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者哪些的该做和不该做

时间:2023-08-23 14:57:48 职场 我要投稿

  不要以辞职作要挟

  很多人把跳槽作为一种加薪的手段向原公司提出,职业顾问认为这种行为对个人而言无疑是玩火自焚。调查发现,HR或团队领导不会执意挽留有意跳槽的员工,特别是在提出辞呈前已有迹象表明“去意已定”并影响到当前工作质量的员工。在他们看来,跳槽是一种正常现象,并不是一个纯粹负面的决策;从公司方面来说,公司需要不断进行人员调整;从员工的角度,希望能在职业生涯中找到一个更适合目前个人能力的发展空间。因此,跳槽是人力资源最佳组合的一个必要的方式。

  如果你是为了加薪、晋升而以辞职为要挟,那很难让HR经理或直接上司接受,即便他们一时满足你的要求,但对你在公司发展并无好处。说到底,这就像打碎的碗,即便以高技巧修补,但裂缝还在,经理们在物色好接替你的人选后,必然会对你有所“安置”,而留用你的时间则取决于你在公司、市场上的竞争力;如果很快找到接替你的人,你很可能会被“冷冻”,直至你受不了走人。

  揭开红包分派之谜

  每个公司都会在年终对员工进行评估,评估的结果直接决定了个人红包的厚薄。专家认为,公司会将员工按能力、态度分成四类:

  1、有能力胜任工作且有意愿追随公司发展的员工,不但留用而且予以加薪,多发红包;

  2、无能力或尚不具备能力的,但态度端正、有意愿随公司发展的员工,留用但薪水、红包有限,来年加大培训力度,使其胜任;

  3、有能力胜任工作但无兴趣、意愿追随公司发展的,一般不留用,红包也就是“意思、意思”而已;

  4、无能力且务核算的完整年度是从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而一些日本企业的财年是从3月1日起算的,无意愿的,肯定上“黑名单”。红包额可能是垫底的,也可能没有。这暗示你可以主动走人了。国外企业的财年,像微软,公司财这样,此类企业的员工跳槽计划便会随公司年度核算而定。

  什么辞职理由易接受

  什么样的离职理由可以让老板接受?什么样的理由又是新公司难以理解的呢?其实任何理由都应遵守一条原则:应聘者要使招聘单位相信,自己在过往单位的“离职原因”在新公司里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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