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疫情期间心理健康方案

时间:2024-06-18 00:29:17 心理 我要投稿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幼儿园疫情期间心理健康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幼儿园疫情期间心理健康方案8篇

幼儿园疫情期间心理健康方案1

  一、工作目标

  为重点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支持、心理疏导、人文关怀、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等服务,最大限度的减轻疫情导致的心理伤害,促进新冠肺炎疫情受影响人群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防治结合、分类干预。坚持重点干预与广泛宣教相结合,分类干预,对重点对象提供个性化服务,对社会公众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

  (二)遵循伦理、科学干预。提供心理社会康复服务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疫情下心理社会康复相关专业伦理守则,提供科学有效的干预措施。

  (三)资源整合、形式多样。加强各镇街、各部门、各专业机构与服务机构整合资源,共同开展对新冠肺炎疫情受影响人群的心理干预及社会支持服务。

  三、目标人群

  新冠肺炎确诊患者以及无症状感染者、一线医务人员、入境人员、公安民警、各个群体的社会公众。

  四、专家队伍

  继续按照《璧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心理危机干预志愿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璧肺炎组疫防发〔20xx〕21号)组建的志愿服务队伍,常态化做好目标人群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工作。保持24小时心理咨询热线常态化运行,必要时可联系市级心理危机干预专家。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开展评估

  各镇街、各部门按照属地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目标人群特别是治愈患者的摸排力度,密切关注其心理健康状况。对排查出有明显失眠、烦躁、情绪低落、梦魇、闯入性回忆、回避等精神心理症状,心理健康状况较差或其他有心理干预需求的目标人群,由志愿服务队提供心理干预服务,并引导其通过全区心理咨询热线接受心理干预服务,必要时应采取面对面干预及医疗措施。对排查出有自伤、自杀、攻击或其他精神病性症状人群,应及时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进行评估治疗。

  (二)强化人文关怀

  区民政局、各镇街要组织好社区工作者,加强对患者家属及治愈归家患者的人文关怀,帮助患者恢复正常生活。引导社区居民正确对待患者及家属,避免歧视。通过组织动员社会工作者和专业志愿者等力量,为城乡社区有心理问题的治愈患者及家属提供精神慰藉、心理抚慰、社会融入等服务,及时识别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并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

  (三)组织实施干预

  1.新发现的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对没有严重应激症状的患者,及时进行评估干预,每月开展2次,干预总疗程3个月。对有严重应激症状,如急性应激障碍、创伤后应激障碍、抑郁障碍患者或干预效果不佳的患者,干预总疗程延长至 6个月,必要时由精神科医生会诊或转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治疗。在患者出院时,将使用精神科药物干预患者的有关资料转交到隔离点或患者所在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保治疗的延续性。(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各镇街配合)

  2.一线医务人员。对测评存在心理健康问题的医务人员,制定个性化的心理干预方案,并共同开展线上+线下结合、个体与团体结合的心理危机干预。在轮休隔离期间由心理危机干预专业人员组织开展巴林特小组、放松训练等活动。对出现明显应激反应的医务人员,要进行创伤后应激障碍的筛查及诊断,并根据病情进行针对性的'个体心理治疗或适当的药物干预。干预周期根据干预效果,动态调整。(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人民医院配合)

  3.其他目标人群。对排查发现存在心理健康问题的公安民警、入境人员、各个群体的社会公众,参照新冠肺炎患者干预措施执行。(公安民警由区公安局牵头,入境人员、各个群体的社会公众由各镇街牵头,各级医疗机构配合)

  (四)强化组织保障

  区应对疫情心理危机干预志愿服务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重点人群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统筹协调“心理应急援助专家志愿服务队”、“心理疏导援助志愿服务队”、“基层心理援助志愿服务队”开展工作,并负责充实有关专家队伍。区人民医院负责提供技术指导,牵头做好全区24小时心理咨询热线的值守,负责指导各志愿服务队开展目标人群的服务工作,对接市级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组。区精神卫生中心、各镇街卫生院共同承担辖区心理社会康复相关工作,做好相关人群服务。

幼儿园疫情期间心理健康方案2

  一、指导思想

  教育为主,重在预防,及时干预,维护广大师生的心理健康。

  二、做好心理普查工作

  开学前后,对全校师生进行心理健康问卷调查,认真记录,心理咨询中心的老师们依据工作原则做好保密工作,在工作中与各专业部部长、各班班主任积极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情况,以便能够及早发现问题,早些对师生实行心理危机干预措施。

  三、针对有心理异常和心理危机的师生

  建立特别档案,重点分类、管理,定期与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家长沟通和交换意见,与教师所在的专业部部长、教师家属沟通和交换意见,记录每次的谈话内容,以便追踪性地进行心理干预。

  四、普及心理自我调适的相关知识

  编写有关疫情期间涉及开学准备和开学之后师生心理自我调适的宣传资料,并尽量做到提纲挈领、简单明了、科学有效、切实可行,确保传递到每一位师生。

  五、实施师生心理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当师生出现心理异常情况或心理危机时,要迅速及时报告才能有效地干预和处理。按照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我校建立师生心理异常和危机的.报告制度。在校内当发现有师生出现心理危机或心理异常时,学生则向班主任、政教处报告,教师则向校党政办公室报告,政教处、校办应立即上报校心理咨询中心和分管校领导。

  如情况危急,任何人都应立即上报校级主管领导,如迟报、漏报、瞒报重要情况,将追究相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六、建立师生心理问题应急处理机制

  (一)对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1、在疫情期间,因有密切接触史、外地返校等原因居家隔离,或有家人在抗疫一线工作而产生焦虑、恐慌、不安全感者;

  2、情绪低落抑郁者(超过半个月);

  3、长期有睡眠障碍者;

  4、过去有过自杀的企图或行为者;

  5、有明显的精神障碍者。

  (二)干预措施如下:

  1、学校心理辅导教师对当事人进行心理干预;

  2、立即通知当事人的家属、家长或监护人;

  3、情况严重的送往医院救治或让家长将学生领回家中实行24小时监护,教师则让家属领回家中实行24小时监护。

  4、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对学生所在寝室或班级的同学们进行情绪处理和心理疏导,实行相应的安抚措施,避免更大范围的急性心理危机。

  6、加强对当事人危机后的安全保护和心理恢复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复发。

  七、建立心理问题师生的愈后鉴定及定期咨询制度

  对于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或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居家休养的教师申请恢复工作时,要向学校提供由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的康复证明,若有精神问题的师生,必须由县级以上公立精神专科医院鉴定确已康复后方可办理复学或恢复工作手续。复学或恢复工作后,学校心理辅导老师应对其进行定期心理检测。

幼儿园疫情期间心理健康方案3

  一、成立组织,认清责任。

  各二级学院(部)统筹成立心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师生开展心理防护与干预工作。按照“学院—二级学院(部)—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危机预警体系,明确责任,开展工作。认真执行《班级晴雨表》周报制度,由心理委员负责联络本班学生,每周汇总并上报学生心理动态,及时发现需要帮助的学生,二级学院(部)要及时研判,并为学生提供精准的心理援助服务。

  二、多种形式,提供援助。

  开展教职工和学生的心理援助和疏导。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采用线上的方式为师生提供常态化的心理咨询服务,开通电话预约、微信预约服务,积极开展线上和线下团体心理辅导,各二级学院(部)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针对不同群体分层次组织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提高心理辅导的覆盖面,最大程度的帮助学生解决防疫期间遇到的心理困扰。

  三、精准帮扶抓住“关键”。

  各二级学院(部)要密切关注特殊群体(有发热咳嗽症状的、被隔离的)、高危学生群体(20xx年12月1日至今的“心理高危学生”),及时掌握心理动态,排查情况,分类管理。与他们保持密切联系,进行网络或电话一对一沟通交流,定期了解学生健康状况,鼓励他们调整心态、坚定信心,帮助学生缓解紧张情绪。

  四家校联系加强沟通。

  各二级学院(部)要创设多种途径,如电话、电子邮件、QQ、微信等,保证与家长间的`沟通渠道畅通;在学生出现心理危机时,及时与家长沟通,让家长或监护人明确认识到学生的危机及可能出现的后果,建议家长或监护人寻求专业精神卫生机构的检查、评估和治疗,依法依规与家长或监护人协商危机学生的休复学、陪读陪护等事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帮助他们度过心理难关。

  五重在预防,及时干预。

  充分利用学院心理危机四级网络体系识别学生的心理危机,同时通过加强课堂考勤、夜间查寝、参加实践活动情况评估以及同学之间观察等途径,及时识别心理危机学生个体;畅通危机干预渠道,依托四级工作体系,开展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工作。对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及时转介到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对于因心理疾病休学返校的学生,按照规定出具专业精神卫生机构的诊断后,办理复学手续。

  六做好教学,知识普及。

  组织开展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发挥课堂普及心理知识的主渠道作用,全面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教学中要设计加入疫情防控知识、心理调适方法和生命教育等内容,保证教学的互动性、参与性、操作性与实效性,保证教学质量,全面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教会学生基本的心理调适技能。

  七宣传活动,拓展创新

  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不断丰富宣传途径,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主题活动,利用校园网、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学习通等新媒体平台,不断增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传播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文明理念和健康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心理保健能力,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

  八心理援助,延时服务。

  为方便师学生求助,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在疫情防控封闭期间,开通心理疏导热线,并增加休息时间心理疏导:每天中午13:00—14:00,晚上19:00—20:30。同时,开放心理宣泄室,方便学生进行情绪疏导和宣泄。不同校区的师生可以通过专题网站进行心理测评,了解心理健康状况,可通过“质院心理”微信公众号、电话等进行预约网络咨询。通过心理辅导和咨询等支持性干预,缓解师生的不良情绪,引导他们积极面对生活,尽快恢复心理平衡。

幼儿园疫情期间心理健康方案4

  为切实做好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工作,统筹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依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x号)《中共xx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x教工委函〔2020〕x号)及xxx省教育厅、xx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xx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xxx任组长,xxx任常务副组长,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任副组长,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办公室、应急处置组)、信息监测组、防疫宣传组、开学工作组(心理危机干预组)、教学指导组、后勤保障组、督查督导组等7个专项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基础教育处,基础教育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法规安全处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开学安排

  根据xxx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学生返校安排的通告》,按照分批错峰开学的原则,x月x日高三年级学生开学,x月x日初三年级学生开学。初高中其他年级、中职学校及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开学时间,将根据我市疫情形势及学校基本防控条件、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等保障情况另行通知。严禁任何学校提前开学,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在各学段学生(高校除外)未全部返校前组织线下培训。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开学时间由学校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定后确定。市教育局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公布校外培训机构开课时间,并协助在肥高校做好开学工作。

幼儿园疫情期间心理健康方案5

  为统筹做好我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群的心理健康服务保障工作,最大程度地减轻疫情发展过程中各类人群面临的心理应激反应和心理问题。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新冠肺炎疫情心理健康服务技术指南”及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成立心理干预工作组,组建一支疫情防控心理干预队伍,开通一条心理热线服务,开展一系列心理干预措施,最大程度地减轻疫情发展过程中各类人群面临的心理应激反应和心理问题,提高疫情下心理健康服务应对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服务对象

  新冠肺炎患者及家属、隔离人员及家属、病亡者家属、医务人员等一线工作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等。

  三、组织体系

  在安宁市应对疫情指挥部医疗救治组的领导指挥下,成立心理干预工作组,组长由市卫健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卫健局分管医政、疾控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卫健局医政科科长、疾控科科长、市疾控中心主任、市医共体总院长组成。工作组与医疗救治组合署办公,统筹做好疫情期间各类人群的心理健康服务工作。

  组建一支疫情防控心理干预队伍,包括心理干预专业组、资料组、志愿者组,为心理干预提供资源与保障。专业组以精神科医师为主、心理治疗师、精神科护士组成。组长:钱俊;副组长:邱伟芬、潘本刚;组员:张海娜、赵艳、耿梦月、王静、杨婧、彭洪、王炳均、杨桂勤、王春娥。

  四、具体措施

  (一)发放疫情防控心理自助宣教材料

  对于受疫情影响人员及时发放有关疫情期间心理辅导及心理调节等宣教材料,帮助其在受影响初期能够认识自己的心理状态并能通过宣教材料学习到如何调整心理状态,引导其自我调整。

  (二)组织心理健康评估

  对于当地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人群进行心理评估,对于发现心理健康存在问题的及时通过心理干预专业组进行干预,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对于问题较为严重的及时介入治疗。

  (三)建立心理咨询服务

  1.线上服务

  开设抗疫心理援助热线,可以为处于疫情不同层面的大众提供心理服务,包括提供心理支持、情绪疏导、情感支持,危机干预,促进受助者情绪稳定,维护心理健康。

  2.线下服务

  设立心理咨询室,并由专业心理咨询人员对前来咨询人员进行服务,对于问题不严重,涉及问题较小的,咨询机构直接给与介入,评估稳定后服务结束。对于问题较为严重,需要治疗的,及时为患者提供治疗服务。

  (四)对于重点患者及一线医务人员介入措施

  重点患者:

  1、建立微信群,营造一个患者分享、交流的安全空间。

  2、鼓励患者识别自身生理和情绪上的不适。为患者提供政策宣教、教会患者自我健康监测、个人防护健康等与疾病相关的知识。

  3、与患者一起共同商定心理康复计划,培养规律健康的生活模式。

  4、引导患者书写心情日记,记录住院期间的想法、情绪、躯体的感受、事件等。利用康复时大量的空闲时间进行一些身心愉悦的活动(读书、听音乐等)。增强患者的自我觉察能力和建立稳定的生活状态。

  5、开展在线个体、团体催眠治疗。引导患者宣泄不良情绪,挖掘资源,让患者身心得到最大限度的休息和疗愈。激发患者的潜能、扩展积极体验及改善躯体不适。

  6、指导患者进行腹式呼吸训练,躯体放松训练等各种行为矫正与治疗。

  7、在病房内开展瑜伽、太极、乐眠操等躯体运动疗法,促进情绪的稳定和躯体的康复,增强患者战胜疾病的信心。

  8、陪同患者寻求应对压力的社会支持:利用现代通讯手段联络亲朋好友、同事等,倾诉感受,保持与社会的沟通,获得支持鼓励。

  一线医务人员:

  1、一线医务人员休息区设立心理咨询室,重视疫情期间医务人员的心理状况,加强医务人员心理疏导,消除其孤独感。

  2、设立心理咨询室,由心理专家轮流值班,鼓励一线医务人员说出对疫情的顾虑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客观面对,分析对策。

  3、构建稳定的组织团队,带领团队成员描述睡眠状况、情绪及需要支持的地方,分享成功的工作经验、工作对生命意义的影响与改变等增加彼此的理解和支持。

  4、鼓励医务人员识别、表达、接纳自己所有的身心反应。采用催眠治疗如生命大树、赋能、安全处所、放松、清空等,也可以使用艺术表达性干预,如绘画、音乐等,在表达中联结,疏泄与释放。

  5、运用认知行为疗法提升医务人员内化新知识、新技能的能力,增强医务人员对工作的.自信心及掌控力,领悟到此次工作的价值。

  6、录制催眠音频让医务人员在睡前或休息时播放,改善睡眠质量,缓解身心疲劳。教会医务人员掌握一些简单的放松技术,如呼吸放松训练,使用腹式呼吸,轻缓、舒畅、深长、平静呼吸,达到呼吸8次/min,改善焦虑导致的生理反应,如减慢心率、降血压等,减少各种压力源带来的心灵和身体的耗竭,减轻穿防护服工作的不适。

  7、对于性格内向、不善表达的医务人员要重点关注,努力将一线医务人员的心理从紧张焦虑耗竭、无力脆弱状态,维护到更加温和、可以关照自己并尽力救治患者的生命状态。

  五、心理干预流程(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对干预服务对象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心理干预人员培训,规范服务,强化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前提下,重点关注受疫情影响的重点人群心理健康问题。确保受疫情影响重点人群心理问题得到确实有效疏导,避免出现因疫情影响造成心理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

幼儿园疫情期间心理健康方案6

  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措施。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疫情下各重点人群心理疏导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切实营造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建立工作专班,确定牵头人和具体负责人,做到有人负责、有人组织、有人推动、有人监督,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日常精准管控有效疏导、遇突发及时发现快速妥处的常态化机制,建立工作台账,推动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

  (三)精准施策。加强统一管理,各部门、各单位将各类目标人群新冠肺炎心理疏导工作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做到统一管理。实施分类干预,针对各类目标人群不同的心理疏导服务需求,采用分类分级处理原则进行分类干预。采取综合施治,多种渠道运用各类心理危机干预技术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强化保密,严格保护受助者的个人隐私。

  二、目标人群

  (一)新型肺炎确诊患者及家属;

  (二)新冠肺炎疑似患者;

  (三)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四)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

  (五)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公安民警等一线工作人员;

  (六)流浪乞讨人员、公安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会面戒毒人员等特殊人群;

  (七)社会公众。

  三、工作举措

  (一)强化组织实施

  1.组建服务团队。区卫生健康委统筹红桥区精神卫生中心(红桥中医医院)的卫生、心理卫生专业人员,区民政局统筹社区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人员,建立我区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队。各街道明确1名处级干部负责辖区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尽快完善街道心灵驿站和社区心理咨询室软硬件建设,以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具有心理服务资质的专业人员或社会组织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区卫生健康委根据工作需要,向各隔离点专班增配心理疏导专员,并组织专业力量对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未经允许个人不得擅自开展任何形式的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活动。

  2.做好社区服务。根据相关人员需求,由社区组织网格员、志愿者等心理健康服务人员为其提供心理疏导,发现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要第一时间向街道报告,并积极引导其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就诊。各街道组织力量,积极引导辖区居民正确对待患者及其家属,避免歧视,帮助患者恢复正常生活。区民政局要统筹资源,充分发挥好登记在册的心理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组织参与到社区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中。

  (二)持续关注重点人群心理健康

  1.做好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心理援助。各隔离点专班负责集中隔离人员,社区心理健康服务人员负责居家隔离人员,为有需求的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提供疫情认知、健康指导和心理情绪辅导,评估心理危机,开展家庭支援、社会关系修复、政策咨询及转介等服务。特别对评估后发现心理问题风险较高的,相关隔离点和社

  区要向属地街道报告,由属地街道协调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专业人员开展集体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

  2.为有需求的居家人员提供社会和心理支持。社区应当鼓励出院患者及家属、隔离人员家属主动寻求社会和心理支持,由社区心理健康服务人员对其进行心理与社会工作服务需求评估。对评估后发现心理问题风险较高的`,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属地街道协调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专业人员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建立和激活服务对象的社会支持系统,引导其恢复生活信心。

  3.开展困难人员生活扶助与支持。对有具体生活困难的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相关社区和隔离点要主动向属地街道汇报,由属地街道会同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做好困难救助、心理疏导等社会工作服务,重点关注儿童、老人、残障人士、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有原发疾病等特殊需要的人员,开展针对性评估和危机干预、转介服务,使日常生活服务保障与心理服务相结合。

  4.推进特殊人群管理服务。进一步健全基层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各单位间信息共享、工作协同等机制。着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各相关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完善救助管理机构内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公安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会面戒毒人员等特殊人群心理沟通机制,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

  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干预。信访部门要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引导利益受损群众理性反映诉求,做好上访人员思想疏导工作。

  (三)加强一线工作人员心理疏导

  1.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心理服务。区卫生健康委依托区内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及社会工作服务资源,为医务工作者提供心理服务。对一线医务人员加强关心关爱,在轮休期间,通过讲座、团体辅导、网络平台、心理援助热线等方式,为医务人员提供放松训练等心理健康服务。对出现明显应激反应的医务人员,要进行针对性的个体心理治疗或适当的药物干预。

  2.加强一线工作人员心理疏导。各相关单位要做好公安民警(辅警)、司法行政干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下沉干部等值班轮班安排,利用各系统心理服务资源或社会资源,采取“线上+线下”的渠道,通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团体辅导、印发心理健康宣传材料等形式,对一线工作人员提供心理服务,对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进行主动干预。要为因疫情防控殉职的民警(辅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等的家属提供困难救助、心理疏导等服务。

  (四)加大正面宣传力度

  针对公众关心的热点话题,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编制心理健康宣传材料、提供心理援助电话号码、推荐心理支持网络平台二维码、组织专家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并会同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以公示、公告、视频、网络授课等形式,提升公众知识水平,增强防控能力,认识到温馨家庭氛围、团结社区关系对个体渡过难关的帮助和意义,鼓励大众互帮互助,减少、消除对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的歧视与排斥等行为,减轻因认识不足所致的恐惧。区教育局要充分利用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等开展疫情期间学生及家长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加强心理服务热线建设,为学生和家长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区总工会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心理服务资源,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心理疏导。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要利用各类心理服务资源,加强妇女儿童、青少年等不同人群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同时,注重树立典型先进,将工作开展中涌现的先进事迹、优秀人物、典型经验与好的做法进行广泛宣传。

  (五)做好高危风险及时发现处置工作

  对发现有自伤、自杀、冲动伤人风险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各社会组织、志愿者团体和社区心理健康服务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属地街道报告,并增加走访密度,告知其家人紧急联系电话,由心理健康专业人员介入进行危机干预,持续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并积极引导其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进行诊疗。公安红桥分局要配合做好其处置送医工作。

  (六)加大经费保障

  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要对心理疏导服务工作加大资金统筹和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参与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工作。

  (七)强化评估督导

  区卫生健康委要对辖区不同人群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心理服务工作重点。区防指办督办组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推

  动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区委政法委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并组织做好监督检查。

幼儿园疫情期间心理健康方案7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我校秉承“预防为主,加强心理干预和疏导,有针对性地做好人文关怀”的原则,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为此,学校特制定《淇滨中学2022年疫情防控期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如下:

  一、积极落实教体局的要求

  围绕外出和从外地返回的学生,建立针对性的心理服务制度,班主任进行摸底,各班级实行“一对一”的服务,即各班主任通过微信、电话等途径主动沟通,了解思想和心理状态,密切关注学生的心理发展变化,如果察觉学生心理出现高危症状,及时联系学校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的工作人员,主动进行心理干预,以确保学生心理健康。

  二、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为了落实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学校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利用各年级学生管理网络平台,发布权威消息,通知学生最新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告知学生疫情防控方法,宣传如何在疫情期间保持良好情绪等科普知识,以确保学生在疫情特殊时期,保持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体魄。

  三、每周开展线上家长会,加强家校联系

  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充分利用电话,班级微信群,企业微信群,钉钉等平台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了解学生居家学习、生活情况,同时及时反馈给家长学生的学习情况。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在实施线上教学的同时,密切关注学生的学习表现,对平时学习表现浮动较大的学生,及时告知家长,了解其在家的表现,并联同家长根据学生的性格等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疏导。

  四、结合线上教学,班主任通过心理健康教育课的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

  引导家长密切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及时帮助学生缓解压力,保持良好的心态,引导学生要学会自我调节不良情绪,敬畏生命、热爱生活。开通心理咨询热线,及时进行沟通和有效指导。

  五、丰富学生的日常生活,指导学生合理规划时间。

  教师上午第三节课前和同学一起做眼保健操,课间休息时间跟学生“聊聊天”,让学生放松心情,同时我们也建议家长适当进行健康有益的娱乐或亲子活动等,丰富学习生活,劳逸结合,保持积极乐观的心理状态。

  六、针对离异家庭和留守儿童等特殊学生,建立精准帮扶机制

  做好“一对一”关心关爱帮扶工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充分利用电话和微信与他们进行沟通交流,做他们知心的朋友,消除他们的孤独感,增强他们的心理归属感。

  七、对于毕业班的学生,班主任、任课教师、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时刻关注学生心理状况

  帮助学生及时消除升学考试压力和焦虑情绪,积极进行疏导和引导,让学生乐观地面对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树立正确的学习观,积极的生活观,创设有效、愉悦的学习和生活氛围。

  八、拟定开学后学生心理健康指导方案。

  根据目前疫情的变化趋势,学校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拟定了开学后学生心理健康指导方案,将通过心理健康讲座、心理咨询热线、个别心理辅导等形式,开展心理辅导工作,减轻疫情对学生身心产生的不良影响,促进校园和谐稳定。在这特殊阶段,我们全校教师将全力做好学生生活和学习的指导者和引领者,直到最后的胜利,一起拥抱春天的阳光,展望美好的明天,疫情终将过去,繁花必将如常。

幼儿园疫情期间心理健康方案8

  一、继续做好社会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一)市心理援助热线。市精神卫生中心继续做好市心理援助热线人力资源保障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招募临时接线员或志愿者参加服务,保证热线24小时正常运作,提升热线接通率和服务水平。市心理援助热线应当及时对来电特点、热点问题和纾解路径进行分析总结,及时调整工作策略,对于来电民众集中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向市卫健委汇报。市心理援助热线组织人员编写疫情相关心理援助热线典型案例和咨询路径培训教材,及时为各区疫情心理热线和其他机构心理援助热线提供培训和技术指导服务。

  (二)市心理救援队。市精神卫生中心应当根据《广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防治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期间居家隔离人员心理健康指引等5个指引的通知》(穗卫肺炎防控函〔20xx〕114号)等文件要求,密切关注可能引起心理危机事件的信息和数据,对市心理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培训演练,随时做好启动心理救援工作的准备。市精神卫生中心协助做好隔离观察场所隔离人员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服务,加大心理援助服务宣传单张投放力度。需市级心理救援队伍提供服务的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由各区精防机构统一报送至市精神卫生中心统筹开展。市精神卫生中心加强指导各区组建自己的心理救援队伍,并鼓励各区联合社会组织自行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二、分类分层做好重点人群心理疏导服务

  (一)医务工作人员。市精神卫生中心充分利用建设广东省援鄂医护人员及其家属心理援助热线的机会,将专线号码推广至本地一线医务人员,继续打造高水平、精准化的`心理热线服务,不断提高广州心理热线品牌社会影响力。各级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应当倡导劳逸结合、科学放松的工作方式,主动为医务工作人员提供求助途径,帮助医务工作人员维持身心健康;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通过宣传讲座、团体辅导、个体咨询、网络平台、心理热线等方式为医务工作人员提供心理服务。

  (二)公务人员。重视公务人员身心状况,结合普适性和个性化原则,为公务人员提供多层次心理健康服务。一是在各级政府机关部门推送应激、焦虑、抑郁等症状识别科普信息,提高公务人员情绪困扰自我识别能力。二是市精神卫生中心加强心理保健视频在各媒体平台的发布,方便公职人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观看相应内容。三是组织公务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辅导小组活动,如网络心理健康科普讲座、网络团体心理辅导等,鼓励公务人员主动求助,由市精神卫生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四是由市精神卫生中心负责为有需求的公职人员提供个性化的、保密的、一对一的心理疏导和心理咨询服务。

  (三)其他防疫一线人员。参加防疫一线的社区工作人员、安保人员和环卫工作者等防控工作强度大、时间长,可能产生睡眠作息紊乱、应激焦虑、情绪抑郁等精神心理问题。各上级管理部门应注意科学安排工作,利用社会资源、志愿者服务团队为一线人员提供适宜的心理健康服务,对于出现严重心理行为的个体提供主动干预;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立转介机制,必要时给予医疗转介服务。

  (四)复工复产人员。各类企业、厂矿单位应当提前做好新冠肺炎相关健康宣传教育工作,树立“新冠肺炎可防可治”的科学观念,减低恐慌情绪。各类企业、厂矿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开展心理减压、心理调节等专题职工学堂,为复工复产人员提供心理服务支持;通过提供心理热线号码、推送心理服务机构信息,鼓励复工复产人员主动寻求心理援助。

  (五)青少年学生。各类学校做好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培养青少年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在开展线上教学期间,注意引导青少年学生规律作息,合理安排使用电子产品时长。学校教师应当注意引导学生主动识别过分焦虑、紧张和抑郁等不良情绪,积极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对于心理问题较为严重的学生应当及时转介至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诊治。市青少年服务台12355热线加强和市心理援助热线的互联互通,做好高危心理问题来电个案的处理和跟踪。

  三、积极开展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服务

  市精神卫生中心继续做好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工作,通过推送科普文章,印制科普小册子、海报等宣传物资,组织在线科普讲座、提供免费心理咨询热线等方式提供公益性心理健康服务。一是市精神卫生中心、各区精防管理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组织撰写高质量稿件交由市卫健委向援鄂医疗机构发送推文向社会发布。二是市精神卫生中心制作、收集如呼吸训练、冥想、正念类放松法、音乐运动减压法等,上传至广州心理健康微信公众号及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官网等在线咨讯平台,定时更新,以满足广大抗疫医护人员及其家属的自我心理调适需求。三是市精神卫生中心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医院平台和“广州心理健康”平台建设,逐步开放线上心理咨询服务,为公众提供便捷的求助途径,为需要进一步诊疗的人员提供便捷服务。

  四、做好新冠肺炎患者身心健康随访工作

  一是各定点机构应当做好新冠肺炎患者住院期间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干预工作,及时提供精神心理专科联络会诊服务。二是市精神卫生中心要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广州市新冠肺炎治愈出院人员身心健康跟踪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协同其他相关等单位做好新冠肺炎患者出院后随访工作,定期对其心理健康状态进行评估,监测其焦虑、抑郁、创伤后应激障碍等精神障碍发病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心理调适、心理危机干预和精神专科转诊等处理。三是对需要精神科诊疗的患者应当按照《精神卫生法》有关规定依法报告并纳入社区管理,确保出院患者获得便捷、连续的心理健康和精神专科诊疗服务。

  五、提升社区心理危机干预服务能力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巩固期,各政府机关部门、大中小学、企事业单位应当组织管理人员学习常见心理危机和精神症状识别知识,了解疫情后有关人员可能出现应激、焦虑、抑郁等精神心理问题,尽快联系专业机构进行干预,做到早识别、早干预、早转介。有条件的单位可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立转诊机制,帮助在岗人员、在校学生及时获得专业支持。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级精防管理机构在所在辖区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培训工作。市精神卫生中心负责组织撰写常见心理危机和精神症状识别宣传培训材料,供各机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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