服从校长的指挥,沉着冷静,组织力量积极稳妥地作好师生员工的撤离工作,稳妥处理善后工作。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对分管领域发生的安全事故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2、布置工作时同时布置安全,指导工作时同时指导安全,检查工作时同时检查安全,评价工作时同时评价安全。
3、督促分管领域按要求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基础资料,做好本领域安全基础工作。
4、严格要求分管领域落实安全工作的月检、周检、日检制度,及时整改隐患,健全资料台帐。
5、随时与校长和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沟通安全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形成管理合力。
6、支持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的工作,协调落实分管领域的细节安排,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7、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参加安全培训,具有明确的安全意识和基本的安全技能。
8、遇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及时赶到现场,服从校长的指挥,协助做好分管工作。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文件、规定和事故通报。
2、熟悉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对本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管理好人事、文书、档案室档案及各类文件、职改材料、毕业生高三年政审材料、各类印章、印信,防止丢失、损坏、遗漏,外借材料应及时归档。
4、加强本部门保密管理,有关保密性质内容的文件材料要严防泄密,督促有关人员及时上缴有时限的文件。
5、加强防火、防盗工作,熟练使用灭火器;及时清理废弃纸张,下班时应关掉电源,锁好门窗。
6、检查落实本处室人事、文书、档案的安全责任管理。
7、建立健全部门安全检查台帐。篇三: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1]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4
一、 办学宗旨、办学理念、培养目标
1、办学宗旨:济困扶危、强技乐业。
2、办学理念:以就业为导向、以爱心促xx。
3、培训目标:以培养[技能硬、素质高的现代就业人才"为目标。
二、 教师管理
1、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丰富的xx知识;
2、教师要做好学员的上课考勤统计工作;
3、教师上课要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有步骤,有重点;
4、教师上课要求精讲多练,重视安全分析,使学员迅速掌握技能技艺;
5、教师要加强新技术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xx水平。
三、 学员管理
1、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2、实行奖励全勤、评选优秀学员的奖惩制度;
3、学员就业安排根据考核成绩[择优选用",对于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可免费再学;
4、学员就业后定期对其进行回访,帮助学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 教学管理
1、严格按照国家商务部<职业技能培训大纲>组织教学;
2、实行班主任负责、班委会自治的班级管理制度;
3、课时安排灵活。结合学员普遍存在文化程度偏低,年龄偏大的.情况,灵活确定课时,如有的课程一课学员可以掌握,则课时为一节;若课堂内容较难,则可安排多个课时;
4、考试考核。根据培训规定的考试考核要求,对培训学员进行基本理论考试和技能xx作考试;
5、xx书发放。学员基础理论、技能xx作双合格的,学校颁发<技能等级xx书>。
五、 档案管理
1、学员档案:学员考勤记录、鉴定资料、颁xx花名册等按培训期次归档,建立学员培训信息资料库;
2、教师档案及教案归档:
学校对教师档案(含xx复印件、学历复印件、职称复印件)进行备案;对教学计划、教案、教学总结也定期备案。
3、所有档案由校教务处统一保管,未经校领导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查询。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5
1.须提前制定好学期课程教学计划,充分做好课前准备工作,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工作,不得随意更改教学内容。
2.上、下班严格执行签到制度,至少提前5~10分钟到岗,迟到1小时按旷工处理,下课时间可以根据课堂情况进行适当调节,但是提前下课不得超过30分钟。
3.不得化浓妆,穿拖鞋,不得饮酒,要着装整洁,精神饱满,仪表端正。
4.不得在教学区域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要保持教学区域环境卫生。
5.不得擅自旷工或者离岗,因故不能到岗时(出差,生病,事假等),需提前请假,不得私自请人代课。请假或调课经过准许后要协助安排课程调动。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者擅自离开教学岗位,按旷工处理。
6.教学和工作过程中出现问题时,要及时与校方反映沟通。
7.不得打骂学生,要文明用语,对待学生要严谨认真,因材施教。
8.不得在课堂上吸烟、接听电话以及做与上课无关的事。
9.课前点名,学生上课迟到达15分钟,须告知教务联系家长,不得隐瞒包庇。
10.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外出活动及组织学生参加其他教育机构的宣传讲座。
该制度适用于启源所有工作人员,最终解释权归启源传媒培训学校所有。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6
教师管理制度
一、备课
1、教师要认真制定教学计划,包括教材分析、学生基本情况分析;根据课标的要求,确定本学期思想教育、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及能力培养的要点;分析教材的重、难点;提出落实任务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和要求。
2、教师要认真安排学期教学进度并填写教学进度表。
3、教师要认真进行备课试讲,做到:一备教材、二备学生。
4、及时按教学进度提前两周写好教案,没有教案教师不得进入课堂。
5、教师课前要进行复备,明确教学目的,完善教学设计,补充课堂习题。
6、做好课后的教学回顾,反思课堂教学效果,积累经验,查找不足,不断完善教学方案。
二、上课
1、教师上课前要做好准备,上课不迟到,下课不拖堂,中途不离开课堂,不接听电话。
2、教师课上要组织好教学,要组织好每一个教学环节,精心安排有条不紊,创造出融洽和谐的教学环境。
3、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要求学生发言先举手,发言声音要亮,要耐心听取学生的发言,不轻易打断、否定学生的发言。对于个别违反纪律的学生,要耐心进行教育,不得把学生撵出课堂。
4、教师上课要做到教学目的明确,知识准确,重、难点突出,并结合教材进行思想教育。
5、教师的课堂教学必须体现“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
6、课堂教学各环节联系紧密,时间分配合理。
7、课堂习题配备适当,有梯度,使不同层次的学生都能得到训练。
8、教师板书工整,设计合理,教师语言要富有启发性和趣味性,不说与教学无关的话。
9、教师要及时写出教学小结,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有计划、有目的地不断提高本学科的教学质量。
三、作业
1、教师要明确作业要求,认真研究各类习题的编排意图和覆盖面,随时掌握易出现的问题,对教材内容与习题如何配合做到心中有数。
2、布置作业要适量。
3、要注意培养学生严谨、认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态度。优秀作业定期进行展览。
4、要求学生独立完成作业,对不按要求做的学生,应及时批评教育并严格要求补做或重做。
5、作业批改要认真、及时、正确,批改符号要规范,要给出作业等级。批语要恰如其分,提倡面批,个别指导。
6、加强作业讲评,每个教师要有作业批改记录,认真记载作业中的`典型错误及典型解法,帮助学生总结教训。
四、辅导
1、教师要对优等生和学困生分别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辅导计划。
2、教师要加强对学困生的个别辅导,加强对他们学习方法的指导。
3、对自控能力差的学生,要严加督促,培养他们良好的学习习惯
五、教研活动
1、教师要积极参加各级教研活动,通过各种教研活动,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2、活动前每位教师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讨论要充分,发言要精当。
3、教研活动力图形式新颖,讲求实效。
4、做好活动记录,填写活动自评表。
xx职业教育培训学校
20xx年xx月xx日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XX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培训学校)
第二条
地址:XX
第三条
性质: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第四条
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老龄事业发展所需的各应用型人才。
第五条
培训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六条
首届培训学校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组成人员: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若干;董事长法人担任,董事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设秘书一人。
第七条
董事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董事会成员董事长或者其代表、培训学校站长、培训学校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成员。
第八条
董事会章程对培训学校股东、董事、监事、站长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资金来源
第九条
培训学校由个人出资设立。
第十条
培训学校享有股东资产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培训学校以其全部资产对培训学校的债务承担责任。培训学校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十一条
培训学校成立后,由培训学校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培训学校各持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培训学校申报注销,经培训学校董事会审核同意后予以补发。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十二条
业务范围:
一、老年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服务中心、老年干部疗养院、老年公寓(含老年护理院、康复中心、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托老所)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在职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
二、面向社会培训,向上述养老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培养输送专业技术人才。
第四章
股东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三条
股东权利
一、出席股东大会,依据出资额享有表决权;
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培训学校会计报告;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监事会成员;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培训学校终止后,依法分得培训学校的剩余财产;
七、股权优先受让;
第十四条
股东义务
一、执行董事会决议;
二、遵守董事会章程;
三、按约定时间、方式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并以其他资额为限对培训学校承担责任;
四、培训学校成立后,不得抽回出资,违约应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五条
转让出资的条件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转让后,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向股东会报告,并办理手续;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半数以上拥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股东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股东转让的出资,即视为同意转让;
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四、股东依法转让的出资,由培训学校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以及受让人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向受让人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十六条
培训学校的权力机构是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
第十七条
召开董事会,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股东。董事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站长、名誉站长、副站长和站长助理;
二、修改培训学校章程和制定培训学校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培训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培训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培训学校办学经费,审核培训学校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培训学校的变更、分立、合并、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八、修改章程。
第十九条
股东对培训学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培训学校形式、修改章程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2/3以上拥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董事会按其职权对其余事项做出决议,必须经半数以上股东通过。
第二十条
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
培训学校站长为聘任制,并由董事会任命。
第二十二条
培训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站长长负责制,股东成员不得干涉培训学校内部日常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培训学校站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校务会;
二、主持培训学校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计划;
三、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培训学校工作;
四、对培训学校教职工实施奖惩;
五、聘任或解除教职员工。
第二十四条
培训学校的收入归全体股东,产生的亏损或民事责任,亦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及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培训学校每年12月底前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对股东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第二十五条
培训学校站长不按照本章程以及全体股东的决议执行事务时,董事会有权更换培训学校站长。
第二十六条
股东不得从事有害本培训学校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
被聘任的培训学校管理人员应当在站长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如超越授权范围执行事务,或者故意造成重大过失,给培训学校造成重大损害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财务、会计
第二十八条
培训学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九条
培训学校每年12月底前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审查验证。
第三十条
培训学校每年弥补亏损,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第七章
合并、分立和变更资本
第三十一条
培训学校合作或者分立,由培训学校股东会议作出决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协议、清算资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依法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培训学校增加资本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约定方式决定股东认缴的增资数额。
第八章
解散、终止和清算
第三十二条
培训学校需要注销,由全体股东决议通过,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服务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三十三条
培训学校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剩余财产按其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清算期间,不展开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九章
其他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审批机关批准XX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成立之日起生效。
XX职业培训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校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培训学校名称:XX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培训学校)。培训学校地址:昆明。
第三条
培训学校性质:培训学校为民营股份制独立法人职业教育机构。
第四条
培训学校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老龄事业及家政服务发展所需的各类应用型人才。
第五条
培训学校规模:以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员为主,旨在通过面授形式助其在毕业前获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章
开办资金、业务范围
第六条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董事会和被选举的权利;
(二)了解本校的经营状况;
(三)有权查阅本校财务会计报告。
第七条
培训学校的开办资金共计人民币10万元,由举办者投入。
第八条
培训职业及层次:
初、中两个等级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的职业培训;
第九条
培训学校的培训形式有:短期、中期培训;业余培训。
第十条
培训学校主要面向全省招生,培训对象为养老、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
第三章
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培训学校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会是培训学校的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
培训学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培训学校站长;
(二)修改培训学校章程和制定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培训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福利待遇及课酬;
(六)决定培训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在董事长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
第十五条
培训学校站长具体负责组织培训、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与教职员工签定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组织参加社会保险,聘任和解聘培训学校其他工作人员,实施奖惩制度;
(四)组织教育培训、教学工作,保证培训质量;
(五)负责培训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执行董事长的其他授权。
第四章
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十七条
培训学校经费来源:
(一)举办者投资;
(二)在业务范围内开展培训活动的收入;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八条
培训学校存续期间,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十九条
对培训学校培训学员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法规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批准或备案手续。
第二十条
培训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依法委托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二十一条
培训学校的资产与管理,接受审批机关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自身监督。
第五章
变更、终止及资产处理
第二十二条
涉及培训学校变更性事宜,须经董事会提出后报审批机关批准或备案。
第二十三条
培训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十四条
培训学校由于以下原因,提出自行终止,并由董事会表决通过,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
(一)无法按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二)不可抗力迫使无法继续办学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五)自行解散的。
第二十五条
培训学校终止前,须完成最后一批学员的培训工作,妥善解决教职员工终止合同后的一切待遇及经济补偿。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务债权,处理剩余财产。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培训学校按法律程序完成终止清算后,向行政主管部门交回办学许可证及印章,并向民政行政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外,由董事会修改补充,并在董事长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8
一、考勤与请假制度
1、学员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都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超假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2、学员因病需请假,必须持医院有关证明,病假超过教学计划课时的百分之三十不能参加培训考试。
3、学员一般不准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本人所在单位许可,校方酌情准假。
4、请假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二至六天内由培训部批准;六天以上由主管校领导批准。
5、请假者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不许口头请假和代请。
6、学员请假理由必须真实,如发现有欺骗行为者,要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可做退学处理。
7、学员考勤由班主任掌握,每天要点名,填写出勤记录,学员出勤情况记入本人学习档案。
8、不经准假擅自离校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教室管理制度
1、教室由教务科统一分配,班级使用并负责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
2、教室内配备的桌椅,严禁搬回宿舍或挪做工它用。
3、爱护教室的各种设备,无故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并根据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离开教室要关窗、闭灯、锁门。
4、任课教师进入教室上课,学员要起立致敬,待任课教师答礼后方可坐下,下课时,待任课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教室。
5、学员上课时要脱帽,衣着要整洁,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和围巾上课。学员上课时bp机、手机等通讯设备要关闭。不准在教师上课时发出声响。
6、学员上课时要注意听讲,不看与本课无关的书籍,不喧哗、不喝水,姿势端正,保持课堂肃静。对违犯课堂纪律的学员,任课教师要予以制止或批评教育,严重者可令其退出课堂。
7、任课教师提问时,学员要起立并认真回答问题,学员课堂发问应先举手,任课教师同意后方可起立发言。提倡学员与任课教师交流,对任课教师的讲解或解答有不同意见时,可在课后找任课教师讨论,不在课堂上辩论。
8、上课时间不准找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教室。
9、要保持肃静、严禁喧哗、打闹等,酗酒后不准进入教室。
10、不准在黑板、桌椅、墙壁上乱写、乱画,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等。要保持室内卫生。
11、值日生要认真清扫教室,及时擦黑板。认真为任课教师服务。
12、培训结束时班级要组织学员对教室进行一次全面清扫,清洁完备后交教务科验收。
三、就餐制度
1、学员应在学校规定的食堂就餐。就餐时要按顺序排队,不许夹楔、拥挤等。
2、学员不得在食堂大声喧哗,不得与食堂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有问题及时向班主任、学校反映解决。
3、学员应爱惜粮食和就餐公共设施,剩菜剩饭倒入指定地点,不得直接倒在桌面和地下。
4、学员不准邀请本校中专学生在食堂或寝室酿酒。
四、会客制度
1、在上课及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时间不得会客。
2、会客时间为每天课外活动时间。
3、不准私留客人在学校宿舍住宿,特殊情况须经学校批准。
4、会客时必须遵守本校制度,办理会客手续,接受管理人员的询问和管理。
职业培训学校行政管理制度3
1、自觉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更不旷工,有事、有病要及时请假,一般不请事假。
2、要树立集体主义观念,维护集体的利益,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更不得以钱代罚。
3、全体教师要积极参加各级教研活动,以促进我校素质教育的开展和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4、每学期初要制定好进度计划,写出教学工作计划,对教材、学生进行认真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教学方法。
5、每学期末要对一学期的教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
6、做到三备:备教材、备学生、备方法。
7、认真书写教案。
8、青年教师要写出详案,老教师要写出有特色的.教案。英语教师要写出纯英语教案。
9、教案要整洁清楚。
10、坚持运用普通话教学,做到教态自然,态度和蔼,语言准确;英语教师尽量用纯英语讲课,做到发音准确,语音语调自然流畅。
11、积极创新,坚持启发式教学,启发思维,开发学生智力。
12、按时完成,及时批改,无缺漏。做到全批全改,精批细改。
13、作文批改要有腰批、总批,指导性批语要切合实际,完成规定任务,不得缺批。
14、提倡面批作业,增加同学生的接触机会。每个教室的桌凳、玻璃、投影设备、喇叭、开关、黑板、插座等设施,学期内班主任老师负责管理。
15、教科书、教师用书、参考资料、工具书等,实行学期或学年内借用制度,按时归还。若有丢失或损坏照原价赔偿。
16、不失时机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得有大小事故发生,经常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杜绝违纪和违法行为发生。
17、及时准确处理,答复好学生家长的来信来访。协同好兄弟班级间的关系,矛盾协同解决,不得产生不良后果。
18、认真实施阶段测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考试的一切有关工作。
19、代课老师上课前必须清点学生人数,以便及时联系。
20、搞好班内卫生工作,检查督促好学生的值日工作。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9
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特制定教师人事治理制度,以抓好学校人事治理工作,造就师资强、师风纯、教风正的教师队伍。
一、全体教师必需听从上级和学校的治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二、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依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特地会议讨论争论打算,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争论,一经争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别状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争论打算。
三、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展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末位的实行待岗;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依据教师的平常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校领导班子依据学校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五、全体教师必需从大局动身,听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仔细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听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
六、建立教师工作考核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展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正的评价。
七、各教师要仔细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仔细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与连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力量,仔细总结教育教学阅历,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动素养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10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指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以下简称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职业学校安排或者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
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
跟岗实习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
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应当科学组织、依法实施,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应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习全过程,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切实承担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鼓励企(事)业等单位接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
第二章实习组织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指导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负责职业学校实习的监督管理。职业学校应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职业学校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在确定实习单位前,职业学校应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
第七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
实习开始前,职业学校应当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等;并开展培训,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
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第八条学生经本人申请,职业学校同意,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对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实习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学生所在职业学校要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实习情况。
认识实习、跟岗实习由职业学校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
第九条实习单位应当合理确定顶岗实习学生占在岗人数的比例,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
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计划,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
第十条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习时间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支持鼓励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
第三章实习管理
第十一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
职业学校应对实习工作和学生实习过程进行监管。鼓励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与实习单位共同加强实习过程管理。
第十二条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
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认识实习按照一般校外活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实习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实习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各方基本信息;
(二)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
(三)实习期间的食宿和休假安排;
(四)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
(五)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处理办法,对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部分的约定责任;
(六)实习考核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其他事项。
顶岗实习的实习协议内容还应当包括实习报酬及支付方式。
第十四条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顶岗实习,学生应在实习前将实习协议提交所在职业学校,未满18周岁学生还需要提交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第十五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
(二)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
(三)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四)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五)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六)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第十六条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二)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
(三)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第十七条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第十八条实习单位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九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居民身份证,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第二十条实习学生应遵守职业学校的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实习协议,爱护实习单位设施设备,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撰写实习日志,并在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报告。
第二十一条职业学校要和实习单位相配合,建立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在学生实习全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方面的教育。
第二十二条职业学校安排的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定的专人应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工作,定期检查并向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报告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职业学校组织学生到外地实习,应当安排学生统一住宿;具备条件的实习单位应为实习学生提供统一住宿。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建立实习学生住宿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学生申请在统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须经学生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职业学校备案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四条鼓励职业学校依法组织学生赴国(境)外实习。安排学生赴国(境)外实习的,应当根据需要通过国家驻外有关机构了解实习环境、实习单位和实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派人实地考察。要选派指导教师全程参与,做好实习期间的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
第二十五条鼓励各地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建立学生实习综合服务平台,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行业企业、有关社会组织,为学生实习提供信息服务。
第二十六条对违反本规定组织学生实习的职业学校,由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的,应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对违反本规定中相关条款和违反实习协议的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可根据情况调整实习安排,并根据实习协议要求实习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本规定安排、介绍或者接收未满16周岁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实习考核
第二十八条职业学校要建立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考核评价制度,学生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职业学校要会同实习单位根据学生实习岗位职责要求制订具体考核方式和标准,实施考核工作。
第二十九条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的考核结果应当记入实习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学生获得学分,并纳入学籍档案。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第三十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对违反规章制度、实习纪律以及实习协议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学生违规情节严重的,经双方研究后,由职业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给实习单位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三十一条职业学校应组织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实习材料包括:(1)实习协议;(2)实习计划;(3)学生实习报告;(4)学生实习考核结果;(5)实习日志;(6)实习检查记录等;(7)实习总结。
第五章安全职责
第三十二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确立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有关规定。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实习安全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实习单位应当健全本单位生产安全责任制,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三十四条实习单位应当会同职业学校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并进行考核。未经教育培训和未通过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
第三十五条推动建立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
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经费可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免除学费的可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或从学生实习报酬中抵扣。职业学校与实习单位达成协议由实习单位支付投保经费的,实习单位支付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费可从实习单位成本(费用)中列支。
第三十六条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实习责任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及学生按照实习协议约定承担责任。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妥善做好救治和善后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依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或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非全日制职业教育、高中后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实习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教职成〔20xx〕4号)同时废止。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11
一、培训制度
1、培训对象为年龄在18—45周岁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
2、培训时间10天,课时按上级规定时间。
3、学员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我校报名培训。
4、我校需按实际情况登记造册,分班、分专业举行培训。
5、培训通过技能鉴定的,由劳动部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6、培训结束后,成绩突出的学员可以推荐就业。
二、培训班学员管理
1、所有学员必须按时报到,逾期不到者取消培训资格。
2、学员着装要做到整齐大方、得体,统一佩戴胸牌。
3、培训实行全脱产封闭式管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出。
4、培训期间任何人不得请假,非凡情况确实不能继续研究者,按自动退训处理。
5、课余时间必须外出者须写请假条,由教务处批准前方可离开,返回时要到教务处销假。
6、学员要严格遵照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7、尊重老师的劳动、服从老师的指挥,有问题时要先举手示意,经批准后再回答
8、上课期间要认真听讲,不得有影响课堂秩序的行为和举动。(手机应关机或者调为震动,在教室内严禁抽烟)
三、教师管理制度
1、教师要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热爱教育培训工作,做好继续教育和各项组织、实施工作。
2、教师要熟悉教学计划、课程安排、课时分配及班级学生情况,编排教学进度,按培训班教学计划授课。
3、教师要按教学要求备好课,精心讲授,考究教学方法,并留意培训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应用能力。
4、教师要关心学员研究动态,改进教学工作。
5、教务处根据教学培训计划,做好各类培训班学员的报名登记、住宿和教学管理。
6、教务处根据教学培训要求,做好兼职教师聘选、编写教材、做好教学场地的维护和教学设备的管理。
7、教师因病、事、公假不能上课,必须提前申请和出示相关书面证实并报校长,因病不能亲自办理,应提前通知,经校长批准后,方可请假,事后要补办手续。
四、校长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教育规律办学,领导和主持学校的全面工作,积极举行教育研讨和教育改革,不断进步教育质量,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
2、从学校实际出发,主持制订学校的发展规划,学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组织教师认真研究政治,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培养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4、核定各类工作计划,领导教师开展一般工作,充分发挥其本能机能作用。
5、加强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建设,勉力改善办学条件,主动关心师生员工的生活,勉力创造条件改善他们的工作、研究和生活状况。
6、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为想创业和已创业的人提供更勤研究管理知识的平台。
7、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的组织机构。搞好聘任教师工作,安排好教职工的工作岗位。
8、民主管理学校,经常倾听教职工的意见,发挥教职工大会作用,关心教职工的工作、研究和生活,努力改善福利待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全面负责教职工的考核和奖惩。
9、严于律己,廉洁奉公,虚心接受群众监督,起表率作用。
五、办公室工作职责
1、协助学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做好日常校务工作。
2、负责起草全校性的工作总结、规划、决策等文件、做好文字综合和处理工作,把好文字关和政策关。
3、负责发布有关会议和研究举动通知、学员考核汇总工作。
4、做好各类文件的收发、通报、归档、登记和保管工作、记录整理学校材料。
5、根据校领导批示、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6、配合学校,做好学校归档工作。
7、做好学校开班及其他组织工作和会议专场的布置工作。
8、做好校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9、负责培训学员进行研究、纪律、生活等方面的管理。
(一)学籍管理
1、对参加培训的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定点培训机构要建立培训台帐,详细记录受训者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文化程度、培训专业(职业、工种)、培训时间、考试考核成绩、收费和申领培训补贴情况、培训后就业单位、就业岗位、劳动合同签定或企业用工证明以及用工单位的联系方式等。
2、建立学员学籍管理制度。对每个参加培训的学员实行电子注册,建立学员学籍档案,完全记录学员在培训研究期间的研究成绩、实训实操技术水平、行为表现以及参加职业技术判定等小我信息,将每个学员的基本情况记录在案。
3、建立学员考勤登记制度。对学员参加培训上课和实训实操进行考勤登记,每次上课都要求学员签到,记录学员每次研究的时间和内容。学员的考勤登记表作为申请培训补贴的依据之一。
(二)档案管理
加强培训材料和培训人员档案管理,每期培训判定结束后,以班为单位搜集、整理培训材料和培训人员的相关材料归档,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归档材料包孕以下内容:
1、参训人员的基本情况:包孕学员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地点、联系电话、文明程度、培训训专业(职业、工种)、培训训时间、培训获证编号等。
2、教学情况:包括培训课程安排、学时安排、任课教师、教材、教学大纲和教师教案等。
3、学员研究情况:包括考勤登记、作业完成结论、作品完成结论、研究评语结论、理论课和实训实操课考试考核成绩等。
4、开学、毕业相关材料:包孕人力资本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培训计划和办班批复;开班和毕业仪式的领导发言;报送的信息、图片及相关材料等。
5、学员就业创业情况:包括学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以及上岗就业的单位,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所签定的用工合同及用人单位的联系方式等。如是成功创业的,主要包括学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创业地点、营业执照等。
六、培训学校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培训和就业政策,热心为接受培训的'对象服务,不断提高就业培训合格率以及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
2、装备固定的培训场地,有较高的师资部队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实训师傅。有美满的教学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实用性、有用性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实训计划。培训设备、设施、教材符合国家职业技术培训要求。同时提供办学资质证实,培训项目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设备、教学设施、教师简介等材料。
3、实施培训时,必须提前向XXX提交开班申请、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课程安排表、培训人员花名册,经人社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开班。
4、按教学计划举行培训,承受人社局、财务局、劳动服务中央指导监督。
5、自觉遵守《晋城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管理办法》。
6、培训课时按《XXX关于规范和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规定执行。
7、按要求将教学档案材料分期分班装订成册备查,指导、搜集和整理申报培训补贴材料。
8、加强与就业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的相同联系.做好参训学员就业推荐和跟踪管理服务工作;
(一)教学管理
1、培训教材。各定点培训机构必须要统一使用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如使用自编教材的,必须要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2、培训时间。职业技术培训:根据各职业(工种)的培训要求,各定点培训机构必需要严格按规定的课时构造培训,其中:A类职业(工种)培训时间在120个标准学时以上;B类职业(工种)培训时间在240个标准学时之间;C类职业(工种)培训时间在360个标准学时之间。每天按7个标准学时计算。
3、课堂教学和实实训。各培训机构必须要严格按规定要求开设理论课程和实训实操课程,不得随意减少课时和实训实操时间。
4、考核考试。每期培训结束前,必需要统一构造考试考核,并将考试考核试卷和学员考试考核成绩一并归档备查。
(二)考试考核管理
在培训期间,所有研究上课的内容每一门课程结束时都要组织考试考核。在培训班结束前10天,定点培训机构要向人局提出职业技能鉴定的书面申请,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
(三)监督检查
1、指导和督导。人社局是各定点培训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各定点培训机构接受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XXX对定点培训机构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将培训合格率、培训后就业(创业)率以及学员满意度作为考核评估的主要指标。人社局对定点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凡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格。
2、定期检查。XXX每年至少要组织人员对定点培训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在每期培训班办班过程中,XXX要对定点培训机构进行必要的培训检查。
七、培训学校财务制度
为规范学校的财务会计行为,加强学校的财务管理,提高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学校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和量入为出的原则,努力保证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2、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使用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票据的购买、使用、保管、核销由会计负责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12
目录
第一章办学宗旨,办学理念,校训,培养目标
第二章
1、教工管理:一、中专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二、校长职责三、办公室主任职责四、教务主任职责五、总务主任职责六、招生就业安置办工作职责七、班主任工作职责八、教学管理制度九、财务制度十、学籍管理制度十一、泰和县乐泰职业培训学校学生安全工作责任状第一章办学宗旨,办学理念,校训,培养目标办学宗旨:立德树人、强技乐业。
2、办学理念: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谋发展、
以爱心促和谐。
3、校训:志存高远、自强不息、德才修身、心系邦兴。
4、培养目标:以培养“创新、创造、创业型人才”为目标。
开办多种特色专业,开展长短并举,专兼合一,一专多
能,订单就业的培养模式。教学上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突出专业技能的培养与提高,强化实际动手能力和岗位的适应性。我校师资雄厚,设备齐全,学生可以获得全国通用的资格证、等级证、毕(结)业证,合格学员学校负责100%推荐就业。
第二章教工管理
一、中专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依法执教
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
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3、热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指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4、严谨治学
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5、团结协作
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6、尊重家长
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7、廉洁从教
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8、为人师表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责,注重身教。
二、校长职责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将其作为自己的言行准则。
1、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明确中专教育任务,端正办学思想。
2、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坚持又红又专方向。
3、领导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加强体育卫生工作,努力提高师生身体素质和体育技能。
5、充分认识教师地位和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教师积极性,充分发挥教师在教育当中的主导地位,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水平和业务水平。
6、加强各科室管理,充分发挥各中层机构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教育服务。
7、加强计划性,制订学校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8、加强学校档案管理和学校资产财务管理。
9、加强社会横向联系,开辟社会调查实习场地搞好招生工作和毕业、就业安置工作。
10、负责学校其他的行政事宜。
三、办公室主任职责
1、协助校长制定学校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做好学期、学年总结工作。
2、协助校长召集、主持各种会议,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3、做好上、下联系工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协调、处理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4、做好文件的收发、签发和学校的档案管理工作。
5、督促、检查各部门的工作。
6、做好教职工的招聘工作。
7、与有关部门一起协商处理学校日常事务及偶发事件。
8、做好接待工作。
9、做好校领导交待的其他事宜。
四、教务主任职责
1、根据上级下达的各专业各学科的教学计划及各学科的发展情况结合本校师资设备等实际,制订每学年(或学期)的班级课程设置计划,交校长审定。
2、根据课程设置计划及各班人数及时提出课本的订购计划,交校长审定后由总务处负责订购。
3、根据校长确定的师资、安排好各班课程表,做好临时调课工作。
4、组织各学科的教研活动,检查教案及作业,深入课堂听课,确保教学任务按时按质顺利完成。
5、组织好各种考试,积累和整理教学资料并存档备查,及时上报成绩。
6、参与教师的选定及聘请,搞好教师上课考勤登记,并每月及时上报。
五、总务主任职责
1、制订总务工作计划,完善后勤各项管理制度,参加各类会议,写好工作总结。
2、加强总务后勤部门的政治思想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3、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加强对公共财物的管理,合理添置教学设施。
4、管好食堂,让师生吃好、吃省。
5、加强水、电管理,既满足师生对水(特别是热水)、电的需求又教育师生节约用水、用电。
6、美化、绿化和净化校园,为教学和生活提供安静、舒适的环境。
7、关心师生的生活,逐步改善师生学习工作、生活条件。
8、配合学生科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与环境卫生工作。
六、招生就业安置办工作职责
1、完成学校布置的招生任务和就业任务,做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2、制订并落实每年的招生计划和就业计划,制订各类奖惩制度及有关规定、提议、筹备、主持各类招生会议和就业会议。
3、培训各类招生人员,具体指导各班、各招生点及教工的招生工作。
4、完成自身的招生任务。
5、建立并指导好各地所高就业安置办的工作。
6、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广泛联系各地招聘单位,分类排比就业厂家,根据学生实际给学生安排满意的工作。
7、组织好学生就业前的培训工作。
8、经常了解学生就业实习情况,及时做出具体的必要的指导。
七、班主任工作职责
1、了解本班全体同学在思想、学习、生活和纪律等方面情况及个人的兴趣和爱好。
2、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使他们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端正学习态度,培养他们具有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
3、经常检查学生的出勤。
4、注意学生完成课外作业的情况及平时成绩,研究学生成绩不良的原因。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省民办培训学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民办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培训学校),系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文化教育培训、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术培训。但不具备颁发国家学历文凭的民办学校。
第三条 培训学校的设置要有利于促进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有利于改善我省教育培训学校的布局、层次。
第四条 培训学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政府的管理、监督、检查、评估和审计。
第二章 培训学校设置条件
第五条 设置培训学校,应具备下述基本条件:
(一)申请举办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培训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培训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二)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办学启动资金不少于20万(包括教学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等),其中办学周转资金不少于10万元,固定资产不少于5万元,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资信证明。
(三)有健全的内部决策、执行和监督管理体制。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成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有完善的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章程、学校章程和发展规划。建立行政、教学、财务、学生管理机构,并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
(四)配备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大学以上文化程度,三年以上从事学校管理或教学工作经历,熟悉教育规律,管理能力较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包括中级职称),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专职校长,还应配备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专兼职行政、财务、学生管理人员。
(五)配备有政治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并与培训学校的规模、在校学生人数相适应、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六)学校专职管理人员、教师总数不低于5人。其中,管理人员应持有相应任聘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教师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
(七)有固定、独立、相对集中的校舍及教学设施。
1、校舍:校舍包括教室、图书室、学校行政用房及其它用房总使用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其中教室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学校行政用房及其它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培训学校招收全日制学生,应有与学生人数相适应的宿舍、食堂、卫生设施以及学生锻炼身体的场所和体育器材,宿舍、食堂的条件要确保安全、卫生,便于管理。
2、教学设施:根据培训学校的规模、层次、形式的不同,配备与学员人数相适应的教学设施。
3、图书:培训学校自购图书不少于1000册,其中专业书籍占60%以上;期刊不少于5种。
第六条 设置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应具备下述基本条件:
(一) 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200人。
(二) 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学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
招收住宿学生,其食宿场所也应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三) 应具备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作。
(四) 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五) 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有关职业培训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六) 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
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
(七)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
(八)应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职业资格培训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自编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经专家论证,并报审批机关备案后组织实施。
(九)应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财务与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各项制度。
(十)举办者应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固定资产应达到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
第七条 自行筹建校舍有困难的培训学校,允许租借现有合适的校园或其他单位的适用场地、用房从事教学活动,但须有具法律效力的契约,且租期不少于2年。
第八条 培训学校不得租借以下房产做为校舍:
1、临时性简易建筑;
2、危房、厂房、民舍;
3、从事正常教学活动的中小学及其他学校的教学用校舍;
4、其它不适于教学活动的房屋。
第九条 培训学校可以利用其他单位的实验、实习设施和图书资料,补充学校教学不足,但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三章 设置申请
第十条 培训学校分筹办和正式建校两个阶段。达到设置条件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建校;正在建设的,可以先申请筹办,待建设完成并达到设置条件后,可申请正式建校。
培训学校筹办期间,不允许招生。
第十一条 申请举办培训学校须报送以下材料:
(一)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使用等;
(二)学校章程,内容包括:
1、 学校的名称、地址;
2、 办浑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3、 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4、 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办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5、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6、 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7、 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8、 章程修改程序;
(三)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1、个人举办的提供身份证件、个人简历、资格证件;
2、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举办的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社会团体登记证等),并提供拟任培训学校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及资格证件。
(四)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五)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六)培训学校组织机构,拟任校长、主要行政负责人、专任教师、拟聘兼职教师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
(七)经验资机构出具的办学开办费用验资报告、办学经费的来源渠道证明文件;
(八)培训学校发展规划;
(九)办学场地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用、校舍使用有效证明文件,租凭校舍的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
(十)联合办学的应提供联合办学协议;
第十二条 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第四章 审批程序
第十三条 审批机关接到办学申请后,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 审查 审批机关按规定对拟成立的培训学校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二) 考察 对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材料齐备、基本办学条件达到要求的,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
(三) 发证 以审批同意举办的培训学校,由审批机关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
第十四条 培训学校的名称,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要确切体现地域,并在名称中加“培训”字样。
第十五条 经审批成立的培训学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凭《办学许可证》、批准成立的文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到当地物价部门备案,到银行开设账户,到公安部门刻制印章。印章样式应报审批机关备案。同时到民政部门办理民间非企业法人资格登记。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我省境内办学和合作办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省教育行政及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解释。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14
一、学员们可以先来免费试听1—2节课,确定学习时,必需先预交学费后再学习。
二、培训期间,学员们务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违纪者赐予批判处理,严峻者马上开除,并不退学费。
三、学员们不得半途而废,为确保教学质量,中途停学者不退学费。
四、学员们必需按规定时间准时上课,每天不超过规定的学习时间;为不影响其他学员的学习时间,无特别状况不得请假,如需要请假,则必需经过主管教师同意方可;学员无故旷课者,教师不再为其特地补课。
五、学员们未经教师同意,不得随便动弄教学器材。教学器材全部属于私人财产,有意损害者,加价赔偿。
六、培训期间消失其它事故,按实际状况作出相应处理。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15
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是培训学校的重要工作之一,为做好学生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和管理工作,实现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学生服务,充分发挥学生档案在教学管理中的作用,制订本管理。
第一条
培训学校学生档案管理的主管部门,在校长领导下,为进一步规范培训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特制订办法统一组织实施管理。
第二条
由一名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学生档案的收集、归档、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借阅和传递等各项基础工作。管理人员应自觉执行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三条
学生档案资料的整理是为了解该生在培训期间的思想、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及表现,因此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极其重要。
第四条
学生档案管理的职责
一、统一部署、指导完成毕业生档案的整理、排序、密封及发放工作。
二、负责接收、整理、分类、统计、保管各类学生档案及有关材料。
三、完成毕业生各类材料的装档发放工作。
四、配合各部门做好学生档案的查阅工作。
五、对失去保存价值的学生档案,应征求档案管理处领导的同意。造册报经培训学校领导批准,予以销毁,未经鉴定和同意不得销毁任何档案。
第五条
学生档案归档范围
凡是学生在培训学校所填写的相关表格,在培训期间的`表现情况以及学生相关的各种材料,均应归档。
第六条
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一、学生在培训期间,档案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管理。
二、建立学生电子档案,用来记录学生的基本信息及档案中的材料名称。
第七条
学生档案管理工作要求
一、档案管理人员要认识到档案工作的重要性,保证学生档案材料的完整安全。对于学生的档案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
二、要爱护档案,查阅时不准在档案上划圈、涂抹、批注、删改,未经批准不得复制。
三、查阅、借阅档案时,需履行借阅手续,经档案管理处领导审批后方可查阅。外单位人员因需要查阅、借调学生档案时,必须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
四、培训学校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需查阅学生档案,在借阅时也需严格履行借阅手续,借阅人要爱护档案原件,用后及时归还。
五、档案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将查阅档案内容泄露他人。未经培训学校档案管理处领导的同意,不得向无工作关系的个人借阅档案。
六、做好防火、防水、防潮、防盗、防有害生物、防尘、防光、防高温等工作,定期检查保管情况,确保档案的安全,做到无丢失、无霉变、无虫蛀、无差错。
第八条
本制度由培训学校档案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教务管理员岗位职责(试行)
一、认真做好各类班次的开班教学准备、教师接待和管理过程中的协调工作,教学安排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主管领导。
二、认真做好各类教学通知、课表、小结、试卷和学员考核等材料的起草、打印、安排和归档工作。及时做好各班次的教材及办公用品采购申报、分发、处理等工作。
三、及时了解与落实基层单位委托办班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增强主动服务意识。
四、认真组织、申报职业资格考试及成绩等相关工作,加强对学籍档案的管理,负责做好各期学员及主管单位查证和学籍保管等工作。
五、主动接受上级领导对教务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做到认真、诚恳、有效。
六、协助班主任做好培训班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七、积极主动完成培训学校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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