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早分重点班或实验班不利于学生的身心全面发展。当然,应该看到“择班热”的背后,反映了社会人才观的问题,反映的是家长教育观的问题。
今年,北京市实施了新的入学政策,严格限制了“择校”。随着“幼升小”、“小升初”、“初升高”逐渐尘埃落定,“择班”问题却意外凸显了出来。名目繁多的“分班考试”辅导班应运而生,为“择班热”火上浇油,无限夸大中小学分班的重要性,又让家长陷入“择班”的焦虑之中。
教育部屡屡发文,要求各地义务教育阶段不设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或变相的“尖子班”。北京市教委也已于今年6月份重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需按照学生的多种特长随机平行分配班级。但是,家长却仍然抱着“能进入学校的实验班才是关键”的想法,不断给孩子加班加点,采用各种方法来影响或干扰学校分班。
中小学分班一直是基础教育中颇有争议的一个问题。要研究分班问题,必须把高中教育和义务教育分开来考虑。高中阶段按学习能力分班是允许的,高中学生的认知能力差异越来越大,呈现出多层次性。面对这种情况,采用分“重点班、实验班”的教学组织形式,有利于因材施教,有利于教师科学调整教学计划和进度,提高教学效率,这是符合高中教育规律的。美国的高中教育也一直都有“资优班”,这有利于为每个学生选择合适的教育。
但是针对义务教育,这一思想则行不通。尽管学生在入学前,或“小升初”前学习的基础有差异,但这不足以作为分特长班、实验班或重点班的理由。应该看到,在这个阶段孩子的学习能力、个性特长、兴趣爱好都是极为不稳定的,不适合过早给孩子确立方向和发展定位,为学生做人生和学业规划等都为时过早,这不利于学生社会性的发展。
一般而言,义务教育阶段应该采用随机分班的方法,采取“老师抓阄选班”、“新生按顺序号编班”的做法,同时照顾到男女平衡、年龄大小均衡等混编方法。义务教育阶段的分班绝对不能从应试教育标准出发,依据考试成绩这个标准进行分班,更要坚决杜绝在分班过程中“钱与权”的干预,这样的“分班标准”危害性极大,严重损害了社会基本教育价值观,损害了社会公平。
有的专家认为,“择班热”从根本上讲反映的是优质教育资源不足。其实优质教育资源是个相对的概念,适合孩子的就是优质教育资源,不适合孩子就不是优质教育资源。应该承认学校教师的确存在广泛个性、学识、能力和经验等方面的差异,但是既不能无限夸大这种差异,又不能把教师作为唯一的教育资源,作为鼓励家长“择班”的借口。
在我国古代,的确有“孟母择邻”的千古佳话,到现代社会,家长们似乎总想为孩子把什么都设计好、安排好,不惜凭关系、凭成绩帮助孩子选择所谓的好班级、好老师。其实家长也好,教师也好,都不能代替学生的学习,而学习是孩子自己的事情。何况,孩子在学校里不仅要学会学习,还要学会与不同人相处,包括同学与教师。同伴学习甚至比师生之间的学习更为重要。学会与不同人群相处、不同个性的人相处,这对孩子尤为重要,这也是班级教学优于私塾教学的根本所在。不同起点、不同个性、不同背景的孩子在一个班级里学习,对孩子一生都是难得的事情。孩子交往视野、人脉关系都会广泛得多。当前中小学生在同伴交往中普遍存在交往范围过窄及交往能力相对较差的问题。把家庭背景和学习背景相同的孩子放在一个班级里,似乎有利于孩子的学习进步,同学相互帮助,但却不利于孩子与来自各种家庭背景的孩子交往,不利于孩子社会性的发展,不利于孩子情绪、情感和情商发展,不利于孩子更好地适应社会,不利于培养健全的人格。
总之,中小学生的自我判断能力、自控能力、认知能力、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可塑性,是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过早分重点班或实验班不利于学生的身心全面发展。当然,应该看到“择班热”的背后,反映了社会人才观的问题,反映的是家长教育观的问题。作为学校教育,绝对不能按照应试教育的标准来分班,必须努力为每个孩子提供适合的教育,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够享受到适合自己的优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