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培训

时间:2024-06-08 18:32:18 职场 我要投稿

职业卫生培训1

  职业卫生学是以劳动者的工作条件为主要研究对象,研究工作场所内产生或存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及其对劳动者健康损害的一门学科,学习职业卫生学,目的是为了通过专业的知识学习和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运用,来识别,评价职业性有害因素,提出相应的防护措施,改善劳动者的工作条件,从而使职业危害的产生能够得到有效防治,为劳动者创造一个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通过参加本次职业卫生专题培训,让我对这门学科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和一些个人的认识。

职业卫生培训15篇【必备】

  本次培训总共持续了五天。

  第一天主要是关于职业卫生基础知识的培训,不过这天的培训我并没有赶上,对于这一部分的知识理解主要是来源于课本以及课件上;

  第二天的课程涉及内容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及相关术语,现场采样工作,采样设备演示,数据分析处理等;

  第三天课程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关于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与评价(上午),二是讲解一些常见危害因素的防护措施和方法(下午);

  第四天的课程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总体布局、工艺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卫生管理、应急救援、个体防护、辅助用室等的分析与评价;

  第五天主要强调了一些国家关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等。 以上就是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学习职业卫生学首先要了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义,来源及种类。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危害因素按其导致的法定职业病可分为十大类,包括粉尘、放射性物质、化学物质类、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眼病、耳鼻喉口腔病、肿瘤的危害因素以及其他因素。因素来源有三个过程,即生产工艺、劳动过程及工作环境。做好职业卫生评价首先要对职业危害因素有充分认识,了解其产生过程,对劳动者身体的负面影响及控制措施等。只有充分了解职业危害因素,才能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能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正确辨识,分析和评价。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它涉及到实际的现场勘查,采样,企业工艺流程分析,使用生产设备,以及企业工厂员工的作业流程,时间安排,可能接触到的职业危害因素以及一些应急维护救援等。一般来说,企业在投入工作的情况下,它的人员岗位设置,工作安排是不会有太大变动的,通过这一点,我们可以根据每个工作岗位上的员工的一天工作安排,来建立现场采样及检测方案。职业卫生检测涉及到的主要指标是职业接触限值,它包括三个方面内容: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最高容许浓度(MAC)。在未指定PC—STEL的化学物质因素中又加入了超限倍数这一指标作为评价标准。

  采样过程需要配备专业的采样设备,采样之前需要检查设备的工作状况,除此之外,还要对现场的环境因素进行分析,确保采样工作具有代表性,真实性。现场检测或者实验室检测得到的数据经过正确计算后再与国家标准性文件中的数据进行对比,得出结论并告知相关企业,做好防护或整改工作。

  针对拟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评价,应在其可行性论证阶段,就要对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有害性与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进行预测性分析与评价,并编制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目的简单说来就是通过科学、全面的分析与评价,为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做出一个初步的设计,以预防,控制甚至消除生产工作中可能遇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从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要做好这部分工作,首先要有拟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资料要全面,资料应涉及具体工艺流程,工艺方式,设备配置,厂房布局,地理位置,人员安排以及所需用料等因素,评价人员应对可行性报告及相关资料全面分析,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职业病危害评价的方法有检查表法、类比法、职业卫生调查法、工程分析法及检测检验法。需要分析评价的因素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体防护用品、总体布局、工艺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督等。不管做什么评价,用什么方法,都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性文件上规定的指标来全面分析。提出的建议措施应具有可行性,应根据实际工作环境,工艺设备来做建议。

  本次学习的大致内容就是以上谈到的几个方面,针对评价报告的编写要求在课程中提到的少,以及评价报告的审批流程是怎么进行的也基本没有提到,涉及实例分析的课本由于时间原因也基本没有提到,下来看过之后才发现其中还有很多复杂的案例,它们涉及的知识面很广,需要懂的东西很多,涉及到的东西也方方面面,这方面能力的培养可能需要长时间的实践工作才能积累起来。所以未来工作中我要认真完成公司职责范围的事情外,还应加强自身修养,学习和接触各方面的知识,来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

职业卫生培训2

  为了顺利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居民建档管理信息系统的工作任务,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我院于20xx年5月1日组织相关项目的有关医务人员及各卫生室村医,就《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训指导》、《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的内容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全员培训

  为了保证这次培训效果,由龙伟辉副院长负责组织实施,医院提前把培训日程及培训教材发放到负责相关项目的'医务人员及各卫生室村医,确保所有乡村医生都按时接受培训。

  二、精心准备提高质量

  为了保证这次培训质量,担任培训的人员认真准备,把培训内容制成课件,复印到学员人手一份进行授课。培训人员就各项服务规范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要求和考核指标做了详细讲解。龙伟辉同志重点对居民健康建档表格的填写及老年人健康管理,逐项进行了讲解,对容易出现错误的地方如血型、口腔、体质指数和腰臀围比值的计算、足背动脉搏动、老年人随访体检等内容进行了重点强调;龙辉同志重点讲解了健康教育及学员对《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的了解;刘春艳同志重点讲解了孕产妇保健常识及新生儿访视及儿童系统的管理和传染病报告的处理;;陈锐同志重点讲解了糖尿病、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

  三、现场模拟注重实效

  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医务人员及各乡村医生,现场进行模拟建档,相互为对方建一份合格健康档案。填表完成后,由授课人员逐人进行检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指导。

  通过这次培训,使所有乡村医生掌握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内容,能够正确填写居民健康档案,为在我乡顺利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更好地为广大居民的健康提供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职业卫生培训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规的要求结合矿山实际情况特定20xx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计划,须认真贯彻落实。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广大员工了解国家有关新安全生产法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公司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隐患识别能力和预防能力,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熟悉矿山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产生的后果,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提高员工的防范意识和防治能力,自觉维护相关权益。

  二、培训对象

  上岗前的员工、在岗期间的员工、调岗员工

  三、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相关标准等,主要包括《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条例等。

  2、上级有关职业卫生方面文件、会议精神。

  3、公司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5、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工伤鉴定级别和范畴。

  6、公司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

  7、公司存在扬尘、噪音、高温等职业病危害的种类,产生的'后果,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等。

  四、培训形式

  1、定期开展各种安全培训。由公司矿山部负责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培训,培训地点:矿山会议室。

  2、不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包括职业卫生公告栏公布内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中文警示说明牌板的内容,上级有关职业卫生文件及会议精神等。

  五、培训要求

  1、矿山必须高度重视职业卫生培训,把该项工作抓好落实好,大力宣传职业卫生培训的重要意义,组织开展好矿山部的定期培训和本矿山的日常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防治能力。

  2、参加职业安全和职业卫生培训的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勤,否则每人次罚款50-100元。

  3、培训学时不够者,严禁上岗作业,至到补完足够学时后方可上岗。

  20xx年1月5日

职业卫生培训4

  20xx年3月28日下午3:30由公司安全管理员许文忠及职业卫生安全员杜卫芬对全厂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职业卫生安全进行培训。

  内容:

  一、安全基础知识

  1、为什么要进行新员工安全教育:

  1)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

  3)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员工自我保护的需要

  二、安全的定于

  安:无危(危险、危害)为安。

  全:无损(损伤、损坏、损害、损失)为全。安全:顾名思义、(无危则安、尤缺则全)即安全又意味着没有危险、尽善尽美、这是与人的传统的安全观念相吻合。

  其一、安全是指客观事物的危险程度能够为人们普遍接受的状态。

  其二、安全是指没有死亡、伤害、职业病或财产、设备的损坏或损失或缓解危害的条件。

  其三、安全是指不因人、机、媒介的相互作用而导致系统损失、人员伤害、任务受影响或造成时间的损失。

  三、什么是安全生产:

  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就是说:既要消除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的一切有害因素,同时也要消除损害产品、设备或原材料的一切危险因素,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四、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五、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六、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作用

  1)明确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各有关部门和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负的责任。

  2)在各部门及员工间,建立一种分工明确、运行有效、责任落实的制度,有利于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3)、使安全工作层层有人负责。

  七、什么是特种作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用。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如:电气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锅炉作业、起重作业等)

  八、什么是三级安全教育企业安全生产教育的3种形式是指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经常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入职员工的(厂)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班组岗位)及安全教育,它是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的基本形式。

  九、哪些属于不安全行为?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未经许可开动、关停设备等。

  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撤除安全装置。

  3)使用不安全设备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6)攀座不安全位置

  7)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用或场合忽视其作用:不按规定佩戴护目镜、不戴防护手套、不穿戴安全鞋、不戴安全帽、在受限空间不戴呼吸器等。

  8)不安全装束:操作旋转设备是带手套等。

  十、员工的安全职责: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遵守有关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的`规定;

  3)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4)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5)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组长或有关部门汇报

  6)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

  7)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

  9)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

  十一、员工的权利

  1)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2)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

  4)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依法向本单位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的权利

  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等;

  十二、员工的义务

  1)遵守纪律,服从管理的义务,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劳动法第49条、第90条)

  2)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的义务(劳动法第50条)

  3)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劳动法第51条)

  十三、安全帽的防护作用

  1)防止物体打击伤害;

  2)防止高处坠落伤害头部;

  3)防止机械性损伤;

  4)防止污染毛发伤害;

  十四、防护眼镜和面罩的作用

  1)防止异物进入眼睛;

  2)防止化学性物品的伤害;

  3)防止强光、紫外线和红外线的伤害;

  4)防止微波、激光和电离辐射的伤害;

  十五、安全教育的内容

  1、“三级”安全教育

  新员工入厂首先进行“三级”教育、包括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班组教育。要求“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并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入厂教育是对新员工在分配到车间或工作岗位之前,由安全部门进行对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安全文件,规章制度,企业内特殊危险地点,一般的安全技术知识和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事故教训的教育,从正反两个方面来讲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新员工受到安全生产的初步教育。车间教育是新员工从厂部分配到车间后,由车间进行的安全教育,主要是遵守车间的劳动纪律和应该重视的安全问题,车间内危险地区,有毒有害作业的情况和安全事项,本车间安全生产情况,以及安全生产的好坏典型事例。岗位教育是新员工到固定工作岗位后,开始工作之前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本班组的生产性质、任务,将要从事的生产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职责,新员工从事岗位操作必须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备的性能、作业、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的管理,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预案、事故案例教训等。

  2、安全责任教育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这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为了做好安全工作,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对新员工要进行各种规章制度、工艺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职责等教育。结合相关的事例使新员工认识到这些规程、制度和纪律,都是保证安全生产所不可缺少的,为此《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各级安全生产者的职责,要教育新员工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且要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要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遵章守纪,维持工厂生产的安全是每个员工应尽的义务,只要每位员工都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遵章守纪,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3、安全意识教育

  安全是无价宝,这是从无数次血的教训中得出的人生真谛。“安全生产就是效益、就是稳定、就是健康、就是幸福、就是形象、就是发展”。

  从安全生产管理的角度来说,安全是一个涉及到社会、家庭、个人安危的极为严肃的问题,搞好安全生产从大处讲,是确保企业的生产长周期稳定运行,创造良好经济效益的前提;从小处讲,就是保障每个家庭、每个成员的健康幸福生活。安全贯穿于每个人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无论是在工作岗位上还是在下班后,一旦发生事故,受到伤害最大的是我们自己,因此要时刻保持安全警觉。教育新员工要从思想意识上转变观念,由“要我安全”转向“我要安全”。

  4、安全法律、法规教育组织

  新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通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使我们知道自己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章而发生事故所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我们在作业过程中的法律意识,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总之,做好新员工的各种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是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前提和基础,同时也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降低事故频率,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重要措施。

职业卫生培训5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是本行业的重中之重,必须长抓不懈,石料厂一直坚持落实全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要求每个员工都能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举行了一系列的安全教育培训。现将教育培训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果

  开展了安全技术和职业病防治知识教育、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知识、常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常用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等。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生产技能,防止误操作,掌握一般职工所必须具备的、最起码的安全技术知识,适应对各种安全危险因素的识别、预防和处理,进一步掌握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防止受危险因素的危害。

  二、安全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虽说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离公司的安全教育目标还有差距,且在培训中还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1、有时候生产比较紧张,难以按期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因此,教育培训的时间难以保证,培训的质量也打折扣。

  2、有计划的安全教育培训有时在实施过程中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参加培训员工第一是个别有缺勤现象,第二是生产繁忙走不出来,有部分人员的本职工作基本上与安全工作无关。

  3、培训的内容有待于继续完善,培训的.内容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还有一定差距,更须加强实际操作的培训。

  4、职工参与安全培训的积极性不够,部分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知道或不想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5、有安全培训教育,但是在操作中,仍然出现麻痹大意。

  三、下一步工作

  1、继续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素质和业务水平,坚持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为提高安生生产的基础,并实现合员参与安全教育培训,全员接受安全教育的目标。

  2、创新培训体系,不断提升培训质量,规范培训内容。在培训教育中,更加侧重安全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按照学用结合、因材施教的要求,积极深入现场,结合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岗位特点和培训需求。合理安排培训时间,既保证了培训计划的落实,又保证了企业的正常生产,从而提升了培训质量。

  3、有效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工作,开展各种形式多样、内容新颖、富有成效的活动,进一步普及了安全常识和基本技能,达到提高安全生产的意识,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目的;

  4、进一步抓好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采取因人、因工种施教的方法,根据不同工种、文化程度和工作经历,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满足不同层次学习人员的学习需求,保证培训质量。

职业卫生培训6

  一、填空题

  1、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国家规定每年( 4 )月的最后一周是职业病防治宣传周。

  3、国家实行职业卫生(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制度, ( 卫生行政) 部门统一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4、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时,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报告。

  5、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6、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 )、在岗期间、离岗时、离岗后随访和应急的健康检查

  7、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8、用人单位不得安排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10、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1、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因素、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统称职业病危害因素。

  12、(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13、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14、依据法律规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及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机关是(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15、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 )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16、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17、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显著提高综合防治能力。

  18、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19、目前有关职业病危害因素开展健康监护的目标疾病、健康检查的内容和监护周期的主要依据是(《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20、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者浓度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 判断题

  1、职业卫生的监管范围:存在职业病因素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包括行政单位和部队。( x )

  2、职业病没有法定职业病和非法定职业病之称。( v )

  3、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订立合同时,劳动者无权知道干的是什么工种,接触的是什么危害因素。 ( x )

  4、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调换工种,劳动者无权拒绝。 ( x )

  5、我国20xx年起实施的《职业病目录》中职业病的名单有10类115种职业性疾病。 ( v )

  6、对技术服务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有争议的,不实行鉴定。( x )

  7、在职业性健康检查中体检单位认为对部分劳动者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不理会。( x )

  8、职业病具有不可治疗或难治疗的特点。( v )

  9、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平时健康检查。 ( x )

  10、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 x )

  三、问答题

  1、简述职业病的概念。

  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简述职业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职业病防治法》是一部维权法,劳动者有哪些权益?

  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4、简述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包括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5、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哪些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如何在用人单位实施《职业病防治法》?

  (1)用人单位领导、管理人员和劳动者都要认真学好《职业病防治法》。通过学习、培训,使企业主明确企业所负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劳动者懂得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健康权益;

  (2)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制定好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4)建立和健全各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制度,职业健康检查制度,个人防护用品购买、使用制度,岗前培训制度等;

  (5)对照《职业病防治法》所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职责逐项落实;

  (6)积极配合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

  7、给职工上工伤社会保险有什么意义?

  工伤社会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措施,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减少用人单位负担,保障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秩序,增加社会效益。本法此项规定是强制性的规定,不管用人单位是否愿意,均应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工业的发展,必然会伴随着职业伤害,职业伤害只能预防、尽量减少而不能完全消灭。因此,政府和用人单位就必须加强职业伤害的预防和做好职业伤害的善后工作。用人单位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预防和有效地控制职业伤害,提供了可靠的经济保障,避免因职业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论述及案例分析

  1、《职业病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是否会影响企业的经济发展?

  近十几年来,我国工业得到迅速发展,随着各种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大量引用,职业病隐患不断增大,危害日趋严重化,在常见职业病发生不断增多的同时,又出现了不少新的严重的职业卫生事故。我国现有尘肺工人40多万人,每年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00多亿,职业病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每年因粉尘、化学毒物而导致劳动者患职业病死亡、致残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数不断增加。大量职业病人的出现,不仅给劳动者及其家庭带来灾难,也严重地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给企业和社会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有的企业甚至因此而破产、倒闭。《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与实施,可以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不仅不会影响企业的发展,反而会使企业和国家经济得到快速健康的发展。

  2、20xx年8月25日卫生监督检查发现,某钢铁公司在我市龙家坪投资15亿元新建旋窑炼钢生产线,该项目为市级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现项目正在施工,距点火日期还剩58天,该项目未做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但有《环境预评价报告书》和《安全预评价报告书》。其中《安全预评价报告书》有职业卫生专篇,卫生监督员现场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给予某钢铁公司“警告”处罚并限期30天做职业病危害预评价。20xx年9月30日,卫生监督员再次去该公司检查,情况为;该公司项目经理已换人,项目仍在紧张施工,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仍然未进行,试问:

  (1)该事件下一步该如何处理?简述之。

  (2)若立案处罚,应何时立案?

  (3)若行政领导以保护投资环境为由,不批准立案,你认为应如何应对?

职业卫生培训7

  矿山职业卫生培训课件

  第一章 管理和监测

  1、煤矿企业必须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尘、互危害,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煤矿企业国家规定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总粉尘:

  (1)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地面及露天煤矿每月测定1次;

  (2)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二)呼吸性粉尘:

  (1)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剥)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小于4个;

  (2)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测定1次。

  (三)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理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小于3个。

  第二章 健康监护

  1、煤矿企业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新入矿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对接尘工人的职业健康检查必须拍照胸大片。

  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定期对接触粉尘、毒物及有害物理因素等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患者,煤矿企业必须按国家规定及时给以治疗、疗养和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并做好健康监护及职业病报告工作。

  体检时间间隔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对在岗接触粉尘作业工人,岩石掘进工种每2~3年拍片检查次;混合工种每3~4年拍片检查1次;纯采煤工种每4~5年拍片检查1次。

  (二)对离岗工人必须进行离岗的职业性健康检查。

  (三)对接触毒物、放射线的人员每年检查1次。

  职业性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病治疗应由取得相应资格的职业卫机构承担。

  2、I期尘肺患者每年复查1次。

  疑似尘肺患者(0+):岩石掘进工种每年拍片复查1次、混合工种每2年拍片复查1次、纯采煤工种每3年拍片复查1次。

  3、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接尘作业:

  (一)活动性肺结核病及肺外结核病。

  (二)严重的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

  (三)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肺脏或胸膜病变。

  (四)心、血管器质性疾病。

  (五)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粉尘作业的其他疾病。

  4、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井下工作:

  (一)本规程第七百四十六条所列病症之一的。

  (二)风湿病(反复活动)。

  (三)严重的皮肤病。

  (四)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井下工作的其他疾病。

  5、癫痫病和精神分裂症患者严禁从事煤矿生产工作。

  6、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深度近视等病症以及其他不适应高空(2m以上)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7、粉尘、毒物及有害物理因素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除采取防治措施外,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或防毒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章 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相关规定

  一、预防职业危害的有关规定

  《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对预防职.业危害的主要规定:

  (1)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2)煤矿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职工交纳工伤保险费。

  (3)煤矿企业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新入矿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对接尘工人的职业健康检查必须拍照胸大片。

  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患者,煤矿企业必须按国家规定,及时给以治疗、疗养和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并做好健康监护及职业病报告工作。

  二、职工因公患尘肺病应享受的待遇

  (1)尘肺病是煤矿职工的主要职业病,煤矿职工因.公患尘肺病属于工伤,除此之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认定或视同工伤: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④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的;

  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2)煤矿职工工伤(包括因公患尘肺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至四十三条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3)煤矿企业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人诊断或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在诊断和医学观察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4)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费用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用人单位承担。

  (5)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对工伤认定不服或对经办机构核定工伤认定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6)因公患尘肺病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外,职工有权依法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四章 防护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有关知识

  一、煤矿工人的基本条件

  1、热爱煤矿事业,安心煤矿工作,遵守职业道德,热爱集体,以矿为家,做一名具有高度政治思想觉悟的煤矿职工。

  2、有健康的身体。新工人入矿前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有禁忌症者不得从事煤矿工作。

  3、学习掌握井下安全生产知识。每一个煤矿职工都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学习井下安全生产知识和相关安全技术。《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4、要熟悉井下各主要井巷的路径、避灾路线和各种安全标志,以免误入危险地区和迷失方向,发生意外事故。新下井的工人,必须先由熟悉井下情况的人员带领到井下熟悉路径和安全出口。

  5、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互相监督,互相提醒,自学抵制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二、煤矿企业职工的作业环境

  煤矿井下的作业环境是复杂的、特殊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劳动条件艰苦。比地面田园、车间等任何场所的工作环境都艰苦得多,特别是地方小煤矿尤为突出。劳动强度大,一般矿井采掘工纯工作8小时,在井下就需10小时左右,没有阳光照射,上下、前后、左右无时无刻不受到安全威胁,甚至连呼吸空气都要通风解决。虽无大的矿尘,但余尘、余烟仍存在,以及由于地热作用、人体和机电设备散热、水分蒸发等,井下的温度、湿度、空气质量等气候条件,即使机械化程度很高的标准化矿井采掘面也远不如地面环境。

  (2)生产工艺复杂。井下生产是多工种、多方位、多系统立体交叉连续作业。不论是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排水等,哪一个工种、哪一个方面、哪一个系统中的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可能酿成事故。

  (3)自然灾害严重。特别是瓦斯、煤尘爆炸,水、火灾害和大冒顶事故破坏性很大,严重的矿毁人亡。机电操作、运输环节也时常发生事故。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如局部通风机和风动凿岩机尤为突出)、施工中所用材料(如水泥和锚固剂对人的腐蚀和毒害)以及井下的泥水环境等,每时每刻都对人产生着伤害。

  为了防止职业危害,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我们就要采取各

  种可能的措施进行劳动保护,尽可能地防止或减少职业危害。

  三、煤矿企业职工劳动保护的原则与任务

  为了保障煤炭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煤矿必须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防护用品。对此,我国有关法律都有明确规定。《煤炭法》第8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必须采取措施加强劳动保护,保障煤矿职工的安全健康。国家对煤矿井下作业的职工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第39条规定:“矿务局局长、矿长及煤矿企业的其他主要负责人必须遵守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煤炭行业的安全规章、规程,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第43条规定:“煤矿企业必须为职工提供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生产法》第16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38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1.劳动保护的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它既是我国指导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又是从事劳动保护管理工作的原则。这个方针要求一切经济部门和企业在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要首先保证安全,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将事故和危害的事后处理转变为事前控制。

  (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这一原则体现了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它要求生产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明确安全和生产是个有机整体,要安全和生产一起抓,哪一个都不可轻视。因为不安全因素和各种职业危害是企业在组织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只有从生产管理上抓安全,才是最有成效的。

  (3)“安全具有否决权”的愿则。安全工作必须是衡量企业管理工作好坏的一项基本内容,在对企业各项指标考核和升级评比中,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并使其具有“否决权”。

  2.劳动保护的.任务

  (1)制定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建立劳动保护监察制度。

  (2)积极开展劳动保护科学研究工作。

  (3)采取包括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技术在内的各种技术组织措施。

  (4)经常开展群众性安全教育和检查活动。

  四、煤矿企业职工劳动保护措施

  煤矿职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包括作业场所特殊保护和自我劳动保护。作业场所特殊保护可分为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劳动保护:

  1.人身安全劳动保护

  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就是在特殊作业环境下所采取的特殊保护措施:

  (1)必须建立井下通风系统,保证井下空气流通,防止有害气体对职工的危害;

  (2)必须加强对井下瓦斯的监测,建立瓦斯监测系统,防止瓦斯中毒或爆炸;

  (3)必须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建立完善的防尘系统,避免煤尘爆炸;

  (4)必须采取防水措施,建立排水系统,防止水灾事故;

  (5)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建立消防系统,防止火灾或因火灾引起瓦斯爆炸;(6)加强救护工作,建立救护队伍,以便抢救事故。

  2.职业病防治劳动保护

  职业病防治劳动保护,主要是防治尘肺病以及物理、化学因素造成的职业危害。尘肺病是煤矿严重的职业病,煤矿企业必须把防止尘害和防治尘肺病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防止粉尘危害,一方面应积极采取综合治理措施,使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另一方面必须为职工配备防止粉尘的防护用品,避免或减少粉尘危害。防治尘肺病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1)定期对接尘职工进行健康检查诊断。

  (2)对已确诊为尘肺病的职工,必须按规定调离粉尘作业岗位。

  (3)对尘肺病患者,必须给予治疗或疗养,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尘肺病特殊劳保待遇。

  五、煤矿企业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

  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是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种辅助性措施,它不能代替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和对尘毒有害物质的治理。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是一般性福利待遇,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需要,按不同工种及不同劳动条件,发给职工。严禁将劳保用品折合现金发放,发放的劳保用品不准转卖。

  煤矿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自救器、矿用安全帽、工作服、防尘口罩、护膝、安全靴(鞋)、安全带等,使其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煤矿企业现有劳动保护用品有下列几种:

  (1)自救器。当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或火灾等事故时,可能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为了防止人员中毒可戴“自救器”。自救器在矿工下井时随身携带,以防不测。自救器分隔离式和过滤式两种。

  我公司现在使用的是隔离式自救器,它的使用条件和方法如下:

  ①使用条件是:发生瓦斯与煤突出、火灾、爆炸等灾害,造成环境缺氧或出现有害气体危及安全时。

  ②使用方法是:扯下保护带→用拇指扳起扳手,拉断封印条→揭开上外壳→抓住头带,取出呼吸保护器,丢掉下外壳→拔掉口具塞,整理气囊→拉起鼻夹,将口具片放人唇齿间,咬住牙垫→闭上嘴唇,向自救器呼气进行呼吸→拉开鼻夹弹簧,用鼻夹垫夹住鼻子,用口呼吸→取下矿灯帽,戴好头带→戴上矿灯帽,撤离灾区。

  (2)工作服。煤矿井下不但有粉尘,且气候潮湿,所以工作时要穿比较坚固结实的工作服。

  (3)安全帽。矿工下井必须戴安全帽,以防头被撞、砸伤。

  (4)防护鞋(胶靴)。因为井下泥水环境较多,矿工往往要站在泥水中工作,所以必须穿胶靴。

  (5)防护手套。在井下工作时,往往要接触对人皮肤有伤害物品。如水泥施工或喷射混凝土施工和注树脂锚固剂等都必须戴防护手套。

  (6)呼吸护具。如防尘、防毒口罩。

  (7)眼防护用具。如喷混凝土时要戴防护眼罩。还有用于防止紫外线、激光照射的眼镜。

  (8)听力护具。耳塞、耳罩、帽盔等用于预防90dB(A)以上噪声。

  此外,还有防止坠落的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用于护肤的护肤膏和洗涤剂等。

  六、特殊劳动保护

  煤矿行业不同于其他行业,有它的特殊性。所以在某些方面需要进行特殊保护。《劳动法》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井下劳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劳动者)从事井下劳动。

  另外,为了使井下职工在作业过程中身体遭受伤害时获得合理补偿。《煤炭法》等44条规定:“煤矿企业必须为煤矿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这对于有效降低煤矿企业生产经营风险和职工职业风险,稳定煤矿职工队伍,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促进安全生产,发展煤炭生产力,都具有重大意义。煤矿井下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强制性保险。所有煤矿企业都必须为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职工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并具备有关条件,保险人应按规定的伤害等级和相应的补偿标准给付保险金。给付对象为致残职工本人、工亡职工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第五章 自救、互救及现场急救

  第一节 自救与急救

  一、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的行动原则

  1.及时报告灾情

  发生灾变事故后,事故地点附近的人员应尽量了解或判定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并迅速地利用最近处得电话或其他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并迅速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区域发出警报,使其他工作人员尽快知道灾情。

  2.积极抢救

  灾情事故发生后,处于灾区内以及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应沉着冷静。要采取防止灾区条件恶化和保障救灾人员安全的措施,特别要提高警惕,避免中毒、窒息、爆炸、触电、二次突出、顶帮二次跨落等再生的发生。

  二、自救器和避难硐室

  自救器是入井人员在井下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时防止有害气体中毒或缺氧窒息的一种随身携带的呼吸保护器具。自救器是一种体积小、重量轻、便于携带的防护个人呼吸器官的装备。

  矿工自救中,设置避难硐室是十分必要的。由于自救器有效时间较短,当佩戴自救器后,在其有效作用时间内不能到达安全地点;撤退路线无法通过;若有自救器而有害气体含量又较高时,避难硐室可以发挥作用。

  第二节 现场急救

  一、外伤出血急救:

  主要是全身软组织损伤出血,临时急救止血包括六种方法:

  1、加压包扎法:用于小静脉和毛细血管出血,如井下可用毛巾直接捆住出血部位,以减少出血。

  2、缚带止血法:可用橡皮管、毛巾,切忌用绳索、铁丝、雷-管线、以免缚住过久造成远端缺血坏死或损伤。如:上臂中1/3上止血的横神经。应缚住伤口上方。

  3、加垫止血法:主要用于前臂、手和小腿。足的出血方法是将棉垫或布块垫放在肘窝或 窝部,使肘关节或膝关节尽量屈曲,并做8字形包扎。

  4、充填止血法:如软组织损伤局部缺损,尽量找干净的棉垫或纱布,毛巾填充缺损处,然后包扎即可。

  5、直接指压法:如现场没有毛巾、纱布,可直接用手按压出血部位。

  6、间接指压法:用手指按压伤口近端或伤口近端血管博动处。

  二、骨折的临时急救处理:

  1、看伤肢是否变形,触摸是否有骨擦音。

  不要慌张、盲目搬动伤员,还要观察伤员是否清醒、瞳孔的变化(如散大等)。

  2、抢救生命

  如骨折较重,或造成内伤导致失血或疼痛性休克,可用大指按压人中穴或涌泉穴,可找如针尖大小的利器针刺十宣穴。

  3、骨折临时固定法

  (1)、目的:减少疼痛及继发损伤,减少断端的再移位,可以避免加重骨折端附近组织、神经、血管的损伤,便于搬运。

  (2)、固定材料:木板、木条、木棒、毛巾、皮带,为了减少皮肤损伤,在骨突部位或变形部位用毛衣或衣物衬垫。

  ①、上肢骨折固定可直接用毛巾或皮带将上肢捆在躯干上。

  ②、下肢骨折固定可用木板条伸直位从腋下至脚跟,捆在伤肢侧位。

  (3)、背椎骨折处理:应牵引下平放木板搬运

  搬运方法有滚动式、平托法两种。尽量用双手托住背部、腰部、骶部和下肢。颈椎受伤,应保持中立位,头颈两侧用衣服或其它垫保护,不要头歪向一方。

  滚动式:即采用整个躯体直体翻滚,不能使肢体及腰背弯曲。

  平托法:即多人搬运,整个躯干抬起放在木板上,躯干不能屈曲。

  三、循环呼吸骤停的抢救

  指各种原因造成的循环呼吸的突然停止和意识的丧失。

  1、诊断标准:①、触摸心脏博动消失。②、瞳孔散大。③、触摸颈动脉消失。④、呼吸停止。⑤、面色灰白、口唇紫绀、意识丧失。

  2、现场急救:一是及时。二是方法得当。

  (1)、保持呼吸道畅通,清除口中异物。

  (2)、人工呼吸,心脏按摩。

  四、电击伤抢救

  1、切断电源、脱离电器。

  2、击伤后对神志清楚的伴有心慌、全身软弱者休息数天,并观察。

  3、对伤后呼吸停止,心跳存在的用人工呼吸法,包括用口对口人工呼吸、压胸式人工呼吸,呼吸频率每分钟12次左右。

  4、对心博停止,呼吸存在的,主要进行心脏按摩也可辅助人工呼吸,首先选择胸外心脏按摩法,手掌压迫的部位要准确,用力要适当,每分钟60次左右。

  5、心博与呼吸同是停止的,同时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

  五、心脏复苏法:

  1、叩击心前区:

  左手掌覆于病员心前区,右手握拳捶击左手背数次,一般心脏停博后一分半钟内,心前区叩击可使心脏复跳。

  2、胸外心脏挤压:

  病员仰卧硬板床或地上,头部略低,足部略高,以左手掌置于病员胸骨下半段,以右手掌压于左手掌背面,挤压时手臂与病员胸骨垂直,用力急剧压下,然后放松,加压后使胸骨下段下陷3~4厘米,每分钟60~80次/分。

  3、人工呼吸:

  托起下颌,尽量使头部后仰,一手捏住病员鼻孔以免漏气,以病员口对口吹气,直至胸部扩张为止,然后放开病员鼻孔,让气从病员肺部排出,反复进行;每分钟16~20次左右。

  注意:吹气压力不宜过高,易造成肺泡破裂,胃胀气和影响循环。

职业卫生培训8

  我于20xx年x月xx日至9月2 7日参加了“职业卫生”专业培训学习。通过这次职业健康监督员的培训学习,对职业健康和职业卫生的理解进一步加强,对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当今职业健康现状里职业性有害因素的范围在逐年扩展,其特点是种类多、范围广,且群发性较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正常发展。我矿职业人群的主要有害因素以粉尘、化学毒物和某些物理因素(如噪声)为主。易发生的职业病有尘肺、煤肺病

  职业性噪声性听力损伤等。在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大至包括: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煤尘、有机粉尘等)高温、高气压、低气压、异常风速、噪声、振动另外在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有:工作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工作作息制度不合理;心理性职业紧张;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等。所以需要采取以下相应的防护措施:工程防护措施、工作环境监护措施、健康监护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和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管理培训措施等。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的.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从而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劳动过程中的职业病防护,其主要手段是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如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康监护等)及必要的工程技术措施,定期进行环境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对接触者的定期体格检查,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早期发现职业性疾病损害,早期鉴别和诊断。健康监护就是应做到岗前检查、岗中检查、岗后检查。上岗就业

  前的体检尤为重要,如果有相对的职业性有害因素接触史就不能够到相应的岗位入职上岗,这样有可能引发职业病,会给劳动者造成危害,也会给企业造成负担。在生产过程中岗中检查非常重要,要做定期体检,以保证劳动者在正常的健康状况下工作,才能创造最大的效益。终上所诉,职业健康越来越受到国家相关部门、各企业和劳动者的重视,将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放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专项管理,就是为了做好现阶段职业健康在安全生产中的管理工作。着重体现了职业健康工作的重要性。

职业卫生培训9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近年来,在各区县的共同努力下,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培训体系初步建立,政策措施逐步完善,培训力度不断加大,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意识明显提高。为固化现有职业卫生培训机制,进一步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现就进一步做好本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健康发展的理念,以实现劳动者体面劳动为目标,以强化事先预防为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卫生培训工作,逐步建立完善本市职业卫生培训管理体制,使培训总量、培训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危害防治需求相适应。通过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管理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制度

  (一)用人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培训管理制度,明确负责职业卫生培训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并结合实际提出本单位职业卫生培训的具体要求。职业卫生培训应当与安全生产培训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二)用人单位应在每年年初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等,并保证培训经费。

  (三)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在任职之日起60日内,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在上岗之日起30日内,劳动者在上岗之前10日内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四)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或职业卫生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有关要求详见《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京安监发〔20xx〕26号)。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

  三、强化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五)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和培训课时,应当严格按照《北京市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大纲》(附件)的要求实施。

  (六)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培训考核,考核合格者由培训单位颁发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培训证书。

  (七)培训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重新接受培训。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培训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仍然有效。

  (八)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取得培训合格证后,还应于取证后第二年、第三年分别接受一次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时不得少于4学时,主要内容为国家、北京市最新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职业病典型案例等。

  四、完善对劳动者的`培训要求

  (九)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应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①上岗前;②在岗期间;③转岗、离岗后6个月重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④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且产生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

  符合①③④的,应当在情况发生前1个月内进行培训;符合②的,应当每年进行1次培训。

  (十)劳动者的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预防基础知识;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措施;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劳动者所享有的职业病防护的权利、义务等;典型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等。

  (十一)对劳动者的培训学时应当满足下列要求:①上岗前和转岗、离岗后6个月重新上岗的,培训为12学时;②在岗期间培训为每年度8学时;③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培训为4学时。

  (十二)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档案。主要包括培训记录(内含培训时间、地点、授课人、授课内容、参加人员名单及签字等)、考试试卷及照片等。

  五、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

  (十三)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①培训制度、年度培训计划、培训管理档案的制定和实施的情况;②培训经费投入和使用的情况;③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和参加继续教育情况;④劳动者接受培训的情况;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十四)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接受职业卫

  生培训的,应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发现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应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职业卫生培训10

  一、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职业卫生:以促进和保障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福利,预防和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有害因素所致的健康影响和危险,使劳动者生理和心理与职业环境相适应的一门学科,即使工作与劳动者相互适应。 职业卫生主要研究劳动条件对从业者健康的影响,目的是分行适合人体生理要求的作业条件,研究如何使工作适合于人,又使每个人适合自己的工作,使从业者在身体、精神、心理和社会福利诸方面处于最佳状态。 职业卫生的基本任务是识别、评价和控制工作场所职业危害,为劳动者提供健康、舒适的工作环境,以保护和促进劳动者的健康。 一般来说,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

  1、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一是化学因素,例如:汞、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有机磷农药等有毒物质;硅尘、煤尘、烟草尘等无机、有机的及混合性的、放射性的生产性粉尘。二是物理因素,如噪声、振动、微波,红外线等以及高温、高湿、低温、高气压、低气压等不良气象条件。三是生物因素,如附着在皮毛上的炭疽杆菌,霉茵等。

  2、在劳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有害因素,这些因素主要是劳动组织和劳动制度不合理造成的;如劳动时间过长,休息制度不合理、不健全,劳动强度过大,作业与劳动生理状况不适应,超负荷加班加点,长时间疲劳用眼、长时间处于某种不良体位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

  3、在生产环境中有害因素,一是生产场所设计不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如厂房低矮、、狭窄,布局不合理,有毒和无毒的工种安排在一起等;二是缺乏必要的卫生技术设施,如没有通风换气,照明、防尘防毒、防噪声振动设备,或效果不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方面不全。

  二、职业危害定义

  职业危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生产性粉尘、有害化学物质、物理因素、放射性物质而对劳动者身体健康所造成的伤害。

  三、职业危害的严重性

  从200年前的产业革命至今,无论是工业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一例外地发生过不同程度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近年来,ILO统计数据表明全球发生各类事故125亿人次,死亡110万人,平均每秒有4人受到伤害,每100个死者中有7人死于职业事故,欧盟每年有8000人死于事故和职业病,发展中国家每年有21万人死于职业事故,1.5亿工人遭受职业伤害。近十几年来,我国工业得到迅速发展,随着各种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大量引用,职业病隐患不断增大,危害日趋严重化,在常见职业病发生不断增多的同时,又出现了不少新的严重的职业卫生事故。我国现有尘肺工人40多万人,每年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00多亿,职业病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每年因粉尘、化学毒物而导致劳动者患职业病死亡、致残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数不断增加。大量职业病人的出现,不仅给劳动者及其家庭带来灾难,也严重地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给企业和社会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有的企业甚至因此而破产、倒闭。目前,无论从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人数,职业危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及新发职业病人数,中国均局世界首位。

  四、职业危害的严重后果

  1、职业危害损害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安全权利、健康权利、生命权利(人权)。

  2、职业危害是劳动者及其家庭的灾难,成为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不利因素。

  3、职业危害给国民经济造成巨大损失,每年因职业病损失近百亿元。

  4、职业危害有损中国在世界上的大国形象,成为国外攻击中国问题的借口。

  五、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

  1、粉尘类 2、放射性物质类 3、化学物质类 4、物理因素 5、生物因素 6、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 7、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 8、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 9、导致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0、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

  六、我矿目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目前,我公司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存在着以下职业危害因素。

  1、煤尘:在采煤、掘进、爆破、运输等作业过程中均可产生粉尘,矿工可因接触的粉尘性质不同分别患矽肺、煤工尘肺、混合尘肺。

  2、噪声: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声音都可称为生产性噪声或工业噪声。长期接触强烈噪声可引起职业性噪声性耳聋,对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和消化系统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3、振动:在使用风动工具作业时可产生局部振动,长期持续使用振动工

  具,可引起手臂的血管、神经、肌肉、骨关节等各种类型的病损。

  4、一氧化碳:矿井瓦斯和煤尘爆炸、火灾、煤炭自燃等均可产生大量一氧化碳。

  5、氮氧化物:井下爆破开采时可产生大量的氮氧化物,其主要成分为二氧化氮,电焊、气割时可产生氮氧化物。为淡红棕色气体,具有刺激性气味。氮氧化物对眼和上呼吸道的刺激小,主要进入呼吸道深部细支气管和肺泡,与水作用形成硝酸和亚硝酸,对肺产生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形成肺水肿。硝酸和亚硝酸进入血液后形成硝酸盐和亚硝酸盐,引起血管扩张,血压下降和高铁血红蛋白症,引起组织缺氧。

  6、锰:焊条的制造和电焊作业工人常接触锰,在一定条件下可致急性中毒,吸入大量氧化锰烟尘可引起“金属烟尘热”,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寒战、高热以及咽痛、咳嗽、憋气等上呼吸道刺激症状。慢性锰中毒早期主要表现为类神经症和自主神经功能障碍,多出现嗜睡、记忆力减退,部分患者可有易激动、话多、好哭等情绪改变,病情继续发展后,可出现锥体外系神经障碍的症状和体征,感两腿发沉、笨拙,易于跌倒。

  七、职业病危害因素致病模式

  劳动者(个体)遇到职业危害因素,不一定就会发生职业性损害:工伤、职业性疾患和伤残或死亡。它取决于个体、职业病危害因素和作用条件,只有三个因素联系在一起,才能对人体发生职业性损害。

  作用条件的主要方面有:1、接触机会,如生产中使用某一有毒物质,但只限于在一个特殊工段;2、接触方式,经呼吸道,皮肤或其他间接途径,或由于意外事故;3、接触时间;4、接触的强度(浓度)。

  在同一生产环境从事同一种作业的.工人中,个体发生职业性损害的机会和程度可有极大差别,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1、遗传因素;2、年龄和性别的差异;3、营养状况;4、其他疾病和精神因素;5、文化水平和生活方式或个人习惯。

  八、职业危害的控制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工程措施,通过采取工程技术的手段,清除或减少污染物的使用,降低职业危害因素程度;

  二是管理措施,例如,改变工人在接触有害因素的场所的时间、工作方式等手段,降低工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程度。

  三是个体防护措施,在作业环境职业危害暂时无法达到职业卫生标准的情况下,通过提供适宜的个体防护用品,降低工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程度。

  第二节 职业病概念、分类及特点

  一、职业病定义

  当职业危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强度超过一定的限度时,人体不能代偿其造成的的功能性或器质性病理的改变,从而出现相应的临床症状,影响劳动力,产生职业性相关的疾病。

  根据,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简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职业病分类

  目前我国法定的职业病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公布的,共十大类,115种。

  1、 尘肺有13种:如矽肺、煤工尘肺、石棉肺、水泥工尘肺、电焊工尘肺等;

  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有11种:如外照射急性、亚急性、慢性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病等;

  3、职业中毒56种:如铅、苯、汞、锰、有机磷农药中毒等;

  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如中暑、高原病等;

  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如布氏杆菌病、森林脑炎等;

  6、职业性皮肤病8种:如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电光性皮炎等;

  7、职业性眼病3种:如职业性白内障、电光性眼炎等;

  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如噪声聋、铬鼻病等;

  9、职业性肿瘤8种:如苯所致的白血病、石棉所致的肺癌、间皮瘤等;

  10、其他职业病5种:如职业性哮喘、棉尘病、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等。

  三、职业病的特点

  1、病因明确,病因即职业病危害因素,在控制病因或作用条件后,可予消除或减少疾病;

  2、所接触的病因大多是可检测的,而且需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使劳动者致病,一般可有接触水平(剂量)—反应关系;

  3、在接触同样因素的人群中常有一定的发病率,很少只出现个别病人;

  4、如能早期诊断,进行合理处理,预后较好,康复较易;

  5、不少职业病,目前尚无特效治疗,只能对症治疗,故发现愈晚,疗效愈差。

职业卫生培训11

  今年以来,我县严格按照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总要求,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积极探索职业卫生监管机制创新,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紧密围绕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目标和任务,将职业卫生工作作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之一,加强源头防控,强化宣教培训,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狠抓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消除和防治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强力推动全县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一)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三年专项整治活动

  今年以来,我县将继续按照省、市、县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检查活动,重点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职业危害治理工作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能力。

  (二)扎实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

  20xx年是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以“六查”为主要内容的'职业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我县通过分片督查、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等形式,切实加大了对职业病危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企业履行职业病危害防治义务。截至目前为止,我县一共开展了2次职业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检查了18家企业。

  (三)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今年四月底是第十四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在此期间,我县在车站和广场等流动人口密集区通过横幅、展板现场咨询活动和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宣传了《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和国家安监总局“一规定四办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职业病相关知识。宣传周期间,我县一共出动宣传人员5人,深入工业园区和企业宣传8次,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接受咨询人数1100余人次。另外,我县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6月13日,在县城建设东路开展了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活动日当天,组织我局发放职业卫生宣传小手册、宣传资料800余份,接受咨询群众200余人。通过这些老百姓喜闻乐见又易于接受的宣传形式,使广大群众对职业病及职业病防治法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提高了他们职业健康意识和职业病防治能力。

  今年我县对存有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了1期专题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努力强化用人单位管理层的法制观念,增强其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和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及防范能力;根据工作需要,举办乡镇安全监管人员职业卫生监管执法业务培训班,提升基层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四)抓好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县安监局多次与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建设局等部门沟通,了解和掌握年度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情况,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

  (五)继续抓好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

  通过加强与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沟通,掌握用人单位数量和基本情况摸清应申报企业底数,在去年已申报企业的基础上制定今年申报工作计划;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申报工作,根据我县实际,选择对石材加工、制鞋、冶金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率先申报达标。目前,由于园区企业开工企业较少还未申报,力争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市局下达我县申报企业数不少于30家的任务。

职业卫生培训12

  单位: 姓名: 成绩: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10空)

  1.职业病防治法的宗旨是为了( )、( )和( )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 )。

  2.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 )同时( )同时( )。

  3.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臵,设置( )。 4.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 )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5.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 )资料。

  二、单选题(共计20题,每题1.5分)

  1.职业病防治法适用于( )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A、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 B、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C、中华人民共和国三十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内 2.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 )。 A、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B、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C、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3.职业病指( )。 A、劳动者在工作中所患的疾病

  B、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C、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 4.( )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A、劳动者 B、各级政府 C、用人单位

  5.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者浓度应当符合( )。 A、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B、世界卫生组织标准 C、国际劳工组织标准 6.工作场所的生产布局合理,应当符合( )。

  A、效益原则 B、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C、满足生产需要的`原则 7.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可的( )进行。

  A、医疗卫生机构 B、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C、中介机构

  8.( )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A、卫生行政部门 B、工会组织 C、用人单位

  9.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 )档案。 A、劳动者健康监护 B、工资 C、人事

  10.( )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A、卫生行政部门 B、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C、用人单位

  1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 )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A、醒目位臵 B、厂长办公室 C、厂区内

  1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 )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A、必要时 B、定期 C、不定期

  1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 )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A、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B、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C、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14.用人单位的( )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A、职业卫生专业人员 B、负责人 C、安全技术人员 15.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 )承担。

  A、劳动者 B、用人单位 C、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16.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 )的作业。 A、重体力劳动 B、其所禁忌 C、危险

  17.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 )

  A、要求纠正 B、给予行政处罚 C、责令停产 18. 劳动者( )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A. 可以 B. 无权 C. 有权

  19.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 ),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

  A、停产 B、组织疏散 C、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

  20.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 );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A、夜班作业 B、高空作业 C、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三、多选题(共8题,每题2分。多选、错选不得分,少选一项扣一分。)

  1、物理因素性职业病包括( )

  A、中暑 B、接触性皮炎 C、航空病 D、局部振动病

  2、生产性粉尘可产生于矿井生产哪个环节( ) A、打眼 B、爆破 C、采煤 D、运输 3、粉尘的危害有哪些( )

  A、全身作用 B、局部作用 C、致癌作用 D、感染作用

  4.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 )和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

  A、病人的职业史 B、职业危害接触史 C、既往病史 D、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

  5.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 )。 A、治疗 B、康复 C、定期检查 D、不定期检查 6.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

  A、化学因素 B、物理因素 C、生物因素 D、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7.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有( ) A、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B、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C、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D、负责职业病病人的一切生活、医疗费用

  8.用人单位在防治职业病工作方面有以下义务:( ) A、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B、用人单位可以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C、职业危害告知义务

  D、劳动者申请作职业病鉴定时,用人单位可以不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的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四、简答题(共2题,每题10分)

  1.职业病防治法中,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有哪几项? 答:

  2、什么是职业禁忌症: 答:

  五、论述题(共1题,14分)

  1、你是如何看待做好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的? 答:

职业卫生培训13

  为进一步完善我镇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卫生监

  督体系建设,促进卫生监督工作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于20xx年7月26日召开了我镇卫生监督协管员、信息员培训会。卫生院负责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兼任的协管员共3人和51名村卫生监督信息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由公共卫生服务站焦化云站长主持,培训时间1天,培训课时9个课时。由公共卫生服务站米兰军主讲。

  培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浙江省职业健康管理员管理办法(试行)》、职业危害申报和职业卫生台账管理等为主要内容。会上,职业卫生监督人员还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要求将“五个一和一个备”工作落实到位,与参会人员交流了职业健康状况调查表填写的要求与注意点、建立区域职业卫生工作QQ群等事项。

  通过培训,使参会人员对职业病防治知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起到了积极作用,促进了王庄镇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的提高。

职业卫生培训14

尊敬的梁区长,各级卫生部门的各位领导和嘉宾,以及首批参加“职业卫生管理员”培训的学员:

  大家下午好!

  首先,我谨代表“xx区小微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项目中标承办单位——xx市天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各位领导嘉宾莅临我司出席开班仪式表示热烈欢迎!对来自xx区新安街道的小微企业的首批培训班学员们表示热烈欢迎!

  今天,梁区长及卫生部门的各级领导亲自出席开班仪式,表明xx区政府和卫生监管部门,以及市各级卫生部门对职业卫生工作,尤其是职业健康教育的高度重视!我作为一名公共卫生专业的毕业生,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工作者和管理者,在我司作为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在广东省率先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以来,通过和企业及劳动者的大量接触和了解,我深切感受到职业病问题是当今中国最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而这样一个公共卫生问题的发展现状严重滞后于中国的经济发展,在涉及上亿计庞大的劳动者群体的健康安全保障方面我们还有巨量的工作需要做,其中最基础和最最重要的应该就是职业健康教育,我认为企业各层级的职业健康教育的深入和普及应当是优先于其它技术服务的投入小收益大的最基本性工作。

  我们高兴的看到,作为全省全国职业卫生工作先进典型的xx区卫生监管部门,继续开拓进取,抓住职业卫生最基础最薄弱的环节,做出了新的示范和样板。

  这次列入今年xx区民生实事多达5000人规模的'职业健康教育行动,在目前xx市、广东省,乃至全国都是首屈一指的,在培训考试方式和培训组织管理等方面也有诸多创新和实践,我相信这种新的健康教育模式将为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指引方向和带来活力!值得进一步完善、总结和推广。

  我司是一家民营机构,但深知和践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公司上下要求要把“你的工作要对得起劳动者”作为核心准则,高度重视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工作,专门成立了培训部负责职业健康教育,还开发和建立了“天鉴职业健康教育平台v1.0”作为本次培训学员在线学习、辅导和考试的系统平台,今后将为更多的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增值服务,我司除检测及建设项目评价等业务以外我们还积极配合省内各地市卫生和安监部门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做了大量工作,得到有关部门的赞赏。

  此次中标xx区的大型培训项目,我们决心不辜负各级领导的期望,扎实做好培训考试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这项xx区民生实事工程,为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预祝xx区职业卫生培训民生实事项目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职业卫生培训15

  各镇(街道、园区)安监办、各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的规定,强化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防范意识,推进全市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xx年度取得《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书》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未参加20xx年度培训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

  4.以《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培训教材》的内容为重点,并结合职业病危害预防实际。

  三、组织方式

  以镇(街道、园区)为单位,集中举办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镇(街道、园区)负责本辖区内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的报名、汇总工作。填写《青岛市职业卫生培训班学员汇总表》(附件2)于10月底前报平度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四、计划安排

  20xx年10月至12月,举办镇(街道、园区)职业病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班。培训人数在60人以上的,可以在镇(街道、园区)所在地举办培训班,培训人数不足60人的,尚不够组成一个培训班的,由市安监局统一组织安排培训。每期培训班统一培训时间两天,自学一天,复习考试一天。

  五、培训、考试、发证

  1.此次培训委托具有职业卫生培训资质的单位承担培训工作。青岛市安监局职业健康监管处和平度市安监局根据课程计划安排不定期进行现场培训检查,确保培训质量。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根据各镇(街道、园区)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职业卫生培训考核发证工作。考试不及格的,允许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培训学习。考试由平度市安监局统一组织,实行闭卷考试。

  3.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规定,报名职业卫生培训的学员20xx年度参加青岛市安监局统一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并成绩合格的,只参加培训学习,不再参加职业卫生考试,未参加安全生产考试的学员要进行培训考试。

  4.考试合格者,由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在山东省范围内有效。

  六、有关要求

  1.各镇(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切实将其列入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制定方案,狠抓落实。加强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按规定开展培训工作或者有关人员不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要督促整改,市安监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将职业卫生培训纳入年度考核。

  2.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要安排好单位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全市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认真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预防的主体责任,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范意识,逐步改善作业条件,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3.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学员培训班报到时,须持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两张2寸彩色照片,并交纳培训费(含教材、培训、教务等费用)。

  4.各镇(街道、园区)安监办及时组织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学员按照要求认真填写《青岛市职业卫生培训学员登记表》并留存上报。

  XX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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