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总结

时间:2024-04-07 13:15:16 职场 我要投稿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使我们及时找出错误并改正,为此要我们写一份总结。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总结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总结,欢迎阅读与收藏。

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总结

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总结1

  一、着力提高安监人员职业卫生监管能力

  1、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各办事处、管理处安监办(科)应指定监管人员,具体负责职业卫生工作。要积极创造条件配备职业卫生监管执法所必需的现场快速检测检测仪器等执法装备。

  2、建立职业卫生监管相关工作制度。一是定期上报制度。各安监办(科)按季度上报申报、专项治理、基础建设活动、监督执法等职业卫生日常监管工作信息,及时统计、汇总、分析,实时反映工作进度和成效。二是定期通报制度。按季度对全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总结,并通报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要求。

  3、建立职业卫生监管部门间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发挥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作用,与卫生、人保等部门以及工会组织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对严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开展联合执法。

  4、规范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现场调查。进一步优化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积极稳妥地做好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的现场调查工作。

  二、强化职业卫生宣传和培训

  5、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群众性宣传活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开展职业卫生专家下企业会诊、健康咨询、警示教育等多种活动,形成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强大声势。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及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6、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一是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法规和知识培训。二是督促企业切实加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从业人员尤其是从事高毒物品、高危粉尘岗位作业人员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努力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

  7、继续面向企业开展职业卫生事项“告知”和“承诺”活动,力争实现工业企业全覆盖。

  三、扎实推进职业卫生监管重点工作

  8、深化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主要对木质家具制造行业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果。二是在建材(除水泥制造、石材加工外)、机械制造两个行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力求取得成效。

  9、继续推进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按照《省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抓好重点企业基础建设活动,力争所有重点企业全部达标。在此基础上,有序扩大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覆盖面,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全面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从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体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应急管理等10个方面,规范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长效机制。要培育一批先进典型,特别是树立一批中小微型企业先进典型,利用典型引领推动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开展。要注重强化“三个结合”,坚持做到基础建设活动与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相结合、与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专项治理相结合、与监督执法工作相结合,以专项治理和监督执法推动企业主动落实基础建设活动要求。

  10、加强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扎实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提升年”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安排,采取明查暗访、安全卫生一体化等方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要针对职业病高发、多发行业和存在薄弱环节、突出问题的企业开展严格执法,治理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开展监督检测,为监管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各地要将职业卫生执法纳入到安全生产年度执法检查计划中,围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等重点工作,有计划地推进监督执法工作。对重点违法违规企业要研究建立诚信体系和黑名单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四、规范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基础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1、指导和监督企业依法设立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要切实加强对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使他们切实承担起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

  12、督促企业规范开展检测评价和健康监护工作。指导和督促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按照《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规范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督促企业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做好健康监护工作。

  13、依法推进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统计等工作。按照总局48号令的规定,采取执法监管、行政处罚等措施,加大申报工作推进力度。对申报内容要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数据的汇总和分析,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提供数据支撑。继续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普查工作。依托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继续推进职业病危害现状普查工作,并进行整理、分析,做到对全区工业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的全面了解掌握。20xx年,力争所有安全隐患排查录入企业实现全普查。做好职业卫生统计、评估工作。按照安监总统计〔20xx〕60号文件和安监总厅统计﹝20xx﹞122号文件精神,做好统计数据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14、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要求,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完整、准确、规范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并加强档案管理与利用,加快推进落实进度,切实提高我区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总结2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职业卫生安全,从保护企业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出发,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建设“生活富裕,生命阳光”和谐提供卫生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抓源头管理,加强前期预防工作。加强与发改、经贸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市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核实施办法》,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核工作,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发生。

  (二)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安监总局27号)要求,2012年将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的普查工作,并要求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依法进行职业危害项目的申报,在原申报基础上增加10%。

  (三)以石英砂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木质家俱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为重点,继续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

  1、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省卫生厅的要求,开展石英砂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木质家俱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在20xx年粉尘和高毒物品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专项行动。

  2、继续开展职业病危害监控处置:根据《省职业病危害监控处置工作规范》要求,本局将加大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职业健康监护结果异常、职业病诊断结果等职业病危害的处置力度,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改善劳动者生产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杜绝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3、开展非医用辐射工作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在20xx年开展非医用辐射工作单位专项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非医用辐工作单位的检查力度,防止重大辐射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分类管理

  在20xx年职业卫生监督分类管理试点工作基础上完善分类管理工作机制,并按照职业卫生分类管理指南对全部申报职业危害用人单位进行分类管理,确定监督等级,实施分类监督。

  (五)加强宣传指导,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

  1、继续推广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台帐:进一步建立健全已申报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建立企业的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员制度,完善企业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2、编制行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结合粉尘与高毒物品治理专项行动,对粉尘、高毒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编制行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指导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

  3、开展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和发放工作:对我市非医用辐射工作单位进行专项检查,邀请省、市专家对放射工作员依法进行培训,并发放放射工作人员证,发证率达100%。

  4、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20xx年将进一步加大《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工作,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期间会同市安监、总工会、市劳动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活动,届时各乡镇(街道)要在各辖区内开展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法人或负责及劳动者的法制观念和职业病防治意识。

  (六)开展市社会责任企业创建:根据《市关于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意见》,鼓励其他优秀的企业参加市责任企业创建,从而带动我市职业危害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上一个台阶。

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总结3

  一、《职业病防治法》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规定

  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第四十八条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

  第五十六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查阅或者复制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品。

  第六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末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清单及有关文本。

  2.职业卫生管理的方针、计划、目标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4.职业卫生管理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它内部文件。

  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包括:

  (1)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及批准文件等: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书:

  (3)工程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材料;

  (4)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

  (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

  (6)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效果评价报告;

  (7)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书:

  (8)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意见书。

  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存在岗位、来源、预防策略)清单。

  7.储存和使用的化学品清单,包括种类、量、使用的部位、储存的部位、毒性资料、预防策略。

  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委托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记录与评价报告。

  9.职业病防护设施防护及维修档案,包括:

  (1)设备的操作规程、合格证书:

  (2)安装、调试验收记录:

  (3)运行使用记录;

  (4)维修记录,包括维修责任人、维修原因、维修日期、维修人等。

  10.职业病防护用品档案,包括工种清单、应配备清单、实配备清单、使用情况等。

  11.职业健康监护资料,包括: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与分析报告:

  (4)职业禁忌证名单及调离情况:

  (5)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职业病检出名单。

  12.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计划、培训内容、授课记录及考核成绩。

  13.职业病(含工作有关疾病)发生情况及职业病患者处理情况记录。

  14.用人单位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

  15.职业病诊断、鉴定资料。

  16.各种监督文书。

  17.各种设备、化学品中文说明书。

  (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2)职业健康监护汇总资料:

  (3)职业病发病情况汇总资料:

  (4)职业病病人处理、安置情况汇总资料;

  (5)培训情况汇总资料;

  (6)因病缺勤情况汇总资料:

  (7)职业病防护设施汇总资料:

  (8)劳动者死亡资料;

  (91职业病防治工作年度总结。

  三、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的要求

  1.职业卫生档案案卷归档前要做好以下事项:

  (1)简明扼要地拟写案卷标题,包括文件制发机关、内容、文种三个部分,标题要反映案卷的内容;

  (2)根据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注明每一案卷的保管期限,职业卫生档案一般为永久保存;

  (3)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及案卷皮、编号,装订成卷:

  (4)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

  2.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3.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4.职业卫生档案库房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如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修补复制。

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总结4

  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省局党组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全体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用人单位积极参与支持的结果,是技术服务机构热情服务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对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慰问。

  随着各项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我们要充分认识我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面临不容忽视的问题,集中表现为:

  一是当前各方面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认识和重视不够,工作落实效果不理想。有些部门、企业领导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认识还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更多表现为重“伤亡事故”,轻“职业病危害”。有的重视只是停留在书面或口头上,缺少实际行动和措施,没有真正将职业病防治工作作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加以谋划。

  二是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全省各级职业卫生监管队伍总体力量依然比较薄弱,缺乏专业的监管人员和必要的执法监察装备,技术支撑体系没有很好建立,导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三是部分企业法制观念淡薄,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部分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小型企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关注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和防护设施落后,管理不严格,治理不到位,工作场所职业危害严重;部分建设项目,尤其是招商引资项目未认真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程序,存在“先上车、后买票,上了车、不买票”现象。

  四是进城务工人员流动性大,自我防护意识不强,维权意识差。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大量进城务工人员成为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的主要接触群体。由于文化水平低,职业病危害预防知识少,加之用人单位不认真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导致进城务工人员缺少防护意识和技能,不能依法维护相应权利。这些问题,我们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建议: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切实做好20xx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20xx年,我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围绕职业病防治法的贯彻落实这个中心任务,积极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省局党组中心工作这两个大局,实施顶层设计,强化基层基础,突出重点领域,深化专项治理,不断开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新局面。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力度,解决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问题。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强有力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有利于正确思想的形成与引导。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强职业卫生监管人员的培训,集中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劳动者职业卫生专题培训,通过宣传教育促进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要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期间,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舆论媒体,大力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普及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扩大宣传面,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从源头预防职业病危害。省局已将职业卫生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纳入项目管理部门审批前置,并实现网上统一受理、审查、审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发改、工信、建设等部门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对未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建设项目,不予备案、核准。要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目标,加大考核权重,加强建设项目源头管理。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避免“先上车,后买票或上了车,不买票”现象。要按照省局要求,对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审查。省局将适时对各市(地)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核审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严把准入关。

  (三)突出重点,强化执法,深化治理,逐步解决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严重问题。一要做好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国家总局治理进度要求,到今年5月底,没有达到防尘工程治理要求且粉尘浓度超标的,一律责令停止产生粉尘危害的作业;10月30日前,对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或经治理仍达不到条件的,要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二要严格职业卫生执法监督。国家总局将今年确定为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省局将委托权威检测评价机构,随机开展监测检验,并职业卫生飞行检测情况公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开展暗访暗查、互检互查、执法检查,对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要认真编制职业卫生年度执法计划,精心组织,严格执法,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做到“零容忍”。三要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各地市要结合实际,继续深化金属制品加工和建筑混凝土搅拌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启动火力发电(燃煤发电)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同时,做好木质家具制造、工业园区职业病危害治理“回头看”工作。在此基础上,再研究确定2-3个重点行业领域进行专项治理,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顶层设计,打造示范企业,有效指导工作。为突出重点,强化指导监督,省局确定了20家职业健康重点企业,制定了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方案,全面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各市(地)、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区重点企业,通过加强和规范重点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培养树立一批管理有序、控制科学、职业病防治效果明显的先进典型企业,以点带面,形成辐射效应,进一步推动全省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各重点企业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学习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 法规及《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提高思想认识,掌握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全面启动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要围绕建立完善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加强工程防护、个体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应急管理等10个方面重点工作做好落实。省局将组织专家对职业健康重点企业基础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对工作开展好的企业进行表扬,对不达标企业列入“黑名单”在媒体曝光,并依法进行处理。

  (五)继续加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力度。省局确定20xx年全省新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企业为3188家,同比增幅为15%,并已经将任务分解到各市地。各地要认真研究制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年度计划和工作措施,突出重点治理行业领域申报工作,合理测算各季度申报指标,做好任务分解,确保完成省局下达的申报工作目标。要结合全省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重新开展一次对水泥制造、石材加工企业排查摸底工作,确保全部申报。要做好新建投产项目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及时跟踪新建项目和园区企业投产情况,确保及时、如实进行申报。要加大对未申报企业的处罚力度,对没有及时、如实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通过强化执法促进申报工作。省局将继续把申报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并进行量化考核,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全省通报。

  (六)认真完成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试点工作。一是要认真研究制定今年本地开展《活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目标,层层分解任务,要准确掌握现有相关企业底数和生产经营现状,按照国家总局规定的考核标准,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检自评工作,完善各项防治措施,及时整改存在问题,逐一进行考核验收,确保本地区木质家具制造等已开展基础建设的十个行业领域及今年重点治理的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年底前全部达到标准要求,为实现到2015年全面完成本地区、本系统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目标奠定基础。二是在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实施阶段,国家总局将抽取我省的2个市(地)及所属70家用人单位进行材料核查和现场抽查,评估结果直接影响我省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综合评价。各市(地)安全监管局要高度重视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将执法年活动、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等重点工作与评估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用人单位达到职业卫生标准,确保评估工作真实反映我省职业病防治水平。

  (七)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技术支撑,以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工作需要。打铁还需自身硬。建设一支强有力的职业卫生监管队伍至关重要。各市(地)要进一步加大县(市、区)职业卫生监管体制理顺工作力度,要明确所辖县(市、区)职业卫生职能调整时间表,并纳入当年责任目标考核,争取职业卫生监管机构能够独立设置,不能独立设置的也要明确专人负责。今年,省局还要为县(市、区)安全监管人员配置职业卫生现场检测仪器和设备,各地要利用好这些仪器设备,开展必要的培训,依靠科技力量,不断提高县(市、区)职业卫生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总结5

  用人单位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档案意义重大,非同小可。一是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职业病危害预防、评价、控制、治理、研究、和开发职业病防治技术以及职业病诊断监督的重要依据。二是有利于用人单位系统记录所开展的职业卫生工作,积累相应资料。为提高自身职业病防治水平提供基础数据。三是在劳资关系、职业病诊断与保障等方面有利于区分健康损害责任,解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能发生的纠纷。四是有利于用人单位加强自身职业卫生管理,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水平。

  2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是《职业病防治法》的基本要求

  (1)《职业卫生防病法》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第33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2)《职业病防治法》第48条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职业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这是用人单位在职业病诊断过程中所必须旅行的`举证责任。

  (3)《职业病防治法》第33条规定,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职业病防治法》第64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有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的基本要求

  3.1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案卷归档前要做好准备工作。

  (1)简明扼要的拟写案卷标题,包括文件执法机关、内容、文种3个部分,标题要反映案卷内容。

  (2)根据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注明每一案的保管期限,职业卫生档案一般为永久保存。

  (3)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及案卷皮、编号、装订成卷。

  (4)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

  3.2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3.3档案工作人员要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做好交接手续。

  3.4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如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补修复制。

  3.5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室严禁吸烟,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

  3.6对保管的职业卫生档案要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对于涉及劳动者个人健康资料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保密义务。

  4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主要内容

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总结6

  一、卫生事业单位绩效管理的意义和作用

  绩效是指一定期间内的卫生事业单位的效益和业绩。对卫生事业单位而言,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定绩效目标、建立绩效体系,实施考核与绩效反馈改进。同时,绩效管理贯穿于卫生事业单位的运转的全过程,体现在对绩效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与事后控制。

  在当前医改全面推进、各项医改政策逐步实施的大环境下,卫生事业单位将面临重大变革,如何引导职工发挥自身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促使单位顺利完成变革达到发展目标,绩效管理尤为重要。

  二、卫生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不清晰,职工参与度不高

  绩效为卫生事业单位的总体发展目标服务。卫生事业单位要在确立了总体发展目标的前提下,制定切实可行的总体绩效目标。同时,绩效目标的制定是一个“上下结合”的过程,即总体目标自上而下的分解,绩效目标自下而上的统一。如果没有自上而下对总体目标的分解,卫生事业单位的各层各级对总体目标不明确,不能合理确定自己的发展目标,绩效目标也缺乏针对性;如果没有各层各级的积极参与,仅由职能部门制定全部绩效目标,会导致职工缺乏主观能动性,绩效体系难以实施。

  2.卫生事业单位绩效管理认识不全面,简单等同于绩效考核

  卫生事业单位绩效管理目标通过绩效考核得以实现,在绩效考核中体现的绩效工资只是绩效目标实现的一种手段。绩效管理可体现在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与事后控制3个阶段中。绩效考核属于事后控制,决不能等同于绩效管理。只有在进行充分的事前调研,事中的沟通协调,才能及时化解绩效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果全部等到事后控制,为时晚矣。卫生事业单位绩效管理的目标如果过分关注绩效工资核算,而忽略了其他因素,则无法发挥卫生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应有的作用。

  3.绩效指标不细化,考核标准不科学

  卫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较为复杂:一是因为涉及科室、人员较多;二是因为不同科室的专业不同,考核指标截然不同;三是因为专业涉及广泛。这就出现了绩效指标覆盖面广,指标内容泛泛,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说明,缺乏量化指标,具体实施中无法实施。另外,考核标准不科学,比如设置多重考核标准,缺乏公平性与针对性,无法真正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甚至适得其反,达不到卫生事业单位绩效管理的目的。

  4.不重视职工培训,影响政策的执行效果

  卫生事业单位制定了绩效方案后,会通过正式文件下发至各层级科室。这其中,如果忽视了对绩效方案在全体职工范围内的培训,职工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存在过多疑问,会影响卫生事业单位绩效管理的实施效果。卫生事业单位的管理层应将指导、培训职工更好的贯彻执行绩效方案,在单位内部形成良好的氛围,在提高个人绩效的基础上提高组织绩效,从而达到卫生事业单位发展目标的主要宗旨。

  5.沟通反馈不及时,缺乏绩效调整机制

  卫生事业单位绩效管理的目的是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卫生事业单位的效益和业绩。从绩效制定与执行两个不同的角度来看,制定者是在实现卫生事业单位发展目标的角度,而执行者更多是在提升个人价值的角度上,因此二者之间难免出现分歧甚至冲突,如不能及时解决或消除这些分歧及冲突,则不可避免的影响卫生事业单位绩效管理的效果,甚至出现消极的影响。

  三、加强卫生事业单位绩效管理的建议

  1.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体系

  (1)明确目标,广泛征求意见

  卫生事业单位在建立单位绩效管理指标体系时,应对所有工作流程进行全面调查论证,将卫生事业单位发展的总目标分解至各工作流程,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的设置相关指标。并就某一范围内的指标进行评审,使之更加科学合理,以达到预期效果。

  (2)制定全面的绩效指标体系

  卫生事业单位应在充分考虑各项影响因素的基础上遵循可比性、操作性、系统性、导向性等原则建立全面的绩效指标体系,可分为经济效益指标、科研能力指标、人才梯队建设指标、职工满意度及社会满意度指标等几个类别进行细化指标设计。

  (3)绩效指标细化明确,考核标准科学有效

  卫生事业单位的绩效指标的设计应以可理解性与可操作性强为基本原则,并需要设置多层次的考核指标。这就要求绩效指标应尽量明确细化至工作流程的必要环节及各个岗位,并且考核标准的设置要尽可能量化,具备相应的指标说明,使之具有可比性与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要抓大放小,形成关键业绩指标,过多的明细指标容易掩盖重点。

  2.加强卫生事业单位绩效管理的整体化,重视评估与跟踪改进

  卫生事业单位绩效管理侧重于信息沟通和绩效提高,强调事先的沟通与承诺;绩效考核是侧重于判断与评估,强调事后的评价,侧重考核指标的简单数字化。有些卫生事业单位将绩效管理简单理解为绩效考核,将全部精力投入到绩效工资的核算。这种做法没有充分发挥卫生事业单位绩效管理的作用。卫生事业单位绩效管理是一个整体的过程。卫生事业单位绩效管理首先是管理,它包括管理的所有职能,包含了制定目标,考核实施,结果评价,沟通反馈,跟踪改进等方面。可以看出,考核实施只是其中的一个步骤。结果评价、沟通反馈、跟踪改进是卫生事业单位绩效管理整个过程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通过实施这些环节,使职工通过考核结果,发现自身不足,采取改进措施,提高个人绩效,从而也促进了卫生事业单位整体绩效的提升,达到卫生事业单位绩效管理的目的。

  另外,卫生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应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不是完全静态的。在医疗改革全面推进、医改政策逐步实施的关键时刻,对卫生事业单位尤其是医疗机构,在卫生事业单位管理的各个层面面临着重大的调整,卫生事业单位绩效管理也应该与时俱进,随着各项新政策的实施,卫生事业单位必将调整总体目标与发展战略,卫生事业单位绩效管理的调整也应及时跟进,以适应新的行业环境。

  3.加强职工培训,贯彻卫生事业单位绩效管理理念

  完整的卫生事业单位绩效管理体系必定涵盖了卫生事业单位运行的各个层面,包含了大量的条款与量化指标,其中不乏大量的专业术语,如果不对职工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职工很难深入领会绩效考核的理念,贯彻执行各项指标,也就难以发挥卫生事业单位绩效管理的引导作用,达到卫生事业单位的总体发展目标。所以,卫生事业单位的管理层应将指导、帮助职工更好的贯彻执行绩效方案,在单位内部形成良好的氛围,在提高个人绩效的基础上提高组织绩效,从而达到卫生事业单位发展目标为主要宗旨。与此同时,员工也能通过绩效管理,进行自身的`职业发展规划,化被动为主动,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激励作用。

  4.建立沟通反馈机制,对指标进行持续改进

  沟通在卫生事业单位绩效管理中起着决定性作用。离开了沟通,卫生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将流于形式,沟通贯穿于卫生事业单位绩效管理的全过程。

  (1)制定绩效目标阶段

  卫生事业单位的管理层要进行逐级沟通,最终要在全体员工范围内达成一致与支持,必要时,采取召开动员大会,全体员工征求意见的方式,将绩效管理的目标与理念传达至每位员工。

  (2)实施绩效方案阶段

  绩效方案的贯彻实施必须要经过一段较长时间的磨合才能顺利运转,在实施阶段,沟通显得更加重要。卫生事业单位的管理层要及时了解与掌握职工在执行绩效指标的过程中反馈的各种问题,并主动进行全程跟踪,定期召开信息反馈会议,有必要的话,可以对绩效方案进行修订。

  (3)实施绩效考核阶段

  卫生事业单位要对绩效考核进行综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及时反馈于相关部门,有利于相关部门的持续改进,同时,也应将评估中反映出的问题及时反馈管理层,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4)绩效综合评价阶段

  卫生事业单位要定期对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对单位的整体绩效管理的运行情况、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及对卫生事业单位的总体目标的影响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并就此结果分别与上级和下级进行沟通,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提高职工的个人绩效的同时也提高了卫生事业单位的组织绩效。

  5.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奖惩制度

  任何的考核机制要想真正落地,离不开奖惩制度。一个完善的绩效管理体系尤其是如此,如果不配备公平公正的奖惩制度,卫生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将沦为一纸空文,达不到提升绩效的目的。

  科学合理的绩效奖惩制度应该是奖罚分明,如果只罚不奖,最终会打击职工的积极性,甚至发生有制度而不执行的现象,难以扭转。所以,合理的奖惩制度应该是奖罚分明,掷地有声。不仅要有制度约束,而且要有强有力的措施将奖惩制度贯彻执行。这样,能充分调动绩效好的员工的积极性与信心,创造更好的绩效,促进绩效低的职工及时发现不足,并有利于形成良好的文化氛围,促进绩效目标的实现。另外,绩效管理考核结果应与员工的薪酬待遇紧密结合起来,有助于提高员工执行绩效的积极性。

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总结7

  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

  多年来,重大恶性工伤事故频频发生与职业病人数居高不下一直是困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难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一直保持着世人瞩目的高速增长,但作为社会进步重要内容之一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却远滞后于经济建设的步伐,在汹涌澎湃的市场经济大潮中受到巨大冲击。

  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不但威胁千百万劳动者的生命与健康,还给国民经济造成巨大损失,每年因工伤事故直接损失数十亿元人民币,职业病的损失近百亿,据粗略估算,近几年中国每年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近800亿元。

  近几年来,国际上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卫生科学技术水平提高很快,进展迅猛,中国的安全生产状况不用说比欧美的工业发达国家明显落后,就是与韩国、新加坡、泰国这些亚洲国家相比较也有较大差距。这种落后的状况已经使我国在一些国际交往中有时处于被动。这些差距主要表现在法规体系不健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不完善和安全卫生基础研究与应用技术落后等方面。如果不能尽早解决这些问题,长期处于落后被动的位置,必然要影响到国际经济活动,也可能危及国家政治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的顺利运行。因此,无论从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促进国家社会、经济健康发展,还是从顺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趋势,保证国际经济活动安全顺利的运行,都应注重安全生产,强调对职工的劳动保护。

  近年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一直在努力使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化管理体系(OHSMS)发展成为与ISO9000和ISO14000类似的规模,OHSMS闯进了我们的视野

  问OHSMS为何物

  OHSMS是八十年代后期在国际上兴起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它与ISO9000和ISO14000等标准化管理体系一样被称为后工业化时代的管理方法。OHSMS产生的两个主要背景原因之一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随着企业规模扩大和生产集约化程度的提高,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和经营模式提出更高的要求,使企业不得不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模式使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在内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科学化、标准化、法律化。包括杜邦、菲利浦在内的一些大型公司在进行质量管理的同时,也建立了与生产管理同步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和方法进一步形成了标准,并逐渐得到更多企业的认可。产生OHSMS的另一个国际背景原因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潮流推动下出现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一体化。

  早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一些跨国公司和大型的现代化联合企业为强化自己的社会关注力和控制损失的需要,开始建立自律性的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的管理制度并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体系。到九十年代中期,为了实现这种管理体系的社会公证性,引入了第三方认证的原则。随着国际社会对职业安全卫生问题的日益关注,以及ISO9000和ISO14000系列标准在各国得到广泛认可与成功实施,考虑到质量管理、环境管理与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相关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1996年8月组织召开了国际研讨会,讨论是否制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国际标准,使得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标准化问题成为继质量管理、环境管理标准化之后世界各国关注的又一管理标准化问题。

  自ISO9000系列标准颁布以来,国际社会逐步认识到制订一套规范的、统一的管理体系对于推动组织管理活动的规范化及其持续改进所具有的重大意义。特别是ISO9000所引入的管理体系的思想与方法,对于解决众多广泛关注的管理问题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作用。OHSMS标准和ISO14000在许多方面借鉴了ISO9000的管理思想,所以三类标准之间有很强的兼容性。组织可以很容易地在现有质量管理体系(QMS)、环境管理体系(EMS)的基础上,引入OHSMS并使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一些国家和机构正在积极进行试点和探索,以期在不久的将来在组织内建立由QMS、EMS和OHSMS共同组成的“全面管理体系”,即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是组织全部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规划、活动、职责、制度、程序、过程和资源。

  标准的基本内容

  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作为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首先要以实施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为目的,其次是要保证能够将这一方针得以有效实施。它不仅应与组织的全面管理职能实现有机的结合,而且它也是一个动态的、自我调整和完善的管理系统,涉及组织职业安全卫生的一切活动。它要求把组织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中的计划、组织、实施和检查、监控等活动,集中、归纳、分解和转化为相应的文件化的目标、程序和作业文件。

  OHSMS的基本思想是实现体系持续改进,通过周而复始地进行“计划、实施、监测、评审”活动,使体系功能不断加强。它要求组织在实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时始终保持持续改进意识,对体系进行不断修正和完善,最终实现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职业病及其它损失的目标。

  OHSMS一般包括七个主要部分:初始状态评审;安全卫生方针;规划;实施与运行;检查与改进措施;审核和定期评审总结。其中核心内容是方针、计划、实施、改进、审核这五个要素和持续改进的循环。一般状态下,OHSMS的运行从初始状态评审开始,依次进行到评审总结,就完成了一次循环;第二次循环的初始状态评审确定一个新的高于第一次循环的起点;而第三次循环的起点线又高于第二次,逐次提高,持续改进。OHSMS是企业总的管理体系中的一个子系统,其循环也是企业整个管理体系循环的一个子循环。企业通过OHSMS不断循环运行和改善。

  职业卫生与安全管理标准为组织OHSMS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一体化提供指导,其目的是:(1)减少雇员和其它人员的风险;(2)改善企业行为,提高企业效益;(3)帮助企业在市场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OHSMS应实现两个主要目标:一是政府通过鼓励,引导对各类企业的OHSMS评估认证和审查的过程,依法对企业进行安全卫生宏观管理;二是企业遵照优良管理的共同原理,把OHSMS与ISO9000、ISO14000共同融入总的管理体系中,实现企业自主安全卫生管理机制。

  OHSMS强调的是企业应对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这个管理方法本身就是对中国传统安全生产管理观念的挑战——

  适合中国的安全生产管理

  在市场经济国家,对不同类型的企业采用不同的管理模式,一般是按企业的规模把企业分为小型和大中型企业两类。对小企业通常是采用政府指导支持下的职业安全卫生服务体系,实行区域性或行业性的网络化管理,委托网络体系中第三方中介组织,对小企业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实行监督检查、提供检测检验、健康监护和安全卫生工程培训等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而对大中型企业则实行政府政策指导和企业自主负责的宏观管理。OHSMS则是适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现代化管理模式。

  新中国成立五十年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经过长期的经验总结,已初步形成了“国家监察、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工作体制,并摸索出了一套适合于计划经济的管理办法。

  改革开放以后,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有的工作机制和方法已远不能适应今天的形势。在政府方面,由于转变职能,实现政企分开,从“直接干预”转变为“宏观调控”,在对企业经营“松绑”的同时,不再对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直接的'部署和检查,使政府的劳动安全管理监察功能与企业生产管理活动“脱节”。在有些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职能可能会受到削弱。在机构改革后,行业管理逐渐淡化和撤出,政府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上的管理难免出现“调整期”,这更影响了政府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上的效能和权威,政府也很难在短期内建立起一个有效机制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宏观管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国家监察将面临着严峻的压力和挑战。这种宏观管理不是表现在支配力度上,而是反映在引导效果上,宏观管理不能理解为淡化和放松,而是更加强政策的调整力度与水平,更注意把握大局,更要把OHS工作落到实处,产生实效。在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后,又对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从总体上有利于实现精简机构、提高效率的目标,但在职能分工的协调上可能会出现一点问题,主要是劳动卫生工作划分得过于分散,例如:安全生产由国家经贸委统一管理,职业卫生的职业病防治由卫生部负责,工伤职业病保险的工作还留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而锅炉压力容器和某些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则划分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这样的布局分工明确、职能清楚,是一个重大的改革。但值得注意的是: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是一个比较完整的系统,安全生产、劳动卫生、工伤职业病保险和检测检验等几项工作之间的相互联系非常紧密,在工业发达国家大多是一个部门统管。从实际工作上来讲也很难把这项工作分开来做。例如对一个部门或企业来说,有可能把预防工伤事故和预防职业病分开来做吗?又例如对一个部门或企业来说,有可能把预防工伤事故和这项工作分开来做吗?又例如在今后的工作中,把工伤与职业病预防同工伤职业病保险结合在一起做不是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吗?因此在今后工作中应十分注意协调各部门分工合作的关系,以避免出现职能交叉、推诿扯皮和自立门户等现象。这种情况下,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急需找到一个结合点,用一个系统管理的方法在企业内部把安全卫生上所有问题统筹起来,OHSMS则是一个很好的结合点。

  由传统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巨大变革,虽然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了冲击和震动,但伴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分化、重组和全面进步,也为面向新世纪的职业安全卫生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条件:通过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进一步明确了国家、企业和劳动者三方的关系,有利于确定三方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义务和权利,逐步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三方协调机制;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使企业“对安全生产负全责”的要求更加清晰、明确,这样会更有利于把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化管理(OHSMS)落实在企业的“管理科学”之中。

  在我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应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但它不能完全由市场来进行调节,因为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与安全是宪法规定的,它是一种社会公益性工作。市场经济不能取代和减轻各级政府对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责任,不能把政府的责任推给市场。同样,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可以与其经济技术类型和经济活动相适应,但企业的安全卫生状况和对工人的保护水平不能随市场而波动。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劳动者安全健康的基本权益必须得到保障,市场经济对全社会是一种激励与发展机制,对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也应具有积极效应,但这种效应不能自动产生,它要通过各级政府依法对企业卫生工作实施更直接、更严格的指导与监督,乃至强制企业执行安全法规标准才能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对鼓励企业发展生产和保障工人安全健康的基本权益具有双重义务,对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要加强管理,引导企业建立行之有效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提高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水平。

  经济体制的巨大变化,要求原来计划经济时代长期使用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也必须随之转变,这个转变的关键是政府怎样对企业生产实行宏观管理,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如何来自承担起职业安全卫生的全部责任。解决这些难题的途径之一就是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标准化体系(OHSMS)。从眼前来讲,加强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经济技术投入可能会增加一些生产成本,但从长远和全局的观点,它可以对企业生产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

  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效益

  应用OHSMS的评估、审核和持续改进发现危险隐患和职业危害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采用人机工效学等现代科学技术方法来改革工艺、革新工具和改进劳动组织,不但可以使劳动条件得到改善,减轻工人的负荷与疲劳,提高安全卫生性能,还可以大幅度减少成本投入和提高效率,这些都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生产发展具有较长周期性的积极效应,对全社会也会产生激励与发展机制。设想如果一个企业不注意安全生产,劳动条件很差,工伤事故不断出现,职业病频频发生,就会出现因事故而不得不停产减产、因死亡伤病而需要付出高额赔偿、因企业社会形象不佳影响产品销售等问题。而在市场经济的今天,企业形象就是号召力,就是信誉,也是重要的资源。凡此种种,哪一个不会有害于企业生产发展呢?就更不用说由于火灾、爆炸、坍塌等重大恶性事故的严重后果了。显然,如果我们不采用现代的管理模式,不注意在生产建设中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最终经济效益上去,发展速度也快不起来,甚至可能会出现倒退。

  建立OHSMS也是企业实现现代科学管理的需要,管理是企业运行的基础——

  促进企业管理现代化

  知识经济和全球经济一体化时代的到来对企业的现代化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个现代企业必须建立系统、开放、高效的管理体系,企业的每一部分工作都要纳入大的体系之中,这是现代生产集约化的需要,也是企业运行规范化、标准化的需要,OHS是企业的一个重要工作,也必须纳入企业管理的大系统中,这也是OHSMS应运而生的环境条件之一,建立OHSMS不仅可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质量,也有助于促进企业大系统的完善和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

  OHSMS的基本内容对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来说并不陌生,我国企业多年来积累的极其宝贵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与OHSMS的要求在很大程度上原理一致,并且方法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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