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计划

时间:2024-07-05 16:34:24 职场 我要投稿

  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迎接我们的将是新的生活,新的挑战,是时候认真思考计划该如何写了。拟起计划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职业病防治计划,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职业病防治计划(集合15篇)

职业病防治计划1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市工业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卫生监督办法》、《市建筑设计预防性卫生监督办法》、《市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市职业病报告制度》和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以及杨浦区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关于卫生监督工作的要求,结合本企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制订职业卫生三年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1、认真贯彻、落实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本企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强本厂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的标准体系,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职业病管理水平;强化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制教育和宣传,切实把企业职业卫生工作落实到实处,积极配合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做好职业卫生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日常工作实行闭环管理,及时消除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中隐患,决不留死角,从而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二、工作目标

  做好每年接触有危害因素职工健康检查和各类职工健康普检工作,职工就业前体检率达到100%;在岗职工体检率达到100%;离岗前职工体检率达到100%;各种职业禁忌症调离率达到100%,并建立健全职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2、在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充实,有危害因素作业场所工作环境检测率达100%。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志覆盖率达到100%,在主要生产车间的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

  3、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率达到100%,使用率达到95%;

  4、利用厂报、电视、宣传栏、各种学习讲座等活动,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培训活动,通过不定期的测评及相关问卷调查分析,职工的.相关权利与义务等相关知识知晓率达到95%;

  5、逐步改善工作环境条件及劳动强度,建立良好的人文环境,降低职工劳动紧张度和减轻压力及厌倦情绪,适当调整工作强度,合理安排工作,安排合理的营养膳食,注重工作期间的休息效果以减缓疲劳;

  6、作业场所轻伤发生率控制在0.2%,职业病发病率为0,急性中毒发生率为0,不发生重大人身和设备安全事故。

  7、认真做好突发传染性疾病的预防、诊治和报告工作。

  三、干预措施

  ㈠规章制度实行过程中进行效果评估。

  在企业通过xx质量体系认证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现有的《xx厂企业管理标准》,由卫生所、技安科牵头组织企业有关管理部门对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目的是检验规章制度的可行性,是否合理进行综合评定,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具体为:

  1、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急性职业病事故预防和处理制度。

  3、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4、职业卫生培训制度。

  5、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

  7、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8、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维修保养制度。

  9、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管理制度。

  10、职业病防治管理奖惩制度。

  ㈡宣传教育培训和具体实施部门及进度。

  1、配合区卫监所对本厂有关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问卷调查;

  2、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利用多媒体、《闸电通讯》、《安全双周报》、宣传栏、映像资料等宣传工具广泛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定期抽查学习各班组学习情况,结合第三季度班组规范化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3、每年开展“安全职业卫生保健知识”竞赛活动;

  4、组织职工触电、创伤急救和消防化救知识培训;

  5、定期对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考试;

  6、开展职工参与职业卫生工作提合理化建议活动,对职工参与职业卫生工作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7、结合开展职工职业安全卫生活动,采取各种形式分批举办职工职业卫生、健康促进、营养膳食及医学知识等知识学习讲座,职工参与率每年递增5%;

  8、对在岗职工进行岗位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培训,提高职工自防、互防技能,对接触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书面告知其危害内容、后果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必要的防护措施和待遇,职工签订率要达到100%;

  9、开展各种形式的体育锻炼活动和比赛,职工参与程度达到80%以上;

  ㈢职工健康体检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工作。

  1、卫生所负责落实接触危害因素人员体检工作,并建立全员职业健康档案和特殊作用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做到每人一份档案,并将体检结果告知职工本人,职工知晓率要达到100%,同时对职工体检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写出分析报告;

  2、卫生所负责完善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建立、完善工作;

  3、生技科环保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各种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负责分析与评价日常监测结果。

  4、生技科环保专职人员负责每年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检测部门来厂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及时公告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的结果,并负责将每年各种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归档。

  ㈣加强日常管理,改善作业环境,落实职业防护措施。

  1、生技科、卫生所、技安科和保卫科等职能科室负责有危害作业场所、岗位警示标识的设置工作;

  2、技安科、生计科负责xx母线室购置安装的xx气体泄漏报警、回收装置并对日常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为了加强化学事故急救处理,在2号化水站酸碱区加设喷淋装置;

  4、对在外进行三产工作的职工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由技安科和卫生所负责安全职业卫生教育;

  5、定期对生产车间工人作业环境面貌进行整改,使生产环境、工人休息室等场所环境整洁、舒适;

  6、做好绿化工作,增强企业绿肺功能;

  7、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及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做好从业人员健康证(年度)的验收工作。

职业病防治计划2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危害,保护员工健康,促进企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1、根据我公司存在主要职业职业危害因素特点,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及职业中毒的发生。

  2、自觉接受卫生监督机构对我公司的监督检查,对监督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予以改正。

  3、按规定每年接受有资质的'卫生检测机构对我公司作业场所有害因素的定期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和检测机构所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公司防护设施改造的工作。

  4、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公司内从事有职业危害工作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工作,对现有接触职业病有害因素的员工,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并根据体检结果做出妥善安排和调离。今后坚持做到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记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如实告知本人。

  5、加强对有害作业场所的检查,保证通风排毒设施正常运转,并定期维。对工作的防护用品定期更换,并监督工人在上岗时佩戴。

  6、工人在使用有毒物品时必须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使用和保管,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

  7、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

职业病防治计划3

  为了搞好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公司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经20xx年1月1日公司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会研究,制定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厂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家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建立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即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填报各种申报表。

  5、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6、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内容,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内容有:全公司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男女人数、患各种职业病人数;全公司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数、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或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配带情况等)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内容有: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建立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及检测评价(定期检测、评价必须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

  7、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依据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内容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8、建立职业病报告制度。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及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规定,报告办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企业特定医院(所)接诊的急性职业病均应在-24小时之内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②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职业性炭疽,企业及其企业特定医院(所)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

  (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没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综合医院在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②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急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患者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转诊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并按规定报告。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③对确认的非急性职业病患者如尘肺、慢性职业病和其他慢性职业病,应及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负责职业病报告的工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

  9、设立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0、履行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第二款: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告知的内容包括:

  (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

  (2)危害后果;

  (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5)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

  (6)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1、搞好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培训对象包括: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的方式有:用人单位负责人的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其内容和目的是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职业病防治计划4

  一、 目的 为了搞好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特制定了本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2、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积极做好生产车间的卫生防护工作,使之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1)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按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2)提高机械化程度,为机器设备装置消音器;

  (3)使用密闭设备,减少有毒气体的挥发。

  3、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

  (1)指定专职安全员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员职业危害防治素质

  宣传教育工作是企业安全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搞好职业危害防治必须要全员参与,利用广播和宣传橱窗、标语宣传简报等阵地,对职业危害方针及其相关的内容进行了广泛的培训和宣传;组织相关人员对劳动卫生及职业病防治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不断提高员

  工的劳动卫生知识水平;对新员工上岗前劳动卫生知识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具体措施如下:

  (1)每月采购必需的劳保用品,发放至员工本人;

  (2)每月月初对各车间药箱进行点检,确保药箱内的药物齐全;

  (3)三月份对车间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及职业卫生健康培训;

  (4)一年两次(四月、八月)宣传橱窗、标语等渠道宣传职业病危害及器防护措施;

  (5)九月份对在职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6)每月不定期去车间检查员工佩戴劳保用品情况。

  四、加强个体防护,确保员工身心健康

  由于零件铆接车间作业的特殊性,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如有操作不当,会造成有毒有害气体挥发,影响员工的身心健康,对此,根据实际情况,为员工配备了防毒口罩、防腐蚀手套等,并定期发放。严格按标准采购高质量、高标准的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的防护用品,由安全管理人员对员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或佩戴不合格防护用品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处罚。

  五、落实安全费用,确保职业危害防治有力推进

  按照安全生产法之规定,公司每年预算提供足额的安全费用,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安全投入的顺利实施。保证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正常运行。

职业病防治计划5

  第一部分:规划背景介绍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文件精神以及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关于卫生监督工作的要求,结合企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而制订的职业卫生三年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第二部分:历史和现状分析

  我国职业病的现状不容乐观,具体表现为受害人数多,形势日益恶化;行业分布集中;发病企业分布不均,区域分布由东部向中西部扩散等。当前职业病防治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主要存在防治监管不到位;预防效果不佳,危害严重;诊断与鉴定能力有待提高,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职业病的防治应坚持预防与治疗相结合的`原则,以治促防,寓防于治;既需要政府、企业、个人更新理念,又需要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法规。当前要重点加强职工中农民工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三部分:规划目标、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规划目标:逐步改善工作环境条件及劳动强度,建立良好的人文环境,降低职工劳动紧张度和减轻压力及厌倦情绪,适当调整工作强度,合理安排工作,安排合理的营养膳食,注重工作期间的休息效果以减缓疲劳。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加强企业卫生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知识水平。

  基本原则: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该企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的标准体系,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职业病管理水平;强化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制教育和宣传,切实把企业职业卫生工作落实到实处,积极配合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做好职业卫生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日常工作实行闭环管理,及时消除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中隐患,决不留死角,从而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第四部分:配置标准和主要任务

  1、做好每年接触有危害因素职工健康检查和各类职工健康普检工作,职工就业前体检率达到100%;在岗职工体检率达到100%;离岗前职工体检率达到100%;各种职业禁忌症调离率达到100%,并建立健全职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达到100%;2、在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充实,有危害因素作业场所工作环境检测率达100%。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志覆盖率达到100%,在主要生产车间的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

  3、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率达到100%,使用率达到95%;

  4、利用厂报、电视、宣传栏、各种学习讲座等活动,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培训活动,通过不定期的测评及相关问卷调查分析,职工的相关权利与义务等相关知识知晓率达到95%;

  5、作业场所轻伤发生率控制在0.2%,职业病发病率为0,急性中毒发生率为0,不发生重大人身和设备安全事故。

职业病防治计划6

矿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推进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提升煤矿职业安全健康水平,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等相关规定,立足自身实际,制定本计划及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 工作目的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目的是研究和评价生产劳动过程中劳动条件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提高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积极控制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二 工作目标

  1、降低职业病的.发生(职业病发生率控制在1‰以内);

  2、职业危害因素达标率99%以上;

  3、职工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率100%;

  4、职工教育培训覆盖率100%;

  5、职业卫生档案建档率100%;

  6、职业卫生健康体检率95%以上;

  7、职业危害监测覆盖率100%;

  8、职业病人治疗、疗养率100%,妥善安置率100%;

  9、工伤保险覆盖率100%,劳动合同签订率100%;

  10﹑警示标识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三 防治措施

  1﹑健全职业危害防治机构,其中包括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和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各机构人员要明确职责,将职业卫生日常工作做到位。

  2、委托有资质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对我矿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综合检测评价。

  3﹑对我矿接触职业危害员工进行20xx年度职业健康检查并确保体检率达到要求,并如实告知职工本人体检结果。

  4、对接触高温高噪职工、离岗前后、壹期尘肺及20xx年度体检疑似对象进行健康检查。

  5、煤矿主要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对上岗前和在岗期间从业人员进行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要求上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

  6、进行年度职业卫生病例汇总及健康资料申报等工作。

  7﹑完善职业卫生各项管理制度,且按要求以文件的形式印发。

  8﹑加大资金投入与保障。增加防护用品的配备、防尘管路的铺设、购置粉尘、噪音等监测仪器,并完善相关管理台账、记录,力争满足职业卫生工作要求。

  9﹑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及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10﹑设置专或兼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人员,配备足够的监测仪器设备,按照相关规定对作业场所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

  11﹑在醒目的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工作场所职业因素监测结果等制度。同时在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载明。此外,对从业人员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必须在其醒目位置设置中文警示标识。

  12﹑完善职业防护设施运行台账及记录,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13﹑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设置和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定期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报告。

  四 考核指标

  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进行考核。

  五 保障条件

  1﹑健全职业卫生领导机构。其中矿长为本机构第一负责人,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和总会计师为本机构主要成员,且明确各领导职责。

  2﹑健全且符合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章程。

  3﹑提取足够的职业危害防治专项经费,其中包括职业病健康投入、监测评价、防护设备设施、宣传培训等经费,并确保专款专用。

  4﹑符合条件的硬件设施。

  六 实施方案

  1﹑一月份下发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确定本年度的职业危害考核指标和具体实施方案;并将我矿上年度职业病病例汇总资料向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进行申报。

  2、二月份委托市环保站对我矿地面产生噪声作业场所进行检测。

  3、三月份向煤矿安全监察局申报我矿职业危害资料。

  4﹑四月份委托公司职防所对我矿在册员工进行20xx年度职业健康检查。检查期间职工体检率应达到95%以上,检查结果告知率应达到100%。

  5、五月份委托有资质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对我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综合检测评价。

  6、七月份委托市职业病防治所对我矿接触高温、噪声、有毒有害气体、震动等岗位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7、八月份进行煤矿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灾害及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人员职业伤害。演练项目暂定为“高温中暑应急救援演练”,届时将做好演练方案,精心组织,确保演练的实效性。

  8、九月份对20xx年度在岗健康检查出壹期尘肺患者及疑似对象进行复查。

  9、十月份由人力资源科负责安排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职工进行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要求上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

  10、十二月份将我矿本年度职业健康情况汇总资料向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进行申报。

  11、全年计划增加防尘管路约4000m。

  12﹑由工会负责不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活动,在活动中通过公示牌板及广播等形式让职工全面了解职业危害防治的重要性,做好自我保护,确保职工对职业危害防治知识覆盖率达到100%;并组织相关监督和维权活动。

  13、由人力资源科负责组织对达到离岗条件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14﹑定期进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由通风区派专人进行监测,保证职业危害监测率达到100%。

  15、加大资金投入与保障,增添各类防护设施,力争满足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要求。

  16、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和发放管理。严格执行《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xx)》规定,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护用品的发放实行签收制度,工会、安监科负责监督防护用品的发放、佩戴使用情况。

  20xx年1月21日

职业病防治计划7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学习《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等,切实维护广大职工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落实职业病防治的各项措施,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我矿20xx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根本目的,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综合”的方针,坚持“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部门职责,规范管理,依靠科技进步,立足煤矿实际,突出煤矿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煤炭生产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我矿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

  组 长:朱凯

  副组长:金云灿

  成 员:各部室及施工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冯小丽兼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开展和监督工作。

  三、工作目标

  我矿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要继续在矿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结合上级部门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实施。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全员普及职业病防治法有关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

  活动,增强职业危害场所作业人员的责任和权益意识,逐步提高职工职业卫生素质。

  3、加强对我矿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要求,完善职业卫生资料,落实职业卫生各项工作:

  (1)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真实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状况,力争建档合格率100%。

  (2)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作业场所监测,杜绝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发生。

  (3)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确保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职工身体健康。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对从事有害作业职工进行健康体检,体检率达到100%。

  (4)对存在有害作业因素的场所进行改造,并积极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5)加强对岗前和离岗职业病体检工作的管理,优化入岗和离岗工作流程,力争实现岗前、离岗职业病体检率达到100%。

  四、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生产设备改造、生产工艺改进

  1、各开拓、掘进工作面安装先进的降尘喷雾装置,包括湿式打眼、净化水幕、转载喷雾等。掘进工作面各种喷雾降尘装置安装结束后必须经机电科、生技科、通防科、安全科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生产。

  2、主要通风机、压风机及主提升机和锅炉等大型固定设备除选用低噪声机电设备外,进一步对于高噪声设备主要采取消声、吸声、隔声、减振等常规治理措施,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作业

  场所噪声不得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必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 dB(A)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有效措施。

  3、大型设备降噪主要措施有:主要机房的`噪声主要以空气动力性噪声为主,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进行隔声、消声等降低噪声源强。

  4、改进机械设计,改革工艺和操作方法,如矿主通风机选用低噪声轴流式通风机,并安器;对螺杆式压风机、水泵等设备采用隔声罩,将其电机半围起来,以隔绝机壳风扇噪声向外辐射的通路;锅炉引风机进出口管道采用软接头,并在管道上合理布置加强筋以增强刚度,改变钢板振动频率等措施以减少振动噪声,排气管加器,机炉热控室墙、门均采用隔声材料,室内噪声控制在65dB(A)以下。

  (二)防护设施建设与维护、警示标识

  1、各采掘工作面及所有产尘点必须实施综合防尘措施,完善防尘设施,并做到正常使用,由矿“安全员、调度员、材料员”和通防队瓦检员每班监督检查各种防尘设施的安装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粉尘监测,实时监督井下重点部位的粉尘浓度变化情况。

  2、降噪设施力求结构简单、轻便、可靠,使用寿命在15年以上;控制噪声所使用的材料,要具有防腐、防潮、阻燃性能。降噪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防护,比如主通风机消音器、水泵电机的消音罩等设施每月定期检查一次。

职业病防治计划8

  1、职业病危害项申报

  根据《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要求,公司安全部负责每年于3月31日前申报上一年度职业危害情况,具体申报的内容为:煤矿企业基本情况;煤矿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情况;煤矿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另外,在改扩建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内,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日内,在煤矿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之日起**日内进行职业危害申报。

  2、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根据《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公司人力资源部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从业人员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存在职业病危害时,必须向从业人员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告知的内容包括:

  (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

  (2)危害后果;

  (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5)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

  (6)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职业卫生培训。

  按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的培训要求进行培训。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应接受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煤矿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

  4、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1)设置警示标识。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要求,在全矿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以此来时时提醒职工按操作规程操作,防止职业危害因素对自己的危害。

  (2)规范防护用品管理。人力资源部根据接触职业危害的职工情况,分别对接触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发放防尘口罩、耳塞等防护用品,并

  及时维修、更换。各单位积极督促本单位的职工自觉使用防护用品。

  (3)职业病危害检测因素。公司通防部负责对粉尘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检测频次进行检测,采集个体呼吸性粉尘样品、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分散度样品,每季度送山东煤矿粉尘检测中心鉴定一次。噪声放射线及其他物理因素测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服务机构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4)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安全部定期对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警示标识的悬挂、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运转及维修及职工按规程操作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把现场考核情况与各单位的经济效益及个人收入挂钩,使用经济手段督促做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

  5、落实"三同时"原则,从源头上控制职业危害

  从源头上控制职业危害,是预防职业病的根本措施。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严格执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及"三同时"原则,做好了职业危害的前期预防工作。

  6、贯彻"以人为本"思想,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1)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定期对接触粉尘、毒物及有害物理因素等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患者,必须按国家规定及时给以治疗、疗养和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并做好健康监护及职业病报告工作。

  查体时间间隔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对接触有害物质作业职工,岩尘、噪声、高温接触工种和观察对象、Ⅰ期煤工尘肺患者每年检查1次,煤尘接触工种每2年检查1次。

  ②对离岗职工必须进行离岗前的职业性健康检查。

  ③接触化学毒物、放射线的职工根据所接触的化学毒物确定检查周期。 职业性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病治疗应由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机构承担。

  (2)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接尘作业:

  ①活动性肺结核病及肺外结核病;

  ②严重的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

  ③显著影肺功能的肺脏或胸膜病变;

  ④心、血管器质性疾病;

  ⑤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粉尘作业的其他疾病。

  7、加强宣传教育,履行告知义务,提高全员自我防范意识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在新工人上岗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中,将全矿所有职业危害情况告知,并在劳动合中予以注明。利用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有害作业岗位的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结果。对在健康监护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禁忌症病人、疑似职业病人、确诊职业病人,均以书面形式告知。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省、市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公司安全培训中心举办培训班对新上岗职工及接害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重点学习法律、法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职业危害的种类及危害,岗位操作规程,职业危害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提高职工职业病防治知识水平,自觉使用防护用品,并积极参加职业性健康体检,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8、加强全员监护,普及职业健康检查

  为了实施"以人为本,和谐发展"战略,我矿接尘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和职业病诊断,确保职业病及时发现,及时治疗。同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了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信息管理制度。今年,我矿接尘人员已全部进行了年度体检,受检率达100%。充分显示了我矿在职业病防治方面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尽管我们在职业危害防治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安鑫煤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经验尚且不足,仍需我们认真地学习总结和不懈努力,以使我矿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上取得更大的成绩。

  二〇**年一月一日

职业病防治计划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确保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促进我厂各项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现将20xx年职业病防治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工作措施。

  (一)充分利用广播、标语、黑板报等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制定和落实各单位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度和管理措施。

  (二)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有关人员每月要不定期下车间、班组对生产现场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三)年内组织有关部门深入车间开展一至两次《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的宣传和预防职业病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

  (四)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确定今年体检时间和人数(包括进岗、离岗职工及临时工、合同工等),建立和完善各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管理。最大限度的将职业病危害控制在源头。

  (五)厂安环科做好岗位常规尘毒监测,年内聘请上级有关部门对生产工作现场作一次监测。

  (六)不断完善产尘、产毒点的抽尘排毒设施和加强职业病隐患的整改工作,确保抽尘排毒设施的良好运行。

  二、工作具体安排。

  (一)第一季度:

  1、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2、完善生产现场抽风防尘设施。

  3、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4、现场粉尘监测。

  5、生产现场劳保用品穿戴监检。

  6、整理职业卫生档案和职工健康档案。

  负责单位:厂安环科及各生产车间、班组。

  (二)第二季度:

  1、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2、召开一次劳保用品意见征求会议。

  3、现场劳保用品穿戴情况检查。

  4、生产现场粉尘监测。

  5、整理职业卫生档案和职工健康档案。

  负责单位:厂安环科及有关科室、车间、班组。

  (三)第三季度:

  1、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2、生产现场粉尘监测。

  3、生产现场劳保用品穿戴情况检查。

  4、职工健康体检。

  负责单位:厂安环科、及有关车间、班组。

  (四)第四季度:

  1、生产现场劳保用品穿戴情况检查。

  2、生产现场粉尘监测。

  3、职工健康体检。

  4、年度工作总结。

  负责单位:厂安环科、及有关车间、班组等。

职业病防治计划10

  为认真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切实维护员工健康,保障员工生命安全,根据省、市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成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

  组长:张伟东

  副组长:陈来福臧金建

  成员:戴仁秀于茂寒刘凤坦雷秀娟田成军

  李艳 张淑娟

  二、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和防治职业病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黑板报进行宣传,切实提高企业负责人职业病防治责任意识,增强员工自我防护能力。并定期在公司开展防治职业病宣传活动。

  三、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不懈地抓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夯实职业病防治管理这个基础,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必由之路。

  我们要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全生产法》,全面加强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成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制订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四、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和安全与现场管理的关系,创造健康的安全环境。

  安全是企业的`最大风险,健康是员工的最大福利,为员工创造一个健康的安全环境是我们职业病防治管理的主要内容。公司要按照标准批出专项资金,建立健全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宣传牌匾,精心打造企业文化建设。实现“关口前移”,把职业病防治和安全工作立足点放在防范事故上,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打主动仗。

  五、做好健康监护工作。

  严格执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按规定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健康查体,查体率达到95%以上,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100% 。

  六、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

  要切实加强防护措施,消除或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

  (1)各工段操作室均换成封闭式门窗和玻璃。

  (2)部分岗位安装换气扇,增加或改造隔音设施,安装空调等改善操作环境。

  确保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杜绝重大职业中毒事故发生。定期做好监测工作,发现超标立即查找原因并进行整改。每年请市卫生防疫站来公司进行监测。同时按规定为员工配备防护用品及应急救援器材,并从制度上严加约束,确保员工在工作时正确使用。

职业病防治计划11

  为深入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区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好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xx年职业病防治检查计划及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二、检查时间: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三、工作计划

  (一)制定下发方案(20xx年1月)

  制定针对全区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以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检查计划及方案。

  (二)监督检查(20xx年2月至10月)

  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三)检查资料收集(20xx年11月)

  整理全区用人单位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健康工作开展情况。

  (四)检查情况信息上报(20xx年12月)

  将今年完成监督的全部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监督检查结果相关数据及时、准确录入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

  四、检查内容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主要检查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和措施建立情况,职业卫生培训情况,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开展情况,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评价开展情况,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设置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情况,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处置情况。

  (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

  主要检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条件符合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情况,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情况。

  (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监督检查。

  主要检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技术人员是否满足工作要求,仪器设备场所是否满足工作要求,质量控制、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档案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劳动者保护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疑似职业病、职业病的告知、通知、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纪律。

  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要遵循行政执法有关要求,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教育为主。行政处罚时要避免滥用自由裁量权和程序不合法等问题,做到合理合法。

  (二)注重工作实效。

  对各用人单位检查工作抓紧、抓实,做到监督检查与服务指导相结合,完善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建立监督执法结果通报制度,同时形成长效机制,逐步提高对各用人单位监督工作效率和水平。

  (三)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工作计划,具体细化推进全年任务,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职业病防治计划12

  为了搞好我矿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我矿安全健康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经我矿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我矿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

  (一)领导小组

  我矿成立以法人(矿长)任组长,副矿长和总工任副组长,安全科、通防队、劳资科、工会、职工医务室及各工区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我矿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调度室,具体负责我矿职业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指导和协调等工作,我矿劳资科、通防队、医务室等部门做好配合。

  我矿劳资科按有关规定负责组织职工职业危害培训、健康查体、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劳动合同签订时职业危害告知等工作。

  我矿通防队负责职业危害日常检测,负责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标准要求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价等工作,加强“一通三防”设备、设施管理,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职业危害防治技术、工艺。

  我矿医务室配合劳资科部搞好职工健康检查工作,积极参加职业病事故救治工作,并负责建立健全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二)目的及目标

  1、目的:规范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控制、减少或杜绝职业危害因素,为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2、目标:

  (1)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完好率为96%;

  (2)员工个体防护用品正确配戴率为98%;

  (3)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职业健康查体率为100%;

  (4)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率为100%;

  (5)20xx年无新增职业病人。

  (三)时间安排

  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四)具体措施及保障条件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实施职业卫生目标化管理

  为保障我矿职业卫生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成立由法人(矿长)为组长,副矿长为副组长,安全科、劳资科、通防队、医务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职业卫生工作。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日常开展。实行目标化管理,将目标层层分解到各专业、各单位,并把职业病防治工作作为对单位领导人进行考核的重要内容。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对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工作进行考核。

  2、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各项制度。

  按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第十条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各级责任制和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3、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权益。按照国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账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职工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职工或其家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职工或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4、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6、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内容,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及检测评价(定期检测、评价必须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

  7、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依据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内容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8、职业病报告制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及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规定,报告制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职工医务室接诊的急性职业病均应在12~24小时之内向患者所

  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②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职业性炭疽,企业及其职工医务室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

  (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没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综合医务室在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②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急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患者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转诊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并按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③对确认的非急性职业病患者如尘肺慢性职业病和其他慢性职业病,应及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各级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

  9、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0、加大投入,改进工艺,积极开展危害因素治理。

  (1)粉尘治理。一是用好各类防尘设施,采煤工作面放煤点每隔五米安装洒水降尘装置,溜子道、材料道均安装风流净化水幕,掘进工作面放炮时,开启放炮喷雾,迎头后安装净化水幕,皮带机巷及溜子道转载点均安装降尘喷头,并保持完好、使用正常。二是采掘工作面采用煤层注水、湿式打眼、水封爆破等。三是加强个人防护,戴防尘口罩等。四是定期冲刷巷道。

  (2)噪声防治。一是控制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或改革工艺过程、采取减振、隔振等措施,提高机器设备的装配质量、减少部件之间的摩擦和撞击,以降低噪声。二是控制噪声的传播,采用吸声、隔声、消声材料和装置,阻断

  和屏蔽噪声的传播,三是加强个体防护,在作业现场噪声得不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正确合理地佩戴防噪声护具。

  (3)有毒有害气体的控制。一是改善劳动环境,加强井下通风排毒措施,使作业环境中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二是加强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培训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比如爆破后待炮烟吹散后方可进入作业。三是设置警示标识,在井下通风不良地点或不通风的巷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四是加强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11、落实经费投入,确保各项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对各项职业病防治经费实行预算管理,财务部门把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培训等费用纳入生产成本预算,严格预算管理,严禁挪用。投入专项资金为职工购买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对已确诊的职业病人,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安排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疗养。每个职业病病人每年进行一次复查和肺功能测定。职业病人的工资、护理费等其它待遇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切实维护职业病患者合法权益。

职业病防治计划13

  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要求,各矿井应深刻认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前安全生产的严竣局面,结合公司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按本计划贯彻落实,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治,强化“一通三防”管理和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不断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1、各矿井必须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从组织措施上提供有力保障。

  2、建立健全煤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对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矿井“一通三防”等矽肺病综合治理措施进行修订,使矿井“一通三防”工作、特别是矿井粉尘综合治理防治工作责任落实到各矿井、各部门、各作业班组,真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3、健全生产矿井通风管理机构,加强通风队伍建设,配齐配足能够满足通风防尘工作需要的专兼职人员,确实保障通风防尘工作正常开展。

  4、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对采空区封闭和风门的管理工作,增加矿井有效风量,加强采掘工作面的局部通风管理,确保井下人员有符合质量和风量要求的新鲜风流;同时随着开采深度的延伸, 应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改造和完善通风系统,加强“一通三防”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较为全面的矽肺综合治理的基础设施,为矽肺病综合治理提供物质基础保障。

  5、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认真落实地面和井下产尘作业地点粉尘浓度的监测工作,强化煤矿粉尘检测,并按有关职业病防治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促进粉尘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完善、不断改进。

  6、加强矿井综合防尘管理,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①公司、矿井对通风系统进行经常性检查,不断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确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时有效地排除,减少粉尘的危害。

  ②各矿井建立井下防尘系统。

  ③掘进工作面实施湿式作业,最大限度地减少粉尘的产生。

  ④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督促职工正确配带、正常使用,努力减少粉尘的危害程度。

  7、加强职工尘肺病的综合防治管理,每年定期对接触粉尘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做好治疗工作;发现患职业病人员及时调离原岗位,重新安排工作,并按规定发给补贴待遇。

  8、把职业病防治知识纳入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内容,坚持专门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职业病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职工职业病防范意识,从根本上做好职业病防范工作。

职业病防治计划14

  工人必须使用护耳器,对那些对噪声较敏感的工人,即使在小于85dB

  (A)至90dB(A)的环境下工作,也必须使用护耳器。

  4、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工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其醒目位置按照GBZ158―20xx的要求设置警示标识的中文警示。

  (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1、为保证我矿职工身体健康,预防、控制和减少工作环境的不利危害,保护我矿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必须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及时、足额发放到职工手中,设专人管理、发放,严格按照国家劳动用品配备标准进行发放,让职工及时领取,决不允许存在拖延、滞发现象。综合办公室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好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审批、发放工作。

  2、在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资金实行预算制。定期将劳动防护用品的年度、季度、月度计划资金,及时上报。确保劳动用品库存数量,能够及时发放到职工手中,让职工在劳动生产中有效的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具体预算由综合办公室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员负责,要及时将每项劳动防护用品的所需数量报送供应部,供应部具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合理库存。

  3、根据煤炭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劳动防护用品实行专项经费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定期对生产单位职工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劳动防护费用的足额投入。

  4、不断提高职工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确保每项劳动防护用品都有煤安标志,提高防尘滤纸配发,要将职工佩戴的防尘口罩进行升级,

  对质量好、防尘效果好的防尘口罩厂家进行招标,购置高质量的防尘口罩和滤纸。该项工作由供销科负责落实。

  5、安全部具体负责日常井下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对不佩戴、不正确佩戴、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手段。确保每个职工都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不定期的进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调查工作,根据生产的实际需要对发放标准进行调整。

  7、采用竞标的方式对有资质的厂家采购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井下作业场综合防尘的防治措施及要求

  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使职工的作业场所的防尘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一些不符《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作业场所积极采取有效治理措施,预防和控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保障煤矿从业人员身心健康。在综合防尘方面我矿20xx年主要要做好以下几点:

  1、通防科负责全矿粉尘测定工作,通防科负责主要大巷的冲尘工作;

  2、开拓掘进巷道防尘管路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装维护管理;

  3、各转载点、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的水幕或喷雾装置由使用单位负责安装维护管理。净化水幕通防科负责安装管理。

  4、要建立定期冲尘制度并建立冲尘台账(内容包括冲尘地点、冲尘时间、冲尘人员)。运输队定期对巷道进行冲刷,保证责任区域内无煤(粉)尘堆积现象。

  5、井下各转载点必须坚持开机运输开喷雾,每班都要对机头、

  机尾、转载点前后20米范围内的煤尘进行清理和冲洗,保证机头前后20米范围内无煤尘堆积现象;

  6、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掘进工作面不得生产。主要巷道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三通阀门,保证完好使用。为了便于洒水降尘,防尘供水管路应敷设至工作面,长度超过100米的联络巷都要设有水管。一般巷道每百米以内设一个三通阀门,皮带巷每50米以内设一个三通阀门。

  7、掘进工作面,在距离工作面30-50米内设置一道净化风流水幕,50-100米之内再设一道水幕,并确保水幕能够封闭全断面并灵敏可靠。

  8、掘进工作面、掘进硐室必须采取湿式打眼,因特殊情况不能采取湿式钻孔时,可采取干式钻孔,但必须采取捕尘、降尘措施,工作人员必须佩带防尘保护用品。

  9、矿井粉尘的测定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矿井必须配备粉尘监测人员、监测设备及仪器仪表,必须建立定期测尘制度,按照国家规定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1)总粉尘

  ①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地面每月测定1次。测尘点的布置符合有关规定。

  ②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一次。

  (2)呼吸性粉尘

  矿山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掘进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它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

  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定点呼吸性粉尘每月测定1次。

  (3)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一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

  (4)粉尘浓度测定方法执行GB5748―8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呼吸性粉尘浓度测定方法执行GB16225―《车间空气中呼吸性矽尘卫生标准》;矿山个体呼吸性粉尘浓度测定方法执行LD38―92《矿山个体呼吸性粉尘测定方法》。

  (5)测尘前,根据测尘地点和采样数量准备好使用仪表、工具及其附件,并认真检查仪器,做到外表清洁、附件齐全、电键或旋转按钮灵敏可靠。工作中,注意观察采样地点的顶帮、运输情况,以保证工作中的安全,如有隐患必须首先处理。

  10、转载点及净化水幕安装标准:

  (1)采掘工作面的`净化水幕应封闭全断面,喷嘴朝向风流与风流方向成45度角,水幕横杆距巷道顶不超过5cm,棚子支护巷道不大于10cm;水幕应固定牢固、阀门有把手,开关灵活、不漏水(滴水成线)。

  (2)各转载点的喷雾必须固定牢固,每道喷雾只准设置两个喷嘴,喷嘴朝向转载点与煤流方向成45度角。

  (五)加大职业危害预防培训的力度

  为加强我矿职业病防治工作,提高职工自身职业病防治管理水平,预防、控制尘肺病及其它职业病的发生。安全部要针对新入职员工,掘进、开拓区队的职工及其它辅助区队经常接触粉尘的职工进行

  职业危害预防方面的培训,并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1、要将职业危害预防这个课题深入到日常的职工培训当中,要制定专项的培训计划,配备专兼职教师,并根据职工的班次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及课程。编写职业危害预防方面的教材,发放到职工手中,与让职工切实体会到职业危害预防的重要性。

  2、在新入职员工的培训结业考核中加入职业危害预防方面的题目,并要占到一定的比例,让职工从日常的学习中多了解、掌握职工危害的预防措施。

  3、职工健康监护

  (1)严把新员工入矿体检关。对新入矿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凡未按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予办理上岗手续。

  (2)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要求进行在岗职工职业健康体检。按照相关法律要求的检查范围、检查周期、检查项目对在岗职工进行职业病体检。

  (3)对离岗职工进行职业病体检。在30日内对准备脱离所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或岗位的职工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并按要求将检查结果告知职工本人。未按要求进行离岗检查的职工,不予办理离岗手续。

  (4)做好我矿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做到档案符合要求、管理有序。

职业病防治计划15

  为了搞好本公司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确保公司生产经营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黔爱卫办发〔20xx〕8号)《贵州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黔爱卫办〔20xx〕4号)和《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健康企业中长期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经公司健康企业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单位20xx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目的

  研究和评价生产劳动过程中劳动条件对员工健康的影响,提高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积极控制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二、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目标

  1、职业病发病率为零

  2、在岗接害职工职业病健康检查率100%

  3、在岗非接害职工一般健康检查率100%

  4、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志覆盖率100%

  5、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率100%

  6、职工职业病防治培训覆盖率100%

  7、职业健康档案建档率100%

  8、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告知书签订率100%

  三、年度职业病防治重点工作计划

  1、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2、完善20xx年度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完善公司年度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明确职业病防治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员工等各类人员的职业病防治职责和义务,包括健康企业建设领导小组、职业健康办公室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在职业健康管理方面的职责和要求。

  3、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改进工作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难;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5)设备、工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员工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4、不断完善职业健康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健康企业建设领导小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健康企业建设工作;

  (2)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3)不断完善公司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不断完善职业健康档案。(内容有:全厂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男女人数、患各种职业病人数;全厂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数、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或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健康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健康检验报告书、实际配带情况等)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内容有:员工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

  (5)做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6)做好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7)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报告制度

  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确认的非急性职业病患者和其他慢性职业病,应及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不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

  6、完善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

  (1)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7、积极开展职业健康培训

  积极开展针对职业病防治负责人、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培训、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内容和目的是普及职业健康知识。

  8、落实经费投入,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保障

  财务部门把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工年度职业病健康体检、职业健康宣传培训等费用纳入预算管理,严禁挪用。对确诊的职业病人,安排到有资质的医疗、疗养。

  四、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和职责

  组长:朱xx(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付xx(分管负责人)

  成员:xxx

  健康企业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超亚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二)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申报

  具体申报内容为:公司企业基本情况,公司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情况;公司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治各项制度。

  完善20xx年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和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

  (四)开展职业健康培训

  (1)20xx年公司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应接受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不少于6学时;

  (2)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

  (五)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1)设置警示标识。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要求,在全厂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以此来时时提醒职工按操作规程操作,防止职业危害因素对自己的危害。

  (2)规范防护用品管理。各公司根据接触职业危害的职工情况,分别对接触粉尘、噪音等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发放防尘口罩、耳塞等防护用品,并及时维修、更换。各公司积极督促职工自觉使用防护用品。

  (3)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各公司定期要对各职业危害场所的警示标识的悬挂、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职业健康防护设施的运转及维修及职工按规程操作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把现场考核情况与各部门的月度考核挂钩,使用经济手段督促做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

  (六)全员签订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

  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职业因素告知书中写明。

  告知的内容包括:

  (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

  (2)危害后果;

  (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5)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教育;

  (6)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七)完成年度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做好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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