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
为了做好项目部职业卫生检测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
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在项目部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对本项目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监督检测,建立本项目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档案,并妥善保存;监督检测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每年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的设定和检测周期的确定应符合GBZ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釆样规范》等规范要求,由安全159-环保部、检测人员和被检测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共同确定,所有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检测一次,高毒物质至少每季度检测三次。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三、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主要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毒物
氨、氯、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氮氧化物、二甲苯、硫化氢等毒物和粉尘、噪声、热辐射、电离辐射等危害因素。
四、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环保卫生监测站和委托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根据检测结果,比对国家有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做出符合性判定和评价并出具《监测报告》,并根据检测周期向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部报告,由安全环保部填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结果告知书》,按月向受检测的各单位通报,并由受检测的'单位将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五、项目部各部门接到《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结果告知书》后,应立即组织对检测结果异常的作业场所进行整改。对跑、冒、滴、漏引起的现场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必须采取有力的防护措施,责成专人处理,及时消除,杜绝事故的发生。对暂时不能整改或整改后不能达标的作业场所,所属部门应专题报告项目部立项进行整改。
六、在生产装置检修期间的密闭空间、受限空间、粉尘、焊接等作业场所,安全环保部门要按照作业证的要求及时进行分析检测。如遇生产不正常,项目部各部门确定有必要临时增加检测项目,可向安全环保部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由职业健康安全部安排临时检测任务。
七、安全环保部应及时将作业场所或岗位职业危害因素测定结果报送安质科,由其整理后存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
八、对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安全环保部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给有关单位,督促其采取相关的治理措施,如仍不达标的应通知立刻停产,治理达标后方能生产。
九、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和检测经费预算,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实施。
十、本制度解释权归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每年按其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十一、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卫生检测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职业卫生法规、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2
一、总则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职业卫生”的原则,各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员工须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的相应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工作。本公司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如因未履行岗位职责,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将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
二、职责
(一)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公司成立以厂长为组长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副总经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工会代表组成,具体职责:
1、审议并监督落实本公司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
2、审议对本公司员工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面的奖惩决定;
3、审议并监督落实本公司职业卫生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厂长(主要负责人)职责
厂长是本公司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职业卫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制订并督促落实本公司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
2、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3、落实职业病防治资金投入;
4、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员工对职业卫生的合理化建议和正当要求;
5、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职责。
(三)厂务副理(分管负责人)职责
厂务副理是本公司职业病防治直接责任人,对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实施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保证经费和人员落实到位;
2、协助厂长具体实施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
(四)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厂务副理(分管负责人)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负责联系政府职业卫生监管部门;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
5、协助制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每季度组织现场检查,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有权责令改正,或报告厂务副理(分管负责人)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9、负责承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工作。
(五)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职责
环境健康安全部(EHS)是本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在厂务副理的领导下,具体组织落实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环境健康安全部履行下列职责:
1、起草本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起草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各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职业卫生管理台帐;
4、配合调查和处理本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
5、定期检查公司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落实解决;
6、负责本公司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7、监督管理和评估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六)生产部的职责
1、贯彻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编制本公司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发现有利于保护员工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及时上报主要负责人,申请逐步替代现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
3、配合环境健康安全部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
4、定期检查职业病防护设施,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报告环境健康安全部;
5、领用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督促工人正确使用,定期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维护、保养;
6、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按规定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七)员工的职责和义务
1、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
2、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3、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3
电池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为了强化劳动保护用品在员工工作时的保护作用及维护员工利益,和职业卫生管理及操作规程.
2、职责
2.1制造部为归口管理部门;
2.2各车间及相关环节为配合部门.
3、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及方法
3.1在册员工应每两年发放两套冬装和两套夏装工作服;
3.2工作服发放规定:5月1日后发夏装,10月1日后发冬装.
3.3每月1日按工序的`需求发放劳保用品时,员工应签字,确定领用时间及数量.
3.4具体各工种发放劳保用品标准见附表.
3.5套板、卡盒、配板、入槽、取盒、烧焊工序每年发放布围裙两根,围裙佩带
时间为每年10月至次年4月.
3.6操作规程:
3.6.1生产员工在生产车间,从事工作时必须佩带劳保用品,在饮用食物时需先洗手,每天更换口罩、手套,车间内部检查时,第一次检查到未佩带劳保用品的、或未更换清洁的口罩、手套,指出纠正,给予批评,并上墙通报,第二次检查到未佩带者,给予考核5元/次并上墙通报.
3.6.2公司组织检查时,发现有员工未按规定佩带劳保用品,按5元/人计算对车间负责人进行考核.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4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总经理对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是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建立、健全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每年保证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和有效实施,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4、加强对员工的职业卫生教育,提高全员的职业健康意识,防止职业病危害;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职业卫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每年组织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定期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有关档案;
7、每年请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按规定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8、对在生产过程中散发出的粉尘等有毒有害物质,采取有效净化空气处理等措施,如增加大功率风扇、窗户向外翻开等,使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
9、对在生产过程中散发出粉尘时,应经常打扫、拖地洒水等,保持车间干净、整洁,员工必须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10、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11、员工上岗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12、不具备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的作业条件,员工有权拒绝接受任务,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有权加以劝阻和制止;
2、检测评价管理制度
1、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本公司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并做好制定、修订和落实工作、
2、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生产车间对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粉尘、噪声、电焊烟尘等危害因素及危害点进行确定和辨识,并按照职业健康管理标准进行定期检测及评估,确定每一个点的危害程度。
3、公司应设置设专人,负责日常检测和管理工作,建立本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4、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联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作业现场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及评价。
5、公司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6、检测与评价结果应及时向员工公布,并上报区、街道、村委安监部门备案。
7、检测或者评价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
8、有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9、检测结果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制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订规划,限期整改到位、 10、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和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
11、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和经费预算,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落实。
3、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职业病危害告知
职业病危害告知形式本公司将车间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一)合同告知
本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员工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本公司应当向员工再次进行告知,并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二)培训告知
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中,本公司应当对员工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并告知员工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
(三)公告/个人告知
1、公告告知
本公司已在车间作业现场或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公告,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和定期检测、评价结果。
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已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健康危害、应急处理、防护措施等内容。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见车间墙上。
2、个人告知
本公司已将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要求及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本人,保存书面记录并要求其签字认可、劳动者拥有隐私权。
4、职业危害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职业危害检查应贯彻公司领导检查与职工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括日常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职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
2、日常检查每日进行;季节性检查每季度首月进行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是在节假日前一天,及上班后第一天上午进行检查,专业检查在每年6月份进行
3、查制度:查职业危害防治的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查职业危害防治的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反职业危害防治制度的现象
4、查现场环境:查车间现场作业环境是否达标,是否违反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制度
5、查职业危害标志:查车间现场是否有职业危害标志,标志是否齐全,位置是否合适,是否存在破损,模糊不清等现象。
6、查职业危害设施:查职业危害防治设施是否齐全,是否能够正常运行,附件是否齐全。
7、查隐患整改:查工艺、电气、设备、仪表是否合理,防患措施是否到位,隐患是否及时整改。
8、职业危害检查应有相关记录,建立台账
9、职业危害管理台帐应记录齐全,内容详细,时间有连贯性,无遗漏
10、相关记录保存完好,每年进行一次整理并进行存档。
11、检查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按“三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时间),“三不推”(员工能解决的不准推诿到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准推诿到安管部门,安管部门能解决的不准推诿到公司)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车间自行查出的隐患,并能及时整改的要给予鼓励表扬,突出的还给予奖励,提倡人人动脑动手查处隐患。车间内部不能消除的隐患,车间要及时书面申报上报公司,在问题未解决期间,作好防患措施。
12、职业危害安管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经常深入车间进行监督检查。查出的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隐患通知书”的内容要详实,清晰,有时间,有措施,有负责人,有完成情况。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收后按期实施整改。在下达完成期限三天内,职业危害安管员要对隐患完成情况时行复查,复查中对有意推诿敷衍了事,不主动消除隐患的车间或个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要进行处罚。
13、隐患在消除以前,车间要做好临时防范措施例如:悬挂警示牌、暂停使用等,采取措施要通知安管员要有记录。对设施和技术原因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有效的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
5、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制度
1、 申报职业危害时,应当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和下列有关资料:
(1)本公司的基本情况;
(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3)车间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4)车间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公司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按规定向原申请机关申报变更:
(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2)因技术、工艺或材料发生变化导致与原申报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申报。
(4)生产经营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申报并办理相关手续。
3、申报程序:
申报采用电子和纸张文体两种方式。公司通过市安监局安全生产信息平台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经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第27号令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连同有关资料一并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4、记录
(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回执》
6、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培训计划:车间根据岗位特点每年1月份负责向公司安管部门书面申报培训需求。安管部门根据申报的培训需求的情况会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制定年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报主要负责人审批;
2、培训时间: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安全培训应包含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每年专门的职业卫生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3、培训内容: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安全岗位操作规程、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等;
4、宣传教育培训:
(a)新员工进厂
结合新职工进厂的“三级安全教育”,介绍公司作业现场、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
(b)员工在岗期间
组织每年有一、二次培训或宣传教育,学习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相关制度、法律法规
(c)转换岗位
由车间负责人讲解新岗位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
5、委托培训
为提高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委托培训一般情况是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参加人员一般是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6、新入厂或转岗人员经考核、评定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和能力方可上岗。未经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在岗期间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经考核、评定不合格或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参加职业健康安全培训的,需停止上岗,专门进行学习,再次进行考核,直到考核合格方可再上岗作业。
8、记录
安管部门建立个人培训档案并保留相关的'培训记录。
7、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安管部门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进行每月检查一次,了解运行状况,检测其性能和使用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2、根据其性能和使用效果制定年度保养检修计划,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下发车间实施。计划检修应由安管部门主管人员制定检修方案,检修材料、配件由供应人员负责,设备检修人员应认真按检修方案实施并记录。计划检修以电工维修人员为主,设备操作或保管人员协助实施。
3、设备主管人员负责检修质量的验证并记录
4、生产设备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日常例行保养由设备操作人员负责,车间、班组应督促并检查保养情况;
5、操作者对生产设备防护设施损坏后,或不能正常使用时,操作人员即不修理又不报告的,车间对责任人应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发生故障时,车间或维修人员暂时处理不了时,应报告安管部门采取临时措施,无临时措施时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6、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制定设备保养检修计划必须同时列入配套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保证配套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性能良好,运行正常。
7、计划检修或故障检修后的设施必须由操作者、车间或安管管理人员、检修人员参加试车,试运转正常在设备检修记录上签字确认,并交付操作者投入生产运行;未经签字确认的检修设备不得投入运行使用。
8、记录
计划和故障检修记录由电工等维修人员填写后交安管部门保留存档。对检修保养不按规定记录、或记录丢失的,车间应给予批评或经济处罚。
8、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根据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情况,对照《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正确合理地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标准》。
2、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必须是具有获得生产许可证、定点生产证、定点经营证的单位。供应商提供以下文件:
(1)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
(2)劳动防护用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3)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或产品合格证。
3、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领用登记制度,凡发给员工个人和公用的防护用品均应登记。仓库凭部门签发的领料单发放各种防护用品。
4、发给员工个人的防护用品,应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
5、因工作需要在公司内调动的员工,应按其交换后的工种标准领取防护用品。
6、调离本公司的员工,应在离职前交清防护用品,方给予办理调离手续。
7、因工伤休假者,应视工伤的具体原因,酌情考虑,区别对待。
8、公司有关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扣发、不发、迟发等。
9、新员工上岗前,要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0、经常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1、对公用的防护用品应明确保管人,定期检测或更换、
12、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后,应根据公司要求,经整理清洁后保存。
13、公司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及时更换、报废过期和失效劳动防护用品,不准随便乱丢,报废后由车间更换新的劳动防护用品。
13、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标准如下。
9、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职业病诊断档案
管理部应建立职业病诊断档案并永久保存,档案内容应当包括:
(1)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2)职业病诊断过程记录
(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的诊断用所有资料;
(4)临床检查与实验室检验等结果报告单;
(5)现场调查笔录及分析评价报告。
2、借阅
2.1、各有关部门、单位到管理部查阅档案资料者,须持单位介绍信或征得管理部主管领导同意,并履行登记手续,对所查内容、利用目的作详细登记。
2.2管理部为所需借、调资料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复印材料。
2.3档案原始材料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
2.4借阅档案材料必须履行登记、签字手续,一般情况下,外借期限不超过一周。
2.5对借阅的档案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不得在档案资料上标记、涂改或撕页、拆卷等。归还时档案人员要进行检查,保证档案完整无损。
2.6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3、保管
3.1档案室切实做好七防,即防潮、防虫、防火、防盗、防尘、防鼠、防晒。
3.2档案室严禁吸烟及存放易爆、易燃等易于导致火灾的危险品。
3.3档案室要保持清洁卫生,档案资料摆放整齐,便于资料的管理和使用。
3.4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业务,准确、及时地为使用者提供方便服务。
3.5对所保管的档案资料,要经常查看,发现破损和字迹不清的,要及时进行修补、复制,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3.6档案室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
10、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风电焊工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 应掌握一般电气知识,遵守风电焊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还应熟悉消防器材、灭火技术、触电应急及人工呼吸方法;加强对风电焊工职业病危害教育,定期组织培训教育,提高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
2、了解其危害,掌握职业病防治方法;
3、工作前必须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焊工必须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
4、工作前还应坚持焊机电源线,引出线及各接线点是否良好,电焊钳把绝缘必须良好,在潮湿地带工作时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5、应遵守气瓶安全操作规程,气瓶立放是应采取防倾倒措施,不许撞、砸,远离明火5m—10m以上;
6、风电焊工作业时应注意作业环境的通风或必须有机械通风等措施,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
7、加强个人防护可以有效防止焊接时产生的有害气体和粉尘的危害,避免职业病危害;
8、加强作业场所环境浓度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同时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9、发生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公司负责人,并保护好现场,启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工作完毕后应关闭电焊机等设备断开电源;
2、喷涂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喷涂作业过程中的主要职业危害是吸入环保涂料及其稀释剂气体,其中含有二甲苯等;
2、二甲苯对人体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可引起急性中毒;长期接触二甲苯对造血系统有损害,引起慢性中毒。
3、喷涂应在专用地方进行、远离其他工种人员作业,最好是其他作业人员下班后再喷涂。工作前,应先开动通风设备或打开窗户,使工作地方空气流通,检查空压泵情况。
4、正确佩戴好如下防护用具:
a、化学品防护服;
b、防毒面具;
c、防护眼镜;
d、化学防护手套;
e、化学品防护鞋。
5、在工作场所,严禁饮食吸烟、说笑、打闹嬉戏;
6、喷涂开始时,必须先打开送排风装置,以降低溶剂的挥发浓度,结束后关闭送排风装置,涂料及二甲苯容器必须上盖;
7、完成喷涂工作后必须将原材料空桶及时处理;
8、喷涂结束后,在搞卫生清洁工作时,不能将有机溶剂直接洒在地面上;
9、工作结束后应用消毒液洗手或洗澡;
10、遵守喷涂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每半年按要求进行体检。
1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2、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3、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可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行。
4、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二)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
(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类型分析;
(四)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技术分析和评价;
(五)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
(六)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措施的建议;
(七)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结论。
5、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
6、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12、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和报告制度
1、本公司如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并承担所需费用。
2、本公司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职业病危害事故。
3、本公司如发现职业病员工或者疑似职业病员工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13、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
1、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室、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若总经理不在公司,由安管员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制定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组建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演练;
4、检查督促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防措施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物资、防护用品等各项准备工作。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职业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6、组织指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7、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情况;
8、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
9 总经理:负责组织指挥全公司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安管员:协助总经理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工作。
办公室主任: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安全环境及职业卫生管理组织各负责人:负责指挥灭火、警戒、疏散工作;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通讯,负责抢险物资及防护用品的日常储备和应急供应;
10、发生职业病时的处置
①一般职业病危害事故:可因车间及岗位防护设施损坏、防护品不合格或损坏、人员未及时巡查及早发现,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而引发小范围的职业病危害事故。
②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虽能及时发现,但职业病危害事故较难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救援措施:
a、 最早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人员,采取一切措施切断职业病危害事故源并上报公司负责人和安管员。
b、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管员接到上报后,应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指令,迅速赶往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c、到达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后,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立即开展救援。
11、 为了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得当,公司内所有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应急救援预案。有关的部门和车间,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应急救援知识教育,每年组织一至二次的演练。保证救援物资及器材的完备和充足供应。
12、应急救援指挥部,在落实好日常检查制度、例会制度的同时,要针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本预案加以不断提高、改进。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5
(1)职业卫生评价科管理制度
①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及医院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要求,公正、科学、严谨、优质地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
②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相关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③做好建设项目记录材料及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和归档管理,以及客户资料的'保密工作;
④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新方法、新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不断提高评价技术服务水平;
⑤指导区(县)级职业卫生技术机构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
⑥负责全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危害评价技术人员的培训;
⑦指导工矿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护工作,提供职业病危害防护咨询服务;
⑧合理制定本科室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
⑨完成本院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2)职业卫生环境监测科管理制度
①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技术标准。
②严格执行本院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按《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要求开展职业卫生环境监测及其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相关联的活动。
③负责客户委托的工作场所或室内空气有害因素的现场采样、现场监测与评价。
④按职业病报告相关要求及时上报监测结果。
⑤合理制定本科室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
⑥负责本市区(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⑦负责各类运行中仪器设备动态档案管理。
(3)职业卫生实验检测科管理制度
①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检测技术标准。
②严格执行本院职业卫生检测质量管理体系,按《质量管理手册》及相关的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开展职业卫生实验检测工作及其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相关联的活动。
③负责客户委托的资质认定项目范围内的实验室检测工作。
④合理制定本科室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
⑤负责本市区(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危害因素实验检测与评价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⑥负责各类运行中仪器设备动态档案管理。
(4)放射卫生防护评价检测室管理制度
①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放射卫生相关防护、评价和检测标准。
②负责开展射线装置(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和工业X、γ射线探伤装置)工作场所的防护检测,特别对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进行性能检测与评价,指导放射工作单位做好放射工作场所的防护检测工作。
③负责非密封源α、β放射性表面污染的放射防护工作。
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放射事故的应急监测等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⑤负责各类运行中仪器设备动态档案管理。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6
涂装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应掌握本工种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和防护技能,对使用的涂料性能及卫生措施应有基本了解。
1、涂料的调配必须在专门的调配间内进行,调配作业时,必须先打开通风装置后再作业,调配作业结束后通风装置应继续运行3至5分钟后关闭。
2、涂覆作业应在喷漆室或喷漆房(间)内进行。涂覆开始时,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环境及设备情况,确认符合作业条件后,应先打开通风装置,喷涂作业结束后通风装置应继续运行5至10分钟。
3、完成每批的`涂料调配作业和涂覆作业后,必须搞好所在岗位的清洁工作,将用完的废旧物品集中放置在专用器具内,不得乱扔乱放。不应用汽油或大量的有机溶剂直接喷洒在地面上清除涂料残留物。
4、涂料及有机溶剂的储存必须密封,并存放在专门的仓库内。不应直接将残余的或废弃的涂料倒入下水道,废弃物的处置时应符合环保标准的要求。
5、生产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标准GB/T11651规定给涂装作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保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6、涂覆作业人员如发现头晕恶心,应立即停止作业,到户外通风处换气休息,如情况较为严重者应立即送往医院去检查。
7、涂料或有机溶剂如不慎溅入眼内,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必要时应立即就医。与皮肤接触后应立即用肥皂加清水清洁。
8、涂装作业场所应根据国家标准GBZ1、GBZ2的要求定期检测危害职工卫生的有毒有害因素,如有超标,应采取整改措施。
9、生产场所应根据国家标准GBZ158的要求设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7
1、目的与依据
1.1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潜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加强管理,改善工作环境,降低危害,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本标准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标准》和《职业病防治管理标准》等有关规章制度,结合××热电厂的实际生产特点编写的。
2、定义和术语
2.1职业卫生:是制为控制和消除劳动过程中和劳动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对职工健康的危害而采取的防范措施,其目的在于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伤害的发生。
2.2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高温、噪声、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3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其主要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2.4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以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2.5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
3、职业健康监护
3.1.综合办公室要积极联系集团公司后勤部门(卫生)组织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职工进行上岗、在岗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与职业病防治,并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3.2.职业健康检查必须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
3.3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职工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填写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表》。
3.4电厂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3.5电厂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3.6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应立即上报集团公司,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经健康检查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职工,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或医学观察。
3.7发现职业病患者,应按照集团公司有关制度认真执行。
3.8电厂应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工如果查阅或复印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时,电厂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办理相关手续。
4、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
4.1生产性粉尘的控制措施:
4.1.1加强生产作业中的通风,有通风、吸尘等设备设施场所,工作中必须将其全部投入。
4.1.2运行人员加强通风、吸尘等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查和试验,发现缺陷要立即上报,生产设备处要及时进行处理。
4.1.3电厂要及时联系集团公司购置相应的防尘用具并下发,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佩带防尘用品。
4.2工业毒物的控制措施:
4.2.1工作中使用的毒物(如酸、碱、氨)要采用密闭化、自动化。
4.2.2有毒物的生产场所要有通风设备、洗盥设施及防毒用品等。
4.2.3加强通风设备、洗盥设施及防毒用品的检查,发现缺陷要立即上报,生产设备处要及时进行处理。禁止介质为毒物的设备带病运行。
4.3噪声的控制措施:
4.3.1对产生噪声的设备要加防噪设施,并经常检查,保证完好。
4.3.2对接触噪声的职工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等,并监督使用。
4.4防暑降温措施:
4.4.1对产生各种热的设备加装隔热材料,运行人员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缺陷,要立即上报,生产设备处要及时进行处理。
4.4.2对产生热的场所要加强通风,并要保证通风设备的完好。
4.4.3在高温高压的场所工作时,工作人员要佩带防烫用品。
4.4.4根据集团公司的安排及时发放防暑降温用品。
5、监测
5.1每年夏季,电厂安全监察要联系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电厂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告知职工。
5.2对检测的超标项,电厂应采取相应的措施或上报集团公司整改。
6、检查与考核
6.1工作人员未按操作规程要求检查、使用职业防护用品或设备的,电厂将按照情节严重程度考核20~100元。
6.2没有及时处理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的处室或人员,电厂将按照情节严重严重考核50~100元。
6.3电厂安全生产委员会有权对任何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制度的行为进行考核。
7、附则
7.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并负责解释。如果与上级规定冲突,以上级规定为准。
7.2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生产设备处进行监督检查落实。
7.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7.4本制度编写人:××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8
(一)环境卫生要求
环境卫生主要采取“四定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定质。详细的划片包干分工责任制,各管片地段衔接处不应留有死角,具体要求如下:
1、饭店外围环境
环境区内应做到地面无痰迹、无烟头、无废弃纸张、无落叶、无冰道、无积雪,对于下坡道及垃圾房处,每天应用0。5%来苏水喷洒地面,以消除异味,防止蚊蝇孳生。
2、饭店内环境区
(1)前厅、楼层、楼梯扶手、地面、地毯等应保持清洁无尘,所有的玻璃、镜面应做到无脏迹、无水迹、无指印、明亮光洁。
(2)所有墙壁、家俱及摆放物应随时保持清洁,无浮尘。并在规定区域内摆放鼠药。
(3)饭店内卫生间应做到五无:瓷砖洁净无水迹;
马桶洁净无尿碱、水锈;镜面洁净无水点;地面洁净无脏物;空气清新无异味。
(4)车场、员工通道应保持地面整洁,不准随意堆放物品,废弃物、垃圾要及时清扫,每天坚持喷洒0。35%来苏水消毒,以除异味。
(5)员工宿舍卫生要做到:床铺整洁无污迹,墙壁干净无尘土,墙角无蛛网,地面洁净无杂物,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被套、枕巾勤换洗,门把、床栏勤擦拭。
(6)理发室的卫生要求做到:消毒:擦脸毛巾要加热蒸汽消毒,理发工具要用紫外线消毒。保持:毛巾,大布保持干净、洁白,理发椅、等候椅保持整洁、干净。无尘:室内墙壁、天花板无灰尘,地面随时清扫无渣物,理发工具盘、美容盘、化妆柜保持清洁,摆放整齐。光亮:镜子、玻璃、面盘、地面洁净光亮。
(7)游泳池应由消毒专职人员,经常测定余氯并做好记录,经常测试水质是否符合要求,定期清刷池底和池壁及池周围便道、更衣室、沐浴室。
(8)餐厅卫生:餐厅卫生工作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格化、责任化;
看台人员在开餐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检查台面用具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用餐后及时撤换台布,保持台面整洁;跑菜的服务员在接触食品前手要洗净、消毒,坚持用托盘上饭菜,对饭菜卫生要把好关;各种酒水、饮料要擦净入冰箱,开瓶时注意卫生,遇有过期或破瓶口的酒水不能出售。
(二)食品卫生要求
据《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坚持两证上岗制,我店餐饮部员工每年进行体格检查,定期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自觉遵守各项操作卫生制度。以保证食品安全卫生。
1、食品库卫生要求
(1)采购员、食品收货、保管员应学习执行《食品卫生法》,熟悉本职业务,清楚各食品的卫生要求,懂得食品原料保管常识,采购员做到不买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收货保管员不收腐败变质的原料。
(2)运输食品的`车辆和容器要专用,并保持清洁,做到无残渣、无血迹、无腥味。运输食品时要生熟分开,生熟容器有标记,并防食品交叉污染。
(3)入库前要进行严格的感官检查,有异味和变质现象的不得验收,入库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留好空隙,标明时间,做到先入先用,防止腐败变质,对过期食品要及时上报,并通知食品化验室进行必要的检验。
(4)冷库应有温度计,并有专人负责每天进行检查调整,以保持所需的。温度和湿度。定期冲刷地面、墙面,消灭死角,保持库内整洁,严禁无包装食品堆放在地上。存放蔬菜、半成品冷库的温度应保持在零上6摄氏度,存放生肉、鱼类冷库的温度应保持在零下20摄氏度。
(5)食品库货架整齐无尘,每天对所存放的食品进行质量感官检查,罐头食品应检查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干货类食品检查有无虫蛀、霉变、鼠迹;粮食库应将粮食隔墙、离地码放,以防鼠及蟑螂,保持室内干燥,有破包者要及时清理,鼠药应按规定放置,以防污染粮食。
(6)酒库里存放的酸性饮料,要注意保存期限,过期者应通知食品化验室,并严禁出售。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9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
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5、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二)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
1、明确对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任务;
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要求;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
(三)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2、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技术管理、教育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组织、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
(四)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
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
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五)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职业危害防治的法令、法规、规定、标准及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组织制订、修订和健全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参与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技术规程;
3、对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计划和工程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 二、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 (一)日常监测
1、明确日常监测人员,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2、明确尘、毒、噪声的合理布点(布置图)按时监测,并做好记录(记录表);
3、规定监测办法。
(二)检测和评价
1、按规定委托取得资质认定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的检测和评价;
2、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若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定规划,限期达到;
3、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时和在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检测和评价。
三、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一)岗前告知
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将工作场所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二)作业场所告知
1、作业场所设置规范、醒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2、高毒物品告知卡;
3、监测、检测和评价结果公示。
四、职业危害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明确职业危害检查的任务和要求;
2、明确职业危害检查方式(如日常、定期、季节性、节假日前后和一般性、专业性)及检查周期;
3、明确职业危害检查内容(包括对思想认识、管理制度、现场环境、职业危害标志、职业危害设施、工艺、电气、设备、仪表、问题整改等方面的检查内容);
4、检查记录保存完好;
5、明确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规定;
6、明确对事故隐患整改限期要求及复查要求。
五、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申报工作负责人;
2、每年申报时间;
3、申报程序;
4、申报存档资料。
六、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明确教育培训的对象(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般员工、新进员工、转岗人员、外来人员、临时工作人员等);
2、明确各类人员接受职业危害教育的内容(思想、政策、法律法规、事故教训、职业危害基本技能、常识、经验等)及教材;
3、明确培训应达到的目的及资格要求;
4、明确教育方式、培训时间、考核方式;
5、明确必须持证上岗的人员,依法接受有关培训、考核(包括复审)管理规定的要求。
七、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制定职业危害维护检修规定;
2、明确维护检修单位的职责范围;
3、明确检修的种类;
4、各类检修作业应当遵循的规程或规定;
5、检修的程序和要求;
6、检修的记录要求;
7、检修的.验收要求。
八、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明确配备标准;
2、明确采购及特种劳保用品供应方的资质审验办法;
3、明确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报废管理办法。
九、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一)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1、建立上岗前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建立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向所在地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3、建立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二)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
(三)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报告卡;
4、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十、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张贴在操作岗位。
主要包括内容:
1、生产操作方法和要求;
2、重点操作的复核、操作过程的职业危害要求和劳动保护;
3、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
4、工艺卫生和环境卫生。
十一、职业危害事故管理制度
1、明确职业危害事故报告程序和内容,调查、处理程序及要求;
2、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有关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预防措施不放过、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的要求查处事故;
3、事故档案管理和事故台帐。
十二、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1、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要求;
2、对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教育和检查办法;
3、职业危害协议签订要求。
十三、职业危害应急救援管理
1、明确各级人员应急责任;
2、明确应急方式;
3、明确应急程序。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0
为了适应公司的进一步的发展,加强经销商的管理,特制定此方案。方案包括以下两部分内容:经销商等级评价、经销商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经销商等级评定
公司依据经销商的业绩、合作情况等内容,对经销商进行等级评定,按照以下各标准将经销商分为四个等级,公司将对不同等级的经销商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及政策。
一、评价标准:
按《经销商等级评定表》(附在后面)进行评价。
二、评价方法
评价对象:霸王公司各省市代理商。
评价部门:销售部(部分资料需各地区经理协助提供)。
评分标准:按《经销商等级评定表》中各项指标进行打分评价。
经销商等级评定方法:得分在90分以上者为战略经销商,80分以上为主要经销商,60分以上为一般经销商,60分以下为末位经销商。
霸王公司每季度会进行经销商评定,年终按评定结果综合排名,确定各经销商级别。
第二部分:各级经销商支持方案
一、战略经销商(A级)支持方案
目标:
建立战略联盟,和经销商进行紧密的合作,提供7大支持,促进销售增长,实现双赢。
支持方案:
1、个性化促销方案
战略经销商可提前享用公司促销方案,公司也将定期组织策划部人员与一级经销商沟通制定专门的促销活动方案,最大提升当地的销量,使经销商利益最大化。
2、人员支持
公司将派最优秀的业务员与战略经销商合作。业务员每周进行一次生意回顾,了解经销商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
3、返利政策
年回款完成合同规定回款任务100%的,除合同规定0.5%的返利外,将额外加返0.3%。总计返利为0.8%(按实际回款额核算)。
年回款完成合同规定回款任务120%的,除合同规定0.5%的返利及上述0.3%额外返利外,将再加返0.2%,总计返利为1%(按实际回款额核算)。
4、专业培训
霸王公司将定期举办由万总主持一系列的培训讲座,同时也会邀请国内知名的管理专家举办经销商经营管理方面的培训讲座,
战略经销商可以免费参加培训。
5、新品代理权
拥有新品的优先代理权。霸王公司即将推出本草护肤系列、九味饮料系列。战略经销商将拥有公司新品的优先代理权。
6、绿色通道
(1)公司将成立专门的战略经销商服务专员,对于战略经销商遇到的问题,公)司将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
(2)节假日期间可获得优先的发货权。
(3)可提前享用公司促销方案。
7、年终大奖
霸王公司将在每年的4月初举行经销商年度大会,战略经销商将有资格领取惊喜奖,并参加公司组织的旅游活动。
二、主要经销商(B级)支持方案
目标:
建立紧密合作关系,促进销售增长并改进其经营管理方法,帮助其转变为战略经销商。
支持方案:
1、享受公司最新的促销活动方案。
2、业务员每两周进行一次生意回顾,了解经销商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
3、拥有新品的优先代理权。霸王公司即将推出本草护肤系列、九味饮料系列。战略经销商将拥有公司新品的优先代理权。
4、专业培训
霸王公司将定期举办由万总主持一系列的培训讲座,同时也会邀请国内知名的.管理专家举办经销商经营管理方面的培训讲座,
战略经销商可以免费参加培训。
三、一般经销商(C级)支持方案
目标:
根据经销商的潜力、与公司的合作情况,发现其不足之处,有针对性的进行营销方面的培训辅导,增加其销量,帮助其向主要经销商转变。
支持方案:
1、享受公司一般促销活动方案。
2、公司总部派专员定期了解经销商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必要时对其进行经营管理方面的培训。
四、末位经销商(D级)管理办法
管理方法:业务员充分了解经销商情况,并向总部汇报其改进的潜力、对公司合作的态度等问题,按经销商评价指标定期进行评价(注:部分指标不能按月度评分的按照前一季度评分计算),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公司标准的向总部提请取消其经销商资格,并开发新经销商。
本程序的解释权归公司销售部。
本制度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如制度规定与实际情况发生重大不符,本制度需及时修订。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1
一、1、厕所卫生:建立水冲式厕所,厕所墙面为白色,有防蝇措施
2、高层(30米以上)施工,现场的作业区域应有便溺设施,所有建筑物内随时保持清洁卫生
二、饮用水管理: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饮用井水和河水要进行消毒
施工现场必须专用保温饮水桶,水桶加盖加锁,防止污染施工人员严禁喝生水和共用一个器皿饮水
三、个人卫生: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习惯,被褥鞋袜应保持整洁整齐,不吃不洁净的食物,不随地大小便
四、食堂卫生:食堂应距厕所、垃圾场及其他产生有毒、害物质的场所30米以外,并做到四周场地平整、清洁、无污水,应有通风、排水和污水排放措施,食堂内墙面应釉面砖,生、熟食品要分开,有防蝇措施,储藏室门口要高挡鼠板,炊事餐具放置整间有序,及时消毒,炊事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查体,实行健康证制度。
六、宿舍卫生:宿舍卫生应有专人负责,搞好室内卫生、用电、火源管理、作息时间等等。
五、现场五小设施的`责任区,应有专门的责任人,进行管理。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2
为履行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职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企业职业卫生主管部门,根据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有计划地到法定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职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职工(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新进职工必须经职业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新录用职工名单由人事科提供。
三、职防办对长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职工应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要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进行登记,每年制定计划进行体检。
四、各生产单位必须向职业卫生主管部门通报即将离岗的员工,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离岗前的体检;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90日内,可视为离岗体检。在未对其进行体检时,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职工可以选择放弃进行离岗前体检,并签订相关协议。
五、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症与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应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除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外,还应及时告知职工本人,按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复查和医学观察。
六、对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
七、在生产、检修中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严重超标,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工,所在单位应立即报告,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八、若发现有疑似职业病员工的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要求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医学观察。
九、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将体检结果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及个人。除职业禁忌证外,其他体检结果不得公开,确保医学资料的机密,维护职工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体检结果存入个人健康袋内保存。
十、对各单位管理岗位、辅助岗位的职工每3~5年由职防办组织进行一次健康性体检。各生产单位要配合职防办开展作业场所健康促进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健康风险评估,改善作业条件、改变员工不健康作业方式、控制健康危险因素、降低病伤及缺勤率。
十一、各单位不得安排未经岗前体检、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和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十二、各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个人、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十三、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将年度职业健康检查的资料整理归档,按规定期限妥善保管,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定期监督检查与考核。
十四、职业健康体检、检查、医学观察和职业病诊断、鉴定、治疗等费用由职业卫生主管部门、财务部门按法规规定执行。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3
一、各部门、各车间在厂长、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等程序。
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进取改善劳动条件.向劳动者供给贴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车间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景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
按期解决。
七、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八、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九、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想劳动者公布。
十一、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4
1、严格按国家规定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
总粉尘:
①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2次。
②粉尘分散度每六个月测定一次。
2、测尘工应正确使用仪表测定粉尘浓度,并提出控制粉尘的措施意见。
3、测尘员应爱护测尘仪器,确保仪器完好,仪器要随身携带,严禁碰撞、挤压,不得他人代拿和摆弄。
4、注意观察采样地点顶板运输等情况,以保证工作中安全,如有隐患必须首先处理。
5、定期校正仪器。
6、在掘进工作面采样时,应在巷道未安装风筒一侧距装岩、打眼或喷浆等地点4~5m处进行。
7、测尘时,仪器的采样口必须迎向风流。
8、及时将每次的.测尘记录,填入台帐。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5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公司的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市、区预防职业病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负责,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三、凡从事接触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要认真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四、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如不适应,及时调离本岗位。不安排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接触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如实记录员工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
六、工会组织配合本单位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并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认真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指导,对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研究,积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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