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护理服务考评激励机制

时间:2024-02-06 07:27:29 美容 我要投稿

  为提高优质护理服务水平,调动一线护士工作热情与积极性,发挥有限护理人力资源的潜力为根本,特制定优质护理考评机制如下:

优质护理服务考评激励机制

  一、实行分层管理、根据护理人员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工作年限、职称,对经过考核或培训考核优秀者,可进入相应岗位。

  二、结合相应岗位职责及工作完成情况,对不同职称层级、工作岗位的护理人员给予不同的系数,同时结合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对在岗护士进行质量考核,结合绩效。根据职称和年龄的高低合理安排晚夜班次数。

  三、建立护理质量考核方案

  (一)奖励方案

  1、根据护理部组织的每季度护理质量大检查评分情况,设立季度质量奖: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二个、三等奖三个,按得分高低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根据护理部平时抽查及月底质量检查评分情况,设立环节质控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个,分别奖励300元、1 200元、100元。

  2、对护理质量有特殊贡献的个人设立贡献奖,奖励金额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二)质量考核细则及处罚方案

  1、加强护士长管理,提升管理效能:及时制定年、月、周工作计划、各级护理人员培训计划、业务学习计划,按时完成半年小结,年终总结工作,每月组织召开民管小组会议、护士会议、病人会议和质量安全分析会议一次,每月组织科室护理业务查房和业务学习一次,上述各项均要有记录可查,每缺一项罚款50元,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元;坚持每日督查本科室护理工作质量,掌握病房和护理人员情况,未做到者每项罚款20元;服从医院和护理部调配,积极参加医院和护理部组织的各种业务学习或其他活动,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

  3、严抓护理规章制度的落实,确保护理安全:严格执行湖南省《医院护理工作规范》,切实落实查对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执行医嘱制度、抢救制度、护理不良事件处理与报告制度、护理安全管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等八项核心制度,确保护理安全。护理工作中轻度缺陷,每人次罚款20元;中度缺陷,每人次罚款50元;重度缺陷,每人次罚款100元;属责任性范畴视情节轻重加重处罚;极重度缺

  4、陷或引起护理纠纷者按医院《关于防范、处理医疗事故争议、医疗事故预案》处罚。

  5、加大督查力度,持续改进护理质量:严格执行护理质量三级监控,坚持季度质量大检查、月重点抽查、日常排查的督查形式,严格按《护理工作质量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并以书面的形式反馈至科室,持续改进护理质量,逾期不整改,落实不到位者,加倍罚款。

  6、加强护士素质教育,提高护士综合素质:要求护理人员遵守护理人员行为守则,服从工作安排,符合护士仪表规范,戴手表和胸牌上岗,不穿工作服进食堂和会议室,做到“四轻”、“十不”,以上各项未做到者每人次罚款20元。

  7、加强护士培训工作,提升护士业务能力:护理部每月组织业务学习一次,定期组织基本理论考试及基本操作考核,理论考试每次考试成绩80分为及格,对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每次罚款200元并补考,考试不及格者70-79分罚款50元后再进行补考;60-69分罚款100元后再进行补考;50-59分罚款150元后再进行补考;50分以下罚款200元后再进行补考;对连续三次考试不及格者另加罚款300元并全院通报。对考试成绩优异者予奖励,每次考试取一、二、三等奖各一名,分3别奖励200元、150元、100元,如有相同分数则增加奖励人数;操作考核8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每项次罚款100元并补考至合格为止。

  8、规范护理文书书写:严格执行湖南省20xx年版《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加强病例环节质控,出院和在架病历的缺陷同等处罚,轻度缺陷10元/个,中度缺陷20元/个,不合格病历100元/份,因此而引起医疗纠纷的根据情况按医院《关于防范、处理医疗事故争议、医疗事故预案》处罚。

  9、夯实基础护理,提高临床护理质量:病房环境安静,整洁,空气新鲜无异味,床单整洁、干燥,病人舒适,体位正确,基本生活需要落实到位,护士按时巡视病房,认真执行分级护理制度,对有坠床和跌倒高危病人有床栏等保护措施,以上各项未达到要求者,每人每项罚款20元。切实落实防跌倒、防坠床、防压疮制度,有发生跌倒、坠床事件及时上报,未上报者罚款100元;入院期间发生的压疮(难免压疮除外)罚款100元,带入压疮和难免压疮未及时上报者罚款50元。

  10、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努力为病人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住院病人满意度达95%以上。在各种满意度调查中满意度为90-95%者,罚款50元;满意度在85-90%者,罚款100元;4 85%以下者罚款200元;遇有较严重的问题或病人及家属投诉、纠纷等不良影响的,经核实,根据情节和影响程度罚款100-400元、甚至停职检查;个人得到患者感谢信予以奖励50元/人次,获得锦旗感谢予以奖励100元/人次,护理心声本上留言感谢予以奖励10元每条,被评为“最满意护士”者每人次奖励50元。

  11、加强对护理不良事件的管理:鼓励责任人及科室主动报告护理不良事件,对主动报告护理不良事件的科室及个人视情况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对主动报告重要安全隐患,避免严重不良事件发生的给予每人次200-500元奖励;对发生不良事件后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的科室与个人,按情节轻重每人次罚款200-500元。科室发生护理不良事件时,要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分析原因并及时记录,同时上报护理部。

  12、凡引起护理纠纷或护理不良事件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医院《关于防范、处理医疗事故争议、医疗事故预案》处罚。

  以上奖罚与科室及个人评先评优、职称晋升、聘任等挂钩。

  四、组织工作表现积极的优秀护理管理干部、优秀护士参加各种护理学会组织的培训班学习或选送知名医院进修、学习,发挥调动护士工作积极性的作用。

  五、加强与护士的沟通谈心,征求护士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护士的心声和心理变化,造就和谐的护理团队。

  附:“患者最满意护士评选标准”

  更好的为病人们服务,提高我院护理水平,创优质护理服务品牌,调动广大护士的积极性,医院制定了“患者最满意护士”评选条件如下:

  (1)热爱医院,热爱病人,热爱本职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团结互助,创造和谐的医护患关系。

  (2)服从护士长领导,工作积极主动,不计较个人得失,紧急情况下能主动加班。

  (3)业务理论知识扎实,护理技术操作熟练。

  (4)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不迟到、早退。

  (5)对病人服务耐心、细心、周到,无病人投诉,无差错事故的发生。

  (6)在医院每季度的满意度问卷调查中,从本护理单元中获得票数较多的护士中评选符合上述条件的“患者最满意护士”。

  (7)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努力为病人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