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除了一日三餐正餐外,还应该在三餐外安排2-3次零食加餐。加餐的小零食要定时、定量,必须计算其所含的能量,并从正餐中抵扣。加餐时间建议在运动前半小时、两餐之间和睡前1小时。
选择零食时需要考虑三个因素:不增加总能量、食物的营养素、对血糖的影响。加餐零食最好选择含能量低、升糖指数低的食物。每次加餐食物所含热量50-100千卡即可,50千卡相当于半根玉米、2勺燕麦片、3个饺子、10粒花生米;100千卡即3片苏打饼干、500g带皮西瓜、1根小香蕉。
加餐后需要从正餐中扣除相当能量的主食。比如,加餐吃了3-4块苏打饼干,则要在正餐中减少25g(半两)大米或白面。要根据血糖控制情况来选择加餐零食,如果血糖控制比较好,加餐时可以吃含糖量低的水果,如苹果、梨子、柚子、橙子、草莓等,但量需控制在50-100g。如果血糖控制不佳,可以用黄瓜、西红柿代替水果。一般不推荐生糖指数高的食物作加餐零食,如饼干、蛋糕、糖果、酥点、巧克力、荔枝、龙眼、哈密瓜等,也不主张油炸类和肉类做零食加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