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退票费有发票。乘客退票后,售票处和代售点应该为游客提供此次承运航空公司提供的退款单,以及由税务局监制的普通服务业发票。
一般的退票规定:
1、旅客购票后因故不能成行,可到购票处办理退票。退票时,除凭有效客票外,还要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非折扣机票退票:
在航班离站规定时间24小时之前要求退票,收取的退票费由各航空公司自行决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机票价格的10%;在航班离站规定时间24小时以内,2小时之前退票,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在航班离站规定时间2小时以内退票,收取客票价20%的退票费;在航班离站规定时间后退票按误机处理,收取客票价50%的退票费。
3、退票只能是原出票地退款,客人如不是本售票点购买的机票,该售票点只能帮客人取消座位,并在机票的最后一页写上客人于X年X月X日X点X分申请退票,同时盖上公章。若机票后有机场盖的航班延误公章,则该票全退,不收取任何费用。
4、若姓名输错,属同音字错误,其它时间和航段等不变,则可向航空公司申请全退,将重新出票的白联附在退票上面,注明同音字输错,申请全退。
5、机票名字错误
a、机票是实名制的且限旅客本人使用的,一旦出票后即无法换其他姓名,也不能转给他人使用,所以如果旅客姓名订错,一般只能办理退票,然后再重新预订(须是在机票可以退票的前提下)。但各个航空公司的具体规定不尽相同,如果发现机票上的名字错了,应立即联系购票处,极少数航空公司对于同音不同字的错误可以在起飞前限定时间内进行更换。
b、若机票上的证件号码错了,可以在航班起飞前致电预定机票的代理进行更改,以免延误航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