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培训

时间:2024-06-08 17:31:42 职场 我要投稿

职业卫生培训1

  1、煤矿年度内组织本单位人员深入、系统地学习《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管理范围内的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力度。

(合集)职业卫生培训

  2、积极参加市、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开展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强化对职工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教育,教育职工自觉遵守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治设备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年度内举办全矿人员参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学习讲座3次,举办矿级领导班子专题研讨会4次,就深入贯彻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流程,掌握职业危害预防知识。

  5、建立职工职业卫生培训档案;

  6、对职工职业危害知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安排上岗。

职业卫生培训2

  矿山职业卫生培训课件

  第一章 管理和监测

  1、煤矿企业必须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尘、互危害,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煤矿企业国家规定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总粉尘:

  (1)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地面及露天煤矿每月测定1次;

  (2)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二)呼吸性粉尘:

  (1)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剥)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小于4个;

  (2)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测定1次。

  (三)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理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小于3个。

  第二章 健康监护

  1、煤矿企业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新入矿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对接尘工人的职业健康检查必须拍照胸大片。

  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定期对接触粉尘、毒物及有害物理因素等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患者,煤矿企业必须按国家规定及时给以治疗、疗养和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并做好健康监护及职业病报告工作。

  体检时间间隔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对在岗接触粉尘作业工人,岩石掘进工种每2~3年拍片检查次;混合工种每3~4年拍片检查1次;纯采煤工种每4~5年拍片检查1次。

  (二)对离岗工人必须进行离岗的职业性健康检查。

  (三)对接触毒物、放射线的人员每年检查1次。

  职业性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病治疗应由取得相应资格的职业卫机构承担。

  2、I期尘肺患者每年复查1次。

  疑似尘肺患者(0+):岩石掘进工种每年拍片复查1次、混合工种每2年拍片复查1次、纯采煤工种每3年拍片复查1次。

  3、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接尘作业:

  (一)活动性肺结核病及肺外结核病。

  (二)严重的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

  (三)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肺脏或胸膜病变。

  (四)心、血管器质性疾病。

  (五)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粉尘作业的其他疾病。

  4、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井下工作:

  (一)本规程第七百四十六条所列病症之一的。

  (二)风湿病(反复活动)。

  (三)严重的皮肤病。

  (四)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井下工作的其他疾病。

  5、癫痫病和精神分裂症患者严禁从事煤矿生产工作。

  6、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深度近视等病症以及其他不适应高空(2m以上)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7、粉尘、毒物及有害物理因素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除采取防治措施外,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或防毒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章 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相关规定

  一、预防职业危害的有关规定

  《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对预防职.业危害的主要规定:

  (1)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2)煤矿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职工交纳工伤保险费。

  (3)煤矿企业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新入矿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对接尘工人的职业健康检查必须拍照胸大片。

  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患者,煤矿企业必须按国家规定,及时给以治疗、疗养和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并做好健康监护及职业病报告工作。

  二、职工因公患尘肺病应享受的待遇

  (1)尘肺病是煤矿职工的主要职业病,煤矿职工因.公患尘肺病属于工伤,除此之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认定或视同工伤: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④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的;

  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2)煤矿职工工伤(包括因公患尘肺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至四十三条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3)煤矿企业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人诊断或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在诊断和医学观察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4)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费用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用人单位承担。

  (5)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对工伤认定不服或对经办机构核定工伤认定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6)因公患尘肺病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外,职工有权依法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四章 防护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有关知识

  一、煤矿工人的基本条件

  1、热爱煤矿事业,安心煤矿工作,遵守职业道德,热爱集体,以矿为家,做一名具有高度政治思想觉悟的煤矿职工。

  2、有健康的身体。新工人入矿前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有禁忌症者不得从事煤矿工作。

  3、学习掌握井下安全生产知识。每一个煤矿职工都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学习井下安全生产知识和相关安全技术。《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4、要熟悉井下各主要井巷的路径、避灾路线和各种安全标志,以免误入危险地区和迷失方向,发生意外事故。新下井的工人,必须先由熟悉井下情况的人员带领到井下熟悉路径和安全出口。

  5、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互相监督,互相提醒,自学抵制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二、煤矿企业职工的作业环境

  煤矿井下的作业环境是复杂的、特殊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劳动条件艰苦。比地面田园、车间等任何场所的工作环境都艰苦得多,特别是地方小煤矿尤为突出。劳动强度大,一般矿井采掘工纯工作8小时,在井下就需10小时左右,没有阳光照射,上下、前后、左右无时无刻不受到安全威胁,甚至连呼吸空气都要通风解决。虽无大的矿尘,但余尘、余烟仍存在,以及由于地热作用、人体和机电设备散热、水分蒸发等,井下的温度、湿度、空气质量等气候条件,即使机械化程度很高的标准化矿井采掘面也远不如地面环境。

  (2)生产工艺复杂。井下生产是多工种、多方位、多系统立体交叉连续作业。不论是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排水等,哪一个工种、哪一个方面、哪一个系统中的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可能酿成事故。

  (3)自然灾害严重。特别是瓦斯、煤尘爆炸,水、火灾害和大冒顶事故破坏性很大,严重的矿毁人亡。机电操作、运输环节也时常发生事故。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如局部通风机和风动凿岩机尤为突出)、施工中所用材料(如水泥和锚固剂对人的腐蚀和毒害)以及井下的泥水环境等,每时每刻都对人产生着伤害。

  为了防止职业危害,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我们就要采取各

  种可能的措施进行劳动保护,尽可能地防止或减少职业危害。

  三、煤矿企业职工劳动保护的原则与任务

  为了保障煤炭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煤矿必须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防护用品。对此,我国有关法律都有明确规定。《煤炭法》第8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必须采取措施加强劳动保护,保障煤矿职工的安全健康。国家对煤矿井下作业的职工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第39条规定:“矿务局局长、矿长及煤矿企业的其他主要负责人必须遵守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煤炭行业的安全规章、规程,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第43条规定:“煤矿企业必须为职工提供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生产法》第16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38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1.劳动保护的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它既是我国指导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又是从事劳动保护管理工作的原则。这个方针要求一切经济部门和企业在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要首先保证安全,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将事故和危害的事后处理转变为事前控制。

  (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这一原则体现了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它要求生产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明确安全和生产是个有机整体,要安全和生产一起抓,哪一个都不可轻视。因为不安全因素和各种职业危害是企业在组织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只有从生产管理上抓安全,才是最有成效的。

  (3)“安全具有否决权”的愿则。安全工作必须是衡量企业管理工作好坏的一项基本内容,在对企业各项指标考核和升级评比中,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并使其具有“否决权”。

  2.劳动保护的.任务

  (1)制定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建立劳动保护监察制度。

  (2)积极开展劳动保护科学研究工作。

  (3)采取包括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技术在内的各种技术组织措施。

  (4)经常开展群众性安全教育和检查活动。

  四、煤矿企业职工劳动保护措施

  煤矿职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包括作业场所特殊保护和自我劳动保护。作业场所特殊保护可分为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劳动保护:

  1.人身安全劳动保护

  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就是在特殊作业环境下所采取的特殊保护措施:

  (1)必须建立井下通风系统,保证井下空气流通,防止有害气体对职工的危害;

  (2)必须加强对井下瓦斯的监测,建立瓦斯监测系统,防止瓦斯中毒或爆炸;

  (3)必须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建立完善的防尘系统,避免煤尘爆炸;

  (4)必须采取防水措施,建立排水系统,防止水灾事故;

  (5)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建立消防系统,防止火灾或因火灾引起瓦斯爆炸;(6)加强救护工作,建立救护队伍,以便抢救事故。

  2.职业病防治劳动保护

  职业病防治劳动保护,主要是防治尘肺病以及物理、化学因素造成的职业危害。尘肺病是煤矿严重的职业病,煤矿企业必须把防止尘害和防治尘肺病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防止粉尘危害,一方面应积极采取综合治理措施,使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另一方面必须为职工配备防止粉尘的防护用品,避免或减少粉尘危害。防治尘肺病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1)定期对接尘职工进行健康检查诊断。

  (2)对已确诊为尘肺病的职工,必须按规定调离粉尘作业岗位。

  (3)对尘肺病患者,必须给予治疗或疗养,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尘肺病特殊劳保待遇。

  五、煤矿企业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

  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是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种辅助性措施,它不能代替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和对尘毒有害物质的治理。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是一般性福利待遇,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需要,按不同工种及不同劳动条件,发给职工。严禁将劳保用品折合现金发放,发放的劳保用品不准转卖。

  煤矿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自救器、矿用安全帽、工作服、防尘口罩、护膝、安全靴(鞋)、安全带等,使其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煤矿企业现有劳动保护用品有下列几种:

  (1)自救器。当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或火灾等事故时,可能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为了防止人员中毒可戴“自救器”。自救器在矿工下井时随身携带,以防不测。自救器分隔离式和过滤式两种。

  我公司现在使用的是隔离式自救器,它的使用条件和方法如下:

  ①使用条件是:发生瓦斯与煤突出、火灾、爆炸等灾害,造成环境缺氧或出现有害气体危及安全时。

  ②使用方法是:扯下保护带→用拇指扳起扳手,拉断封印条→揭开上外壳→抓住头带,取出呼吸保护器,丢掉下外壳→拔掉口具塞,整理气囊→拉起鼻夹,将口具片放人唇齿间,咬住牙垫→闭上嘴唇,向自救器呼气进行呼吸→拉开鼻夹弹簧,用鼻夹垫夹住鼻子,用口呼吸→取下矿灯帽,戴好头带→戴上矿灯帽,撤离灾区。

  (2)工作服。煤矿井下不但有粉尘,且气候潮湿,所以工作时要穿比较坚固结实的工作服。

  (3)安全帽。矿工下井必须戴安全帽,以防头被撞、砸伤。

  (4)防护鞋(胶靴)。因为井下泥水环境较多,矿工往往要站在泥水中工作,所以必须穿胶靴。

  (5)防护手套。在井下工作时,往往要接触对人皮肤有伤害物品。如水泥施工或喷射混凝土施工和注树脂锚固剂等都必须戴防护手套。

  (6)呼吸护具。如防尘、防毒口罩。

  (7)眼防护用具。如喷混凝土时要戴防护眼罩。还有用于防止紫外线、激光照射的眼镜。

  (8)听力护具。耳塞、耳罩、帽盔等用于预防90dB(A)以上噪声。

  此外,还有防止坠落的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用于护肤的护肤膏和洗涤剂等。

  六、特殊劳动保护

  煤矿行业不同于其他行业,有它的特殊性。所以在某些方面需要进行特殊保护。《劳动法》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井下劳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劳动者)从事井下劳动。

  另外,为了使井下职工在作业过程中身体遭受伤害时获得合理补偿。《煤炭法》等44条规定:“煤矿企业必须为煤矿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这对于有效降低煤矿企业生产经营风险和职工职业风险,稳定煤矿职工队伍,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促进安全生产,发展煤炭生产力,都具有重大意义。煤矿井下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强制性保险。所有煤矿企业都必须为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职工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并具备有关条件,保险人应按规定的伤害等级和相应的补偿标准给付保险金。给付对象为致残职工本人、工亡职工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第五章 自救、互救及现场急救

  第一节 自救与急救

  一、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的行动原则

  1.及时报告灾情

  发生灾变事故后,事故地点附近的人员应尽量了解或判定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并迅速地利用最近处得电话或其他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并迅速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区域发出警报,使其他工作人员尽快知道灾情。

  2.积极抢救

  灾情事故发生后,处于灾区内以及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应沉着冷静。要采取防止灾区条件恶化和保障救灾人员安全的措施,特别要提高警惕,避免中毒、窒息、爆炸、触电、二次突出、顶帮二次跨落等再生的发生。

  二、自救器和避难硐室

  自救器是入井人员在井下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时防止有害气体中毒或缺氧窒息的一种随身携带的呼吸保护器具。自救器是一种体积小、重量轻、便于携带的防护个人呼吸器官的装备。

  矿工自救中,设置避难硐室是十分必要的。由于自救器有效时间较短,当佩戴自救器后,在其有效作用时间内不能到达安全地点;撤退路线无法通过;若有自救器而有害气体含量又较高时,避难硐室可以发挥作用。

  第二节 现场急救

  一、外伤出血急救:

  主要是全身软组织损伤出血,临时急救止血包括六种方法:

  1、加压包扎法:用于小静脉和毛细血管出血,如井下可用毛巾直接捆住出血部位,以减少出血。

  2、缚带止血法:可用橡皮管、毛巾,切忌用绳索、铁丝、雷-管线、以免缚住过久造成远端缺血坏死或损伤。如:上臂中1/3上止血的横神经。应缚住伤口上方。

  3、加垫止血法:主要用于前臂、手和小腿。足的出血方法是将棉垫或布块垫放在肘窝或 窝部,使肘关节或膝关节尽量屈曲,并做8字形包扎。

  4、充填止血法:如软组织损伤局部缺损,尽量找干净的棉垫或纱布,毛巾填充缺损处,然后包扎即可。

  5、直接指压法:如现场没有毛巾、纱布,可直接用手按压出血部位。

  6、间接指压法:用手指按压伤口近端或伤口近端血管博动处。

  二、骨折的临时急救处理:

  1、看伤肢是否变形,触摸是否有骨擦音。

  不要慌张、盲目搬动伤员,还要观察伤员是否清醒、瞳孔的变化(如散大等)。

  2、抢救生命

  如骨折较重,或造成内伤导致失血或疼痛性休克,可用大指按压人中穴或涌泉穴,可找如针尖大小的利器针刺十宣穴。

  3、骨折临时固定法

  (1)、目的:减少疼痛及继发损伤,减少断端的再移位,可以避免加重骨折端附近组织、神经、血管的损伤,便于搬运。

  (2)、固定材料:木板、木条、木棒、毛巾、皮带,为了减少皮肤损伤,在骨突部位或变形部位用毛衣或衣物衬垫。

  ①、上肢骨折固定可直接用毛巾或皮带将上肢捆在躯干上。

  ②、下肢骨折固定可用木板条伸直位从腋下至脚跟,捆在伤肢侧位。

  (3)、背椎骨折处理:应牵引下平放木板搬运

  搬运方法有滚动式、平托法两种。尽量用双手托住背部、腰部、骶部和下肢。颈椎受伤,应保持中立位,头颈两侧用衣服或其它垫保护,不要头歪向一方。

  滚动式:即采用整个躯体直体翻滚,不能使肢体及腰背弯曲。

  平托法:即多人搬运,整个躯干抬起放在木板上,躯干不能屈曲。

  三、循环呼吸骤停的抢救

  指各种原因造成的循环呼吸的突然停止和意识的丧失。

  1、诊断标准:①、触摸心脏博动消失。②、瞳孔散大。③、触摸颈动脉消失。④、呼吸停止。⑤、面色灰白、口唇紫绀、意识丧失。

  2、现场急救:一是及时。二是方法得当。

  (1)、保持呼吸道畅通,清除口中异物。

  (2)、人工呼吸,心脏按摩。

  四、电击伤抢救

  1、切断电源、脱离电器。

  2、击伤后对神志清楚的伴有心慌、全身软弱者休息数天,并观察。

  3、对伤后呼吸停止,心跳存在的用人工呼吸法,包括用口对口人工呼吸、压胸式人工呼吸,呼吸频率每分钟12次左右。

  4、对心博停止,呼吸存在的,主要进行心脏按摩也可辅助人工呼吸,首先选择胸外心脏按摩法,手掌压迫的部位要准确,用力要适当,每分钟60次左右。

  5、心博与呼吸同是停止的,同时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

  五、心脏复苏法:

  1、叩击心前区:

  左手掌覆于病员心前区,右手握拳捶击左手背数次,一般心脏停博后一分半钟内,心前区叩击可使心脏复跳。

  2、胸外心脏挤压:

  病员仰卧硬板床或地上,头部略低,足部略高,以左手掌置于病员胸骨下半段,以右手掌压于左手掌背面,挤压时手臂与病员胸骨垂直,用力急剧压下,然后放松,加压后使胸骨下段下陷3~4厘米,每分钟60~80次/分。

  3、人工呼吸:

  托起下颌,尽量使头部后仰,一手捏住病员鼻孔以免漏气,以病员口对口吹气,直至胸部扩张为止,然后放开病员鼻孔,让气从病员肺部排出,反复进行;每分钟16~20次左右。

  注意:吹气压力不宜过高,易造成肺泡破裂,胃胀气和影响循环。

职业卫生培训3

  本次培训班是xx能源公司举办的第一期职业卫生培训,参加培训人员为xx能源公司所属各矿、厂的职业卫生工作人员及相关领导,目的在于为了标准公司各矿、厂的职业卫生工作,进一步提高职业卫生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1、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安康监护标准》、《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内容及要求》、《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职业病防治法》共64条,详细规定了的它的使用范围及条类条款,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2、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当责任。

  3、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除应当设立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以下职业卫生要求:(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职业卫生标准。(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安康的其他要求。

  5、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以下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方案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盒劳动者安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通过本次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我们职业卫生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并且提高了对职业卫生工作的认识,掌握了怎样搞好内业资料,如何落实具体的职业卫生工作,并进一步标准了我矿的职业卫生工作,把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做的更具体更详细。

职业卫生培训4

  一、填空题

  1、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国家规定每年( 4 )月的最后一周是职业病防治宣传周。

  3、国家实行职业卫生(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制度, ( 卫生行政) 部门统一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4、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时,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报告。

  5、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6、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 )、在岗期间、离岗时、离岗后随访和应急的健康检查

  7、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8、用人单位不得安排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10、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1、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因素、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统称职业病危害因素。

  12、(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13、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14、依据法律规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及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机关是(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15、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 )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16、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17、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显著提高综合防治能力。

  18、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19、目前有关职业病危害因素开展健康监护的目标疾病、健康检查的内容和监护周期的主要依据是(《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20、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者浓度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 判断题

  1、职业卫生的监管范围:存在职业病因素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包括行政单位和部队。( x )

  2、职业病没有法定职业病和非法定职业病之称。( v )

  3、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订立合同时,劳动者无权知道干的是什么工种,接触的是什么危害因素。 ( x )

  4、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调换工种,劳动者无权拒绝。 ( x )

  5、我国20xx年起实施的《职业病目录》中职业病的名单有10类115种职业性疾病。 ( v )

  6、对技术服务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有争议的,不实行鉴定。( x )

  7、在职业性健康检查中体检单位认为对部分劳动者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不理会。( x )

  8、职业病具有不可治疗或难治疗的特点。( v )

  9、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平时健康检查。 ( x )

  10、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 x )

  三、问答题

  1、简述职业病的概念。

  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简述职业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职业病防治法》是一部维权法,劳动者有哪些权益?

  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4、简述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包括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5、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哪些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如何在用人单位实施《职业病防治法》?

  (1)用人单位领导、管理人员和劳动者都要认真学好《职业病防治法》。通过学习、培训,使企业主明确企业所负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劳动者懂得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健康权益;

  (2)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制定好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4)建立和健全各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制度,职业健康检查制度,个人防护用品购买、使用制度,岗前培训制度等;

  (5)对照《职业病防治法》所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职责逐项落实;

  (6)积极配合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

  7、给职工上工伤社会保险有什么意义?

  工伤社会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措施,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减少用人单位负担,保障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秩序,增加社会效益。本法此项规定是强制性的规定,不管用人单位是否愿意,均应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工业的发展,必然会伴随着职业伤害,职业伤害只能预防、尽量减少而不能完全消灭。因此,政府和用人单位就必须加强职业伤害的预防和做好职业伤害的善后工作。用人单位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预防和有效地控制职业伤害,提供了可靠的经济保障,避免因职业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论述及案例分析

  1、《职业病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是否会影响企业的经济发展?

  近十几年来,我国工业得到迅速发展,随着各种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大量引用,职业病隐患不断增大,危害日趋严重化,在常见职业病发生不断增多的同时,又出现了不少新的严重的职业卫生事故。我国现有尘肺工人40多万人,每年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00多亿,职业病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每年因粉尘、化学毒物而导致劳动者患职业病死亡、致残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数不断增加。大量职业病人的出现,不仅给劳动者及其家庭带来灾难,也严重地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给企业和社会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有的企业甚至因此而破产、倒闭。《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与实施,可以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不仅不会影响企业的发展,反而会使企业和国家经济得到快速健康的发展。

  2、20xx年8月25日卫生监督检查发现,某钢铁公司在我市龙家坪投资15亿元新建旋窑炼钢生产线,该项目为市级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现项目正在施工,距点火日期还剩58天,该项目未做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但有《环境预评价报告书》和《安全预评价报告书》。其中《安全预评价报告书》有职业卫生专篇,卫生监督员现场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给予某钢铁公司“警告”处罚并限期30天做职业病危害预评价。20xx年9月30日,卫生监督员再次去该公司检查,情况为;该公司项目经理已换人,项目仍在紧张施工,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仍然未进行,试问:

  (1)该事件下一步该如何处理?简述之。

  (2)若立案处罚,应何时立案?

  (3)若行政领导以保护投资环境为由,不批准立案,你认为应如何应对?

职业卫生培训5

  各区县、开发区安监局,市属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市安监局20xx年度职业卫生工作安排,定于11月8日—10日举办两期职业卫生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第一期:各区县、开发区安监局分管职业卫生工作主管领导、科室负责人、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各乡镇、街办、园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分配名额见附件1)。

  第二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每个单位限2人,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培训时间:20xx年11月8日—9日,培训2天。20xx年11月8日上午9:20前在天鼎酒店一楼大厅报到,9:30在酒店三楼多功能会议室培训。

  第二期培训时间:20xx年11月10日,培训1天。20xx年11月10日上午9:20前在天鼎酒店一楼大厅报到,9:30在酒店三楼多媒体室培训。

  (二)培训地点

  未央区徐家湾渭滨路天鼎酒店。乘车路线:乘坐地铁2号线到凤城五路D口出站,转乘618路、711路、719路公交车到徐家湾站下车,往北走300米路西)。

  三、培训内容

  (一)第一期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工作。

  2.物理性、化学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及防控。

  3.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检查要点。

  (二)第二期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用人单位如何落实好职业卫生主体责任。

  3.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资料的.建立及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各区县、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按照分配名额认真筛选,尽可能选择职业危害企业较集中的乡镇、街办园区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参加培训。

  (二)各区县、开发区按照通知中的附件2(企业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名额分配表)及时通知辖区内参训企业按时参加培训。

  (三)培训食宿统一安排,参训人员培训费、食宿费由市安监局承担。

  请各区县、开发区,市属企业认真做好辖区参训单位、人员组织协调工作,并于20xx年11月3日16:00时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

  附件:1.区县、开发区、乡镇(街办、园区)职业卫生培训名额分配表

  2.企业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名额分配表

  3.区县、开发区、乡镇(街办、园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基本情况汇总表

  4.企业参加职业卫生培训人员情况汇总表

  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xx年10月31日

职业卫生培训6

  为了顺利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居民建档管理信息系统的工作任务,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我院于20xx年5月1日组织相关项目的有关医务人员及各卫生室村医,就《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训指导》、《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的内容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全员培训

  为了保证这次培训效果,由龙伟辉副院长负责组织实施,医院提前把培训日程及培训教材发放到负责相关项目的医务人员及各卫生室村医,确保所有乡村医生都按时接受培训。

  二、精心准备提高质量

  为了保证这次培训质量,担任培训的人员认真准备,把培训内容制成课件,复印到学员人手一份进行授课。培训人员就各项服务规范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要求和考核指标做了详细讲解。龙伟辉同志重点对居民健康建档表格的填写及老年人健康管理,逐项进行了讲解,对容易出现错误的地方如血型、口腔、体质指数和腰臀围比值的计算、足背动脉搏动、老年人随访体检等内容进行了重点强调;龙辉同志重点讲解了健康教育及学员对《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的了解;刘春艳同志重点讲解了孕产妇保健常识及新生儿访视及儿童系统的管理和传染病报告的处理;;陈锐同志重点讲解了糖尿病、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

  三、现场模拟注重实效

  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医务人员及各乡村医生,现场进行模拟建档,相互为对方建一份合格健康档案。填表完成后,由授课人员逐人进行检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指导。

  通过这次培训,使所有乡村医生掌握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内容,能够正确填写居民健康档案,为在我乡顺利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更好地为广大居民的健康提供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职业卫生培训7

  职业卫生学是以劳动者的工作条件为主要研究对象,研究工作场所内产生或存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及其对劳动者健康损害的一门学科,学习职业卫生学,目的是为了通过专业的知识学习和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运用,来识别,评价职业性有害因素,提出相应的防护措施,改善劳动者的工作条件,从而使职业危害的产生能够得到有效防治,为劳动者创造一个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通过参加本次职业卫生专题培训,让我对这门学科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和一些个人的认识。

  本次培训总共持续了五天。

  第一天主要是关于职业卫生基础知识的培训,不过这天的培训我并没有赶上,对于这一部分的知识理解主要是来源于课本以及课件上;

  第二天的课程涉及内容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及相关术语,现场采样工作,采样设备演示,数据分析处理等;

  第三天课程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关于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与评价(上午),二是讲解一些常见危害因素的防护措施和方法(下午);

  第四天的课程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总体布局、工艺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卫生管理、应急救援、个体防护、辅助用室等的分析与评价;

  第五天主要强调了一些国家关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等。 以上就是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学习职业卫生学首先要了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义,来源及种类。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危害因素按其导致的法定职业病可分为十大类,包括粉尘、放射性物质、化学物质类、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眼病、耳鼻喉口腔病、肿瘤的危害因素以及其他因素。因素来源有三个过程,即生产工艺、劳动过程及工作环境。做好职业卫生评价首先要对职业危害因素有充分认识,了解其产生过程,对劳动者身体的负面影响及控制措施等。只有充分了解职业危害因素,才能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能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正确辨识,分析和评价。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它涉及到实际的现场勘查,采样,企业工艺流程分析,使用生产设备,以及企业工厂员工的作业流程,时间安排,可能接触到的职业危害因素以及一些应急维护救援等。一般来说,企业在投入工作的情况下,它的人员岗位设置,工作安排是不会有太大变动的,通过这一点,我们可以根据每个工作岗位上的员工的一天工作安排,来建立现场采样及检测方案。职业卫生检测涉及到的主要指标是职业接触限值,它包括三个方面内容: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最高容许浓度(MAC)。在未指定PC—STEL的化学物质因素中又加入了超限倍数这一指标作为评价标准。

  采样过程需要配备专业的采样设备,采样之前需要检查设备的工作状况,除此之外,还要对现场的环境因素进行分析,确保采样工作具有代表性,真实性。现场检测或者实验室检测得到的数据经过正确计算后再与国家标准性文件中的数据进行对比,得出结论并告知相关企业,做好防护或整改工作。

  针对拟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评价,应在其可行性论证阶段,就要对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有害性与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进行预测性分析与评价,并编制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目的简单说来就是通过科学、全面的分析与评价,为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做出一个初步的设计,以预防,控制甚至消除生产工作中可能遇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从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要做好这部分工作,首先要有拟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资料要全面,资料应涉及具体工艺流程,工艺方式,设备配置,厂房布局,地理位置,人员安排以及所需用料等因素,评价人员应对可行性报告及相关资料全面分析,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职业病危害评价的方法有检查表法、类比法、职业卫生调查法、工程分析法及检测检验法。需要分析评价的因素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体防护用品、总体布局、工艺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督等。不管做什么评价,用什么方法,都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性文件上规定的指标来全面分析。提出的建议措施应具有可行性,应根据实际工作环境,工艺设备来做建议。

  本次学习的大致内容就是以上谈到的几个方面,针对评价报告的编写要求在课程中提到的少,以及评价报告的审批流程是怎么进行的也基本没有提到,涉及实例分析的课本由于时间原因也基本没有提到,下来看过之后才发现其中还有很多复杂的案例,它们涉及的知识面很广,需要懂的东西很多,涉及到的东西也方方面面,这方面能力的培养可能需要长时间的实践工作才能积累起来。所以未来工作中我要认真完成公司职责范围的事情外,还应加强自身修养,学习和接触各方面的知识,来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

职业卫生培训8

  1. 各部门在新员工招入后,需要到安全部进行职业安全卫生教育。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劳动保护、公司安全生产守则;消防知识,常见职业安全卫生、工伤事故处理等。

  2. 在安全部职业安全卫生教育结束后,新录入员工需要到其所在车间由车间经理或指定负责人员进一步对其进行细致的作业过程中安全卫生教育。内容主要包括:车间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区域、设备状况和消防设施;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环保岗位责任;危险废物的处理,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文明生产的要求;实际安全操作示范等项内容。

  3. 全部职业安全卫生教育结束,并且该新录入员工被确认合格后,由安全部负责填写《安全教育表》,并由员工本人签字,之后员工方可安排上岗工作,《安全教育表》有安全部统一归档保管。

  4. 对电气、厂内叉车、锅炉、电气焊等特殊工种的操作者,除进行一般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外,由安全部负责组织办理技术培训。经市经委、市技术监督局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发证,凭证作业。

  5. 安全部负责组织各部门员工进行消防、医疗救护(人工呼吸、简易包扎处理)知识的培训和相应的实战演练。

职业卫生培训9

  一、 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提高员工对职业危害因素的认识与预防技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单位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三、职责

  1.本厂主要负责人负责落实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资金。

  2.专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年度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计划;

  3.专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培训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计划的组织实施、考核;

  四、 控制程序

  1.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编制和审批

  专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在每年年底编制年度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及具体培训项目。

  2.人员培训

  (1)本厂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由市级以上安监部门组织的培训,提高其职业卫生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取得职业卫生管理资质证书,方可上岗。

  (2)新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

  新进人员入厂时,由专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厂级职业卫生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3)"四新"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

  如果有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投产,相关部门应组织相应人员进行职业安全操作规程等适应性培训。相关人员未接受专门培训并考核的,不能上岗操作。

  3.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档案

  (1)职业病危害因素信息卡(毒物信息卡msds);

  (2)本厂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证明;

  (3)劳动者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培训通知、培训教材、培训记录、考试试卷、宣传图片等纸质和摄录像资料);

  (4)职业病危害告知(包括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合同中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等的告知凭证)。

职业卫生培训10

  为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结合本车间实际,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工作环境及危害因素,从事工种可能受到的职业危害。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6、职业卫生事故。

  二、培训对象与内容

  (一)上岗前教育

  1、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上岗前必须人人接受就业前的职业卫生教育。

  2、就业前职业卫生教育内容包括:职业卫生一般知识、职业卫生法规常识、本岗位职业卫生防护知识。

  3、就业前职业卫生教育不合格,不能上岗作业.

  (二)在岗期间教育

  1、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在就业过程中,必须人人定期接受本岗位职业卫生教育。

  2、就业中职业卫生教育内容包括:本岗位主要有害因素种类、浓(强)度、本岗位的'主要职业危害及其防护技术、本岗位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原理及其防护技术。

  三、教育周期

  1、重点有害作业每月不少于4小时。

  2、一般有害作业岗位每季不少于8小时。

  3、从事有害作业职工就业中教育考试不合格,限期一次补考,再次不合格者勒令停职学习直至补考合格。

  四、提高教育

  1、从事有害作业的班组长、工段长、车间主任及至厂(矿)长,必须接受职业卫生提高教育。

  2、提高教育内容包括:特种岗位职业卫生教育、职业卫生预防技术教育、职业卫生法规教育。

  3、教育周期:每年40小时。

  五、组织实施部门

  职业卫生教育由车间安全科负责教育材料、教案及教育工作实施的监督与检查。

  六、附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职业卫生培训11

  一年来,卫生监督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员培训的要求,牢固树立大教育、大培训观念,把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作为人力资源开发的必要手段,着眼于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要求的高素质卫生监督员队伍,开拓创新,多措并举,不断开创卫生监督员业务培训工作的新局面。

  一、培训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所共举办卫生监督员业务培训班14期,培训卫生监督员283人次;14期培训内容主要为《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制作要点》、《食品安全法》释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食物中毒现场流行病调查及现场处置要点》、《放射诊疗监督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现场监督要点》、《职业危害卫生监督要点》、《医疗市场执法要点》等。

  二、培训工作的主要做法

  我所卫生监督员业务培训工作始终围绕提高监督员队伍素质、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政治过硬、知识面广、能力较强、数量充足的高素质卫生监督员队伍。在开展监督员业务培训工作中,坚持以创新的精神,不断丰富培训新的内容,探索新的方式、方法,努力构建监督员教育培训工作新格局。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领导 卫生监督所领导高度重视监督员业务培训工作,把监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李建国所长亲自担任组长,授课人员由本单位理论与实践经验丰富的资深监督员以及县司法部门相关专家担任。

  2、制定培训规划 在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卫生部《20xx~20xx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中要求的目标和任务,详尽制订了《海安县卫生监督所20xx年度卫生监督员业务学习计划》,对本所20xx年度的卫生监督员业务培训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明确了监督员业务培训工作的具体方法、内容、时间安排。

  3、精选培训内容 在培训具体内容的选择和安排上,我们针对新形势下卫生监督员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和针对专业性强、技术更新快的特点,主要安排了两大内容:一是省市卫生监督所培训的内容:20xx年度,省市卫生监督所组织了多次培训,内容涵盖了本专业新的理论、新的知识、新的理念,我所每次都派员参加,回来后及时组织监督员学习培训,把新的信息传递给每位监督员,保证了监督员的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与时代同步;二是结合实际工作选择培训内容:根据本所全年工作的计划安排,特别是每次专项行动之前,我们有针对性的组织一些与整治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执法要点、基础知识进行培训,使监督员能够做到有备而战。

  4、培训成绩与考核相挂钩 为有效开展监督员培训工作,提高培训效率,本所规定每次培训后参培监督员均进行考试或考查,考试成绩及时公示,同时建立监督员考绩档案,卫生监督员每次考试成绩将存入个人考绩档案。考绩档案的成绩将做为下一步解聘、定聘的依据。

  三、培训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开展对我所卫生监督员的培训,使得每位卫生监督员熟悉并掌握了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理论知识和技术技能,培养了他们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技术上精益求精精神,特别是刚刚加入卫生监督员队伍的新同志,更是获益匪浅,在较短的时间内综合执法的要点。目前大都数都具备了独立工作的能力。

  通过一年的培训,广大卫生卫生监督员在三个方面得到了提高:

  一是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提高:培训促进了卫生监督员的学习,形成了自觉学习、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新时尚。

  二是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培训,广大监督员增强了思想素质,增加了见识,开阔了视野。

  三是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通过培训,使监督员的思想认识不断适应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新技术,用学到的各种理论知识,全面、客观地审视我们的各项工作,积极探索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经和办法,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有力推动了我县卫生监督事业的发展。

职业卫生培训12

  姓名 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共15题,每题4分,共6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 )正式实施。

  A、 20xx年10月27日 B、 20xx年5月1日

  C、 20xx年1月1日 D、 20xx年7月1日

  2、职业病指( )

  A、 劳动者在工作中所患的疾病

  B、 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C、 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

  D、 工人在职业活动中引起的疾病

  3、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者是( )

  A、单位负责人 B、劳动者 C、医疗机构 D、国家

  4、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统称( )

  A、 职业病危害 B、 职业危害

  C、 职业危害因素 D、 职业卫生危害

  5、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 )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统称职业病危害因素。

  A、 粉尘、物理、化学因素 B、 粉尘、物理、放射

  C、 物理、化学因素、生物因素 D、 粉尘、物理、生物因素

  6、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由( )保管

  A、用人单位 B、职工个人 C、专业机构 D、企业主管部门

  7、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 )

  A、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B、 警示标识 C、 警示说明 D、警示语言

  8、职业病危害因素侵入人体的途径有( )

  A、 呼吸道 B、 皮肤 C、 消化道 D、呼吸道、皮肤和消化道

  9、( )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A、 接触有害作业的工人 B、 接触有毒、有害的劳动者

  C、 职业病病人 D、 工伤职工

  10、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应该向( )方向疏散。

  A、下风 B、上风 C、顺风 D、原地

  11、当你发现突然有大量毒气散发时,应迅速戴上适合的.( )

  A、防毒面具 B、眼镜 C、手套 D、口罩

  12、国家规定每年( ) 月的最后一周是职业病防治宣传周。

  A、 4 B、 5 C、 6 D、 7

  1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 )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A、 必要时 B、 定期 C、 不定期 D、 间断

  1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 )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A、 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B、 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C、 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D、 职业病病名

  15、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下列( )项不属于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应尽的职业卫生义务。

  A、 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B、 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C、 在有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

  D、 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及操作规程

  二、多项选择题(共4题,每题5分,共20分)

  1、职业健康检查包括( )

  A、上岗前 B、在岗期间 C、离岗时 D、应急的健康检查

  2、用人单位不得安排( )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A、未成年工

  B、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

  C、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

  D、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

  3、职业病有哪几项特点( )

  A、职业病因明确

  B、所接触的危害因素通常是可以检测的

  C、在接触同样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中,只出现个别病人

  D、越早发现,越容易恢复

  4、劳动者在预防职业病时应尽的义务为( )

  A、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

  B、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C、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D、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三、判断题(共10题,每题2分,共20分)

  1、职业卫生的监管范围:存在职业病因素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包括行政单位和部队。( )

  2、职业病没有法定职业病和非法定职业病之称。( )

  3、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订立合同时,劳动者无权知道干的是什么工种,接触的是什么危害因素。( )

  4、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调换工种,劳动者无权拒绝。( )

  5、对技术服务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有争议的,不实行鉴定。( )

  6、在职业性健康检查中体检单位认为对部分劳动者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不理会。( )

  7、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平时健康检查。 ( )

  8、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

  9、职业健康检查和相关医学观察的费用应由劳动者自己承担。( )

  10、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经领导同意,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或终止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

  答案:

  单项选择题:(15×4=60)

  1-5.ABAAC 6-10.AADCB 11-15.AABCC

  多项选择题:(4×5=20)

  1.ABCD 2.ABCD 3.ABD 4.ABCD

  判断题:(10×2=20)

  1-10. ×√××××××××

职业卫生培训13

  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也关系到我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公司始终坚持“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等法律法规。公司通过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员工的职业病防范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重点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监督监测,加强劳动保护,按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有效的保障了劳动者的健康,维护了职工的权益,确保了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了企业的安全和谐健康发展。现对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切实做好职业卫生防治工作,XXX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分管副矿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的职业卫生科,具体负责职业卫生的日常具体工作。并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规定了各级领导、职能科室、以及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制定了具体的职业危害防治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并按照方案和计划要求,认真开展了各项工作,为加强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完善制度,提供有力保障

  针对职业卫生要求,建立健全了《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职业危害警示标示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专项基金制度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工作时间制度》,《职业健康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及考核制度》,《职业病预防及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依据。

  三、加强宣传教育培训,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全员职业防治素质。每年按计划派出职3业卫生管理人员和采样员到省、市局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共计培训管理人员7名,并全部通过考核,做到持证上岗。年初对全体职工进行了职业卫生防治知识的培训教育,使员工职业病防治责任和法治意识得到提高,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使劳动者懂得职业病防治中的权益,掌握职业病防治知识。

  充分利用班前会、告知牌、培训研究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加大对《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就职业病防治、预防、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等内容进行了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活动,提高了员工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环境。

  四、加大职业病监督力度,狠抓职业病防控

  按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一样平常监测和检测评价,将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井口公示栏内对全体职工进行了公示,及时告知从业职员危害后果,并在主要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进步员工对职工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在井下各巷道铺设了防尘管路、在各皮带、煤溜转载4点、巷道、以及采煤机、掘进机等发生粉尘的地点设置了防尘喷雾设施,各项防尘设施齐全有效,并由专人负责及时对相关作业地点进行防尘喷雾,并按期进行防尘洒水,为井下创造了良好的生产工作情形。

  为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和定期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了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定期组织体检,健全监管体制

  职业健康建监护方面,公司建立、健全了职业卫生档案和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做到了一人一档,并安排组织全体员工参

  加了职业健康体检,经检查,不存在患有尘肺病的人员,也无相关的职业禁忌症。

  六、认真开展检查,积极消除隐患

  每周由矿级领导带队,构造相关技术职员对全矿井各地点、各环节和重要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搜检,保证防尘等系统的正常运行,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落实责任人,限定时间,定步伐进行了整改。

  七、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采掘工作面全部实现了综采、综掘工艺,采煤机、掘进机严格执行开机喷雾,移架喷雾,且采煤机、掘进机和支架喷雾使用灵敏可靠,运输线路也全部更新为煤溜、皮带输送,从而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粉尘等有害因素的产生,为职工创造了良好的作业环境。

  职业病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公司在XX年的职业卫生各项工作都逐步走向了标准化,尽管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请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切实加以办理。

  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等方面进一步努力工作,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取有力步伐,为职工的健康和公司开展做出新贡献,将职业卫生工作做的更好。

职业卫生培训14

  为进一步加强和提高本矿职工的职业卫生思想意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职业病防治法》对在职职工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对本矿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计划。

  一、培训的内容:

  1、职业卫生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

  2、《职业病防治法》

  3、《安全生产法》

  4、《尘肺病防治条件》

  5、《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

  6、《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7、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知识

  二、培训方式

  1、由本矿的技术管理人员备课讲授相关知识

  2、观看《煤矿安全规程》相关内容的影碟

  3、由矿主管部门协调人员、时间集中职工进行培训。

  4、坚持办班授课与开展讲座相结合,把预防措施、保健知识、操作技能、创新工艺、现场管理、岗位责任、制度纪律、安全文化作为讲座内容,集知识性、趣味性、科学性融为一体,每年不得少于2次。

  三、职业卫生培训对象

  企业新工人、转岗工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监管人员、特殊作业人员,从事井下现场施工接触粉尘、有害气体及与危害人身健康的场所的工作人员。

  四、教育培训形式

  利用办班、讲座、班前会、自学与集中辅导进行讲授,同时利用黑板报、标语广泛宣传职业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知识竞赛活动,在员工中开展职业卫生调查问卷,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方法进行教育培训,使职业卫生、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成为员工遵章守纪、自保互保的自觉行动。

  五、培训地点和组织

  1、地点:矿交办楼班前会议室

  2、组织:由矿安检科负责组织授课和考试

  六、培训时间

  1、授课时间:20xx年3月20日至20xx年3月23日

  培训时间:10:00至13:00、16:00至19:00

  2、平时利用班前会进行职业卫生知识讲座。

  七、考试时间

  20xx年3月24日

  八、考核方式

  1、所有人员经过培训后,由安全生产科根据培训内容出题考试。

  考试合格后方能下井作业。

  2、经过补考仍然不合格者,不准下井作业。

  九、所有授课人员应对授课内容进行备课并将授课内容送安全科备案。

  十、授课计划表;

  授课人

  20xx年3月20日

  XXX

  10:00至13:00

  16:00至19:00

  职业卫生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

  《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卫生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

  《职业病防治法》

  XXX

  20xx年3月21日

  10:00至13:00

  16:00至19:00

  《安全生产法》、《尘肺病防治条件》

  《安全生产法》、《尘肺病防治条件》

  XXX

  20xx年3月22日

  10:00至13:00

  16:00至19:00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

  《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

  《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XXX

  20xx年3月23日

  10:00至13:00

  16:00至19:00

  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知识

  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知识

  十一、考试计划表;

  监考人

  20xx年3月24日

  XXX、XXX

  10:00至13:00

  16:00至19:00

  职业卫生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

  《职业病防治法》、安全文化知识

  职业卫生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

  《职业病防治法》、安全文化知识

职业卫生培训15

  职业卫生工作的服务对象是职工,因而职工的健康教育是促进健康的重要手段。针对各工种、工作场所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卫生知识和防护知识的教育,以使职工个人和群体都能树立和提高自我保健意识水平,从而促使其自觉主动的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各种职业危害因素对健康造成伤害。对职工进行健康职业卫生培训规划,是职业卫生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

  因此我矿特制定此职业卫生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的

  1、让职工了解自己周围的环境,包括生活和生产环境,可能接触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对自己的影响,个人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在环境重的`作用。

  2、了解上述环境因素及个人因素对健康的不良作用,影响性质和影响程度及其控制办法。

  3、了解并参与改善作业环境及作业方式,控制影响的因素,自觉地实施自我保护,促进健康。

  二、培训内容

  严格按照《职业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将职业卫生法制、职业卫生培训、三级预防培训、职业心理健康培训、一般健康培训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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